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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洪荒演義》三四兩集上市

  第311章 《洪荒演義》三四兩集上市

  他倆首先進的是一家家賣中老年人服裝的店面,

  這是黃清雅的提議的。

  她說:「咱們先給叔叔、阿姨買幾件過年衣服吧?」

  曹勝沒意見,重生前,他就習慣了每年過年,給父母添置一些衣物。

  兩人走進一家女裝店,給曹勝母親挑選衣服的時候,黃清雅隨口問:「你今年打算哪天回家過年呀?」

  曹勝笑了笑,「遲點回去吧!大年二十七、八,回去就行了。」

  「這麼遲呀?你不想早點回家嗎?」

  黃清雅有點意外。

  曹勝:「當然想,但不敢回去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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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清雅更意外了,「為什麼呢?回自己家還有什麼敢不敢的?你跟你爸媽關係不是挺好的嘛?」

  曹勝有些感慨,「不是不敢回去見爸媽,而是只要回去了,家裡那些親戚,就會接二連三地登門、作客,這個找我借錢,那個找我幫忙,很煩的,頭都被他們搞大了。」

  頭都被他們搞大了?

  黃清雅聽見這句話,卻下意識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因為「搞大了」這三個字,讓她第一時間聯想到肚子被人搞大了。

  這一刻,她腦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我懷了他的崽,他會儘快跟我結婚嗎?

  她本來沒這樣的想法,但前幾天她老媽、大嫂對她催婚,讓她最近老是忍不住想結婚的事。

  「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去年才讓你爸媽過來和你一起過年的吧?」

  她問。

  曹勝嗯了聲。

  說話間,他覺得眼前這件棕色外套款式和布料都不錯,就對一旁的銷售員說:「美女!這款衣服有2X碼的嗎?」

  銷售員點頭,「有的,我拿出來給您看一下?」

  曹勝嗯了聲。

  銷售員去拿衣服了。

  黃清雅一邊上下打量曹勝剛剛看中的這款衣服,一邊問:「那你今年過年在家準備待多久呀?哪天回來?」

  曹勝目光看向別的衣服,聞言,隨口說:「待一周左右吧!提前兩三天回家過年,年後稍微待幾天,給幾個長輩拜完年,差不多就回來了。」

  黃清雅哦了聲。

  見銷售員去拿衣服還沒回來,她忍不住低聲說:「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家現在已經沒人反對我們在一起了。」


  曹勝有點意外,看向她。

  「真的?」

  黃清雅微笑點頭。

  曹勝笑了笑,「你大哥呢?他也不反對了?」

  黃清雅嗯了聲,「他現在也不管了,前幾天我媽和我大嫂說請你去我們家做客,當時我大哥就在旁邊,他肯定聽見了,但他什麼也沒說。」

  曹勝莞爾。

  當初她大哥可是堅決反對的,逼得她不得不和他假分手。

  所以,剛剛聽說她大哥不反對了,曹勝有點想笑。

  「你媽和你大嫂喊我去你們家做客?」

  他注意到她剛剛話里的這個信息。

  黃清雅又嗯了聲,目光期待地看著他,「你去嗎?」

  曹勝想了想,「快過年了,等年後吧!年後,等我在老家過年回來,正月初幾的時候,買點禮品去你家一趟,就當給你爸媽他們拜年了,你看怎麼樣?」

  他和黃清雅在一起,時間也不短了。

  既然她家人主動請他過去做客,那於情於理,他都該上門一趟。

  黃清雅聞言,面露笑容,「好呀!那到時候你提前一天給我打電話,禮品不用你買,

  我來準備,到時候你提著它們去我家就行了,好不好?」

  曹勝失笑,擺擺手,「不用不用!第一次上門,禮物怎麼能讓你買呢?我又不是吃軟飯的!你告訴我你爸媽他們喜歡什麼就行了。」

  黃清雅還想說什麼,剛剛去拿衣服的銷售員拿著衣服,小跑回來。

  「帥哥!這件就是2X碼的,你看看行不行。」

  說著,就把衣服遞到曹勝面前。

  次日上午。

  《洪荒演義》繁體版三四兩集,出現在灣灣、香江等地的書店書架上。

  前一天還人氣寥寥的各大小書店,今天在《洪荒演義》新書上市後,很快就熱鬧起來不少年輕人,像嗅到血腥味的鯊魚一般,湧進一家家書店。

  有些人是買書。

  更多人是去租書店租書。

  但租書店進的《洪荒演義》數量有限,屬於絕對的僧多粥少,速度最快的人這這兩集新書租走後,其他人趕來就只能撲空。

  撲空了怎麼辦?

  經濟不寬裕的,只能耐心等,等租了這兩集新書的人看完後,還給租書店。

  但暢銷書剛出版的時候,是很難租到的。

  往往第一個人租完,剛還給書店,很快就被第二個人租走,然後第三個、第四個命短的,可能都等不到能租到的那天,

  所以,經濟條件好一些的,一個忍不住,可能就跑進書店,買新書。

  而這,就是一些暢銷書的銷量能超過灣灣、香江所有租書店數量的原因,相比之下,

  一些不溫不火的作品,一般很少有讀者去買新書,基本上都是去書店租看,這樣的作品,

  銷量基本上全靠租書店進貨,租書店的數量,往往就是這些作品的銷量。

  三四兩集的《洪荒演義》好看嗎?

  灣灣,暫時沒租到這兩集書的林海,這天晚上在論壇上發帖詢問。

  發這個帖子的時候,他想著:如果很多人都說這兩集不好看,那我就不急了,可以耐心多等幾天,等出租屋有這兩集書的時候,去租。

  這個帖子發出去沒多久,就先後出現了幾條回復。

  第一條回復的內容是:「呵呵,樓主是來搞笑的嗎?中原一點灰的新書,你問好不好看?這麼說吧!三四兩集的劇情,比一二兩集精彩多了,至於精彩在哪兒?我就劇透一句:巫妖兩族開始頻頻發生衝突了,巫妖爭霸已經出現苗頭!」

  第二條回復是:「妖族在帝俊的統領下,開始號令天下萬妖,包括男主角,但男主不服帝俊號令,所以,帝俊派了一波接一波的高手來對付主角,這一場場大戰,很過癮!」

  第三條回復是:「主角的奪運魔音太搞笑了,被奪運魔音攻擊的對手,都霉運連連,

  笑死我了!」

  第四條回復則是:「這個時期的人族太弱小了!妖族卻太強了!女媧到底是不是屬於妖族,這兩集中還沒交代清楚,帝俊和東皇太一他們都說女媧是妖族,但男主卻說女媧和伏羲都是先天神靈,雖然看上去和妖族很像,但其實不是,可女媧又站在妖族這一邊,而人族卻是女媧創造的,要不是女媧護著,人族恐怕早被妖族吃乾淨了。」

  第五條回複寫的又是另一個方面,「作者太有想像力了!竟然讓主角給人族出主意,

  挑撥巫妖兩族大戰,第一批人族也夠狠,竟然這麼用美人計,先讓巫族大神愛上人族第一美女,然後竟然把這個美女送上妖族的餐桌,成了妖族的食物,太殘忍了!但仔細想想,

  這個時期的人族,想挑撥巫妖兩族大戰,好像也只能用這樣的手段。」

  電腦前。

  林海看得眉頭早就皺了起來。

  兩集內容而已,這幾個帖子回復的內容竟然都不一樣。

  兩集能寫這麼多內容嗎?


  主角給人族出主意,挑撥巫妖兩族大戰?真的假的?主角來到洪荒世界後,不是變成一隻烏鴉了嗎?

  以烏鴉之身修煉後,應該屬於妖族吧?

  主角不站在妖族這邊,竟然去幫助人族?

  是因為主角穿越之前是人類嗎?

  這些帖子看著看著,林海突然抬手給了自己一巴掌,自語罵道:「讓你手賤!讓你發這個帖子!」

  他很後悔。

  早知道這些網友會這麼回復,他肯定不發這個帖子。

  現在好了,看了這些帖子,他心裡的好奇已經完全被勾了起來,想去買兩本新書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他感覺自己的零花錢快保不住了。

  事實上呢?

  三四兩集《洪荒演義》好看嗎?具體寫了什麼?

  正在看或者已經看了這兩集內容的讀者,幾乎沒人覺得不好看。

  主要是這是一個全新的題材,

  曹勝無論怎麼寫,只要不胡編亂造,對大部分讀者來說,都是好看的。

  何況,這兩集劇情曹勝是用心寫的。

  第三集開篇寫到:帝俊從鴻鈞老祖的紫霄宮回來後,就開始號令天下萬妖,要做妖族共主。

  想藉助整個妖族的力量,來對抗巫族,

  妖族管天、巫族管地,是鴻鈞道祖定下的規矩。

  而巫族的強大,帝俊和東皇太一都心知肚明。

  巫族強大到什麼程度?

  十二祖巫自稱是盤古後裔,聲稱十二祖巫合一,可以重現盤古真身,根本就不把鴻鈞放在眼裡。

  因此,鴻鈞在紫霄宮傳道的時候,帝俊、女媧、鯤鵬等等,都去了紫霄宮,以弟子的身份,聽鴻鈞傳道。

  但巫族卻一個都沒去紫霄宮。

  就問你牛不牛?

  帝俊和東皇太一,都是太陽中孕育出的三足金烏,

  出身可以說很牛逼了,出身的時候,還都有強大無比的伴生法寶。

  但卻都不敢憑藉自身實力去對抗十二祖巫。

  但他倆又都想和巫族平起平坐,怎麼辦?帝俊想到的法子是整合整個妖族的力量,以壯大自身。

  其實,妖族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

  在帝俊之前,妖族之間往往並不認為彼此是同一個種族,比如虎妖和狐妖,彼此會認為對方和自己是同族嗎?


  狼妖和羊妖,會認為對方和自己是同族?

  但帝俊和東皇太一,就是要這些不同的種族,都臣服自己,都承認自己是妖族的一員。

  這自然受到各個妖族的抗拒。

  但沒事,帝俊和東皇太一拳頭夠硬。

  誰抗拒就打誰,打到對方服為止。

  主角以烏鴉之身修煉得道,自然也被帝俊和東皇太一划入妖族,要主角奉他們為主,

  聽他們號令。

  主角自然不服。

  一來是他和帝俊、東皇太一一樣,也去了鴻鈞道祖的紫霄宮聽道。

  二來是他作為穿越者,知道巫妖二族都風光不了太久,都會退出歷史的舞台,他不想給妖族陪葬。

  三來,他和鯤鵬有仇,在紫霄宮的時候,鯤鵬看不起他,甚至當眾向他出手,結下了梁子,而鯤鵬也被劃為妖族。

  最重要的是:他穿越前,生而為人,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自由平等的概念深入靈魂,要他奉帝俊和東皇太一為主?對不起!他膝蓋彎不下去。

  所以,第三、第四集中,他不斷被帝俊派來的高手追殺,在被追殺的過程中,他惱怒之下,決定報復,決定加快巫妖兩族的衰落。

  在這種念頭驅使下,他開始暗中接觸還很弱小的人族。

  這個時期的人族,幾乎就是妖族的盤中餐。

  雖然礙於女媧的面子,妖族沒有明面上針對人族,但很多妖族成員都有吃人的習慣。

  如同後世人類吃雞鴨魚肉一般,毫無心理負擔。

  對這個時期的妖族成員來說,吃人,是一種享受。

  一段時間不吃人,就感覺嘴裡沒滋沒味,會嘴饞。

  對這個時期的人類來說,人類苦妖族久矣,妖族不滅,人類永遠沒法真正站起來。

  但人類相比妖族,戰力相差太多了。

  要不是人類的繁衍能力遠超妖族,恐怕早就被妖族吃完了。

  主角變化成人類的樣子,給人類第一批先民獻策。

  其中一個計策,就是用苦肉計,挑撥巫妖兩族。

  洪荒世界的殘酷,在這個計策施展的過程中,顯露無疑。

  震撼到不少讀者。

  人族先民竟然為了整個人族的生存,把自己當成一盤菜,送到妖族的口中。

  隨著這兩集新書上市。

  網上出現了不少討論這兩集劇情的帖子。

  上個月,第一、二兩集上市的時候,很多讀者看完後,心馳神往地幻想著自己能成為妖族的一員。

  覺得帝俊、東皇太一、鯤鵬等等名字、法寶、法術,都很帶感,恨不能自己也成為妖族一員。

  但隨著第三、第四集上市後,很多讀者開始反感妖族,因為大家都是人類,而看似強大無比的妖族,卻把人類當食物,強大如金烏太子,也有吃人的習慣。

  一個把人類當食物的種族,大家怎麼還能喜歡得起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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