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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陳艷又被背刺了?

  陳艷終究還是沒在這一天表白,林崢也沒做好兩人真正在一起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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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知道,明天,那一刻很可能會到來。

  上一次面對女孩的告白是什麼時候來著?

  他有些記不清了。

  所以,晚上他該做些什麼?

  坦然接受,饞她身子,將她抱住,然後吻上,甚至一起回家,流浪於同一張雙人床?

  亦或拒絕,培養感情,兩人從朋友做起,慢慢熟悉,最後或許走向殿堂?

  周四,和往常一樣,今天又是一眼望到頭的一天。

  處理完工作事務,林崢不出意外的又收到了陳艷晚上一起去逛街的邀請。

  晚七點左右,兩人在市中心會晤。

  這次她沒帶拖油瓶,而且還穿上了昨天那身好看的JK,過往行人大多都會朝她投來驚羨的目光。

  陳艷本來就不大,十九歲的年齡正是花一樣綻放的年齡。

  今天她又做了個新髮型,蓬鬆碎發自然落下,披在肩上,搭在後背上,額前碎發順著臉頰彎曲,將她的臉包裹的小巧可愛,清純中又帶著幾分嫵媚。

  今天她沒有穿那件卡其色外套,外面僅僅只是一件白色短袖女士襯衫。

  因為這身衣服不穿外套沒有口袋的原因,她帶著個粉色小包包斜挎肩膀上,少女感十足。

  如雪的手臂暴露在涼爽的空氣中,她在看見林崢後對他連連揮手,很容易讓人看見那光滑無毛的腋下。

  林崢一不小心就看見了袖口裡面些許風采,令他心跳速度不由加快幾分。

  「你不搞成非主流,這不挺好看的嘛?」

  林崢走到近前對她就是一聲誇讚。

  「嘿嘿~,我愛聽,多誇我點。」

  陳艷笑嘻嘻挽起林崢的胳膊,拉著他朝小吃一條街摸索而去。

  要不是喜歡精神圈的那種感覺,以及某種時候來錢輕鬆而且快,誰樂意當精神小妹呀?

  這個群體就是喜歡的人特喜歡,不喜歡的人就特不喜歡,甚至看不起這個群體。

  路過一處標本店時,林崢買了一支製成標本的花,送給陳艷做紀念品。

  也不貴,就幾塊錢的小玩意,但讓這個女孩高興了很久,將它捧在手心上左顧右看,直至吃飯才珍惜著放進小包包里。

  「吃完飯想去哪?」林崢看著面前面色潮紅的女孩詢問道。


  今晚他們吃的是火鍋,偏辣,一頓飯下來兩人早已大汗淋漓,面色潮紅。

  也正因如此,林崢才意識到,陳艷這個傢伙的顏值,真的是太頂了。

  如果她不是非要搞什麼精神小妹,估計早就被富家公子泡走了吧,哪能輪得著他來認識。

  「陪我逛街買衣服怎麼樣?」陳艷提議道。

  林崢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他心裡暗自嘀咕,怎么女生這麼喜歡買衣服呢?

  這幾天都買兩次衣服了。

  化妝品、做頭髮、買衣服、KTV、酒吧......

  他心裡一合計,猛然發現陳艷的花銷好大,一個月沒幾萬塊根本下不來。

  怪不得她的擇偶標準是高富帥,普通人根本養不起她......

  一念至此,他情緒不由低落幾分。

  陳艷沒有看出來什麼不對勁,到了結帳的時候她仍舊搶先結帳,讓林崢又狠狠體驗了一把吃軟飯的感覺。

  不得不說,這種感覺真爽。

  接下來,兩人又逛了一個多小時,結果陳艷只是試試衣服,並沒有買。

  林崢以為她是沒錢了,主動提出他可以付錢,卻被她給拒絕了。

  「每天都買衣服,我又穿不過來,難道你不知道女生買衣服其實很多時候都只是試試嗎?如果真的有很好看的衣服我們再買好了。」陳艷如此回道。

  林崢不知這是不是真話,只能點點頭。

  女生說的逛街好像真的就只是逛街,或者這種精神小妹的逛街,單純的就是壓馬路。

  走到九點左右,陳艷考慮道林崢明天還要上班,便提出可以回家了。

  兩人剛走出衣飾品街區,一輛小奔馳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朝兩人開來,只是眨眼時間就停在了他們面前。

  很快,車上下來了那個熟悉的大哥。

  今天他穿著一身正式的西裝,應該是剛下班或者匆匆趕來。

  他看見手牽手的林崢和陳艷后,整個人如遭雷劈,卻又很快強行擠出一個笑容。

  「艷艷,你是不是不高興了,和他在一起是故意為了氣我嗎?我是不是做錯什麼了?」

  大哥走上前來,強擠笑容柔聲詢問著。

  林崢上前一步,將陳艷拉到自己身後護住。

  雖然不知道這是咋回事,但他覺得遇到這種事情,他作為一個男人,當仁不讓需要站出來,保護身後之人。


  還不等他說話,陳艷反拉住了他,示意他等會她。

  林崢見狀,和陳艷對視一眼,確定對方的眼神後默默鬆開了她。

  「我在旁邊等你,有事招呼一聲。」

  林崢遇事冷靜,稍稍後退了幾步,將空間留給這兩人交談。

  「艷艷,對不起,我總是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你有什麼想買的,有什麼想吃的,有什麼想玩的,你儘管和我說好吧?我帶你去買。」

  大哥舔狗般卑躬屈膝著,就像是中年大叔祈求任性的小女朋友不要分手那般卑微。

  他叫周大偉,是江城一家上市公司項目總監,年薪五六十萬,事業也算是小有所成。

  年過三十,也沒談過啥戀愛,或者說一直忙於事業,沒能遇上讓他心動的女生。

  他是和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蹦迪的時候認識的陳艷。

  喝了幾杯酒,開了幾句玩笑話,加了個微寶,發了幾張靚圖,聊了幾句曖昧。

  剛開始他還只是抱著隨便玩玩,隨便聊聊的心態。

  後來聊人生中周大偉得知陳艷還是處,尤其是她有那種深陷黑暗,卻依舊嚮往光明的祈盼。

  他承認,他陷進去了,他認為他就是那個可以拯救這個女孩的天命人。

  高富帥?

  他或許沒那麼帥,也沒那麼有錢,但養陳艷肯定是夠了的。

  他認為自己肯定是陳艷的最後一個,誰曾想,發生了今天這一幕。

  陳艷眼神出現些許尷尬,如果林崢不在這,她或許還會哄哄這個冤大頭。

  但問題是,林崢在這。

  而且今晚她還打算對林崢告白,兩人正式宣布在一起的。

  沒成想這個周大偉過來了,而且目標很明確的跑過來,似乎突然知道她今晚和林崢在一起。

  莫非她又被別人給背刺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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