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受寵的麗小娘
第44章 受寵的麗小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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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媽媽徹底放下疑慮,回去跟蕭世蓉復命。
蕭世蓉聽聞,眉目一揚,「病得很嚴重?」
「是嚴重,身上全是紅疹子,那臉上,嘖嘖,嚇人。奴婢想萬一真的傳染,不敢硬叫她回來。」
湯媽媽誇大其詞說了幾句,免得蕭世蓉訓斥她。
蕭世蓉煩躁道:「便宜她了!」
好不容易等到重陽節,老夫人要去廟裡上香,不在府內。
本以為能將謝斐叫回府里來,屆時一箭雙鵰,沒想到謝斐在這節骨眼上出了毛病。
還真是有神佛庇佑不成?
湯媽媽見蕭世蓉尚在深思,勸道:「大娘子,這謝家的可以放一放,左右對您無礙。可這苗氏,耽擱不得了。」
蕭世蓉側頭,目光落在一碗雞湯上。
後院裡,苗氏正躺在床上,女使跪在床側,給她餵下燕窩。
但沒吃兩口,苗氏就吐得撕心裂肺。
她懷孕以來,孕反嚴重,連往日最愛的燕窩都吃不下去,旁的更難入口。
「小娘,您還好吧?要不要奴婢去請大夫來?」女使連忙給她擦嘴。
苗氏將女使推開,對準痰盂又是一陣猛吐,吐到最後只是乾嘔,連清水都吐不出來。
她有氣無力地趴在床沿上,虛弱問,「主君呢?我吐成這樣,你們也不知道讓主君來看我?」
女使舉著痰盂,肩膀顫抖,「主,主君,他,他在……」
苗氏眼神一凝,「主君又去外頭拈花惹草了?嗯?說啊!」
小女使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又被苗氏嚎一嗓子嚇得一個哆嗦,最後哭著說,「主君去麗小娘屋裡了!」
苗氏一聽,眼裡妒火熊熊燃燒。
這麗小娘是裴淵新收的妾,也是苗氏的貼身丫頭,才十二三歲,長得水靈嬌嫩,比花骨朵還要嬌貴幾分。
原本是苗氏懷孕後,擔心旁人分寵,就把自己的丫頭送上裴淵的床。
裴淵也是來者不拒,幾日下來食髓知味,竟然沉溺在麗小娘的溫柔鄉中,徹底忘了苗氏這個懷孕的妾室。
苗氏恨得咬牙切齒,怒聲道:「麗蝶兒那個狐媚子,我讓她去伺候主君,她倒是成天發騷發浪,把人給纏住了!」
小女使哆哆嗦嗦道:「主君整日在麗小娘房裡,壓根不過問咱們院。小娘,您當初委實不該……」
啪!
苗氏強撐著,一巴掌甩在女使臉上。
「賤婢,要你在這馬後炮!」
她扇了一巴掌不解氣,又狠狠踹了小女使一腳,末了捂著肚子趴在床上直喘氣。
事已至此,饒是苗氏後悔不迭也無濟於事。
她惶恐地想,麗蝶兒比她年輕,又嫩得跟小雛鳥一樣,被裴淵寵上一段時間,再懷個孩子,指不定就爬到她頭上去了。
主君當初能有多寵她,將來也能有多寵麗蝶兒。
她垂下眼,手掌捂住小腹。
男人的寵愛如過眼雲煙,唯獨腹中骨肉,是她往後最大的仰仗。
正驚懼懊悔間,外間來報,湯媽媽奉大娘子之命,送雞湯過來。
一開始,苗氏比誰都尊敬蕭世蓉房裡的人。
可如今,她覺得自己懷上了裴淵的長子,地位要高出蕭世蓉一頭。
就算為了孩子,也不能對蕭世蓉太卑躬屈膝,以免將來孩子也抬不起頭來。「叫她進來。」
苗氏動也不動,直到湯媽媽提著食盒進屋,也一言不發。
湯媽媽行過禮,說道:「聽說苗小娘身子孱弱,大娘子特地命我送人參雞湯來,望小娘莫要嫌棄。」
苗氏道:「謝過大娘子好意,先擱著吧。」
湯媽媽也沒勸,只將雞湯放下就走了。
小女使捧著湯碗,怯生生問,「小娘,您喝嗎?」
苗氏盯著雞湯思慮半天,說道:「算了,跟之前一樣,偷偷倒掉吧。」
自打懷孕,蕭世蓉那邊是天天給她送雞湯來,她一次也沒喝過。
雖說,她覺得蕭世蓉是世家貴女,定然不會使出暗中下打胎藥這般下作的手段。
可腹中骨肉是她唯一的倚仗,任憑是誰送來的吃食,她絕不信任。
小女使端著雞湯往外去,說,「大娘子也是奇怪,明知道小娘您連燕窩都吃不下去,還天天送湯來,樂此不疲。」
苗氏心念一動,突然叫住她,「等等。」
女使停下腳步,「小娘有何吩咐?」
苗氏道:「你暗中,將這雞湯送去給大夫,問問他可有不妥。」
女使也是這麼想的,連忙找郎中去了。
苗氏心裡,亂七八糟湧出許多想法。
要是這雞湯里當真有古怪,說不定她可以藉機,將蕭世蓉拉下馬來。
望著搖曳的燭苗,苗氏低低呢喃。
「大娘子,您身份高貴,所以不知我們這些人的苦。有做正妻的機會,誰也不會守著賤妾的身份按兵不動,您說是吧?」
重陽節之前,浮玉去了一趟裴府,領取節日裡額外發下來的賞錢。
回來後,她跟謝斐一起在灶屋裡做重陽糕,順便說起裴府的八卦。
謝斐挽起袖子揉麵團,納悶道:「哪裡又多出一個麗小娘?」
浮玉、道:「就是苗小娘身旁那丫頭,特別乖巧,不愛說話的那個。」
謝斐苦思許久,終於想起來,頓時吃驚,「那孩子才一丁點大吧?」
「嗯嗯,比我還小一點,」見謝斐終於想起來,浮玉說道:「苗氏為了固寵,就把丫鬟送到主君床上了。如今比起苗氏,麗小娘還要得寵些。」
謝斐差點嘔出來。
她只跟那個麗蝶兒有過一面之緣,印象里是性子溫吞老實,連頭也不敢抬的小女孩。
而且說有十來歲,卻因缺衣少食而營養不良,在裴府養了一段時日後,臉倒是水靈了,可身體依然瘦小,跟七八歲的女童似的。
裴淵那浪蕩子,竟也能下得去手?
她越發覺得這人噁心,真跟個骯髒的瓢蟲一般,任憑什麼樣的姑娘都去染指。
讓她跟這樣的人共同躺在一張床上,她都怕自己染上惡病。
浮玉對此倒是沒什麼看法,畢竟這時代,大戶人家的女子,也是十四到十八左右的年紀嫁人,再往上就歲數大了。
而普通人家,養不起諸多孩子的,何嘗不是把姑娘早早嫁出去,家裡少一張嘴,還能換聘禮回來?
她將泡發的紅豆倒入鍋里,加柴火猛煮,又說,「我回去聽府上人說,苗氏天天找麗小娘的茬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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