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柯南牌警犬,你值得擁有!(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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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這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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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窪……窪田!」
看著從真中老闆手中發現的那張紙條上的名字,毛利小五郎和目暮警官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因為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紙條上寫的會是窪田的名字。
要知道,在確定這一起兇殺案的殺人兇手就在中世美術館的內部人員中後,他們有懷疑過飯島這個身材壯實的工作人員,也有懷疑是不是其他不在場的工作人員,甚至,還有懷疑是那位設計師的,但,都沒有懷疑過窪田。
畢竟,對方那一副瘦弱的樣子,看著也不像是能在穿著一身盔甲的情況下,還能照常靈活行動的人!
只是,現在看來,他們可能錯了。
乍然聽到自己的名字,正站在落合館長和飯島兩人身後,看熱鬧的窪田頓時有些傻眼了,「為……為什麼叫我的名字?」
而在意識到,在這種時候,被叫到自己的名字,到底意味著什麼後,窪田連忙驚恐的大喊了起來,「不……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會是我的名字?」
抬頭看了他一眼,毛利小五郎手扶著下巴,思考了起來:「你應該是為了防止被攝影機拍到,所以才故意穿著盔甲的吧?」
「可是你怎麼也沒有想到,就算是穿著盔甲行動,最後,真中老闆還是發現了你的身份,並且趁著你沒注意,在紙上寫下了你的名字……」
窪田費盡心思,不想讓其他人發現自己的身份,結果不僅在殺人的時候被真中老闆這個受害者發現了自己的真正身份,最後,更是被其偷偷的留下了與自己身份相關的重要線索,從而讓得他們這些破案人員得以有機會查明事情的真相!
或許這就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不!」
這話一出,窪田喊冤的聲音更大了,「不是我啊!不是我啊!真的不是我!」
可惡啊,不就是偷偷把這裡的藝術品拿出去賣嗎?他又不是不還!
為什麼要這樣冤枉他!
難道說,他做的那些事情,就那麼的惹真中那個傢伙痛恨,痛恨到了,哪怕對方都到臨死關頭了,還不忘坑他一把?
「不是你?」
目暮警官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後拿著寫有他名字的紙條,質問了起來,「那麼,你倒是說說看,四點半左右,在兇案發生的時候,你在哪裡,又在做什麼?」
不是伱,為什麼受害者在快要死的時候,特意寫你的名字!
這要說,某人和這一起兇殺案件沒有關係,他怎麼那麼不信呢!
窪田大聲為自己解釋了起來:「當時我一個人呆在辦公室里,做館長交給我的事情。」
如果是別的鍋,只要利益足夠的話,他倒是不介意背上一背。
但殺人這個鍋,他可不能背!
在他一旁落合館長點了點頭,表示確有其事:「是的!我確實有事情交代他去做!」
但他也只是交代了而已。
至於對方到底有沒有去做,又是什麼時候去做的,那他就不知道了。
不過雖然有落合館長為窪田作證,但是目暮警官卻並沒有就此解除窪田的殺人嫌疑,「那麼……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人看到你的身影了!」
窪田說自己一個人在辦公室里,落合館長也為他作證了這一點。
但這在證實了窪田四點半的時候,在忙著做其他事情的同時,也在無形之中,暴露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當時的窪田,身邊沒有其他人,只有他自己一個人。
因此也沒有證人,能夠證明窪田的話是真是假,又是否全程都乖乖的待在辦公室里,沒有外出。
換句話說,沒有人可以給他提供不在場證明!
聽到這話,窪田臉上原本因為落合館長幫忙作證,證明了他四點半的時候,在辦公室里工作而激動無比的表情瞬間一滯,心中再度慌了起來,瘋狂擺手,「請……請等……等一下啊!麻煩請等一下,我沒有殺害真中老闆的動機啊!我是冤枉的啊!」
可惡啊,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為什麼,好端端的,他會變成殺害真中那個傢伙的殺人兇手啊!
只可惜,對於他的這一番叫冤,眾人卻並不怎麼相信。
畢竟,這麼多的證據擺在面前,這要說窪田是無辜的,並不是殺害真中老闆的殺人兇手,恐怕,是個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相信的!
作為窪田的同事,名為飯島的男子更是在這個時候,站了出來,給與了自己這個同事致命的一擊,「就算你想繼續隱瞞,也是沒用的,窪田先生!」
說到這裡的時候,飯島頓了一下,然後義正言辭的斥責起了窪田來,「你偷偷把這裡的藝術品拿出去賣,而老闆正在向你索取巨額的損害賠償,不是嗎?」
說實話,對於窪田這樣利用職務之便,暗中謀取私利,肥己損公的傢伙,他向來是看不順眼的。
如果可以的話,他不介意舉報對方,讓對方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事實上,他不僅是這樣想的,也這樣做了。
只是不知道為何,在他把這件事情告訴深愛藝術,把美術品當做自己的孩子一樣,對這座美術館更是熱愛無比的落合館長後,對方卻並沒有懲罰窪田那個傢伙,也沒有讓其賠償這些年來偷賣館內藝術品造成的損失,就好像不知道這件事情一樣。
對此,他在不解的同時,也隱隱對於落合館長這個曾經無比尊敬的老人有些失望。
不過沒關係,落合館長不懲罰窪田這個無恥的小偷,那就由他來,讓其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話一出,目暮警官瞳孔猛地一縮,連忙繼續質問起了窪田來,「他說的都是真的嗎?」
如果飯島說的都是真的,那就證明了窪田與真中老闆之間早就存在著間隙。
換句話說,窪田完全有作案動機,去殺害真中老闆!
「我……我承認自己有偷偷把這裡的藝術品拿出去賣過……」
真中老闆向他索取巨額的損害賠償,也不是什麼太大的秘密,只要目暮警官等人向其他的美術館工作人員打聽便知。
再加上,還有飯田這個可惡的混蛋作證,就算他想否認,都沒可能。
「可是!」
窪田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飯島這個同事給賣了,他慌忙的為自己解釋了起來,試圖讓目暮警官等人相信自己是冤枉的:「這件事跟這起兇殺案並沒有關係啊!殺他的人也並不是我啊!」
他承認,自己的確因為被真中老闆索取巨額的損害賠償一事,對其無比的憎惡,憤怒。
但憎惡憤怒歸憎惡憤怒,他卻從來沒有生出過什麼想要殺死對方的想法來。好吧,有幾次,被真中老闆逼的特別急的時候,他的確是生出過想要殺死對方的想法。
但想法之所以是想法,那就在於,它並沒有被實施,他也不會讓其有被實施的機會。
畢竟,他和真中老闆之間的事情完全沒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而且,他盜取美術館藏品一事,就算是被警方發現了,最多是坐幾年牢。
但他要是殺了人,數罪併罰之下,那就不僅僅只是坐幾年牢了。
說不得,他的下半輩子,就要在監獄之中度過了。
一個是在監獄裡待一段時間,而另一個,則是牢底坐穿,陪上自己的一輩子,這兩者孰輕孰重,他自問自己還是能夠分的清的!
只是,對於他的這一番說辭,目暮警官卻是完全不相信。
畢竟,每個犯人,在他們警方拿出鐵證如山的證據之前,都會狡辯,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關於這個流程,作為一名從事警察這個職業多年的老刑警,他早就熟的不能再熟了。
而且,就憑窪田盜賣美術館藏品一事,即便最後證實了真中老闆其實不是他殺的,擺脫了殺人犯的指控,但對方也勢必要和他們走一趟,並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過,目暮警官覺得窪田擺脫殺人犯的指控,這種事情可能性不大。
至於原因很簡單。
因為,窪田不僅與真中老闆有著重大的矛盾,而且,真中老闆在被殺害之前,寫的那張紙條上的名字也是他的。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他想相信窪田是無辜的,也有些困難啊!
「好了!你不要再說了,等一下我的部下就會把兇手所使用的盔甲找出來,到時候一切就會真相大白了!」
他倒要看看,等到他的部下們把真中老闆被殺害時,殺人兇手所使用的那具盔甲找出來後,窪田這個嘴硬的傢伙,還能不能再繼續狡辯下去!
聽到這話,窪田深吸了一口氣,冷靜了下來,不再大吵大鬧著,說自己冤枉。
因為,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到底有沒有殺害真中老闆,別人不知道,難道他還能不知道嗎?
所以,就算目暮警官等人真找到了盔甲人殺害真中老闆時所穿著的那一件盔甲,也根本不可能以此來指控於他。
因為,他就沒有穿過那具盔甲,真中老闆人更不是他殺的。
要是警方能從一具他從來沒有使用過的盔甲中找出他殺人的證據來,那就見了鬼了!
換句話說,即便警方最後真的能夠把那一具盔甲找出來,也不能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
恰恰相反,到時候,他不僅不用再承受殺人犯的指控,反而能藉此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徹底擺脫殺人嫌疑!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再慌張的為自己狡辯,惹人心煩呢。
這樣想著,窪田直接停下了大喊大叫,不再繼續爭辯。
他相信,只要警方繼續搜查下去,自己最後一定能夠洗脫殺人嫌疑,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唯獨讓他有些苦惱的是,就算他能夠擺脫殺人嫌疑,但光是盜賣美術館藏品一事,就夠他吃一壺的了。
畢竟,盜賣美術館藏品這種事情,他是真的做過,而且還被人發現了,容不得他狡辯。
說不得,等這件兇殺案事了,他就要跟著目暮警官等人去東京警視廳里走一趟了。
沒賺多少錢不說,還惹了一身騷,現在更是平白無故的險些背上殺人的罪名!
哎,早知道,他就不打那些藏品的主意了。
只可惜,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這是……」
與此同時,正在案發現場四處溜達,試圖搜集到一些重要線索的柯南卻是有了新的發現。
他在四處轉的時候,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裡,發現了那支在視頻里,被真中老闆扔出去的原子筆!
「目暮警官!原子筆就掉在這個地方哦!」
聽到柯南的話語,目暮警官微微一愣,「什麼?」
「做得好哦,小朋友!」
把那隻掉落在角落裡的原子筆撿起來,目暮警官看了柯南一眼,忍不住誇獎了起來。
沒想到,柯南這個小傢伙,眼睛居然這麼尖,他那群屬下們都還沒有發現的東西,竟然就這麼快就找到了。
簡直比警犬還好使啊!
仔細想想,以前破案的時候,對方似乎也總是在第一時間內就能發現一些他們警方沒有注意到的線索,為破案提供了不少幫助呢!
如果他的那群屬下們也能有這樣出色的能力該有多好啊!
莫名有些羨慕毛利小五郎那個傢伙呢!
這樣想著,他重新將自己的注意力投到了那隻原子筆上,感嘆了一句:「這是一支相當高級的原子筆啊!」
落合館長微微一笑,在一邊為他解釋起了這支原子筆的特殊之處來:「那是米花美術館今年五十周年紀念的時候,特別定製的原子筆,只要是相關人員,每個人都會有的!」
目暮警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沉吟道,「那麼……是誰的放在這裡,忘記拿了呢!」
邊說著,他隨手拿起原子筆,在自己的記事本上畫了畫。
在確定這支原子筆可以正常使用後,他又拿出之前從真中老闆那裡發現的紙條,對比了一下,然後得出了結論。
「顏色和粗細都是一樣的,這恐怕就是被害人真中老闆所使用過的那一支原子筆吧?」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