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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第0381話 遲早要還的

  第352章 第0381話 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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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實就是那麼的那啥,不僅沒人感恩秋父,村民們相反的還很恨他。

  當時那個下山的狼群足有三十幾隻,衝進村里後咬死咬傷不少人。

  不知道從哪開始傳,村民們覺得是秋父沒有通知及時,這才讓各家都造成了那麼大的損失,都是秋父的錯。

  他們甚至覺得,他們不將怨恨報復在秋裳身上,還願意留他一條命,給他個安生的地方,已經是他們寬容。

  秋裳恨村里人,從來不往村里去,村里人也許是單純厭惡,也許有幾個有羞愧,也都不會往秋裳所住的地方去,這才便利了秋裳和衛思思。

  從秋父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村民們大部分的秉性,秋裳怎麼敢讓他們知道滷味的事?

  反正他對老家也沒留戀,不如出去闖一闖,他兜里有四五千塊錢呢,輸得起。

  秋裳去了衛思思所在村子的公社,能當黑市二把手的人怎麼可能沒點本事?

  他很快入了黑市老大章哥的眼,不過這次他不當人小弟了,而是跟章哥合作。

  他用五千塊做為本錢,去城裡弄稀罕貨,像手錶半導體這些,薄利賣給章哥,再從章哥這裡收購東北特色山貨轉賣到城裡。

  章哥這人仗義,且秋裳也有一身打架的本事,要不當初也當不了二把手,當初那老大就是看中了他這身打架的本事,和章哥的交情也是從救了他才開啟。

  秋裳這個中間人越當越順溜,在公社算是站穩了腳跟,這時他才是聯繫鄉下的衛思思。

  兩人重新開始做起了滷味生意,這次還把章哥也給拉了進來。

  章哥關係網不小,且膽子也不小,只不到一個月,他把滷味生意做到了整個省。

  別小看滷味這麼個小吃食,做大起來那利潤比倒賣半導體和手錶自行車等這些大件的還要多得多。

  一包滷料在手,萬物皆能鹵!

  這從頭到尾,可都沒齊鶯鶯什麼事。

  齊鶯鶯從頭到尾都做了啥呢?

  她跟衛思思換了地方下鄉後,新的下鄉地倒是比以前那個村子要自由不少,而且村里人的秉性也都不錯,尤其是大隊長的支書幾個村幹部的為人都比較公正,不會特意偏向村里人。

  東北的地方大,各個村子占地都不小,就像紅星大隊的知青只要有錢就能自己建房子住一樣,他們這個村也可以。

  可齊鶯鶯沒錢啊,建不起,只能擠在知青點裡,而這時衛思思卻掏了錢在村尾蓋了個小院子。


  齊鶯鶯不願在知青點裡跟人擠,想掏錢租衛思思那的一間屋子住,可衛思思特意的蓋個房子還挑在村尾,就是為做吃食不被發現,自然就沒同意。

  齊鶯鶯在李家人面前老實,可在外卻是嬌縱的很,衛思思的不同意立馬就惹到了她,當即便和她絕交。

  知青是要上工的,齊鶯鶯也躲不掉。

  上了幾天工又吃不好的齊鶯鶯開始後悔離開了李牧,後悔著後悔著便開始怨恨衛思思,她覺得都是因為衛思思帶她去縣裡打了那通電話,引來了任建國,這才會讓她受現在的苦。

  她忘了那晚自己跪在衛思思求她幫她,也忘了自己曾舉刀向李家所有人過。

  好在齊家還是教導了她基本教養,沒在外傳什麼謠言,有著該有的驕傲,只是遠離了衛思思。

  衛思思也不蠢,自然看出齊鶯鶯怨怪她,不過她沒功夫去在意這些,因為她白天要上工,晚上要掙錢,忙著呢。

  怕被人發現,又只有自己一個人,啥啥都不方便,做滷味不合適,所以一開始衛思思做的是沒大味道又容易保存的雪米糕。

  磨幾個晚上的米粉,再用一個晚上做成雪米糕,然後在休息那天背到黑市去賣。

  她是真繼承了祖宗的基因,只要掙錢的事,那是一刻都停不下來。

  後來與秋裳重新聯繫上,又與章哥開始合作後,雪米糕等這些吃食也逐漸的加入進了合作中。

  齊鶯鶯這時卻是跟另一個男知青處上對象了。

  「她的孩子呢?」林月曦問。

  她如果沒記錯,剛才這人是不是說了齊鶯鶯懷過孕?

  霍寒默了,有點羞愧,他把這事兒給漏了。

  「李家人當時抓齊鶯鶯時沒管她的肚子,甚至李家大伯還故意踹了齊鶯鶯的肚子一腳,這一腳把她孩子給踹沒了。」

  任建國當量就懷疑這裡頭有事,他想深入去調查一下,可齊鶯鶯在李牧去見過她後就強烈要求離開,甚至一副不走她就死的架式,把任建國給嚇的趕緊把人帶走。

  等任建國把人送到上火車後準備回頭再去查時,部隊一個電話又把他招了回去。

  「不過,他將這事告訴了齊大,也把他的懷疑跟齊大說了。齊大他們回京後派了人去查,雖然已經過了幾年不好查,可發費了些時間還是從蛛絲馬跡中查到了真相。」

  「事情有些亂,李牧把楊思柳養在公社裡……」

  楊思柳為李牧打了兩次胎後,對李牧已經看清了,知道他不是個能託付的人。

  不過李牧對楊思柳很大方,他從齊鶯鶯那得到的好處沒少用在楊思柳身上。


  所以楊思柳還捨不得離開他。

  可齊鶯鶯兜里的錢票越來越少後,對李牧也不再如一開始那樣的大方,於是從李牧手裡再漏到楊思柳那的就更少了。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可就難了。

  楊思柳本就對李牧已經不滿,得到的好處再一少,就越發起了要離開他的心思。

  不過楊思柳的離開不是自強的自己一個人到某個地方生活,而是要重新物色一個飯票。

  然後,李牧在公社當社長的李大伯入了她的眼。

  李家人都長得不錯,尤其是李大伯,雖然已經四十幾的人,可身材一點沒發福,還有著一副成功男人的氣質,那是李牧一個小年輕所比不了的。

  一個有意勾&/引,一個來者不拒,兩人很快便勾&/搭到了一起。

  即能從李牧那得到好處,李大伯那對她也大方,這生活楊思柳很滿意。

  楊思柳不僅年輕還放得開,李大伯對她也滿意。

  然後嘛,楊思柳懷孕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個的,跟李大伯講是李大伯的,跟李牧說是李牧的,反正倆男人都信了。

  李大伯有妻有兒,不可能娶楊思柳,可他又真喜歡楊思柳,也在乎楊思柳肚子裡的孩子。

  於是,兩人就商量著把孩子安到李牧頭上。

  李大伯可比李牧要狠,他早讓人將李牧打到不能那啥,又故意的踹丟齊鶯鶯肚子裡的孩子,就是為了讓楊思柳肚子裡的孩子成為李牧唯一的孩子。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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