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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她好像是個傻子

  「帶進來吧。」鄧儒嘆了口氣。

  畢竟是小老弟的一片心意,就這麼直接拒絕,傷人心吶。

  帶進來看看,不好看就找個理由打發了,送人一兩銀子讓她滾回去。

  如果好看.......

  好看的話那就,留下來或者走,讓她自己選一個。

  留下來就嘿嘿了。

  他又不是太監,在相對尊重對方的想法的前提下,他也是有那方面需求的。

  人家樂意留,那就是送上嘴邊的肉,不吃白不吃。

  不願意留就算了,也一樣,給一兩銀子,派兩名門青年護送她回去。

  

  等以後壯大了,想要什麼樣的美人找不到,沒必要給自己留個強搶民女的污點。

  「好嘞,儒哥兒,我敢保證,這個婆娘是咱們見過最漂亮的。」

  劉三兒激動的說道,他和那年輕山匪跑了出去。

  沒過多久,他們便推著一個姑娘走了進來。

  「.......」

  鄧儒打量了眼他們推著的姑娘。

  嗯,論容貌的話,雖然被灶灰這些東西掩蓋住了許多。

  但也能夠看得出,她確實是這個時代少有的漂亮姑娘。

  不過鄧儒也不至於像沒見過女人一樣看痴了。

  接受過資訊時代洗禮的他,別說這樣的漂亮姑娘了,就是劉什麼菲在他面前,他也不會看呆。

  畢竟,網絡上的網紅們不管大家怎麼說她們的妝容是化的,p的,但展現在人們面前的,那就是好看的。

  審美已經免疫了。

  不過,這姑娘,感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見過?

  具體在哪就不記得了,可能這姑娘是後世哪個網紅,或者明星的老祖宗吧,生得這麼漂亮的,一看基因就不錯。

  「你是哪家的小姐?」

  鄧儒開口問道,這樣的長相,這樣的身材,基本上不可能是村莊裡,甚至地主家的女兒,只有可能是附近縣城裡的大家閨秀什麼的。

  現在他還弱小,可不能招惹了這些城裡的傢伙。

  他接下來的路線是走的山寨包圍農村,農村再包圍城市,一步步擴大戰果,而不是直接去招惹縣城。

  所以這姑娘,不能留。

  小頭爸爸跟大頭兒子比起來,還是大頭兒子的性命更重要,給小頭爸爸找圍裙媽媽這件事不重要。


  「........」

  那姑娘呆呆的站在原地,口中塞著的抹布早就被取下來了,卻也只是呆呆的站在那裡不說話。

  她那清澈的雙眼在山寨的聚義堂內打量著,似乎對一切都充滿著好奇。

  「儒哥兒,一路上我們問過她很多話了,她都不說話,好像是個啞巴,或者聾子。」

  劉三兒說道。

  這姑娘什麼都好,可惜是個啞巴。

  「......你們找個婆子帶她去溪邊洗一洗,換身乾淨衣裳吧。」

  鄧儒揮了揮手,有些無奈。

  這姑娘,哪裡是啞巴或者聾子,那眼神清澈的跟大學生似的,啥都好奇。

  這分明就是個傻......傻子。

  那啞巴聾子只是不會說話,聽不見,像這姑娘一樣,在聚義堂里東摸一下,西摸一下,只有傻子或者兩三歲小孩才會做。

  這倆小老弟,費盡心思幫他拐婆娘,拐了個傻子上來。

  而且看她的樣子,說不定還是富貴人家的傻子閨女。

  他能怎麼辦?只能暫時留著了,誰能從一個連說話都不會的傻子嘴裡問出什麼信息那真是有鬼了。

  這小老弟劉三兒真不讓人省心。

  「好嘞,儒哥兒,咱保證讓婆子把她洗得白白淨淨的。」

  劉三兒應下,便和那年輕山匪推著傻子姑娘走了。

  「.......」

  鄧儒沒有說話,他揮揮手,讓四名名門青年跟著過去,算是一種保護。

  他又帶著兩個名門青年離開了聚義堂,再次來到了庫房裡。

  庫房裡還剩二兩白銀能用來升級,剛好給自己弄倆親衛兵。

  名門勇士相比起名門青年,最大的區別就是,青年上了戰場,活了下來,弓術變得嫻熟,殺敵效率變高,立下了功勞,被人們尊稱為勇士,勇士明白了生命的脆弱,穿上了更具備防禦性的甲和頭盔。

  將庫房裡最後二兩白銀點擊了升級。

  只見一陣華光閃過,兩個名門青年的樣貌沒有變化,但其身上的裝備都發生了許多的改變。

  只見二人頭戴鐵製獸皮縫合盔,身穿扎帶毛皮甲,身披獸皮背帶披風,腳踩的依然是名門皮靴。

  手中的游擊長弓變成了低地長弓,背上掛的雙手大劍從普通的鐵製雙手劍變成了高地闊劍。

  但......腰間別著的,依然是兩袋倒刺箭,這個並無變化。


  他們的體型,似乎也微不可察的壯碩了幾分。

  一兩銀子有這樣的變化,值了!

  升級完兩個名門青年,鄧儒並沒有離開庫房。

  而是在庫房裡面繼續的翻找著什麼。

  兩個名門勇士也在幫著他翻找。

  終於,鄧儒在一個落灰的角落裡,找到了一本根本不符合這個時代的黑色日記本。

  日記本厚厚的,一看就能夠寫很多很多的東西。

  他連忙將其撿起拿過來。

  另一個名門勇士也在庫房的角落撿到了一支和這個時代完全不符的綠色原子筆。

  鄧儒見狀終於是鬆了口氣。

  這是他的日記。

  他是有點文青在身上的,比較喜歡寫寫日記,這個習慣從初中便開始了,一直到大學畢業。

  在大運仙尊給他創到這個時代來的時候,他的桌子邊上正好擺著他剛剛寫完的日記,和這支原子筆。

  所以,他的日記和筆,也跟著他被一同創飛了過來,然後連帶著衣服一起,被扒走了。

  那陳大膽不識貨,也看不懂上面的簡體字,就把他的筆和日記本隨便扔到了庫房裡吃灰。

  如今陳大膽死了,他也終於有機會把日記本給拿回來了。

  正好,可以用日記本幫助他梳理,規劃未來的路線。

  有些東西在腦子裡面想半天,都不一定能夠想出個結果來,說不定還會把自己繞進去,但是一旦寫在紙上,一覽無餘後,思路就會清晰很多。

  鄧儒帶著日記本,回到了聚義堂,原本山匪們給他安排的住處就是一個破茅草屋,裡面墊著一些雜七雜八的乾草,勉強柔軟能睡。

  但是沒有桌子這種東西,只有聚義堂才有桌子這種東西。

  安排兩個名門勇士手持弓箭守門後,鄧儒便坐在聚義堂里,毫無防備地打開了日記本第一頁。

  【2014年6月3日,晴

  秋同學好漂亮,就這麼看.......】

  啪!

  鄧儒猛地合上日記本。

  媽耶,誰給舔狗日記塞他日記本里了?

  不對!這根本就不是他的日記本,他的日記本沒有這麼舔狗!

  鄧儒深吸一口氣,閉上雙眼,猛地將日記翻開無數頁,直接翻到了後面的幾段上。

  鄧儒再次深吸一口氣,睜開眼,看向自己的日記。


  咦,好,是吐槽沙比老闆的那一天,沒有尷尬的青春舔狗文學。

  他的日記不長,基本上都是一些記憶深刻的雞零狗碎,一天只占據一頁的兩三行左右。

  這也是他一本日記能用這麼多年的原因。

  鄧儒提起筆,在日記本上開始寫著他接下來的想法。

  【天啟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晴。

  聽說在歷史上,今天就是天啟帝駕崩的日子,馬上就是崇禎帝登基了,也不知道還留給我多少時間發展。

  大明和大清,大順,我都不是很想幫,大丈夫生於天地間,豈可鬱郁久居人下,更何況兩個都是爛到骨子裡的封建王朝。

  一個拿天下供養一姓,到死都不肯,也不做不到與民分利,百姓飯都不吃飽了,還要再苦一苦百姓。

  另一個更是不用多說,百年屈辱自他而始,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爛東西。

  雖然不可否認他們都有其功績,教員說過看事物要客觀看待,但人怎麼可能不帶主觀色彩。

  不能否認朱元璋登基對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句話佐證的進步性,也不能否認他確實拿天下養豬近三百年,壓得百姓喘不過氣。

  不能否認大清在領土上對於法統的正義性,但也不能否認他又把這些正義性給丟了,割了,現在的領土都是先烈一寸山河一寸血打出來的,不是繼承他老愛新覺羅家的。

  至於大順,聽教員讚揚過李自成的正義性,但,李自成終究失敗了。

  既然這樣,倒不如讓我來。】

  鄧儒用歪歪扭扭的簡體字在日記上寫下了自己的宏圖大志,歪歪扭扭,是為了防止被其他人看了去。

  雖然這個時代大部分人肯定不認識簡體字,但為了保險,還是寫難看點好。

  他的目標就是統一天下,誰愛當封建王朝的忠臣孝子誰就去當吧,反正他的膝蓋比較硬,隔壁異世的戰爭機器們還給他補了鈣,這下更硬了,跪不下去。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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