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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蘇瓊(二)

  永元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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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

  瓊港(廈門)

  「走吧。」

  蘇瓊揮揮手,帶著眾人離開這裡。

  臨走前,她留下一個老水手、六個家奴、一個婢女、五十七個山越奴隸,讓他們管理這個簡陋的港口。

  揚州交州跨度太大,從東冶前往南海,需要航行一個多月,所以中途必須建造港口碼頭,存放一些淡水和食物,方便商船補給。

  一年前,蘇瓊看中了這裡,並且命名為【瓊港】

  不過,所謂的瓊港,只有一個極其簡陋的碼頭,十間茅草屋,兩個倉庫,一些剛開墾的菜園農田,除此之外,荒蕪一片。

  蘇瓊給了家奴們武器,讓他們自己去附近捕捉山越土著當農奴,或者搶劫附近的山學村落。

  老水手被蘇瓊冊封為【瓊港伯】,都督瓊港的一切事務。

  除了不能世襲,老水手擁有瓊港的一切權力,而那個蘇家婢女,事實上就是蘇家賞賜給他的「王后」。

  這不是蘇家想要搞這種「類分封制」,而是地理條件下不得不搞。

  如果像遼東本土一樣搞直轄制,由蘇家直接管轄,那完蛋了,瓊港肯定會被當地閩越土著人給滅了。

  因為,家奴們想要武器,想要擴充軍備,想要發動反擊戰爭,都需要像中原朝廷一樣,由港口管理人員先寫信給蘇家,請求蘇家莊園同意,然後得到回覆以後才能進行這些命令。

  這大老遠的,來回一趟幾個月,等蘇家莊園的指令回復了,土著人早把港口的蘇家家奴們給殺死了。

  所以,新家主蘇琥與一眾蘇家人在今年的「家族大會」上,便通過了【港伯制度】,允許海外各個港口設立港伯,港伯自行決定港口怎麼發展,蘇家不干涉,港伯除了不能世襲,跟獨立領主沒區別。

  每當港伯死亡後,蘇家會任命新的港伯。

  【家族大會】是蘇昭時期建立的制度,一直延續了下來。

  只不過以前蘇家人不多,所以所謂的家族大會就是幾個人坐在一起討論問題。

  現在隨著蘇家人口增多,蘇琥不得不擴建莊園,新建了一個【大會堂】,專門進行家族大會開會用的。

  六個家奴就是蘇家分封給「瓊港伯」的國人士兵。

  為了防止港伯獨立,蘇家也做出了制衡。

  所有港伯,都需要留下子女在蘇家。

  每個港口又設立【國人大會】,所有被授予國人身份者,港伯都無權殺死,最多只能囚禁,擅自殺死國人,視為叛亂,國人的死刑,需要上報蘇家莊園,由蘇家家宰覆核。


  這就是死刑覆核制度。

  所有國人在自己所處的港內都可以參政議政,並且向蘇家檢舉港伯的為非作歹行為。

  瓊港的六個蘇家家奴,都被授予「瓊港國人」的身份,只有在瓊港內,他們才享有國人特權。

  蘇家時不時會向各個港口輸送物資,進行港口建設。

  家宰會考核各個港伯的工作情況,給予分紅。

  還有很多詳細的制度,都在慢慢完善中。

  這些制度不是異想天開,而是在海外開拓過程中,蘇家自己總結出來的管理方法。

  遼東本土兼併以及開荒的農莊,由蘇家直轄,遼東以外的地區,則是「沒有世襲的分封制」。

  蘇琥又效仿朝廷,建立了【刺史】制度,由刺史監察各個貿易站以及港口和農莊的經營情況。

  第一任刺史由他的侄女蘇余擔任。

  隨著蘇家的產業鋪開,一些內部的貪污腐敗也出現了。

  一些農莊管理員「莊長」,欺上瞞下,剋扣糧食,導致蘇家的收入減少。

  還有一些農奴管理員「農長」,任人唯親,讓關係好的農奴少幹活多吃飯,讓關係疏遠的農奴多幹活少吃飯,嚴重打擊了農奴的生產積極性。

  佃農們之間甚至會進行土地兼併,一些找到靠山的佃農,居然兼併了其他佃農的田,還讓其他佃農成為他的佃農。

  佃農的佃農不是我的佃農,地主的地主不是我的地主。

  這種土地兼併的不良現象,必須立刻遏制!

  只准我們蘇家兼併大漢朝廷的土地,不准你們兼併我蘇家的土地。

  瘋狂土地兼併的蘇家,正在絞盡腦汁琢磨怎麼遏止土地兼併。

  為了方便鎮壓可能反叛的港伯或農奴,同時也為了隨時支援可能被土著人圍攻的港口,蘇琥效法周朝,建立【蘇八師】,每師一百人,一共八百人。

  明面上是擴充了八百家奴,實際上是八百軍隊。

  同時,在開拓三韓的這幾年時間裡,蘇琥也發現了蘇家需要與這些海外土著建立關係。

  為了給海外土著分類管理,那些臣服的海外土著部落(國家),被蘇家冊封為【子爵】,負責幫蘇家徵收某一地區貢品的某個部落,被冊封為【方伯】

  比如優休牟涿國的國主,便被蘇琥冊封為蘇家的【馬韓北伯】,負責幫蘇家徵收馬韓北部地區諸部落的貢品。

  優休牟涿憑藉著從蘇家買來的銅器,攻打周圍還在使用木矛的部落,強迫他們向優休牟涿部稱臣納貢,優休牟涿部再把徵收的這些貢品,上交定額給蘇家。


  所謂定額,就是不管你們優休牟涿部徵收了多少貢品,我蘇家每年只拿固定的100金。

  優休牟涿部把從其他部落徵收的貢品賣給蘇家後,從蘇家獲得黃金,再上交100金作為朝貢。

  這100金就是定額朝貢。

  這是一種類似周朝時期的朝貢體系。

  所謂的【馬韓北伯】,則是類似周文王姬昌的【西伯】

  這些只是海外的稱呼,在大漢內部,蘇家自然是不會搞這些的。

  二十天後

  番禺縣(廣州市)

  蘇瓊的船隊沿著東南海岸線,終於抵達了南海郡的番禺縣。

  整個交州,只有交趾和南海兩個郡值得貿易,其他地方實在是太蠻荒了。

  到了這裡,蘇瓊終於見到了家族心心念念的甘蔗,以及自己最喜歡吃的荔枝。

  蘇家一直想要建一個榨糖作坊,靠著賣糖增加收入,奈何一直找不到原材料。

  北方的甜菜雖然也能榨糖,但是種植少,榨出來的糖也少,效益太低,不值得專門建個作坊。

  「剛才我們來時經過的那幾個島不錯,可以在上面建港口和榨糖作坊,從番禺豪強手中採購甘蔗,然後把甘蔗運到島上的榨糖作坊,做成糖以後,再運到我們在中原建立的那幾個貿易站售賣。」

  蘇瓊說的那幾個島,正是後世的澳門和香港。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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