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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千字兩元

  洪掌柜早年讀過書, 但他跟絕大多數人一樣,讀得不怎麼樣。

  常用字他是認識的,那些文言的政令也都能看懂, 但四書五經什麼的,他不愛看,只喜歡看小說。

  以往他看小說,總要讀上很多字,才能將一個故事看進去, 甚至一些小說,他是先聽了評書,才願意耐著性子去看的。

  桑景雲這小說卻不同。

  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 總之, 他只看了個開頭,便立刻被抓住,迫切地想知道後續。

  洪掌柜認真往下讀,讀完後,有些悵然若失:「這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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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景雲道:「我這幾日身體不適, 寫得有點少。」

  洪掌柜聞言立刻道:「只幾天便寫了這麼多,你寫得已經很多,換成我, 幾百字都寫不了。只是你寫得實在好看, 我便忍不住想知道後續。」

  桑景雲笑起來:「謝洪爺爺誇獎。」

  洪掌柜又問:「你這小說, 是要拿去報社投稿?」

  桑景雲點了點頭:「是的。洪爺爺,聽說你小兒子是報社記者 ?能否讓他幫我投稿?」

  「自然可以!」洪掌柜很是高興,一口答應。

  他有意撮合桑景雲和自己小兒子, 自然巴不得桑景雲找自己小兒子幫忙。

  「我家文祥去租界時, 帶走了你和阿玥一道做的那本小人書, 他說他會將小人書拿去給他朋友出版,等過兩天事情確定拿到稿費,便回來一趟,到時你就將你這故事,拿給他看。」

  「洪爺爺,多謝!你又幫了我一次。」桑景雲再三表達感謝。

  洪掌柜笑道:「我看你是用鉛筆寫的,用的紙也不好,這樣吧,我送你一支鋼筆,並一些紙。」

  洪掌柜說的鋼筆是蘸水鋼筆,此時吸水鋼筆都要進口,價格非常昂貴。

  其實普通人,用毛筆居多,用慣了毛筆的人,拿著毛筆寫字也能寫得非常快。

  但桑景雲用不慣毛筆。

  「洪爺爺,我確實需要紙筆,但不能讓你送,你就當是我借的,」桑景雲一臉認真,「等我有錢了,再給你錢。」

  這年頭,紙筆可不便宜,她不能白拿洪掌柜的東西。

  洪掌柜考慮過後,答應下來。

  若是桑景雲和他小兒子在一起了,那這錢,他肯定不會收。

  若是桑景雲跟他小兒子沒看對眼,紙筆的錢還是要收的。

  桑景雲和洪掌柜說了一會兒話,便去幫人寫信了。


  現在家裡實在缺錢,還是要先寫信,賺些生活費。

  至於投稿,那洪永祥,應該要過些日子才能回來。

  桑景雲以為洪永祥怎麼都要過上好些天才回來,卻不想這日中午,他便回來了。

  當時,桑景英已經去參加琺瑯班的考試,桑景雲和桑景雄,則剛結束上午的工作。

  桑景雄在桑景英離開後,時不時偷懶,光是茅房就跑了三趟,讓桑景雲想到了上輩子刷短視頻時,看到的不想做作業的小學生。

  桑景雲見了也沒生氣,一來桑景雄太小了,只有十歲,放現代屬於父母都不敢讓他獨自離開小區出去玩的年紀,坐不住正常。

  二來她跟桑景雄,並未培養出什麼感情。

  別人家孩子偷奸耍滑,一般人氣不起來。

  她也就桑景雄突然撞她那回有些生氣,平日裡桑景雄在家鬧脾氣,因為並未影響到她的利益,她大多時候選擇無視。

  只是桑景雄到底是她這具身體的弟弟,將來若是惹了事,會牽連到她,所以該管還是要管。

  學校不靠譜,她就不讓桑景雄去了,現在讓桑景雄每天來縣城寫信,則是為了讓桑景雄知道,錢來得沒那麼容易。

  這麼想著,桑景雲看向桑景雄:「我一上午,寫了十二封信,你才寫了八封,連我都不如。」

  「我只是沒用心寫!」桑景雄惱了:「而且你比我大!」

  桑景雲輕「呵」了一聲。

  桑景雄見桑景雲一副看不上自己的模樣,氣得不行:「你等著,我下午一定寫得比你多!」

  洪文祥匆匆趕到,正好瞧見這一幕,有些好笑。

  桑景雄見洪文祥從外面進來,乖乖站直身體,笑著打招呼:「洪叔叔好。」

  「你好。」洪永祥朝他笑了笑,又看向桑景云:「你就是寫了《三打白骨精》的桑小姐吧?」

  「我是桑景雲,洪先生好。」桑景雲起身打招呼,打量了一下洪永祥。

  洪永祥身量很高,跟洪掌柜一樣國字臉,大鼻子,長相算不得英俊,但在這個時代,是很多人喜歡的周正模樣。

  按理桑景雲應該跟桑景雄一樣喊叔叔,但洪永祥瞧著年紀不大,她也就沒有喊,而是叫「洪先生」。

  洪永祥道:「正好我要找你,談談小人書的事情。」

  洪掌柜早已看到小兒子,他拉住想衝上去跟自家小叔說話的洪旭,笑道:「對,你們好好談談,等你們談完,景英也該回來了,正好一起吃午飯。」

  說完,洪掌柜給了洪永祥一個眼神。


  洪永祥能猜到自己父親的意思,有些無奈。

  桑景雲有些瘦小,身高體型跟洪玥差不多。

  這樣的小姑娘,他只會當晚輩,著實起不了心思。

  不過他父親也不會逼他,洪永祥只當沒看到自己父親的眼神,跟桑景雲說起費中續要出一整套書的想法。

  桑景雲見桑景雄在洪掌柜的櫃檯邊吃花生,與他們距離有些遠,應當聽不到這邊的話,就問:「稿費怎麼算?」

  洪永祥道:「若是你寫的東西過稿,千字給兩元。」

  桑景雲寫的,並非獨創故事,而是將《西遊記》這個故事用簡單的白話,重新描述一遍。

  費中續一開始的意思,是給千字一元,但他據理力爭,幫桑景雲要到了千字兩元的稿費。

  桑景雲得知千字給兩元,當即道:「我願意寫一整套書!」

  按照洪永祥的說法,他們做連環畫,並不需要將唐僧師徒遇到的種種事情原版原樣寫出來,可以適當簡化。

  這套書要控制在八十冊以內,每冊二十頁上下。

  她之前寫的《三打白骨精》,正好就是一冊。

  這工作量不算大,《三打白骨精》這個故事,她寫得就極快,只花了一小時。

  一小時兩個銀元,這賺錢速度,比幫人寫信好太多太多。

  桑景雲上輩子,看過一些民國小說和資料,知道民國時期,大洋一直在貶值,鈔票那更不用說,全無信用可言。如今的北洋政府嘴上說紙幣和銀元一對一兌換,但因為財政虧空嚴重,銀行沒有現銀,就乾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了停兌令,命令中國、交通兩家銀行停止兌現付現。

  當時,一些人徹夜排隊,僅僅只是為了將手上一元兩元的紙幣換成銀元,但銀行大門緊閉,就是不給兌換,造成了很多慘劇。

  現在是民初,銀元還是很值錢的,桑景雲看過民國時期編輯的收入,在民國初年,某書局招編輯,月薪是20元,到十年後,該書局招編輯,月薪已給到50元。

  千字兩元,也就是說她寫一千字,便能賺到自家租住的房子一個月的房租。

  她寫一萬字,更是能掙到書局編輯一個月的薪水。

  這絕對是高薪!

  前世,桑景雲是個留守兒童。

  她父母給足了生活費,但在她年幼時,那些錢都是給到她爺爺奶奶手上的。

  她爺爺奶奶雖未將那些錢據為己有,但他們那個年紀的人,生性節儉,也就不願意給她零花錢,哪怕她要錢買書,都要被盤問許久。


  久而久之,她便受不了手裡沒錢。

  眼下她缺錢,這連環畫,肯定要寫。

  「你願意寫就好。你先找時間寫出十冊來,等過了稿,我立刻將稿費給你。」洪永祥見桑景雲激動的模樣,便知道她缺錢。

  「多謝洪先生!洪先生,稿費千字兩元一事,能不能幫我隱瞞?我父親的情況你也知道,若是他知道我賺錢多,肯定又想去煙館。」

  「可以。」洪永祥一口答應。

  桑景雲再次道謝。

  洪永祥這時問:「十冊書所需文字,你要寫多久?一個月可夠?」

  桑景雲聽完一愣。

  連環畫字不多,一冊二十頁,要寫的字也就一千上下,十冊書只有一萬字。

  這哪裡需要一個月?前世她寫網文,有時一天就要寫一萬字。

  但仔細想想,除了網文作家,一般人確實做不到每天寫那麼多。

  嗯,這個時代一些在報紙上連載小說的作者,每天寫的字也很多。

  二十年後出生在上海,後來被稱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倪匡,更是能做到每天手寫上萬字,據說最多的時候,他一天寫過兩萬字。

  當時邵氏公司出版的四百多部武俠電影,有二百六十多部,都由他創作。

  不過那是個例,絕大多數人,寫文章的速度很慢。

  桑景雲道:「洪先生,十冊書的話,我只需五日,便能寫好。」

  洪永祥有些驚訝,隨後道:「今日是十八,既如此,廿四那天,我再來一趟。」

  「好。」桑景雲答應。

  因為洪永祥給了極高的稿費,桑景雲心情愉快,蒼白的臉上都有了血色。

  她將洪永祥當成金主,談完便招呼洪永祥去吃飯,還主動給洪永祥搬了凳子。

  也是這時,她才想起自己寫的武俠小說。

  時間不早,不如先吃晚飯,等吃飽喝足,她再將那武俠小說給洪永祥便是。

  洪家的下人已經送來午飯,桑景英也已回來,眾人便聚在一起吃飯。

  他們吃得高興,不遠處,一個戴了個大草帽的女人,卻氣得不行。

  這女人正是張夫人。

  那日她去要房租,桑景雲對她很不客氣,還說要去縣城宣揚他們張家做的事情。

  當時她就很慌,後來回了家,更是越想越怕,唯恐桑景雲破罐子破摔,在外面胡說八道壞了張家名聲。

  她提心弔膽了好幾日,還讓下人來洪興紙號這邊看著桑家人,見桑景雲沒來縣城,桑家其他人也沒說什麼,才放下心來。

  但今日,桑景雲來縣城了。

  張夫人換上平日裡不穿的衣服,戴上一個大草帽,便匆匆趕來,想看看桑景雲的情況。

  這一看,她就見桑景雲跟洪家小兒子,聊得熱火朝天。

  她一會兒生氣,覺得桑景雲對不起自己兒子,一會兒又高興——桑景雲若是嫁去洪家,她就不用再擔心自己兒子會跟桑景雲牽扯上。

  上海縣城很熱鬧,來來往往的人非常多,鋪子外面還有人等著要寫信。

  因此,桑景雲並未看到張夫人,張夫人的想法,她更是一無所知。

  若是她知道張夫人在想什麼,怕是要哭笑不得,不管是她還是她這身體的原主,都從未想過要嫁給張莊茂。

  吃過飯,洪永祥打算回家一趟,找洪玥談談。

  桑景雲見狀,連忙將自己寫的武俠小說的前面一萬字拿給他:「洪先生,我還寫了一部小說,拜託你幫忙看看,推薦個適合投稿的地方。」

  她本打算投《新小說報》,但興許不合適。

  投稿一事,洪永祥怎麼都比她懂的多,她想請洪永祥參詳一下,看投哪裡更合適。

  等下次洪永祥回來,她手上的稿子多一點,再讓洪永祥幫忙投稿。

  「我會看的。」洪永祥接過那稿紙,匆匆離開。

  去過家裡後,他還要趕回租界。

  桑景雲目送洪永祥遠去,整個人都鬆快許多,臉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她的寫作事業,終於開始了!

  等有了錢,她就能買點好吃的,再買生活用品。

  她很想要一塊肥皂。

  她居住的那個村子,村民洗頭洗澡洗衣服,要麼用木槿葉的浸出液,要麼用草木灰。

  前者她能接受,但她家沒有,後者她又不想用。

  因此,之前她洗澡洗頭,用的是清水,這讓她很不習慣,還覺得自己身上沒洗乾淨。

  有塊肥皂,總歸方便許多。

  她在縣城看到有本地產的固本肥皂賣,等有了錢,一定要買一塊。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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