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原告律師:啊?

  第42章 原告律師:啊?

  釋真住持臉色很不好看。

  因為張偉問他的問題,都很TM抽象!

  每一個問題看似沒毛病,但實際上讓釋真和尚渾身好像有蟲子在爬一樣難受。

  張偉:「釋真住持,我方委託人當時讓你轉帳的時候有沒有跟你提到化緣?」

  釋真和尚咬牙:「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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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著釋真和尚的話,原告律師:「????」

  臥槽,住持,你他媽瘋了?

  我他奶奶的給伱辯護,你給我來背刺是吧?

  你要不要聽聽你自己在說什麼?你說這種話對我們很不利啊!這不是挖坑埋自己嗎?

  釋真和尚看著自己律師的投過來的目光,他也很難受。

  但這確實有啊,當時張玄清確實是說了化緣,只不過當時是一邊打一邊說的。

  他不能撒謊,因為出家人不打誑語。

  張偉:「住持,第二問題,您的轉帳是不是自己完成,並且經過你的同意的?」

  釋真和尚:「???」

  咬牙:「是!」

  張偉:「我方委託人當時有沒有提及跟你化緣後,這筆錢的具體用處以及感謝方式?」

  釋真和尚汗流浹背:「有!」

  這他媽還真有!

  當時張玄清確實說了。

  這筆錢他搶了之後會用作龍虎山蓋一座萬仙殿,到時候會特別標註,感謝他們陷空寺。

  張偉看向審判長:「審判長你看,他自己都有說,我方委託人當時提出的是化緣,並且原告自己同意,外加我方委託人當時說了這筆錢的用處,用於龍虎山公家,且事後會特別鳴謝!

  所以這屬於正常的化緣行為,怎麼能算是搶劫呢?原告純粹是事後後悔,想要單方面毀約!」

  審判長目光看向原告律師。

  原告律師:「我反對!被告鑽我方住持大師的戒律漏洞,逼迫且有引導性讓我方說出一些對他們有利的事實!這不能算作可參考的證據!」

  張偉:「原告律師,法庭之上談的就是事實真相,剛剛那位釋真大師說的話句句為真,不談事實談什麼?」

  原告律師:「那我想問被告律師,如果是自願捐款布施,張玄清為什麼要打人?強迫之下的轉帳布施,怎麼能算是化緣呢?」

  張偉說道:「我還是那句話,你有什麼證據說我的委託人動手打了你們?請拿出證據說話!不然他們身上的傷和傷殘證明都不能作為指控我方的證據!」


  張偉還是那句話,你說我們打人你有證據嗎?

  原告律師看向張玄清,他想起剛剛張偉詢問他們的委託人的畫面。

  原告律師一咬牙,說道:「審判長,我想問被告幾個問題。」

  審判長點頭:「可以。」

  然後原告律師效仿剛剛的張偉看向坐在被告席上的張玄清,他問道:「天師,下面我來問你幾個問題,出家人不打誑語,請您如實回答!」

  張玄清掃了一眼跟自己說話的原告律師。

  原告律師問道:「天師,我想問您,當時您真的只是化緣嗎?」

  張玄清眼皮都不眨一下,點頭說道:「是啊。」

  原告律師:「好好好,那我問您,您當時到底有沒有動手打人?有沒有強迫釋真大師給您布施?以及支付寶微信轉帳,是否是您要挾對方完成轉帳?」

  張玄清:「沒有,是他自願的。」

  原告律師:「??????」

  原告律師懵逼了,

  臥槽,為什麼跟我想的不一樣?

  不是說好出家人不打誑語的嗎?

  剛剛張偉問他的委託人的時候,釋真大師就像是個老實人一樣有一說一,把對他不利的事實真相都全部如倒豆子一樣全說出來。

  他原本想要效仿張偉問釋真大師,結果到了張玄清這邊,這小子嘴裡一句實話都沒有是吧?

  說好的出家人不打誑語呢?

  張玄清看著一臉懵逼的原告律師,他心中冷笑:蠢貨!出家人不打誑語是佛門五戒『不妄語』的戒律,關我道士什麼事?

  我們道士講究的是道心通明,萬物自然。

  說通俗一點:只要自己爽就行了,管他是真是假。

  張玄清:鐵鐵,我愛撒點小謊,沒毛病!

  審判長看著張玄清的回答。

  審判長問到:「原告律師,你還有什麼話說嗎?如果有新的證據話可以拿出來,如果沒有新的證據無法證明張玄清強迫化緣,那將由本審判長宣判庭審結果。」

  蔡明花的目光看向原告律師。

  此刻的原告律師如同泄了氣的皮球一樣坐在座位上,沒話說了。

  證據?

  有個屁證據啊。

  張玄清壓根不承認,釋真老和尚純純就是個老實人,一句謊都不會撒。

  對自己不利的事庫庫往外說,


  這他媽打集貿官司?

  原告律師已經放棄掙扎了。

  看到原告律師不說話了。

  審判長看了一眼書記員,書記員隨即宣布。

  「現在請全體起立,由審判長宣布本次庭審結果!」

  蔡明花起身說道:「本次庭審,由於原告方上述控告被告證據不足,遂由本法院決定,駁回原告上述,被告犯罪事實不成立。

  被告方所得1000萬屬合理化緣所得,此外,本次開庭費用,由原告承擔!」

  庭審結束。

  第三場,還是天師勝!

  釋真和尚都懵逼了。

  臥槽!

  我們輸了?

  釋真住持詢問原告律師:「你搞什麼鬼?你不是說你是金牌律師嗎?跟我說包打贏這場官司啊!怎麼會輸呢?

  那我那1000萬怎麼辦?我不服啊!」

  原告律師氣得牙痒痒。

  你他媽還好意思說?

  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全他媽是你抖出來的。

  什麼傻嗶豬隊友?你開的團打輸了,現在你怪我?

  這一把耶穌來了都帶不動啊!

  原告律師:「律師費我退給你,碰到你算我倒霉,媽的晦氣!以後再也不做禿驢的生意。」

  原告律師氣得當場就走了。

  官司輸了,這很影響他的職業生涯,因為這場案子會記錄到他的履歷之內。

  就這案子,原告律師八十大壽那天想起來都得掀桌子,站起來罵一句出生!

  而被告張玄清那邊,他從被告席上下來。

  三場官司,全打贏了。

  張玄清自己都不信。

  自己一分錢沒花,律師都是免費的法律援助,甚至還賺了不少精神賠償?

  完事兒那搶來的1000多萬成合法所得了?

  6……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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