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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你想發財麼

  偏僻小徑,兩匹被打傷了腿,倒在地上的腳力,一個腦袋被打爛的死屍,一個匍匐在地的年輕人,再加上對面,高舉大棍的黑大漢,構成了一副完美的搶劫兇殺案現場。

  那位匍匐在地的年輕人,不過二十來歲年紀,生的眉清目秀齒白唇紅,倒是個一等俊美人物。若是在個詩會雅集上出現,或許能讓不少姐兒多看幾眼,只是那單薄的身子骨,怎麼看也不會是對面手拿大棍的大漢對手,在這種場合,模樣可不如胳膊根好使。

  眼看自己也要步同伴後塵,被一棍子敲死,暴屍荒野,他不禁長嘆一聲「難道我的穿越之旅,剛剛開始,就要結束了?好歹也要讓我死的英雄一點,被個打槓子的一棒子擂死,這算怎麼回事啊?」

  這大漢的模樣兇惡,身高體健,如果用這年輕人前世擅長的方式描述,那就是:見此人,身高足有一丈二,膀乍腰圓有力量,腦袋瓜子賽麥斗,倆眼一瞪賽鈴鐺。胳膊好像房上的檁,拳頭好像打油的夯,巴掌足有簸箕大,手指頭撲撲愣愣棒槌長。

  這位前世名叫高國勝,今世名叫李炎卿的年輕人,本來是21世紀天朝曲藝團的誦說演員,結果遭遇意外,穿越到了明朝,附體在這個名叫李炎卿的倒霉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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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李公子雖然生的面相好,某方面的本錢也足,可惜命運不濟。家裡本是個有錢的人家,可是老爹就不怎麼靠譜,將家產揮霍了一多半後一死了之。李公子自己又是專喜尋芳,使銀錢全不知計劃,將個家就徹底敗了。

  又遇到一出仙人跳的戲碼,連那女人的邊都沒摸到,就被男人抓了現行。為了賠償了事,將最後的家產都搭了進去。到最後只剩下一個丫鬟一個書童,外加幾百兩賣房的銀子。三個人找了個小房子安身,為了生活,李公子學人去放高利貸,把銀子借給了一位名叫劉朝佐的舉人,資助他去買官。

  大明的舉人,已經可以稱為老爺,具備了授官的資格。比如國朝名臣海瑞海筆架,就是以舉人的身份,放了淳安縣的教諭。不過一般來說,舉人授官的路,比考科舉還要窄,而且得官不容易,位置也不會太好。

  這時候,就是考驗一個人基本素質的時候了,是做一個有官無職的虛銜官,是做一個手握印把子的實權官,還是在京師里侯缺坐冷板凳,就看會不會做人了。

  劉朝佐很會做人,不過做人是要本錢的。大明的舉人是縉紳之屬,按說是沒有窮人,不過萬事有例外,劉朝佐很不幸的就是那個例外。他是江西人,當時江西這個地方文風盛,讀書人多,出進士都不叫事,朝廷上曾經一度到處都是江西人,這樣的背景下,舉人就不大值錢。

  且江西人多地少,土地都投獻到了進士名下,舉人名下的田產本就不多。又搭上前些年追索嚴嵩家產,整個江西都受了害,劉家也沒能例外。事實上要是劉家有錢的話,他也就不必急著買官,而是去安心科舉了。劉朝佐手頭緊張,只好借了李公子的印子,約定等得官之後再還。


  可是不等他還錢,那邊李炎卿的小廝卻與那丫鬟勾搭在一處,卷了李公子最後的一點錢跑路,李公子發現之後阻攔,反被那小廝打了一棍,昏迷不醒。若不是有好心的鄰人搭救,高國勝剛穿過來,就得被埋到土裡去。

  他不是理科生,也不是什麼物理老師,工廠技術員,不懂什麼科技救國,種田科技,連謀生吃飯都成問題。就在他準備找兩塊竹板,提前把數來寶發明出來,加入丐幫這個有活力的社會組織時,劉朝佐的官職終於下來,他才算有了飯門。

  大明朝當時貸款買官,上任還債的事,已經成了一個體系,有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當初獨眼龍嚴世蕃發明過白條買官法,可稱是創造了遠超時代的先進買官經驗。

  作為債主,李炎卿是以師爺的身份,隨同老爺上任。然後老爺在任上的各項孝敬,乃至刮下來的地皮,都歸師爺所有,把債務還清後,才是老爺自己的效益。這套手續,李大公子倒是門清。

  他當年混跡勾欄的時候,也與些京師的官宦子弟相熟,於許多官場故事十分清楚,由他任師爺,倒也算是對路。只是等看到了劉大人的告身之後,李大少就傻了眼。廣東香山縣知縣?這什麼情況!為什麼買官買了個廣東香山縣啊,大明有消費者協會沒有,我要退貨!

  綜合兩世人的經驗,李炎卿於大明當下的情形還是比較了解的,如今的廣東香山,可不是後世寸土寸金的廣東特區,而是大明一等一的窮地。明《永樂大典》載:「香山為邑,海中一島耳,其地最狹,其民最貧。」

  這地方從宋朝開始就是下等縣,屬於有著悠久傳統自古以來的窮地。換句話說,是個沒什麼油水可撈的地方,買了這裡的知縣,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回本?

  由於沉重的經濟負擔,以及強大的還款壓力,劉朝佐在仕途經濟前途雙黯淡的前提下,只好接受李炎卿的建議,走另一條自力更生清償債務的之路,那就是打秋風。

  從京師到香山,沿途有驛站,他們兩人的路費是可以省下的。同時沿途有衙門,他身為舉人,是可以與各地的掌印官去敘一敘交情,談一談文字,最後再搞點錢花的。這一路千里迢迢,一路秋風打下去,至少是能還掉一部分本金的。

  雖然這種行為與乞丐十分相近,左右是丐幫穿富貴衣,舉人老爺穿直裰而已。可是李炎卿作為債權人,那臉色實在太難看,劉朝佐年紀又輕,不聽能有什麼辦法?兩人一路上鍥而不捨,不顧官員的冷臉,一天三頓的豆腐,以及那一兩銀子的程儀,走一路,要一路,以文明乞討的方式,踏上了漫漫求官路。

  按說官員上任,為了安全,是應該雇幾個保鏢,或是雇幾個健仆的。可是李炎卿吃過自己家書童的虧,對於健仆有本能的抵制心理。至於保鏢……,那個好象是要錢的。你劉朝佐欠著老子二百八十二兩又三錢五分銀子沒還,你還有臉雇保鏢?就這麼走著。


  只是到了山東這地方,遇到一位老辣的人物,金臉孔鐵麵皮的功夫幾已到了化境,居然只拿了半兩銀子出來做路費,又拿了一筆糧食出來充數。這兩人都是肩不能擔手不能提的主,讓他們擔了糧食走長途那是沒可能,就商量著雇個力夫,把它挑到鄰縣找門路賣掉。

  那小二雇來力夫之後,李炎卿看他那傻大黑粗目帶凶光的模樣,心裡就有八分不喜。可是劉朝佐卻覺得這人生的孔武有力,既可當力夫,又可當保鏢,一舉兩得。而且山東民風尚武,男人生的粗野些,也是正常。

  只是走到半路,這位挑夫就變了閻王,先兩棍子打翻了腳力,又一棍子把新鮮出爐的縣令劉朝佐打死,復又舉著棍子,朝著李炎卿過來。前世作為一為說唱演員,高國勝沒少說過書,自然知道這是遇到了傳說中的強盜。遇到這樣的人,自己怎麼對待?

  搏鬥?別開玩笑,就自己這體格,連小廝都打不過,能打的過這樣的大漢麼?至於求饒?能幹出劫道這樣的事來,這樣的人能有好心眼?別被故事糊弄,所謂替天行道的俠盜,只存在於故事之中,不會存在於生活里。

  眼見對方即將了結自己,李炎卿急中生智,猛的一聲大喝「且住!你想發財麼?」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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