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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章 粗統戶籍,胡人九戶

  第527章 粗統戶籍,胡人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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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200年,神武二年,冬。

  上計日至,天下諸州郡上呈戶籍至尚書台,經鍾、杜二人的整理,由崔琰入宮向張虞匯報。

  「今國中戶籍如何?」張虞問道。

  「稟陛下,殷、海二州三十三萬戶,匯幽州七餘萬戶,河北蓋有四十萬戶。雍、司隸、並三州之合,有五十四萬戶,因此舊地蓋有九十五餘萬戶。」

  崔琰整理州郡數據,說道:「豫、荊二州共有四十一萬戶,青、徐二州合計二十二萬戶,兗州有民七萬三千戶,新降之地合算戶籍有七十餘萬。」

  「除涼州諸郡外,今國中戶籍當在一百七十萬戶上下,蓋口有八百一十餘萬。州郡詳細數目盡在公文之上,陛下如有疑問,可諮詢於臣!」

  既開國稱帝,那麼戶籍數目需入檔上報。而粗計天下人口,算上益、揚、南楚、交、平、涼州五州半之地,至少能有二百多萬人口,或能至三百萬。因此粗統天下人口,千萬人以上乃是大概率之事。

  至於詳細人口,今時大概率難以統計。而是要等天下承平,並經一段時間治理,方能得到相對明確的數據。

  張虞翻閱公文,見荊州戶籍僅有十八萬戶,問道:「陳國歸降時,朕猶記荊州有戶近三十萬,今怎僅有十八萬戶?」

  「歸降時,荊州有五郡,其中長沙郡戶近十萬,而今長沙郡被劉備所據,夏口、夷陵又分被曹操、孫權所占,故少十萬戶之民。另荊州因毗鄰邊境,今暫無嚴查戶籍之政。」

  崔琰依照荊州上計情況匯報,說道:「而青、徐二州因位於中原,且經滿、酈二位將軍整頓戶籍,故戶籍大有上漲,皆有十萬餘戶之數。」

  微微點了點頭,張虞指著公文上的數據,說道:「河北、關西戶籍多年未變化,尚書台可知其中緣由?」

  崔琰沉吟了下,說道:「舊地戶籍變化之時,琰與尚書令、丞相皆有商討,以為河北人口之所以稀少,實因戰亂令百姓流離,大族隱匿民眾,收為佃戶而不上報朝廷。另據臣所知,河北中畜養奴隸者眾。」

  「基於以上二點,臣以為當借新稅改制為由,大檢河北戶籍,並授田於民。其次,朝廷當頒布釋奴令,令人口析出為民。以此而行嚴法,三年之內河北戶籍或能多有數萬戶。」

  張虞頷首說道:「昔因河北初下之故,朕不敢大檢戶籍。而今河北諸郡承平,當讓郡縣長官檢索。至於釋奴令,可由卿草擬一封,朕令左右抄寫頒布。」

  「遵命!」

  「新稅進展何如?」


  瞧了戶籍半天,見沒有大問題,張虞問道:「可有關中計算士民家資,如依新稅施行,能否廣增賦稅?」

  「陛下,依尚書台、司隸校尉及關中三輔長官遣人統計,蓋中戶者民眾約有三層半數;而貧窮者次之約占戶籍六層,上等戶籍者占有半層。故依三等九級制而行,朝廷賦稅與舊時相差不大,但貧窮百姓多有受益。」

  崔琰遲疑了下,說道:「然因是粗略蓋算,臣與尚書台諸卿不敢斷言!」

  「能與舊稅相差無幾,便能下令施行!」張虞將筆擱在案几上,說道:「令丞相儘快擬寫條文,務必在冬季之前頒布,明歲核查治下家資,並依新稅制徵收戶稅。」

  「諾!」

  繼而,張虞又向尚書台了解今年所徵收賦稅數目。因去年平中國,並沒有向新降之地徵收賦稅,因此今歲雖說初安,但唐朝官吏如數徵收賦稅,共得收糧五百一十萬石,有絹(或布)一百七十萬匹,綿七十萬斤。

  「卿與丞相、尚書令、吏部尚書三人商討俸祿,舊時因錢糧緊缺,常以軍餉為先,故俸祿常折扣發放。今歲賦稅大漲,國庫大為充盈,看能否多發些俸祿。」張虞說道。

  「俸祿之事,尚書台已有商論,眾人以為二千石以上俸祿,依照折算分發。但二千石以下官吏,因俸祿較少之故,儘量足額分發。」崔琰拱手說道:「且依各州戶籍多寡,分發不同俸祿,以為激勵地方官吏。」

  官員級別與俸祿掛鉤,秦漢時期俸祿按年發放;至東漢中期開始,俸祿按月發放,支付方式為半錢半谷。

  但至動盪時期,在先軍政策下,從政的士人根本收不到實際俸祿,常常是折扣發放,兩千石官吏到手能有千石便謝天謝地了,甚至張虞治下官吏常出現用鹽抵糧的操作。

  故此番賦稅大漲,張虞相對也願多發些俸祿。畢竟當官雖與打工有些許不同,但不代表官吏們不喜歡錢財。或許大族子弟因出身優渥看不上俸祿,但對於出身卑微的官吏而言,增加俸祿對他們意義重大。

  「儘快擬出方案,以便在正旦前將俸祿送至文武之手!」張虞說道。

  「諾!」

  及崔琰受領政令告退,久等的酈嵩便趨步入堂,並遞上公文。

  「胡人分級賦稅之事,今略有所得,請陛下批覆!」

  張虞瀏覽奏疏,見其上內容頓有興趣。酈嵩依照針對漢人施行的三等九級之制,根據對胡人的了解,制定了相應的交稅數目。

  胡人分為九級,一至三級為上等戶,四至七級為中等戶,八級以下為下等戶。上戶輸羊兩口,次戶輸羊一口,下戶以三戶為單位出一口羊。若難以用羊為稅,則按地方錢糧折算繳納。


  不僅於此,在徭役方面,如有服兵役,自備鞍馬,超過三十天,則免輸羊稅,上戶可以用羊抵徭役,如一頭羊換算三十天。如服徭役之胡人,凡超過六十天,未至九十天,朝廷用半頭羊返利;超過九十天,未至半年天,則以一頭羊為佣金。

  另外,內附胡人所生兒子,入漢人籍貫,享受漢人待遇,不得為番戶,以此促進民族融合。

  羌、氐等農耕蠻夷,統一按照漢戶半額賦稅徵收,徭役同樣可以出錢,所生孩子同入漢籍。

  當然了,為了讓胡人適應,以上賦稅針對內附兩年以上胡人徵收,不足兩年者則免除賦稅。而若實際研究胡人賦稅,酈嵩在鼓勵貧窮胡人長時間從軍,服徭役,以便享受到金額補貼,平衡王朝在邊境地區的軍事與經濟負擔。

  「北院所制賦稅,深諳胡人之俗!」

  張虞讚許說道:「相較上戶胡人,下戶胡人生性剽悍,多收為兵可壯軍力。而今邊地漢少而胡眾,能讓胡人多服兵役,將能大省兵馬遠調之勞。」

  酈嵩沉吟了下,說道:「胡眾如若從軍,既欲得錢封賞,亦有求圖上進之念。故請陛下下詔,每歲精選從軍胡眾武藝者至禁軍,並遷戶至內地,以為激勵胡人。」

  「安能不可!」

  張虞說道:「華人為干,胡人為枝。凡邊軍中有胡人勇士,可揀選入禁軍。」

  「陛下英明!」

  酈嵩恭維了聲,說道:「除三等九級戶制外,嵩以為部落大會當定期召開,以便朝廷及時聽取地方變動或是諸部內情。後漢之時,蠻夷常有叛亂,便因朝廷不知部落內情,而地方漢人官吏橫徵暴斂。」

  「一年一小會,三年一大會,以便朝廷洞察各地部落內情!」

  張虞沉吟少許,說道:「邊塞胡人可秋冬南下大會,而羌氐之民可春夏大會。具體細則,由卿與北院諸卿商定。」

  「諾!」

  ps:第三更到了!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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