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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發財之地

  晚上,等所有孩子們都睡下了,寧煜就把林紅纓叫到自己房間。

  林紅纓應該是剛剛擦洗完身子,整個人都顯得有些侷促。

  寧煜看到對方這個樣子,也有些後悔了,不該挑這個時候問的。

  他直接長話短說,「我想問一下,孩子們的戶口和學籍都是在什麼地方,如果給他們在這邊辦理入學手續,估計用得到這些。」

  看到林紅纓茫然地搖搖頭,寧煜點點頭,「我知道了,你去睡吧,我再另外想辦法吧!」

  躺在床上,感受著輕微的夜風,他就感覺,這兩千塊錢的房租,花的真值。

  以前住的那個地方,窗戶是單獨鑿出來的,只有半平方米大小,風根本就吹不進來。

  這邊,他住的房間有一排窗戶,有微風可以從窗戶刮進來。

  要不是對面住的就是林紅纓,他把房門打開,直接對流,應該是更加涼快。

  想著怎麼給這些孩子們上戶口,然後辦學籍,他還真想到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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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是司徒紅。

  司徒紅那樣充滿正義感的人,應該不會忍心看到這麼多小孩子上不成學。

  她本身就是警察系統里的人,還有很高的背景,出具一個戶籍證明,是很輕鬆的事情。

  有了戶籍,就可以在最近的學校辦理借讀手續,這點倒是不需要別人幫忙,交錢直接就能上。

  國家有九年義務教育的政策,學校無故也不會拒絕所轄區域內的適齡孩子上學。

  至於掙錢這件事,鴻海電子廠已經給了他一輛奔馳,貸款二十萬解決了母親的手術費,寧煜看出來,廖劍飛應該是已經盡力了。

  雖然他承諾以後每個月給開一萬工資,但如果對方真的很困難,這個錢,寧煜還真不一定會拿。

  就算是自己設計的集成板變成產品,那也需要時間來發酵,不可能立刻就改善鴻海電子廠的財務狀況。

  再說,一萬塊也解決不了自己的需求,他必須要儘快想辦法,再掙一筆錢才行。

  寧煜又想到了那個重金求子的GG。

  現在林紅纓來了,自己做這件事情就更有把握了。

  他們要是不給錢,就讓林紅纓把他們的黃子打出來。

  或者是,找個地方開個武館,給林紅纓招一批孩子,讓她教武術。

  寧煜胡思亂想一番,終於昏昏沉沉睡去。

  清晨。

  寧煜是被一陣練武聲吵醒的。

  他站在窗口一看,只見幾個孩子並排在一起,不斷地練習著馬步沖拳,嘴裡呼哈有聲。

  林紅纓穿著一身運動服,手裡拿著一根樹枝,看到誰做的不標準,就輕輕抽下去。

  雖然抽的很輕,但是被抽的孩子,還是齜牙咧嘴一陣,然後繼續練拳。

  看到寧煜望過來,林紅纓笑了一下,問道:「你也下來一起練麼?」

  寧煜趕緊擺手。

  他要是跟著孩子們一起訓練,練得不標準,再讓對方抽打一下,那他這個大哥的臉皮直接不用要了。

  等他洗刷完,林紅纓早就給他端過來一碗白米粥,還有一碟小鹹菜。

  寧煜一愣,說道:「我等你們一起吃就行。」

  「你先吃吧,他們早晨要練一個時辰,現在時間還早。」

  「那好吧,我就不管你們了。」

  寧煜沒有把自己想出來的主意告訴對方,重金求子,這有點羞恥,不像是自己這個老大能夠做出來的事情。

  在林紅纓面前,他還是有點人設的。

  出門之後,寧煜先是給司徒紅打了個電話,詢問她中午有沒有時間,想請她吃個飯。

  上次蕭東妹動手術的時候,她還帶著果籃去看過。

  不管今天的事情成與不成,請她吃個飯都是應當的。

  整個上午,寧煜就在人才市場和勞務市場閒逛,他想看看能不能找個掙錢多的,而且還不用花費太多精力的工作。

  但很可惜,人才市場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八百、一千塊的工作,如果有高薪,那也是底薪600+高額提成。


  就這樣,剛畢業的大學生們還都搶著投簡歷。

  有幾家電子廠的工程師,工資在四五千左右,可惜他們不要兼職。

  勞務市場上的工作是按天算的,按照勞動強度和技能難度,基本上一天能給到50到100,比大學生們稍貴一些,來個活就被人圍的里三層外三層,一般人根本搶不到。

  中午的時候,寧煜正好走到公安局門口。

  寧煜心想,乾脆自己先去戶籍科問問,如果能不讓司徒紅幫忙,那就最好了。

  瞅著保安室門衛大爺轉身倒水的功夫,他就溜進了院裡。

  可還沒走進辦公大樓,路過宣傳欄的時候,他就在裡面看到了幾份懸賞通緝的公告。

  懸賞金額最高二十萬,少的也有一萬。

  他沿著懸賞公告,一份份看下來,沒想到還真讓他看到了一個有點印象的面孔。

  那是在母親手術前夕,他從外省潛入回來送錢。母親術後住院這段時間,他不放心,一直沒有離開東江縣,就住在南郊的一片爛尾樓里。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碰到過兩次通緝令上的這個人,對方也住在那片爛尾樓里,對自己說是個拾荒者,自己則謊稱是個流浪者。

  通緝令上的這個人叫李漢成是個慣犯,犯下了兩起搶劫罪,一起入室搶劫,一起銀行門口,殺死過兩人,姦污過一人。

  懸賞令上的金額一共三十萬,公安部門懸賞十萬,受害人家屬懸賞二十萬。

  但抓捕才有這些錢,如果是提供線索的話,只有五萬塊。

  寧煜仔細回想著當初兩人相遇的情況,當初他就很討厭這個人。

  因為對方搶過自己半隻燒雞。

  雖然那隻雞是自己回來路上撿的,可卻是親手烤的,快要熟了的時候,他就有些自來熟地湊過來,撕下了一條雞大腿,害的自己沒辦法,只能把他抓過的地方,又分了一些給他。

  既然上輩子你吃了我的雞,這輩子就要還債!

  寧煜暗暗把通緝令上的內容記在心裡,然後又繼續看下去。

  嗯?

  這是人販子的懸賞令?

  懸賞令上沒有人員的特徵信息,但是下方卻有一張金杯麵包車的照片。

  那個車牌,寧煜曾經見過,是他從金杯車裡搜出來五副車牌之一,被他親手埋在了東江縣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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