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街頭椰酥
兩天過去之後,距離和T-ray約定好的簽約時間只有一天。
由於擔心戴維斯的報復,這些天李昂一直沒有去地鐵站賣藝。
黑人們的腦迴路通常很神奇,走在大街上經常會因為一些「你瞅啥」的問題一言不合就拔槍。
李昂對戴維斯做的,往小了說是背刺,往大了說是毀人夢想,因此他一直貓在合租房內不敢出門。
為了讓邦妮少一點抱怨,這些天他的腰子始終超負荷運轉,整個人明顯消瘦了一圈。
「WTF...李昂,你快過來,看看這是什麼!」邦妮躺在床上僅身著蕾絲內衣,一邊擺弄著手機一邊連連發出驚嘆,好像看到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
「什麼?」
李昂顯得格外謹慎,生怕這是邦妮為了引誘他再戰一輪使出的伎倆。
他實在是招架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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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天都吃罐頭培根等預製菜的情況下,每天三次高強度運動比吃飯還要規律,他都能感覺到腰子在隱隱作痛。
「快過來看看,你在油管上了熱門!」
「油管?聽起來有些耳熟。」
李昂現在還沒混上智慧型手機,自然對自媒體平台一無所知。
雖然在2004年就有了網紅這個概念,但這個名詞真正普及並爆發還要在2012年之後,因此當年的自媒體平台關注度並不高。
但是自2010年3月,油管開始免費提供某些內容的影片或電視系列劇,甚至體育比賽的轉播,這使得其用戶量進入了高速增長期。
邦妮在午夜Club工作,自然很容易接收到此類前沿事物,只要一有時間就躺在床上抱著手機刷個不停。
「這個跟你解釋起來很麻煩,總之你快過來看看!」
再三確認這不是陷阱之後李昂狐疑的接過邦妮手中的iphone 3gs。
手機中播放的視頻赫然是李昂在昏暗的地鐵站內自彈自唱《帶我去教堂》。
標題更是離譜——《布朗斯維爾街頭椰酥》。
單從外表上來看,視頻中李昂的造型的確和影視劇中演繹的椰酥他老人家有幾分相似。
「這TM誰拍的?」
李昂撓了撓腦袋,很快便有了猜測。
這肯定是當天哪個圍觀者上傳並發布到網絡上的。
「現在已經20萬點擊量了,真是不可思議你居然要火了!」
「火了?20萬點擊量很多嗎?」
邦妮捧過李昂的腦袋在其腦門上狠狠啵了兩口,耐心的給他解釋一番。
在現在的網絡環境中,一個視頻能有超過十萬的點擊量已經是非常厲害了。
李昂聽的雲裡霧裡,但大致上明白了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有什麼用?點擊量能換錢嗎?」
「不能。」邦妮搖了搖頭,「但這意味著你現在是布朗斯維爾的名人。
「對,我的室友是一位名人!」
看著對方欣喜若狂的樣子李昂表示不能理解,如果缺乏變現手段的話,名氣唯一能給人帶來的就是麻煩。
「你真的要出名了李昂!快把褲子脫了我要狠狠獎勵你!」
說著,邦妮直接扯下了身上最後的遮羞布,對著李昂跳起了電臀舞。
高頻率晃動的車尾燈讓李昂感到一陣肝顫,趕緊拿起木吉他逃之夭夭,奔向教堂領取今天的救濟餐。
領取救濟餐的隊伍日常排起了長隊,李昂一邊排隊一邊咒罵:「Fxxk,100多年前農場主還知道給黑奴們吃點炸雞,現在爛土豆和玉米居然也能稱為救濟餐...」
「你...你是街頭椰酥?!」
「what?」
李昂一轉頭,發現一個黑人老頭正滿臉驚恐的盯著自己,連手指頭都在顫抖。
隨後,越來越多領救濟餐的人注意到了李昂,紛紛忘記了乾癟的肚皮圍了過來。
「你們盯著我想幹什麼?!」
李昂想不明白,自己不過是在網際網路上出了點小名,怎麼就連布朗斯維爾的homeless都認識自己?
智慧型手機絕對是這些人消費不起的。
只有對於邦妮這種特殊行業從業者,前沿的數碼產品是彰顯自己「婊氣」的一種方式必不可少。
而這群流浪漢們別說智慧型手機,八成連電腦都沒摸過一下。
他們又是怎麼知道「街頭椰酥」的?
被一群流浪漢圍住頓時讓李昂感到脊背發涼,尤其是看到他們餓狼般發光的眼睛。
這群人長期處於性壓抑的狀態下,別說是男人,到了極點他們壓根不在乎對方是不是人。
「冷靜點大夥...我能問一些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嗎?」
一位老年流浪漢木訥的指了指一旁的塗鴉牆,李昂順著那方向看去發現那堵原本塗滿了匪幫暴力標語和槍枝圖案的牆已經煥然一新。
現在那裡已經變成了他手持木吉他憤怒咆哮的畫面,創作者還體貼的在其頭上多畫了一個發光的小圈圈。
塗鴉的表現力甚至要比視頻看起來還要震撼,底層貧民區從不缺少真正的藝術家。
「看來邦尼說的是真的...我在布朗斯維爾真的出名了。」
李昂痴痴的看著巨型塗鴉,而流浪漢們已經開始集體騷動起來。
「街頭椰酥...你能給我個擁抱嗎,我前妻生的四個孩子都是別人的。」
「你能為我念一段禱詞嗎,我一直在和酒精依賴症作鬥爭...」
「我能吻你一下嗎?」
很顯然這群流浪漢已經被生活和藥物折磨出幻覺了,誤把李昂代入了真正的椰酥。
李昂一邊奮力掙扎脫身一邊咒罵:「Fxxk,想幹嘛你們這群該死的loser...尼哥們快給我滾開,上帝的呼喚根本叫不醒你們!」
「你們唯一能聽懂的只有鞭子的聲音!」
費了好一番力氣李昂終於突出重圍,咒罵這毫無卵用的名字給自己帶來的麻煩。
他想抽支煙壓壓驚卻發現煙盒早就空了,全身上下只剩下不到3美元。
身為一名網紅,一名即將發片的歌手全身上下就只有買只套套的錢。
「有了...」
李昂腦袋裡跳出一個能撈錢的點子。
既然連流浪漢都認識自己,那麼說他已經在布朗斯維爾一定程度上算是一位「明星」了。
他折返回教堂附近,趁著派發救濟餐的志願者一個不留神取走一塊備用的白色桌布,然後背著吉他直奔地鐵站。
在地鐵站的廁所內一陣搗鼓,再次出現時他已經完成了華麗變裝。
他赤著雙腳,將白色桌布包裹全身。
配上狂野的長髮和凌亂的鬍渣,走在街上活脫脫就是為世人背負苦難的椰酥轉世。
這樣扎眼的造型很難不吸引別人的注意力,當他拿起吉他在地鐵站獻唱《帶我去教堂》時被圍的水泄不通。
唱到高潮的時候觀眾們的情緒被煽動到極點。
一邊跟著哼唱,一邊情不自禁的對著李昂扔出一張張迷人的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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