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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物議(求追讀呀)

  第54章 物議(求追讀呀~)

  劉虞平叛成功的消息傳來,靈帝很是興奮,有意再將劉虞召回朝中。

  而劉虞原本的宗正被劉焉接替,靈帝遂派人去問劉虞——幽州的戰後安撫做的如何了,啥時候能夠回來?讓你當個三公,還跟以前一樣不要錢哦。

  別看現在三公俱在,但東漢的權力結構和政治傳統導致了想要換三公沒那麼難,最簡單的,某個宮殿著火了,某地幾個月不下雨或者雨太大了……

  劉辯不知道劉虞當時是怎樣的一番心情,從劉虞很明顯的推辭來看,他認為目前幽州還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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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此,劉虞向靈帝推薦了好幾個他他認為比他更適合當三公的人——城門校尉趙謨、宗正劉焉、太僕黃琬、南陽太守羊續。

  其中,黃琬與羊續俱是曾經被禁錮的黨人,也全在去年何進的名單之中。

  靈帝倒因此對羊續產生了興趣,恰好九卿之一的廷尉空缺,便詔羊續入雒陽。

  劉辯起初對羊續並不熟悉,但羊續是蔡邕的好友加兒女親家,收留了蔡邕十幾年,

  劉辯在與蔡邕相處的過程中,明白他的這位老師是有點真性情的,不會偽裝,否則歷史上也干不出在王允面前為董卓嘆息的事。

  劉辯與他閒聊時他曾提起在吳地的生活,每每談到羊續,便是讚揚之語。

  等靈帝做下了決定,劉辯對他說道:「父皇想要拜羊續為廷尉,只怕也要免去在西園的禮錢。」

  靈帝問說:「你知道他很廉潔?」

  劉辯答道:「我聽蔡師說,南陽郡府丞曾向羊續進獻一條活魚,羊續接受後將魚掛在廳堂之上。等府丞再次送魚,羊續就拿出之前所懸掛的魚給他看,以示拒絕。後來這事流傳開了,在當地遂有『懸魚太守』之美名。其為南陽太守數年,其家產惟有布衾、短衣,鹽、麥數斛而已。」

  「這故事倒是有趣。」靈帝叫來張讓,讓他交待前去宣詔外加收禮的宦官,若是羊續當真清貧,便不收禮錢了。

  吩咐完的靈帝又問劉辯:「若他假裝清貧又如何?」

  劉辯想了想,回答道:「雒陽人多眼雜,不比南陽,若其是虛偽之徒,終歸有暴露的一日。而若其能一直清貧下去,即便心中不是這麼想的,又有何妨呢?」

  靈帝道:「那便等使者回報吧!」

  十數日之後,派去的天使宦官左騶帶著一件破舊的冬衣回來了。

  順便向靈帝告狀:「羊續面對天使不僅言行失禮,還舉著一件破舊的冬衣,出言諷刺,告訴他能資助給西園的,只有這件破衣服了。」


  若是平時,面對這種人左騶自然是掉頭就回雒陽,但奈何皇帝提前交待了羊續不交錢也行。

  左騶知道羊續在史侯處是有清貧印象的,擔心一旦誣陷羊續被揭穿的風險很大,只敢在羊續之前跑回來偷偷向靈帝告狀,還帶來那件破衣服。

  左騶原本想的好好的,還特意挑了劉辯不在的時間,卻不曾想皇帝反而問起了羊續是否已經出發……

  靈帝不生氣是不可能的,但想到劉辯對他說過的羊續的故事,這樣一個清廉之人,連皇帝都敢暗暗諷刺,正好用來當廷尉,負責平獄。他也不想某天劉辯突然問起羊續,到時難不成要回答「羊續拿一件破衣服暗中諷刺朕賣官」嗎?

  而當羊續趕著他破舊的馬車來到雒陽,到廷尉府正式履職。他面對的第一個大案,乃是現任河東太守蓋勛彈劾前任河東太守貪贓枉法,致使原本已經落戶在白波谷的原本賊眾不堪剝削,再度起兵。

  蓋勛提交了明確的證據,他從一個叫做楊奉的白波賊手中得到了許多名冊和稅租記錄,證明了白波谷原本的賊人已經被編為戶,且上繳了超出朝廷規定的稅租。此外,還有包括郡吏在內的人證。

  但無論是在現在的河東郡戶籍中,還是在去年河東上計吏呈報的戶籍里,都不存在這麼一幫人。

  真相只有兩種可能性,有人偽造了賦稅記錄,或是前河東太守貪墨國庫的錢。

  但面對原本就被押來雒陽論罪的前河東太守,沒人會相信第一種可能。

  不過羊續還是頂住了靈帝要求立馬治罪的命令,按照程序確認了前太守的罪證,才對其判處罰沒家產、死刑。

  這件事在雒陽城內掀起了一陣沸騰的物議。

  典型的官逼民反,人們甚至無視了白波賊黃巾的出身,最重要的是,這位曾經的河東太守,官是買來的。

  不是朝廷先任命後交錢,而是如太尉崔烈、司空曹嵩這般,交錢求官,且通過了賣官的資質審核。

  在這種物議之下,蓋勛請求招撫白波賊重新編戶為民的奏書很快在朝議中獲得了通過。

  但白波賊中並非所有人都樂意接受招安,最終,雙方分裂開來,白波賊首領郭太帶著賊將韓暹五六萬青壯繼續聯合匈奴人深入西河郡和太原郡。

  剩下的白波賊在楊奉、李樂、胡才三個賊將的帶領下回到河東,向蓋勛投降。

  雒陽的議論並未因此停止,而是已經漸漸演變成了對於西園賣官的抨擊。

  這些抨擊傳不到靈帝的耳邊,靈帝自然也不在乎。

  而處在皇宮之內的劉辯雖不能明確的感受到外界的輿論,但河東明確的官逼民反讓他愈發懷疑,去年的荊州和幽州叛亂的地方未嘗沒有發生過這種事。

  但馬上,白波賊首領郭太的選擇又提醒了劉辯,野心家同樣存在。

  他詢問盧植:「如今地方郡守權力過重,內地郡守既治民又治軍,目前來看,刺史似乎並不足以監督。且地方生亂,也有不少郡守無治軍之能,無力平賊。我這段時日思索著,是否可以恢復內郡的都尉,和郡縣長吏一樣,須避開籍貫。」

  光武帝統一之後,吸取了自己和對手利用各地的騎士和材官制度組建精銳軍隊的教訓,大規模遣散軍隊,同時撤除了負責訓練管理騎士和材官的郡國都尉,只有邊郡才能予以保留。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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