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痞子蔡懵了

  台南。

  更新完一章稿子的痞子蔡,去洗澡了,等他洗完澡,又沖了一杯咖啡,來到電腦前,查看今天新章節書評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漸漸變得越來越錯愕。

  因為今天新章節的書評風向,和他預料的完全不同。

  他今天把女主角輕舞飛揚寫死,並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就設定好的,為了今天這個章節,他一直在鋪墊。

  先把輕舞飛揚塑造得很美、很特別,又把男女主角的愛情塑造得很浪漫,鋪墊這麼久,就是為了讓她死的時候,能最大程度地震撼讀者的心靈。

  當然,他也料到這一章發出去後,會有很多讀者不滿、抗議。

  但他想寫的一直是一個感人至深的愛情故事,而不是一個甜甜蜜蜜的戀愛日常。

  

  藝術,就該是把最美好的東西毀滅給大家看。

  可眼前這些書評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全是罵我的?

  我鋪墊了這麼久,輕舞飛揚身上的紅斑狼瘡早就暗示了她可能會死,大家難道都沒點心理準備嗎?

  你們的反應為什麼這麼激烈?

  一條條刺眼的書評映入他的眼帘。

  「草!有病吧?中原一點灰把冉靜寫死了,你也跟著把輕舞飛揚寫死了?人家實體書剛出版才幾天?你抄得挺快啊小伙!」

  「我剛才很恍惚,以為還在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特意把頁面拉到最上面,發現我沒記錯,這是《第一次親密接觸》啊,為什么女主角也死了?」

  「瑪德!最近是發了什麼瘟?女主角都要死是吧?」

  「冉靜:我死了。輕舞飛揚:你死了,我也不活了!」

  「我剛才差點砸了電腦,草!有你們這麼幹的嗎?我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冉靜死給我看,今天聽說這本書寫的不錯,女主角沒死,結果我剛看到最新章節,輕舞飛揚馬上就死給我看?我是不是不配看你們的書啊?你們這麼對我?」

  「作者你是怎麼想的?想出名也不是這麼出的吧?人家把女主角寫死,你也把女主角寫死?玩殊途同歸是吧?不管什么小說,寫到最後都是死女主角?」

  ……

  痞子蔡看著這些書評,心裡終於明白了怎麼回事,然後他懵了。

  他做夢都沒想到會出現這種巧合。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他知道,他最近也在看。

  因為那本書比他這本書發表的時間更早,算是第一本首發在網絡上的小說。


  他覺得那本書寫的也不錯,關鍵是那本書的人氣,比他這本《第一次親密接觸》高多了。

  他潛意識裡也想研究一下那本書是怎麼火的。

  想學習對方的長處。

  他甚至還知道那本書最近在大陸出版了,還連著弄了五場簽售會,很風光,又有名又有利,他心裡挺羨慕。

  只是,他住在灣灣,買不到那本書的實體書。

  也是因此,他並不知道那本書後面劇情是怎麼寫的。

  結果就給了他這麼大一個驚喜……

  劇情雷同了?

  冉靜死了?我的輕舞飛揚跟著也死了?

  此時此刻,他腦中有一個念頭挺強烈:趁現在看過今天新章節的讀者還不多,趕緊把這章的劇情改了,輕舞飛揚不能死!趕緊把她寫活!

  但……

  他卻遲遲下不了手。

  因為這是主線劇情,早就設定好的。

  前面鋪墊了那麼久,就是為了女主角死的時候,能夠更感人,讓讀者潸然淚下,留下深刻印象。

  可以說,輕舞飛揚死,這本書的檔次才能升華。

  如果輕舞飛揚不死,讓她一直活到這本書大結局,這個故事就很普通了,還有什麼特別?

  電腦前,痞子蔡陷入長時間的糾結中。

  麻爪了,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這天晚上,痞子蔡在台南麻爪的時候,曹勝在徽州一個人吃大餐。

  最近十天,他趕場似的連跑五座大城市,伙食雖然不差,但並不很合他的口味,連續吃這麼多天,胃裡早就不是很舒服了。

  所以,他今天回到徽州,在宿舍補了一覺醒來,洗漱一番,就來到老街一樓,給自己點了幾道想吃的,還要了一瓶冰啤酒。

  徽州這裡的菜餚,雖然和他的家鄉菜也有差別,但總歸是一個菜系,而且他在這裡上學,早就吃慣了。

  紅燒獅子頭、梅菜扣肉、一品鍋、老鴨湯、紅燒毛豆腐、抓炒豬肝。

  全是他愛吃的。

  點菜的時候,看見自己想吃的,就點了,等這些菜都端上桌,他才意識到自己點多了。

  這麼多菜,自己一個人怎麼吃得完?

  這麼熱的天,打包帶回宿舍,估計明天就餿了。

  所以,他現在也有點煩。


  只不過,他的煩惱和痞子蔡的煩惱不一樣。

  因為自己一個人吃不完,他在吃的時候,就下意識左右張望,想看看今天這店裡有沒有熟人。

  有的話,就喊來一起吃。

  多少也算是一份人情,總好過吃不完浪費。

  讓他失望的是,一直到他吃飽喝足、結帳的時候,都沒有看見一個熟人。

  桌上果然還剩了不少菜,他捨不得浪費,只好喊來服務員打包。

  拎著打包盒從老街一樓出來,他散步似的往學校方向走去,邊走邊四處打量,沒多久,他就看見街邊有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

  他走過去,把打包盒放到乞丐面前。

  然後在乞丐的道謝聲中走人。

  98年的街邊,還是有乞丐的。

  ……

  在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曹勝就登上了回家的火車,和以前每次坐火車都坐硬座不同,這次他買的是軟臥票。

  因為沒必要像以前那麼節省了。

  軟臥也確實比硬座舒服很多。

  以前幾個小時硬座,會讓他渾身疲憊。

  而這次當他從老家縣城的火車站出來的時候,整個人的狀態比上車前還要好。

  因為這一路上,他睡飽了。

  搖搖晃晃的火車床鋪,跟嬰兒搖籃似的,很適合睡覺。

  半年沒有回家,重新回到老家這邊,他感覺空氣都是親切的。

  明明老家的空氣品質不如徽州那邊,但他就是更喜歡老家的空氣。

  從火車站出來,他攔了一輛計程車,計程車直接把他送到家門前。

  引來村里不少人的注視。

  平時可沒幾個人直接坐計程車回家。

  當他從車上下來,就有婦人遠遠地喊話:「阿勝!你怎麼坐轎車回來了?你念書念發財了呀?」

  曹勝失笑,回了一句:「沒有發財,就是回來的路上,撿到了一百塊錢,撿到的錢要趕緊用了嘛!」

  母親聽到門前的動靜,快步來到大門處,看見曹勝,她又驚又喜。

  傍晚。

  曹勝父親從窯廠下班回來,隔著一兩米遠,都能聞到他身上的汗臭氣,這7月的氣溫,本來就高。

  每天在仍有餘溫的窯洞裡搬磚,身上的衣服不被汗水浸透幾次,是不可能的。

  年少時不懂事,那時候曹勝覺得老爸身體真好,別人吃不了這種苦,自己老爸卻能年年干。


  而現在,他心裡只有心疼。

  所以,這天晚上他們家剛剛吃完晚飯,他就回臥室,把今天帶回來的一隻行李箱拎出來。

  當著父母的面,打開箱子。

  箱子裡裝的全是他之前給父母買的衣服、鞋子,以及今天上午他上火車前,從銀行取出來的五萬塊現金。

  當他把牛皮紙袋裝著的五沓百元大鈔全部倒在八仙桌上的時候,他爸媽全都愣住了。

  (還有更新耶)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