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奇怪的小孩,猜測遺棄
第222章 奇怪的小孩,猜測遺棄
剩下的幾塊紅燒肉姜含影也不打算等到最後再吃了,抄起筷子三兩口就下了肚。
又起身打了些肉湯,做肉湯泡飯。
偶爾看一眼對面安安靜靜吃飯的小不點。
看了幾次之後,她就發現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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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孩吃飯也太小心翼翼了些。
三四歲大的孩子,基本上還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手腳,有的還要大人餵飯,自己吃往往一塌糊塗,哪怕控制能力比較強的,也難免撒點飯粒什麼的。
就連大人有時候還免不了撒點湯或者飯呢。
但她對面的這個小不點,吃到現在也有好幾分鐘了,愣是把整個桌面給保持得乾乾淨淨。
甚至都沒有發出聲音。
因著直播間觀眾在彈幕區表達了對小孩的關注,姜含影這邊多了個固定的攝像頭。
這一幕也被不少觀眾給注意到了。
【我的天,這孩子也太乖了!】
【真該讓我那人嫌狗憎的弟弟看看人家小妹妹怎麼吃飯的,都五歲了還要大人追著喂,脾氣一上來還摔碗。對比一下這小妹妹簡直就是小天使!】
【就這用餐禮儀,應該是富裕家庭出身的吧,難得還一點都不挑食,連配菜都吃得乾乾淨淨!】
【不是,難道就沒人感覺有點不對勁嗎?這乖得都有點反常了。】
【哪反常了?小朋友吃飯乖還有錯?】
【我是當心理醫生的,剛注意到一個細節。就姜含影把肉吃完起身去盛肉湯的時候,小朋友有個下意識放下筷子的動作,等姜含影回來坐下,她才再次拿起筷子繼續吃。接著我要說的可能有點會讓大家有點不適,但我看到她這個反應的時候,腦子裡第一時間就閃過一個詞:馴養!】
【也可能是小朋友家教比較傳統嚴格呢,我老家那塊就老多規矩了,小時候因為不規矩還挨了不少打。不過也不是全無壞處,起碼現在待人接物吃飯應酬什麼的,在禮節方面被不少人誇過。】
【前面的朋友你三歲的時候就要開始學著事事守規矩嗎?不對,直播間裡的這位小朋友現在也才三歲,就能做到這個程度,難不成從剛剛走路就要開始學?】
【誰家大人會這麼狠心啊,娃才這么小!】
【換我我絕對狠不下這個心,把孩子的活潑天性都給壓制住了。】
【剛去搜了下馴養這個詞,搜出來一堆馴養小動物的視頻。又對比了一下直播間的小姑娘,還真別說,有點類似。】
一番討論下來,就引發了直播間觀眾更加仔細地觀察起來。
姜含影放下筷子又抽出一張紙巾擦了擦嘴,總算從對面這張小臉上看出了幾分急切。
吃飯速度也跟著變快了一些。
但一急就容易出錯,有幾粒米飯被不小心挑到了外邊掉到桌子上。
趕在這小傢伙低頭直接去舔桌子之前,姜含影眼疾手快把手攔在了她腦袋跟桌面之間。
「不能吃了,不衛生。」
這桌子雖然天天擦,但直接去舔還是有點過了,她要是沒看見就罷了,看見就接受不了了。
小不點聲音弱弱:「不能浪費。」
姜含影拿紙巾直接把那幾個米粒給擦了,「沒了。」
浪費個毛線!
頓了頓,「慢點吃,我又沒催你。」
這話一說,小傢伙吃飯的速度確實又放慢了,就是吃一口,就抬頭看姜含影一眼。
姜含影:被看到沒脾氣!之前明明還不是這樣的!
她突然想到一個可能,就打算試驗一下。
於是又起身去打了一碗飯,澆了些肉湯端回來。
繼續吃,對面明顯又放鬆下來,回到一開始吃飯的節奏。
【這麼看,好像確實有點奇怪。】
【家教好的話,應該做不出直接舔桌子上的飯這種舉動吧?】
【姜含影不是已經吃完了嗎,怎麼又開始吃了?】
【姜含影吃完擦嘴之後,小孩明顯急切很多。你沒見她重新開始吃飯的時候,小孩也變得沒那麼急了嗎。這小孩好像很怕讓別人等自己。】
【能注意到這個細節也挺厲害的,這波果斷得給姜含影點個讚。】
【她這米飯都第三碗了吧,今天應該能吃到撐!】
【不知道為什麼,看小姑娘這樣我有點心疼!】
【希望警察小哥哥和嘉賓們趕緊找到小朋友的家人,我現在實在很好奇她爸爸媽媽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又是怎麼把孩子給培養成這樣的。】
【估計是一對控制欲超強的父母。】
一大一小几乎是同時放下手裡的筷子。
林墨非坐在附近安靜地等她們吃完,才起身走過來,看到小孩面前乾乾淨淨的餐盤,忍不住挑了挑眉。
雖然他打飯的時候已經很注意,把那些不怎麼好吃的配菜給撥出去了,但還是剩了一些的。
沒想到都被吃光了,只剩了一些實在不能吃的花椒蒜末等佐料。
這簡直比他們大人吃得都乾淨!
莫名有點羞愧。
他自己還剩了些不喜歡的薑絲青椒絲呢。
「吃得真乾淨,很棒!」
他夸著把小孩從椅子上抱下來,看向還留在食堂的嘉賓,「今天需要占用下大家的午休時間,咱們得儘快找到這小孩的家人。」
大家對這個提議都沒意見。
丟了孩子的家長不知道多著急呢,估計連午飯都沒顧上吃。
從食堂出來到前面辦公區,已經有派出所的同事在查看一開始發現小姑娘蹤跡的道路監控。
看見抱著孩子過來的林墨非,「林哥,事兒有點不對。」
「哪不對了?」
「你看,這孩子一開始出現的地方是在隔壁新街路口,時間是上午十點三十五,這條街前不久剛重新翻修過,現在只安了路燈,還沒來得及安監控,再往前就無法追溯了。但關鍵還不是這個,直到這孩子被剛才那位好心的姑娘送到咱們派出所,當時是十二點半。」
說到這,他深吸了一口氣,「這中間足足有兩個小時,這孩子就在新街路口和那姑娘發現她的GG牌底下徘徊,附近的監控有幾次都拍到她蹤跡了。而且你看她這身衣服,也夠顯眼,放到人群里絕對能一眼就看到。可什麼家長過去兩個小時,不,現在是快三個小時了,都沒發現自家孩子丟了!而且我還問了南邊和西邊的派出所,他們也沒接到孩子走丟的報警信息。所以,我推測是……」
對上小孩看過來的烏溜溜的眼睛,這人又默默把話咽了回去。
不過哪怕他沒把話說完,也不妨礙大傢伙能想到他本要說的是什麼。
遺棄!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