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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1章 瑞總很真誠,但那位賀律師不太真誠

  「那瑞總你覺得什麼樣的條件,對你才有意義?」

  宋思銘問歐陽瑞。

  「這個……」

  歐陽瑞轉而望向閆勝利。

  如果閆勝利不在,他就隨便說了,可閆勝利在這,他心有顧忌。

  閆勝利這個人過於正直。

  之前,張巍然、傑森蔣案,還沒到檢察院,法院的時候,他就想從市公安局突破,結果,根本行不通。

  閆勝利當真是刀槍不入。

  哪怕他把和閆勝利相熟的人找了一圈,勸說閆勝利適可而止,閆勝利依舊寸步不讓。

  甚至沒有閆勝利的窮追不捨,他也不會戴著手銬坐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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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閆勝利的態度,沒有改變的話,說了也是白說。

  「我這次過來,就是來解決問題的,你有什麼想法,大膽地說,無論是我個人,還是青山市公安局,都會認真考慮。」

  閆勝利主動開口,讓歐陽瑞放下警惕。

  「行,那我就說了。首要的一點,得保證,我還有機會走出這裡,不然,給我一百億也沒用。」

  歐陽瑞深吸一口氣,說道。

  「繼續。」

  閆勝利不動聲色。

  「其次,時間不能太長。」

  歐陽瑞接著說道。

  「說具體時間。」

  閆勝利不想聽這種模糊表達。

  「十年,不能超過十年。」

  歐陽瑞咬咬牙,說道。

  他本來想說五年的,但又怕開價太高,宋思銘和閆勝利拍屁股走人。

  「還有嗎?」

  閆勝利並沒有表態,接著問道。

  歐陽瑞一怔,聽閆勝利這個的口風,他好像把條件開低了。

  「暫時沒有了。」

  歐陽瑞試探著回答道。

  「在我看來,你等於什麼都沒說。」

  閆勝利評價道。

  「什麼都沒說?」

  「是我說的不夠明白嗎?」

  「我的意思是,只要我的刑期不超過十年,我就可以把豐瑞國際的股權全部轉讓給財富寶集團。」

  歐陽瑞用更為直白的語言闡述自己的條件。


  「但你的刑期是法院說了算。」

  閆勝利頓了頓,接著說道:「不過,以我多年的辦案經驗,以及現在掌握的犯罪事實以及相關證據,你的刑期應該在五到八年之間,根本到不了十年。」

  「五到八年?」

  「到不了十年?」

  「真的嗎?」

  歐陽瑞大喜過望。

  「我一向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閆勝利確認道。

  「賀律師還是有水平的。」

  歐陽瑞心中暗道。

  張巍然判了死緩,歐陽瑞一直以為,自己保底也是個死緩,而代理律師賀學文也一直跟他強調,正常審,正常判,他是沒有機會的。

  唯一的機會,就是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

  只有以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為籌碼,才能獲得一線生機。

  如今看來,賀學文的判斷一點兒沒錯。

  在他數次堅決拒絕了財富寶的債權轉股權邀約後,連一向有原則有底線的閆勝利,都開始顧全大局了。

  沒錯,直到現在,歐陽瑞也不認為,他實際刑期是五到八年,只以為閆勝利承受了來自青山市委市政府的壓力,才不得不對他網開一面。

  「既然如此,那就趕緊把我的案子移交給檢察院,趕緊開庭,趕緊宣判。」

  做生意講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歐陽瑞只有看見判決書,才能真正相信,自己可以平穩過關。

  「移交檢察院,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判,宣判,這都是需要時間的,運河景觀帶的工期又很緊張,瑞總能不能考慮,先和股權轉讓協議簽了?」

  宋思銘問歐陽瑞。

  「不行。」

  歐陽瑞斬釘截鐵地拒絕。

  不見兔子不撒鷹,這也是代理律師賀學文強調的重點。

  「瑞總,你這可不像是解決問題的態度。」

  宋思銘說道。

  「沒辦法,我都走到這一步了,不能再輕信任何人。」

  歐陽瑞打開天窗說亮話。

  「但瑞總對那位賀律師挺信任的。」

  「那位賀律師說什麼,瑞總就信什麼。」

  宋思銘也把賀學文拋了出來。

  「我相信自己的代理律師,不是應該的嗎?」

  歐陽瑞理直氣壯。


  「那瑞總你有沒有把自己怎麼捲入這個案子,跟賀律師說清楚?」

  宋思銘問歐陽瑞。

  「當然說清楚了,我對他有所隱瞞的話,他怎麼幫我辯護?」

  歐陽瑞沒撒謊。

  他甚至把賴康復當初怎麼聯繫的他,又怎麼一起去找的張巍然,都講了出來。

  「瑞總很真誠,但那位賀律師就不太真誠了。」

  宋思銘嘆了口氣,說道。

  「他怎麼不真誠了?」

  歐陽瑞皺了皺眉。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那位賀律師給你的心理預期,肯定不是有期徒刑五到八年,在他嘴裡,你應該是沒什麼活路了。」

  宋思銘推斷道。

  「難道不是嗎?」

  「要不是我手裡有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我還能活?」

  歐陽瑞也不再藏著掖著,直接打起了明牌。

  「你能不能活,和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沒有任何關係。」

  宋思銘先跟歐陽瑞確認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張巍然被抓前,你知道賴康復走私的是什麼東西嗎?」

  「他跟我說是抗癌藥。」

  歐陽瑞回答道。

  「所以啊,你並沒有主觀惡意,包括張巍然,被抓之前,他一樣以為自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去的是一批批的抗癌藥品,這種情況下,對你們的量刑,肯定不能完全按照走私毒品來計算。」

  宋思銘詳細分析道。

  「好像是哦!」

  宋思銘這麼一說,歐陽瑞也有點兒回過味來。

  正如宋思銘所說,賴康復是張巍然被抓之後,紙實在包不住火了,才告訴他,之前走私的並非抗癌藥,而是法律上所定義的毒品。

  假設一開始,他就知道,賴康復走私的是毒品,打死他,他也不敢參加,畢竟,這是掉腦袋的重罪。

  他一個高幹子弟,有的是渠道賺錢,何必冒掉腦袋的風險?

  總結起來,就是他被賴康復坑了,張巍然也被賴康復坑了,他們兩個從來就沒有想過走私毒品。

  最後,按走私毒品罪判他們,肯定是不合理的。

  法律上就講不過去。

  「那賀學文為什麼說我這次在劫難逃?」

  緊接著,歐陽瑞就提出疑問。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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