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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NBA歷史上真正獨一無二的組織後衛!

  第119章 NBA歷史上真正獨一無二的組織後衛!

  在這場爬梯之後,林天並沒有在洛杉磯再待太久,只是又和科比、魔術師他們練了幾天之後,就啟程去了紐約。

  在這個時候去紐約,當然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他和AND 1的合同,終於要公布了,AND 1準備了一個盛大的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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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之所以拖得這麼久才公布合作細節,倒不是什麼合同細節還要研究什麼的,而是AND 1的那三位創始人,一定要把林天的球鞋給做出來之後才願意公布他們的合作。

  簡單來說,就是簽約發布會和球鞋發布會一起搞!

  在這期間,AND 1三人組是一邊研製新的球鞋,一邊瘋狂的聯繫媒體,要儘可能的把這次合作的聲勢搞大,要儘可能的讓這次發布會的聲音響徹全美!

  甚至不止是全美,他們三個人還聯繫了蘇群,希望蘇群也派人過來採訪一下,並且希望蘇群能用先鋒報一整期的巨大版面來報導這次發布會。

  畢竟,這三個傢伙之所以願意給林天這麼多錢,看重的就是他在華夏的影響力!

  雖然在華夏的零售店面還需要談,還有很多的手續要走,最快也得到年底,AND 1才能擁有在華夏的第一家零售店面,但他們也必須有足夠的提前預熱,必須讓華夏球迷先知道和了解,這個即將打入華夏市場的全新品牌,他們才有可能賣得好!

  奧斯汀和貝格可是去過帝都的批發市場的,他們知道華夏有多少林天的盜版商品,他們必須搞出和盜版完全不同的聲勢來,讓所有人知道:我們AND 1,才是唯一的正品!

  更別提,從合同價格上來看,林天和AND 1的這次簽約,完全可以說是就是整個聯盟最大的一份球鞋合同了!

  這種巨大的噱頭必須把握住,而要怎麼把握、怎麼開這個發布會才能讓利益最大化,就是整個AND 1營銷、公關和各個部門之間這些日子裡討論的事情。

  對於這種事,林天當然是兩手一攤,萬事不粘,他才懶得在這種事情上操心呢,上輩子已經在所謂的商業、營銷這些東西上,操了太多的心了,這輩子,就要當甩手掌柜,就要什麼都不管,就要開開心心、輕輕鬆鬆賺錢!

  AND 1那邊倒也沒讓林天等得太久,來到紐約的第三天,這場聲勢浩大的新聞發布會就正式開啟!

  他們發布會的地點,也沒有選擇什麼會議室、球館或者什麼地方,而是選在了全美頭號街球聖地:洛克公園!

  這裡可是全美街球少年的聖地,在這裡誕生了無數大名鼎鼎的街球選手,也有數不清的人在這裡打出名堂,全美聞名!


  更別提還有好多人,正是先在洛克公園打出名堂,然後才進入高中和大學,成為NBA的一份子的!

  拉夫·阿爾斯通、史蒂芬·馬布里、塞巴斯蒂安·特爾費爾、TJ·福特、賈馬爾·廷斯利……

  這些曾在NBA中留下過自己的名號,曾在NBA站穩腳跟,打出名堂的傢伙們,全都有著洛克公園的背景,都曾經在這裡打過球!

  而在洛克打球的少年們,更是以這些成功打進NBA的大哥們為榜樣和偶像,努力打球,希望有朝一日,能藉此走上自己的人生顛峰!

  早在40年代,洛克公園就已經是美國年輕人的街球聖地,一位名為霍爾康比·洛克的老師為了讓孩子們遠離骯髒的街頭,遠離那些槍械、幫派、毒品和其他玩意兒,他創立了一個夏季籃球聯賽,也正是這一舉動,讓無數美國年輕人放下了槍,拿起了籃球!

  而也正是從那個時候開始,這個公園被命名為洛克,成為了無數人心目中的聖地。

  雖然洛克公園是美國的街球聖地,但同時,這裡地處於紐約最髒最亂的哈林區,這裡有全美最發達的說唱樂、最漂亮張狂的街頭塗鴉,也有隨處可見的街頭藝術家。

  但不可忽視的是,這裡也是白人和黃種人的禁區,這裡有全紐約最高的犯罪率和無比混亂的環境,這裡的幫派勢力錯綜複雜,這裡的暴力泛濫,這裡只歡迎黑人,只歡迎最純粹的街頭籃球。

  簡單來說,這裡非常的混亂。

  但AND 1仍舊選擇這裡作為發布會的現場,因為奧斯汀他們很清楚,AND 1本來就是立足於街頭的品牌,街頭就是他們的一切!如果選擇在高大上的會議室或者什麼地方開發布會,那當然沒問題。

  但那樣,就不是AND 1了!

  在發布會這天下午,林天坐在AND 1給他準備的汽車上,身穿AND 1招牌的寬大垃圾話T恤和奧尼爾穿上都不會顯得小的巨大球褲,再加上一個非常囂張的公牛紅頭巾,所謂入鄉隨俗,雖然沒有大片的紋身,但林天這會兒的裝備,也非常的街頭。

  十足的裝備黨!

  「緊張麼林?」佩林卡咽了口唾沫,看著汽車外神色不善的黑人們,手都有些發抖了:「這還是我第一次進入哈林區,聽說這裡還挺棒的不是麼?我以前在密西根的時候,就和很多黑人是朋友。」

  「放輕鬆我的朋友,我們是來給他們送福利的,不是來和他們為敵的,你這麼害怕幹什麼?難道你不知道奧斯汀他們就是在街頭髮家,在街頭成為一個品牌的創始人的麼?」

  「事實上,我們也是第一次來哈林區。」奧斯汀想了想,還是選擇了老實交代:「我們幾個都是第一次來,但我們覺得,應該沒有問題!我們找了好多安保人員,應該沒問題的。」


  「應該?!」這次輪到林天瞪大眼睛了啊,這哥三個,在這麼大的日子前,居然對林天說出應該這個詞?

  這是要把我林大官人推進火坑嘛?

  「你們這個應該,到底有多少把握?」佩林卡沒忍住,又問了一句:「要不我給克里斯和朱旺打個電話?他們在洛克應該有關係。」

  「他們兩個現在也不可能從華盛頓瞬間移動過來。」林天嘆了口氣,摁下了佩林卡手上的電話道:「車都已經停下了,除非我們現在轉身就跑,不然什麼都來不及了,放心吧,交給我,我會搞定一切的!」

  林天說完,拍了拍佩林卡那緊張的腦袋,一打開車門,徑直走下了汽車。

  「滾出洛克!該死的芝加哥小子!」

  「這裡不歡迎伱!你欠尼克斯一個冠軍!」

  「滾出去!」

  「我們會幹死你!」

  「垃圾!娘炮!這裡可沒有裁判保護你!」

  「廢物!你會被我們的球手打爆!徹底摁在地上摩擦!」

  剛一下車,迎接林天的並不是歡呼和吶喊,更不是什麼迎接偶像的狂歡,而是謾罵和噓聲!瘋狂的謾罵和噓聲!

  「糟糕!我忘記林在季後賽中,剛剛淘汰了尼克斯隊!」貝格的臉色有點蒼白,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他這句話,差點就讓林天想先把他按在地上爆打一頓。

  他媽的,什麼叫你忘記了?

  老子還以為你都搞定了呢!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

  林天也不信自己真的就這麼背,來開個發布會而已,還能被人直接幹掉不成?

  得多狂熱的紐約球迷,才能在人群之中直接給自己來一槍啊!

  不過,面對現場瘋狂的噓聲和罵聲,林天也知道,今天的這個發布會,是別想好好開了啊!

  於是,他決定把所有什麼流程啊、之前的準備啊還有那些台本,全都拋到腦後。

  去尼瑪的吧!

  要是奧斯汀他們靠得住,現在也不會是這個局面了!

  三步並兩步的走到洛克公園那名滿全美的球場之內,看著那光禿禿不帶籃網的招牌籃框,林天直接就從主持人的手裡搶過了麥克風。

  「安靜!各位,安靜!」一身街頭裝備的林天非常囂張的直接跳上了原本用來開發布會的長桌子,衝著現場四面八方瘋狂的人群大喊道:「你們想為尼克斯隊報仇,想幹掉我,想證明自己才是最棒的那個,是麼?」


  「不錯!」

  「幹掉你!」

  「我們這裡最少有20個人能打爆你!」

  「你以為這裡是哪?這裡是洛克!這裡能打爆你的人比天上的星星還多!」

  「很好,那就先讓你們最厲害的傢伙出來!咱們先玩兒一玩兒!然後再做正事兒怎麼樣?5對5也好,一對一也行,就按照你們洛克的規矩!打完之後,咱們再干正事兒!」

  「對了,你們不會不知道,今天我來這裡的正事兒是什麼吧?」

  說到這裡,林天指了指自己腦袋上那條頭巾的巨大LOGO道:「AND 1!全美最街頭最棒的品牌!為了街頭而生,為了自由、創意、個性和你們每一個人而生的品牌!不管等一下你們是誰出來被我爆打,你們都得記住今天的主角,AND 1!」

  林天的話,是又引得把他們圍成一團的球迷們發出了一陣陣瘋狂的噓聲,但在噓聲之外,整個現場的秩序卻仍舊是非常糟糕,沒有人站出來,有的只是一聲接一聲的噓聲和罵聲!

  「我說,你們沒有一個管事兒的麼?沒有一個人能做主,能代表你們站出來嘛?一個都沒有?如果你們就這麼亂糟糟的沒有一個人說的算的話,那我可就走了!」

  就在林天無所顧忌的繼續挑釁的時候,一個有些瘦小的身影終於是走了出來,站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然後伸出手,讓所有人保持安靜。

  這個傢伙顯然是非常有威望,現場的黑人們立刻乖乖聽話,全部閉嘴。

  已經變成吉祥物的的主持人立刻走了過去,遞給他了一個麥克風。

  「你以為你無所不能,你以為你能打敗這裡的所有人,你以為你拿了NBA總冠軍,就可以橫掃一切了,嗯?」

  林天笑著道:「首先,我沒覺得我無所不能,倒是你,阿爾斯通,你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對麼?你覺得你在洛克沒有輸過,你就天下無敵了是麼?」

  「你認識我?」阿爾斯通愣了一下,他是真的沒想到,一個剛剛打了一年NBA的黃種人,能認識他!

  這個年代可沒有什麼網絡,也沒有後來那麼多的比賽視頻、集錦。

  很多籃球天才所謂的出名,他也就僅限於在自己那個街區出名而已。

  像阿爾斯通這樣,一個人敢直接叫紐約街球王的,已經是整個街球圈子的神話,打服了不知道多少人,除他之外其他的人,甭管外號再怎麼囂張嚇人,可他們最多也就是叫什麼曼哈頓街球王、布魯克林街球王、皇后區街球王之類的。

  只從外號這一項上,就能看出阿爾斯通在紐約街球圈子裡不同凡響的地位。


  「我當然認識你,我不止認識你,我還認識現場不少人呢!」林天拿著話筒,在現場掃視了一圈,他的目標是那些被一群人圍起來,一看就是大哥的人物,他相信,那些後來在NBA里打出名堂的傢伙們,現在肯定是眾星捧月,被所有人圍在中間。

  「拉馬爾·奧多姆!賈馬爾·廷斯利!塞巴斯蒂安·特爾費爾!還有你,羅恩·阿泰斯特!」林天連著叫出了好幾個會在未來一兩年中加盟NBA的傢伙的名字,接著道:「你們真的以為,我不把你們放在眼裡?」

  「正相反,我今天來這裡,是因為洛克公園是所有籃球人的夢想,是所有人的聖地!我尊重這裡,我也尊重你們!但前提是……」

  林天說到這裡,突然頓了頓道:

  「你們別讓我失望,你們可別菜到,讓我發現你們根本不值得我的尊重!」

  林天的這句話後,現場立刻又爆發出了一陣陣瘋狂的噓聲,甚至有些衝動的人,已經開始衝擊保安的圍擋,想要過來給林天點好看了。

  「林這麼搞,真的不會出事麼?」奧斯汀咽了口唾沫,他是覺得全美所有體育品牌都不酷,也確實是更喜歡街頭文化,可他並不喜歡這種被數百人包圍,還所有人都對他們虎視眈眈的情況。

  「應該……不會吧。」貝格也沒好到哪裡去,而是拉著負責安保的吉爾伯特道:「你確定安保沒問題麼?」

  「30人的安保團隊,我覺得……」話說到一半,吉爾伯特搖了搖頭,然後繼續道:「我現在就打電話,再找30人來!」

  「50人!」一直沒說話的佩林卡道:「我出錢都行!」

  球場上,阿爾斯通再一次伸手制止了身後黑人兄弟們的噓聲,拿起話筒道:「你認識我們,我很高興,我相信我的兄弟們也一樣很開心,但我們能不能尊重你,還得打了之後才知道!」

  「當然,打過之後才知道。」林天笑著道:「都按照你們的規矩,幾對幾都可以!」

  「鬥牛,你和我,11分,換發!」阿爾斯通也不羅嗦,非常簡單的幾句話之後,引得整個洛克公園是一陣沸騰!他們的領袖要出戰了!而且是一開始就不怕強敵,直接出戰!

  「乾死他拉夫!你是最棒的!」

  「讓這個小子知道一下洛克公園的厲害!」

  「讓他躺在球場上!」

  「打得他跪地求饒!」

  「把他的靈魂穿越!」

  球迷們大聲的嘶吼慶祝,而林天也從桌子上跳了下來,走到了佩林卡幾人的面前。

  「林,你有沒有把握?實在不行,你就放放水,讓他們高興一下,然後我們趕緊把發布會開完就算完事兒!」佩林卡一看林天過來,立刻擔心的道。


  「放水?輸?」林天忍不住笑道:「要是我輸了,咱們今天別說開發布會了,怕是得被人嘲笑著爬出去了!我不但得贏,還不能用什麼背打、投籃這種職業球員的看家本領贏,我得用他們的方法贏他們。」

  「不然的話,咱們這次發布會,就是個十足的笑話了!在這裡,只有贏,只有強者才能贏得尊重,才能獲得話語權。」

  「如果你贏了,他們會不會惱羞成怒,變本加厲啊?我現在是真的後悔一拍腦門子,就來這裡開發布會了。」奧斯汀的臉上,這會兒早就沒有他的自信和吊兒郎當了,他腦門上都在冒汗。

  「有可能。」林天鄭重的點了點頭道:「誰也不知道他們到底講不講道理,他們確實是有惱羞成怒的可能。所以……」林天看著幾個人道:「吉爾伯特,你不是負責安保麼?再找點人過來,最少100人!」

  「貝格,去車上,車子保持點火的狀態,隨時準備跑路,羅伯、奧斯汀,你們兩個隨機應變,還有,最後一件事……我的新鞋呢?」

  嗯,林天直到現在,其實都還沒有見過那雙傳說中的全新簽名鞋。

  AND 1的幾個人為了神秘感,在新鞋發布之前沒有任何路透照片或者諜照之類的東西流出來,連林天都是從未見過。

  不過到了現在,顯然不是什麼按照流程和計劃一點點來的時候了。

  看到奧斯汀遞上來的鞋合,林天是一把接過,直接打開。

  嚯!這不是『太極』麼!

  只一眼,林天就認出了這雙鞋!

  AND 1旗下最經典的鞋款之一,2000年扣籃大賽的時候,文斯·卡特就是穿著這雙鞋,完成的那幾記堪稱世紀之扣的超級扣籃!

  沒想到,為了林天,這款鞋子居然提前了4年面世!

  非常騷氣的紅黑配色,而且不是那種傳統的某一種顏色為主色,另一種顏色輔助的設計方式,而是非常風騷的,一半紅一半黑,沒有主副之分,左右各一半的那種搭配!

  這種非常前衛的設計方式,也是這雙鞋能被林天一眼認出來的最大原因,這麼風騷,誰能記不住啊!

  「林,這雙鞋的設計理念來自於我們兩個在華夏公園,看到那些老人家打的太極拳!陰陽調和、天地相輔、相輔相成,所以這雙鞋我們也把他叫做『太極』!當然,更官方的名字是AND 1 LIN一代球鞋!」

  「還是叫太極吧。」林天沒有多想,就把這雙AND 1旗下最為經典的球鞋穿在了腳上,原地跳了幾下,感受了一下球鞋的緩震和腳感之後,林天就走上了球場。

  身高只比林天略矮,但體重差了最少10公斤的阿爾斯通就站在那裡,滿臉的都是桀驁和囂張。


  「你是客人,你先發球,我可不想被人說欺負外來人!」阿爾斯通將球扔給林天道:「來吧,用你最擅長的,背身單打還是3分直接投籃?」

  「我看你的樣子,以為你沒上過學呢,沒想到你還會噴垃圾話?」林天拿著球笑道:「但願你的球技和你的嘴一樣硬,不然我可就太失望了。」

  看著阿爾斯通壓低重心,全身戒備防守的樣子,林天也不多說,拿著籃球在原地就是一頓亂炒!

  嗯,就是那種看著花里胡哨、瀟灑飄逸、華麗多變,但根本沒任何卵用的動作。

  我林大官人也是職業球員,玩兒幾個花活兒而已,我還能輸給你們這些混街頭的?

  然後,在一通林天都覺得非常尬,但卻引得現場不少人一陣驚呼的毫無作用的動作之後,林天突然一個背後運球吸引阿爾斯通重心變化,接著一個非常快的轉身一步就把阿爾斯通甩在了身後!

  「轟!」

  一聲爆響之後,林天過掉阿爾斯通,輕鬆雙手暴扣得手!

  「到你了,可別讓我失望了。」林天把球給到阿爾斯通,同樣壓低重心,準備防守。

  然後……

  阿爾斯通也是一陣毫無意義、亂七八糟、讓人眼花繚亂但根本無法過人的原地運球。

  不得不說,打街球的體力消耗,其實也不小。

  但最少有一半,都浪費在這毫無意義的原地運球和擺姿勢上了的。

  阿爾斯通的那些假動作,對於林天這種在NBA已經站穩腳跟,稱得上強隊頂級首發,甚至去一些弱隊都已經可以勝任球隊老大的水平面前,那叫一個毫無卵用。

  林天純粹是配合著現場球迷的歡呼和吶喊,耐著性子等阿爾斯通秀完之後準備正式開啟突破模式的瞬間,突然下手掏球。

  「啪!」

  一聲脆響……籃球乾淨利落的來到了林天的手裡。

  哪怕是最頂級的街球手,和職業球員之間的差距,那也是天差地遠的!

  還沒有開始接受正規籃球訓練,還沒有接觸到正經職業籃球圈子的阿爾斯通,任憑他在街球圈再怎麼大殺四方天下無敵,面對身高體重速度敏捷全面碾壓他的林天,也是毫無還手之力。

  也就是林天是害怕萬一零封阿爾斯通,會真的激怒周圍的這一群憤怒小鳥一樣的傢伙,他才悄咪咪的放了點水,再加上阿爾斯通自己3分爆種,進了兩個,最後兩個人打了個11:8,看起來居然是不相上下!

  可阿爾斯通自己知道,自己和林天的差距,可不是一個球而已。

  林天要是真的認真,自己真的會被零封,那個時候,他辛苦打下的『紐約街球王』的名號,可就成了笑話。


  一個能在NBA打上輪換,混了十多年的人,絕對不會是一個無所顧忌自以為天下無敵的平頭哥,所以在單挑之後,阿爾斯通也沒有多說什麼,而是拿起麥克風,乾淨利落的道:「打得漂亮!林,你很強!但下次我絕對不會輸了!」

  對於阿爾斯通的誇讚,林天這次沒有再來騷操作了,他可不會在這個時候說什麼『那再來一把給你個復仇的機會』之類的話。

  裝逼,也得看場合。

  於是林天舉起手,享受了一下現場的歡呼聲和吶喊聲,雖然鬼知道這些歡呼中有多少是給他又有多少是給輸得起放得下的阿爾斯通的,但林天也不在乎,反正今天來這裡,純粹是為了宣傳自己的新鞋的。

  「再來一把5VS5怎麼樣?」林天今天不是來讓任何人下不來台的,他是來賺錢的,所以,絲毫沒有不給阿爾斯通面子,而是笑呵呵的表示,再來一局!

  「怎麼選人?」阿爾斯通好奇的問了一句。

  「你選你最好的兄弟們組一隊,我嘛,隨機挑選四個幸運觀眾怎麼樣?」林天說完,再一次轉身,跳上了那個用來開發布會,但從頭到尾都沒有用過的桌子,大喊道:「誰願意和我組隊?」

  喊完這句話之後,現場的響應者非常少。

  幾乎所有人都看著阿爾斯通,他們都更願意和阿爾斯通一隊。

  「和我一隊,如果打贏了,每人送一雙AND 1最新款球鞋和全套運動裝備!你們想要的話,我還能簽個名!」一看沒人響應,林天是迅速的又補了一句,這一句話一說,場面立刻就不一樣了啊。

  全場最少90%的人舉起了手,大喊: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真實!

  紐約人民,他就是真實!

  站在桌子上的林天,看著全場數百名觀眾大喊,終於是感覺到了一陣舒爽!

  難怪櫻木花道喜歡站在技術台上說話,這感覺,他是爽啊!

  原本,林天是想選點奧多姆、阿泰斯特或者廷斯利誰的來和自己組隊的,可他還沒找到這幾個傢伙,就發現他們已經全都站在了阿爾斯通的身後。

  好傢夥,你們幾個是直接強強聯合了是吧!

  於是,林天只能是根據眼緣,在球場上隨便點了3個人,就在他準備再隨便點一個的時候,林天突然發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人,一個白人!

  在洛克公園這種地方,一個白人,絕對比大熊貓還要珍稀的多。

  正經白人,哪敢來這種地方啊?

  當然了,林天眼前的這個白人,怎麼看也和正經挨不上邊就是了。


  泰迪一樣要日天日地日大海的眼神,仿佛全世界每個人都欠他錢一樣,再加上這傢伙一對胳膊上雖然不算密,但非常囂張的飛龍和魔手的紋身,不管他是什麼膚色,都不會有人把他當作一個正經人。

  林天一眼就認出這個滿臉不忿兒,恨不得把所有人打爆一遍的年輕白人是誰了,他的那個飛龍和魔手的紋身,實在是辨識度太高了。

  『白巧克力』賈森·威廉士!

  一個在NBA打了10年,最高榮譽就是最佳新秀第一陣容的傢伙,一個最好的一年平均數據不過14分8次助攻,命中率卻常年無法超過40%的鐵王。

  可哪怕這個傢伙一輩子一次全明星都沒進過,從來沒當過任何一支球隊的老大,球風被聯盟90%的教練所怨恨,但某種程度上,他卻是NBA歷史最獨一無二的傢伙!

  一個滿腦子騷操作,只想著秀出自己風格的瘋狂傢伙,一個在21世紀初就喜歡投追身3分讓他的教練無比頭痛的天才,一個雖然一次全明星都沒入選過,卻在退役後10年還被人津津樂道的傢伙,一個被所有球迷公認為最適合全明星舞台的表演藝術家!

  哪怕是21世紀第一個十年中,聯盟有數不清的天才,有各種各樣風格的後衛,有善守的基德、能攻的納什、瘋狂的戴維斯、善得分的艾弗森、桀驁的馬布里、穩定如山的米勒……

  哪怕這個十年中有那麼多頂級控位,這些人有些是mvp,有些帶隊總決賽,有人拿到FMVP,有人完成黑八奇蹟。

  但如果要比獨一無二和那份無與倫比的魅力,他們都不如『白巧克力』威廉士!

  一個小故事就可以說明威廉士的球風到底有多麼迷人,傳說之中,上帝會100種傳球方式,基德學會了其中最穩妥的50種,納什學去了最飄逸的50種,魔術師一個人就學走了99種!

  而到了威廉士,他表示他要學第101種傳球方式!

  他追求的,永遠是與眾不同!

  單手、擊地、背後、不看人、假投真傳,還有那個風華絕代的手肘傳球……

  可以說,威廉士的傳球,除了失誤多、教練無法忍受、隊友擔心他突然傳過來自己接不到之外,幾乎是完美的。

  如果基德的傳球像記錄片,納什的傳球像戰爭片,那麼威廉士的傳球……就是那種無腦爽片!

  就是爽!就是通透!

  就是看完之後讓你的腎上腺素瘋狂飆升!

  「你!你是杜邦高中的威廉士麼?」林天指向了威廉士:「一起打一局?」

  「不打,我是組織後衛,和你位置衝突。」出乎所有人預料的,一個這麼好的機會,這小子居然想都不想,直接搖頭拒絕。


  「我可以打2號位!你來打一號位,怎麼樣?」林天笑著伸出手道:「我看過你的比賽,不,應該說我愛你的比賽!來吧,秀一把!讓所有人看到你的風格和能力!」

  當林天說到這裡的時候,威廉士已經沒有任何拒絕的理由了,他也根本不可能拒絕!

  現在的威廉士,正處於自己人生中的一個低谷。

  按理說,他現在應該在NCAA賽場中馳騁,在更大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才華和能力的。

  但偏偏他選擇的普羅維登斯大學經歷人事變動,他的恩師巴恩斯教練離開,威廉士便快速轉學到了馬紹爾大學,可他在馬紹爾大學的第一年,卻因為轉學生的身份,無法登場比賽。

  在枯坐了一年板凳之後,威廉士剛剛準備登場大展身手,他在馬紹爾大學的恩師比利·多諾萬卻又離開了,這一次,重情重義的威廉士再次選擇轉學,跟著多諾萬來到了佛羅里達大學。

  可第二次的轉學,就意味著威廉士在下個賽季,還是不能登場!

  大學的前兩個賽季,他連一場正規的ncaa比賽都沒有打過!

  要知道,高中的時候,他可是公認的五星高中生,有著樂透級別的前景,可眼看著當年和他同級的斯塔達邁爾、斯塔克豪斯等人已經在NBA嶄露頭角,他卻還在大學中蹉跎。

  心高氣傲的威廉士不難受不糾結不彷徨?那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威廉士,需要一個機會!

  需要一個被人們重新看到、重新認識,再一次走到台前的機會!

  甚至,就算不能獲得主流籃球圈子的認同,他也想在街球圈裡獲得一些名聲!無比悲觀的威廉士,已經開始覺得,自己搞不好根本打不了NBA了!

  因此,當林天說出那句『你來打一號位』的時候,威廉士不再有任何猶豫,直接搭上了林天的戰隊!

  「咱們的戰術很簡單,把球給賈森,然後其他人跑就行了,去你們擅長的位置,來吧,告訴我,你們都擅長什麼。」

  「我能跳,會扣籃!」

  「我也能跳,會扣籃。」

  「我比他們都能跳,會扣籃。」

  好傢夥!

  林天直呼好傢夥,自己這是找了三個田徑隊的來打球了啊?

  不過威廉士卻是臉上露出了自信的表情道:「你們就找機會,往內線跑就是了,位置到了,籃球一定可以到!林,你……」

  「我看你表演,我不怎麼會扣籃,我就在3分線外站著吧。」林天聳聳肩膀,表示今天的場子,都是你的!


  林天是知道,威廉士現在正處於籃球生涯的低谷期的,他當然不會那麼好心幫威廉士找自信和狀態,林天要的,是威廉士的技能包!

  他是真的想要啊!

  試問這個世界上,只要是打籃球的人,哪個不想擁有威廉士的傳球包的?有哪個不想像他這麼風騷又華麗的?

  就像沒有男人能拒絕一個大奈御姐,所有喜歡打籃球的人,也沒辦法拒絕威廉士的傳球技能包!

  大洋彼岸那個喜歡喝奶茶的歌手,不就總覺得自己是華夏威廉士麼?

  對林天來說,哪怕機會不大,哪怕概率很低,他也必須試一下,必須試試看,能不能拿到威廉士的技能!

  拿了血賺,沒拿到他也不虧!

  很快,在對陣雙方都換上了全套的AND 1裝備之後,10名球員走上了象徵著街頭至高榮譽的洛克公園球場。

  阿爾斯通隊那邊,由阿爾斯通、特爾費爾、阿泰斯特、奧多姆和馬里昂!五個人居然都是未來的NBA球員!這五個人,也幾乎就代表著洛克公園的最高水平,他們絕對是精英盡出,拿出了全力!

  而林天這邊,則是林天和威廉士搭檔後場,再加上三個看起來能飛善扣的黑人夥計,林天實在是懶得問他們的名字。

  反正現在林天認不出來,那這哥三個,就大概率沒什麼本事。

  嗯,雖然說是沒什麼本事,但在跳球的時候,林天這邊那個205公分左右打5號位的哥們兒,居然在跳球的時候靠著恐怖的彈跳力,直接戰勝了馬里昂!

  這可是到了NBA都赫赫有名的彈簧人啊!

  籃球被撥到了威廉士的手上之後,這個傢伙面對阿爾斯通的防守,是一下籃球都沒有運,而是直接雙手朝著前方一扔,籃球直接就跨越了半個球場,飛到了阿爾斯通隊的籃下。

  「轟!」

  一聲巨響之後,林天隊的球員雙手掛在籃筐之上,完成了一個技驚四座的空中接力扣籃!

  「那是我的兄弟!粉碎者!他能粉碎一切對手和所有籃框!」

  一名場下的觀眾興奮的高呼,向所有人介紹著扣籃成功的球員。

  這個扣籃,仿佛是大開了潘多拉魔盒的鑰匙一樣!

  從這第一球開始,整個球局的節奏和風格……就被徹底確定了下來!

  瘋狂!無比的瘋狂!

  一群人是一個接一個的秀著自己華麗多變、花哨好看的運球,然後一次次殺到籃下,完成各種各樣的暴扣或者配合!

  208公分卻有著後衛身手的奧多姆,有著野獸一般身體,和街球場風格完全不搭的阿泰斯特,能飛扇扣,速度奇快,靈活多變的馬里昂,再加上洛克公園後場雙星阿爾斯通和特爾費爾。


  阿爾斯通隊的五個人,各個是這個公園的王者,各個有著非常高的人氣,他們的每一個動作,都能引起球迷們一陣陣瘋狂的吶喊!

  而林天這邊,也絲毫不差!

  威廉士成為了全隊的核心,每一球都由他發動進攻,其餘人則是圍繞在他的周圍,不斷的跑動、掩護,進行一些簡單的配合,然後朝著籃下猛衝。

  威廉士展示出了自己那無與倫比的才華和風格!

  他的每一個傳球,都能引起現場球迷一陣陣的尖叫和歡呼!

  背後傳球、單手擊地傳球、超遠距離空中接力、不看人雙手傳球、胯下朝後分球、突破後的空中假投真傳、跳起後的背後傳球……

  一個接一個讓人瘋狂的傳球被威廉士一個接一個的傳出來,只聽觀眾的歡呼聲就知道,只靠這一場比賽,威廉士就能成為洛克公園新一代最受歡迎的球員!

  哪怕他是一個白人,哪怕在這場球之前,現場幾乎沒有一個人認識他!

  但他的球風,就是有著這種魔力!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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