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公堂辯論
第206章 公堂辯論
井春垂下了眉眼,若有所思地長嘆一口氣,「得去呀,我沒想出來什麼對策,若是說身體不適之類的話倒是顯得我多金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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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和瑾繼續吃著酒釀丸子,也不顯露出任何神色,他的表情太平靜了,甚至讓井春覺得此次求雨就像是一個陷阱一樣。
陷阱……
平白無故的,若是惹禍上身,豈不都是井春受著。
「等等……」井春有些反悔……
「你不想去了?」姜和瑾卻是將井春的話打斷了,或者說他已經預判了井春的念頭。
忽而的一句卻是讓井春一時語塞,偏偏讓姜和瑾猜准了心思,可她唯獨不想在姜和瑾面前反悔。
「沒有,」井春嘴硬道,「我為什麼不去?」
姜和瑾吃完最後一口酒釀丸子,起身回道:「好啊,那就後日相見了。」
這間茶室是專門為姜和瑾備下的,其中的擺設也都是依著姜和瑾的喜好來的,所列的陳書更是姜和瑾的作為。
姜和瑾只顧著看書,也不再與井春去談論些什麼。
井春暗自較勁地吃完酒釀丸子,卻又懊惱自己答應要去求雨的事情……
等秦瓷上樓收拾碗筷時才發現井春已經趴在了桌上的一處休息,身旁是已經見底的海碗。
秦瓷且將碗碟收拾乾淨,又奉上了一壺新茶,做完這些便自覺地退了下去。
姜和瑾拿著陳書坐在了井春的對面,因為驚了些聲響。
井春還抬頭看了一眼,見是姜和瑾,似乎沒什麼驚擾她的地方,這倦意來得昏沉,如遲暮一般,重重地壓在井春的肩膀上,又重新伏案。
井春側眼看著,也不曾看清那書名。
井春聲音輕柔問道:「你看的是什麼書?能讀給我聽聽嗎?」
「飽食安步,以仕代農。依隱玩世,詭時不逢。是故才盡者身危,好名者得華,有群者累生,孤貴這失和……」
井春的眼皮越發地沉重,混混沉沉地睡了過去。
姜和瑾目光向著井春的方向望了一眼,他靜了許久。
他的聲音帶著沉思,輕輕回道:「意思是,衣食無憂,安然自在,以為官案勞形代替歸隱耕農,身處官場而淡然退讓,過著歸隱之人一般自在的日子,即使不去阿諛奉承,也不會遭受到禍患,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鋒芒畢露,是有危險的,有號的名聲,便可得到華彩,得到眾望的,便是忙碌一生的命運,自命清高的,便會失去和氣……」
這其中,安身立命的道理,姜和瑾有這麼會不懂呢?
可是,井春她懂嗎?
姜和瑾伸出手來,似乎確認了井春不會醒過來,才用手指微微撥弄著井春額前的碎發。
井春是不同的,她沒有做出任何對不起姜和瑾的事情……
若是說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會對姜和瑾存有虧欠,可唯有井春,卻是讓姜和瑾感受到了虧欠……
他的神情凝重,他也會對眼前之人存有歉意,「對不起了,又要利用你一次……」
……
話分兩頭說,京兆府的公堂之上,宋一問看著狀紙,又重新問了一遍,「魏阿諾,你當真是要狀告你的主子任聰。」
魏阿諾跪在地上,卻是挺直了腰杆,聲音不大不小,「回大人,是,我魏阿諾狀告任聰奸辱婦女。」
「等等,」說話的是任聰的訟師,也是京城最為出名的訟師,名叫趙之迎,「大人,魏阿諾言辭可是有誤,她且尚未婚配,如何可稱之為婦女。」
「那請問,」肖恩站在魏阿諾身側,在看向趙之迎的時候又瞥了一眼任聰,「趙先生,婦不可稱呼女子嗎?桓寬《鹽鐵論救匱》有雲,『毀其客館議堂以為馬廄婦舍』,其中的婦字便是女子之意,阿諾姑娘是女子無誤,如何稱呼不得為婦女?趙先生學識淵博,這還需要小生多加解釋嗎?」
任聰只瞧著肖恩一眼便是嚇得瑟瑟發抖,他萬萬沒想到魏阿諾竟然能請了個這麼個大佛來,這可是未來的駙馬都尉,給任聰三百個膽子他也惹不起啊。
任聰如今只慶幸昨日只是派人去教訓井春那個丫頭,沒有殃及到肖恩身上。
「她身有奴籍,又豈是婦女這般良家的稱呼?她連人都不算。」
「阿諾姑娘雖是奴籍,延國上下沒有一條律法說奴籍女子不可用婦女稱呼,阿諾姑娘的確因為奴籍不得已有自由,那也是下人,下人也是人,且官府中所統計的人中也將身有奴籍者作數,趙先生是自顧自地開了奴籍者不算做人的先河?這可是就連律法中都絕無僅有的先例。」
「你!」
趙之迎剛想發怒,卻被任聰拉住道:「小爺只讓你打贏官司,把魏阿諾給要回來,其餘人等不要招惹。」
趙之迎念著任聰給的銀子,也只能拂袖作罷,也不敢對肖恩輕視。
宋一問見靜了下來,清了清嗓子,問道:「既然是魏阿諾狀告,魏阿諾你有何證據證明任聰奸辱於你?」
「回大人,百草堂尚且有問診記錄,魏阿諾的確在任府時懷有的身孕,且從任府下人口中可知親近阿諾姑娘之人只有任聰一人,任聰也多次在外面前說過阿諾姑娘先前的腹中之子的確是自己的孩子,此證可查,任公子,此事你不可抵賴的吧?。」
魏阿諾曾經懷有任聰的孩子的確是無法翻案的事情,此事,趙之迎也只能回道:「是,確有此事。」
「今朝律法對姦污女子定義為違背女子意願且強迫與之淫,任聰的行為已經到達了強迫之舉。」
趙之迎輕笑道:「何來強迫之舉?魏阿諾身為任公子的女婢本就有服侍任公子的本分,魏阿諾拒絕為任公子服侍,任公子以己之力使得魏阿諾服侍,這是身為奴婢的本分,如何說是強迫之舉,更何來說是強迫與之淫?」
肖恩絲毫不慌,「魏阿諾的服侍之責在賣身契上寫得清清楚楚,承職任府大院,每日浣溪掃地,澆花樹剪,或廚下解肉,挑水搬做等事,聽憑使喚,何處寫著要與之淫來服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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