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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出門在外,全靠哥們

  這種方式只能抓到散修,效率還相當的底下。

  想要順藤摸瓜清剿據點,困難程度會幾何級的上升,一旦壁虎斷尾,光是調查可能就要花上上把月的時間——畢竟這種案件的優先級,其實不算特別高。

  並且也不知道系統認不認這種方式。

  林立想了想,還是暫且擱置,按照原計劃,騎車去溪靈鎮相對偏僻一點的地方,看看系統能不能給自己一些通知。

  打開缺德地圖,挑選了一個印象里溪靈比較偏僻的方向,林立騎車前去。

  林立有時候真的感覺系統就是個石女,自己都站起來蹬了,結果它一點反應都不給自己,叫都不肯叫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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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立都蹬累了。

  林立想起一句俗語,成功源於後天的努力。

  說的真好。

  所以明天和今天,要不就先休息,後天再說吧。

  如此想著的林立騎過一個十字路口,當腦袋終於反應過來自己餘光看見什麼後,他猛的按下剎車鈕,自行車輪在水泥地面上留下一條淡淡的黑痕。

  自己剛剛……看到了一個……老朋友?!

  林立猛的調轉方向,返回十字路口並轉向,當找到那個背影之後,立刻再度加速,一個排水渠過彎,側著自行車停在了對方面前。

  看見那張還算熟悉的臉,若不是場合不合適,林立真想激動的喊出來。

  面碼,終於找到你了!

  然而和林立的情緒不同,對方見自己眼前突然出現一輛自行車擋路,嚇了一跳,猛的後退兩步,破口大罵:「不是,你——了個——,自行車哪裡有你這樣開的!你爸在家種枇杷樹呢,趕緊回家看看吧!」

  林立眉頭一挑。

  這哥們罵人的本事可以啊,既是武將又是文將的,這最後一句記下來,回頭罵白不凡可以用上。

  算了,罵王越智的時候用吧,畢竟以白不凡的文學素養,可能聽不懂。

  「哥們,是我啊!」林立情真意切的呼喚著。

  對方聞言一愣,暫停了對林立的辱罵,仔仔細細的打量著穿著校服騎自行車的林立,面容逐漸舒展開來:「喔——~~」

  林立也跟著笑了,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了。

  「——你寄吧誰呀?」對方話里的語氣瞬間轉變,當場變臉。

  林立:「……」

  沒認出來,你在這裡喔你個大壩呢喔。


  「你還是個中學生吧?我壓根不認識幾個你這種年紀的人,少來攀哥們關係,既然你認識我,我的名字叫什麼。」對方的態度實在談不上多好。

  「名字這個我還真不知道。」林立難言。

  「幸好我已經打了狂犬疫苗,不然哥們現在就得跑了,讓開,別擋路。」話是這麼說,但是對方自己主動已經往旁邊走,似乎準備繞過去了。

  林立不慌不忙,他相信兩人之間的羈絆,在對方認出自己之後,就會徹底鎖緊的,於是林立扭頭看向準備與自己擦肩而過的男子,顫聲淚目道:

  「大明湖畔的輕爵廁所,你沒有用完的那瓶神油,警察阻擋不了的敬禮,我們曾經的點點滴滴,你難道都忘記了嗎——」

  對方的步伐剎那間停住了。

  在幾秒的沉默與寂靜之中,男人有些機械而又不敢置信的緩緩扭頭,眼神驚訝的看著林立。

  林立回應同樣的眼神。

  他顫抖的伸出自己的手指:「是……你?」

  「是我!」林立重重的點了點自己的頭。

  眼前這個男人,就是上周五,自己在廁所里遇見,僥倖逃過一劫沒有被抓的那個男子!

  「真的是你!你是……」男人有些激動,原本打算喊出林立的名字,後來才反應過來自己壓根不知道,氣口嗆了一下後立刻跟上:「·哥·們!」

  「是我,我就是哥們,你也是我的……·哥·們!」

  呂秀才曾經說過,名字不過是個代號罷了,一聲哥們,一生哥們,呂子喬也說過,不認識的人喊製片人就行,因此林立重重的點了點頭,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此時兩人的名字統稱為哥們。

  「哥們!」

  「哥們!」

  路人眼裡的兩個大傻波一就這樣開始互相喊起了哥們。

  「不好意思啊哥們,真不是哥們不把你當哥們,實在是你突然穿上衣服,哥們實在是認不出來。」喊了七八聲哥們之後,男子有些歉意的對林立說道。

  「……」

  林立後退半步:「哥,我們好像沒有坦誠相待過,我一直都是穿衣服的。」

  該不會對方把自己誤認為另外一個哥們了吧,如果這傢伙男女通吃,林立現在需要開始計劃逃跑路線了。

  還是屁股重要。

  「哦哦,不好意思,說的意思差不多,男的臉我一般不怎麼記,你換了一套衣服,我認不出來,是這個意思。」男人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解釋道。


  這下倒是可以理解了。

  隨後男人就更加好奇的詢問道:「小哥們,你是怎麼現在就已經出來的?距離十五天還有好久吧?」

  林立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校服:「大哥們,我才十七,加上在所里有一點關係,所以一天都沒關,就被放出來了。」

  鎮魔司里有人想當自己爹,這不是關係什麼是關係?

  「哦哦,怪不得呢,我說那天怎麼就你頭上戴了面罩,我還尋思你是什麼關鍵人物呢。」男人恍然大悟。

  林立無言。

  自己確實是關鍵人物,畢竟沒自己壓根就沒這次抓捕行動。

  「挺好的,十七歲,真好啊,拘留所待著是真沒意思,能不呆自然是不呆的好,看到你沒事,哥們我也是真心的為你感到高興。」男子又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語氣更加的欣慰。

  這情緒還真不是裝的。

  男人之間的友誼,有些時候就是很奇怪的就產生了。

  兩個完全陌生的男人,甚至會因為在高速上互相打了幾次雙閃,就一路相伴一起跑個上百公里,默契的你追我趕,在其中一人下高速時,不舍的鳴喇叭致意。

  何況是自己與眼前這個小哥們?

  要知道,他們兩個很有可能是混過一條道上的人,這甚至都不是哥們能形容的,可以稱之為連襟兄弟了。

  至於是什麼道,能用混來形容的,自然不太陽間。

  「見到你挺開心的,但我還有事,就此別過?」不過也就這樣了,對方說道。

  「相逢即是緣,哥,咱一起去吃個夜宵?」林立立刻建議。

  「這就算了,哥真有事呢,咱們山水有相逢,還能遇見的,下次再說吧。」對方擺了擺手,客氣的拒絕,隨後就繼續向前走。

  自己想知道的東西還沒問出來,怎麼能讓他走了。

  「哥,我可以請客!」林立回頭大聲的說道。

  時間=路程÷速度。

  那麼逆轉時間=速度÷路程!

  此刻公式展開,時間回溯!

  只見男人原路後退,隨後回到了與林立對視的狀態:

  「話又說回來,你說得對,相逢確實有緣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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