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乞題謬誤

  第262章 乞題謬誤

  調查組辦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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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調查員正在各自的工位上忙自己的事,他們各有所擅長,有詳細的工種,例如心理學專家、痕跡學專家、計算機專家……

  各人正忙著,突然聽見開門聲,就看見調查長帶著一個模樣斯文的女孩走了進來。

  這個女孩和他們調查對象應如是長得極為相似,加上他們在調查應如是的時候也會調查與其相關的人員,包括親屬,所以,在場的所有調查員幾乎瞬間認出了她的身份——應如是的女兒,溫重黎。

  她來這裡幹什麼?

  她是怎麼進到這裡來的?

  調查長拍了拍手,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放下手中的工作,講一件緊急事情。」

  於是所有調查員都看向他和寧渺,並猜測寧渺的來意。

  就見她拿起一張印有三方證明的文件,展示出來,神色極淡地宣布道:「根據文件指示,關於應如是泄密一事存疑,立即啟動二次調查,接下來將由我暫時接管調查組,統籌二調工作。」

  聞言,所有調查員一愣。

  啟動二調?

  這是在懷疑他們調查的結果不正確?

  還是她作為應如是的女兒,想要在審判之前動用某些手段改變結果?

  還沒等眾人質疑的聲音說出來。

  寧渺以幽淡的視線掃了一眼神色各異的眾人,平靜從容的氣場竟有一種莫名的氣勢與魄力,鎮住了在場這一群精英調員。

  她拿出一個證件。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提刑司調查使溫重黎,可以申請S級及以下案件的重新調查。」

  她停頓了一下,才緩緩揚起粉唇,似笑非笑道:「或許有的老調員聽過我的另外一個代號,零。」

  調查使,特殊調查員,權限凌駕於所有調查員之上。

  擁有對權限內案件的翻案權。

  擁有對調查小組的臨時領導權。

  能當上調查使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數一數二的天才型調查者,或者說從隔壁秘才組等地方借調過來兼職調查使的專家。

  寧渺能重新辦理這個調查使證件,完全是卡了一個bug,也就是她從秘才組離職,卻沒來得及註銷調查使之職的bug。

  她曾經是因為有秘才組的身份才當上了調查使,但她的借調又不同於一般的借調,她在提刑司也有正式檔案,所以離職秘才組並沒有影響她的調查使身份。


  話落,有個約莫五十多歲的中年大叔質問道:「你是零?!怎麼可能?零是十年前的調查使,十年前,你才九歲吧。」

  寧渺看向他,緩緩道:「十年前,華凌區連環殺人案,兇手以上古巫教的轉生符咒為表象,以為精密的物理實驗為實際手段,製造所謂的完美犯罪現場,你是當年負責收集現場證據的痕跡學專家吳勇強。」

  「但當時伱錯過了一點,那隻你覺得沒什麼用、但是兇手用來撥動頭髮絲的鉛筆。」

  「十年前,就是因為我年紀太小,不適合露面,才以通話的形式進行現場指導。」

  說完後,寧渺朝那位面露震驚的中年大叔認真問道:「還有什麼問題嗎?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直接開始,請不要耽誤時間。」

  不僅那位中年大叔震驚,其他人也震驚。

  九歲當上調查使?

  怎麼可能?

  她到底是一個什麼存在?!

  又有人開口問道:「溫調查使,你申請二調,是因為信任自己的家人沒有做這件事,還是覺得我們的調查結果存在問題?」

  「你是想問我能否拿出證據證明你們的調查結果存在問題,對吧?」寧渺領會了一下他的話,目光淡漠地看他一眼,道,「雖然你是網絡技術專家,但也請注意措辭準確,表達直白,不需要拐彎抹角地說話。」

  那人微微一驚:「你怎麼……」知道他是網絡技術專家。還沒等他說完,調查長直接打斷他的話:「好了,聽溫調查使說正事。」

  唰!

  寧渺直接轉身,把調查組辦公室的演示白板拉了下來。

  她拿起黑色記號筆,刷刷刷地寫下一排排公式,字寫得又快又整潔,跟印刷體一樣,光是這一手就震住了眾人。

  很快,眾人便看出,寧渺這是在寫他們檔案里的一段邏輯推理公式。

  寧渺寫完後,她用紅色的記號筆圈出一個局部的推導過程,看向所有人,問道:「你們是不是覺得這個環節沒有問題?」

  眾人沒有回答。

  這是整段推理之中一個非常不起眼的部分。

  而且在他們看來,這段推理的邏輯性本來就沒有問題,他們都學過邏輯學推理,甚至去當過一些學校的邏輯課老師,本身的邏輯思維都是數一數二的。

  他們倒想看看,寧渺能給他們指出什麼錯來。

  寧渺畫了個箭頭,在旁邊的空白處寫下這段推理的更詳細分解公式。

  洋洋灑灑密密麻麻寫了半個黑板。

  現場一些沒有專攻邏輯推理的其他領域專家看著一大片邏輯公式,都暈字了。

  最終,寧渺圈出其中一個邏輯小節,打了個問號,淡淡勾唇問道:「現在呢,有問題嗎?」

  一些懂邏輯推理的專家面色微變,連忙湊上去看。

  寧渺側身,讓他們仔細看。

  「好像……」

  「不對勁。」

  他們越看,臉色越難看,甚至背後生出冷汗。

  「這是……犯了乞題的錯誤。」

  乞題是一種預設性謬誤,是一種前提需要證明的循環論證,把需要論證的命題作為證明的前提,簡單來講,就是用A推斷出了A。

  這是一種由於慣性認識帶來的思維漏洞。

  然而在整個案件中,這是一個完全被忽視的、幾乎是一閃而過的看似毫不相關的微末細節。

  他們不信邪,又重新看了一遍整個論證過程。

  最終發現,問題就是出在這裡。

  由于思維慣性,加上這就是一個應如是的助理趙秀在生活中一個的幾乎毫不相關的細節,如果不是寧渺點明,他們還真沒注意到。

  而就是這麼一個細節中的細節錯誤,將會導致整個推理過程無效。

  也就是說,他們的結論是錯的。

  在案件調查中,這種錯誤,將會是致命的!

  乞題,begging the question,本來想往細講一下,但是今天不方便用電腦,沒辦法找權威一點的邏輯學專著,就算了。

  最近有點忙,每天一更已經是極限,等忙過去了,會補加更的~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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