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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第0401話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第371章 第0401話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小林的母親當年走丟純就是個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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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逃難都不是一家一家逃,為了路上安全,那時這個土匪那個路匪的,從南逃到北,基本跟唐僧取經沒差別,九九八十一難都是往少了說。

  所以逃難隊伍一般都是有組織的,一個村或是幾個村的人一塊,無論是路上的安全,還是到北方安家後可以抱團取暖,這都是最優的選擇。

  小林的母親就是在路上有次碰到路匪時,混亂中被人給抱錯了。

  京市旁邊一個叫安康村的一對小夫妻帶著個四歲的女兒去北方娘家探親,回程時運氣不是太好碰到路匪在搶逃難路過的難民,小夫妻倆一著急,本能抱起孩子就跑,然後一人抱了一個,把正好跑到他們身邊的小林的母親也給抱走了。

  等小夫妻倆跑到安全的地方冷靜下來後,好傢夥,這咋多了個娃?

  怎麼辦?

  還回去?

  不敢啊,那邊又是刀又是木倉的,回去有沒有命在都不一定呢。

  可也不能平白就把人孩子給抱走了不是。

  於是,小夫妻倆在原地等了一個多小時,丈夫先去探過確認路匪已經離開,那邊還有難民在四處找親人時,兩人這才帶著孩子尋了過去。

  有時巧合它就是那麼巧合,劉叔的父親當時抵抗路匪時受了傷,母親本來身體就不是太好,受到驚嚇也倒下了,村長組織大家趕緊走,劉叔一個半大的孩子那時都六神無主了,本能的推著父母跟著上路。

  於是,雙方便這麼錯開了。

  還好小夫妻倆人善良,在原地等了兩天後,覺得女孩的家人要麼是已經離開不回來了,要麼就是遇難了,他們家條件還成,要不也不會也不會遠奔北方去探親,對他們來說,多個孩子就是多加又筷子的事,且這孩子跟家人走丟本就是他們的過,於是,他們將孩子帶回了家,並認養了這個孩子。

  給孩子還起了個很好的名字——葉琳琅。

  小夫妻倆的父親是退伍兵,大哥是軍人,大嫂是文藝兵,丈夫在公社上班,妻子是婦聯工作,小叔也是軍人,後來娶的妻子同樣是軍人。

  葉琳琅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學的是又紅又磚的思想,習的是大伯小叔他們教的軍體拳,沒什麼意外的,長到十七歲時,她成為了一名光榮的軍人。

  可不幸的是,在葉琳琅二十七歲這年,身為通訊兵的她,在一場戰役中,為了保證通訊的正常,用自己的身體護住了通訊設備而犧牲了。


  葉琳琅在二十五歲那年嫁給了一個軍人,更不幸的是,在同一場戰役中,她的丈夫,也犧牲了。

  夫妻倆留下了年僅十四個月的小林。

  小林生在北方邊疆的他父親的老家,當時戰情緊急,孩子出生還沒一個月呢,夫妻倆就上前線了,連孩子的存在,他們都來不及告訴葉琳琅娘家。

  犧牲的戰士是有撫恤金的,對烈士遺孤國家還會幫養到成年,小林的爺奶早已經不在,叔伯們怕小林被葉家接走,這樣他們不只拿不到整整十八年每個月都有的錢,連撫恤金都保不住。

  於是,他們向葉家隱瞞了小林的存在。

  叔伯兩家輪換著『撫養』小林,你半年我半年。

  說得好聽是撫養,真實情況是不僅有錢拿,家裡活還有人干,他們只要讓他不餓死就行,心情不好時還有免費的出氣桶。

  小林就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到了十八歲。

  他成年了,國家撫養他長大的責任到了,錢停了,然後,叔伯兩家都將他趕了出去。

  村里人並不知道小林每個月還能領到撫養金的事,叔伯願意輪換著養他,他們還覺得那叔伯不錯,雖說小林每天都要干幾乎全家人幹的活,穿得也破破爛爛,還時不時身上帶著傷,可終歸一條命下了。

  也有人看著他可憐,偷偷的接濟。

  他們村的老支書就是其中一個,在小林被叔伯趕出去後,特意去找了小林。

  他們那個村子偏僻得離著邊境線只一二十分鐘的距離,反而離公社很遠,許多外界的消息很難傳到他們村子,甚至都很難傳到管理他們村子的公社。

  老支書同樣不知道還有撫養金的事,不過對此他曾經去公社開會時有聽說過別的地方有。

  就是聽了那麼一耳,老支書也不能確定他們那有沒有,所以一直沒敢說。

  不過小林的外公家了不起這點,他有印象,葉琳琅當年結婚時葉大伯他們都是在村里露過面的,那一個個的氣勢,反正鄉下人看著就覺得他們是大官。

  這也是沒人在小林面前提他外祖家的原因,村里人都以為葉家是瞧不起鄉下女婿,順帶著瞧不起小林這個鄉下外甥,所以在葉琳琅犧牲後就再沒出現過,明顯是不願再管小林。

  老支書也是有同樣的想法,只是孩子現在被趕出來無處可去了,雖說孩子現在已經十八能養活自己了,但老支書覺得吧,還是該將他外祖家的存在告訴他,多少給孩子一個選擇。

  也許當年有誤會呢?

  也許這麼多年過去外祖家能接收小林了呢?

  怎麼的那也是京市旁邊,比他們這山窩窩裡要強多了。


  小林做了翻思想鬥爭,最終決定上京市去找外祖家。

  他要確認兩點:

  1、是不是真的國家一直有發撫養金?

  2、外祖家是不是真的也覺得他是災星所以也不要他。

  可他沒錢啊,老支書也窮著,最終背著老支書給他的幾個饢餅靠著一雙腿走出了大山。

  來到城裡,語言不通,他又不識字,別說找個工作掙點錢了,他就是打聽個京市在哪方向都是件費勁的事。

  好在他終是幸運的,路上雖然遇到不少麻煩,但也沒少碰到好心人,用了兩年時間,有的時候靠著雙腿,有的時候善良的乘警自掏腰包帶他一程,終於他踏上了京市的土地。

  然後問題來了,他不知道外祖家在哪,只知道母親叫葉琳琅,外祖家有好幾個人都在部隊。

  兩年在路上流浪也不是全無好處,他學會了普通話,雖然不咋標準,他學會了看報紙,長了見識,兜兜里還存了十來塊錢。

  劉叔碰到他的那天,也是他剛到京市的第二天,正準備去報社用那十來塊錢登個報,尋親。

  沒想到報還沒登,養外祖家沒找到,先碰到了親舅舅。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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