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2章 孩子的叛逆期

  第842章 孩子的叛逆期

  這兩年街面上因為待業青年的增多,那些偷雞摸狗的事也多了起來。

  像是何家因為有條能看家護院的狗,所以才能醃點咸貨東西,晾在屋檐下。

  

  而很多人家,就靠著院子裡老人看守。

  就是這樣,也是一個不注意就被人家順走了。

  所以一般院子只要進去陌生人,老人們問東問西,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沒辦法,那些閒漢窮麼。

  就像何雨柱跟小任同志現在的生活,一個小鍋子,熱氣騰騰,搞點鹹肉什麼的打個鍋底,殺兩顆大白菜,土豆蘿蔔胡蘿蔔切片,再弄點菠菜、豆芽燙一下,小酒走起,閒談人生,豈不美哉?

  人家閒漢也想過這樣的日子,手裡又沒錢,只能做那種順手牽羊的事了。

  像是南鑼鼓巷這段時間,這種事情其實也挺多的。

  所以這幾天賈家就有點熱鬧了起來。

  誰讓賈家有個賊娃子的名聲呢。

  不管是誰家丟了東西,不管是貓叼了,還是人偷了,只要棒梗在那個院子附近露過面,附近街坊,就心安理得的把這個事算到賈家頭上。

  過來罵一頓是肯定的,不管賈家能不能賠錢,總歸那些人出了一口氣。

  哪怕棒梗拿出自己不在場的證據,也是沒人道歉。

  稍微講點道理的,扭身就走,邊走還要嘀咕兩句,意思就是誰知道棒梗說的是真是假。

  不講道理的,就直接當面怒噴,意思就是棒梗說的就是狡辯。

  賈張氏秦淮茹出來爭辯,人家一句話就把她們懟得沒話講。

  ~「佟家老太太當初找你家算帳,你也不承認,到最後還不是賠人家錢。·····裝什麼裝,我這是沒逮到,逮到了我直接把小偷腿給敲斷·····」

  很多事就是如此,一次犯錯,終身洗不白。

  關鍵棒梗覺得冤啊!

  外人不信他也就算了,連秦淮茹跟賈張氏其實也不信他。

  不然上回佟老太太那個事,秦淮茹就不會選擇賠錢了事了。

  那事是棒梗做的不?

  不是。

  棒梗能解釋不?

  不能。

  因為那個魚的確是棒梗順來的,不過不是順佟老太太家的,而是順釣魚佬的。

  也就是因為這個,棒梗沒法解釋,但他始終認為秦淮茹不該冤枉他。


  按他的邏輯來說,他的確沒偷佟老太太家,那就不能說他偷。

  至於偷別人家的,人家又沒找上門。

  這種奇葩邏輯,在犯錯誤的人來說,卻是很正常的事。

  何況,說白了,棒梗也就是個被寵壞的孩子。

  突然發現平時寵他的人,卻是冤枉他某件沒做過的事。

  稍微偏激一點,也就正常了。

  棒梗現在不願意回家,在街面上與一幫年紀稍大的孩子玩到了一起。

  說他們這條胡同丟的東西完全跟他無關,其實也不對。

  棒梗雖然沒去偷過,但他平時跟各家院子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時,總有孩子吹噓院裡誰誰誰家,買了一大塊豬肉。

  ……

  而這些消息,就被棒梗匯總起來,裝作不經意的透露給那些壞孩子了。

  在棒梗來說,既然大家都詆毀他,那麼他報復回去,也就正常。

  總不能光挨打,不吃肉吧。

  像那些壞孩子,東西得來的容易,那麼出手也大方。

  只要弄到點好東西,總歸會拉了棒梗一起吃吃喝喝。

  當然,既然吃吃喝喝了,也就會吹他們的「英雄」事跡。

  或者吹一些他們道聽途說的消息。

  「……咱們這片啊,還真有幾家有錢的。

  像是夏天瘌痢頭東子栽的那家,那是東子傻。

  也不打聽打聽,那何雨柱原來在這一片胡同,就是混世魔王,打遍方圓幾條胡同無敵手。

  別說他那個妹夫,還是部隊上下來的,聽說手上見過血的,手上有真傢伙的。

  東子去偷他家,不是找死麼?

  這也就是在內城,人多眼雜,不然東子能不能把命保住都是兩說。

  ……

  你像皮條胡同的金家,據說祖上是黃頂子,

  我聽我爺那輩人說,金家原本沒敗落前,他進金家幹過活。

  那玩意,人家家裡點燈都不用煤油蠟燭,也不是電燈。

  知道用什麼嗎?」一間廢宅當中,一堆燃燒柴火,一口大鍋,鍋里肉油翻滾,濃香四溢。

  說話的是南鑼鼓巷這片有名的胡同串子,姓熊,人稱熊爺,跟95號院的陳五是同一批的人。

  不過陳五比起他,都算是改邪歸正了。

  這玩意,從解放前就是所里的常客。


  自從父母過世後,一半時間都是在裡面度過的。

  就是現在出來了,也不願意干正經活,手上功夫又不行,大賊看不上他,他也不敢幹大活。

  也就憑著點見識,在這幫壞孩子手上混吃混喝。

  有孩子問道:「那還有什麼?總不能是手電筒吧?

  哈哈哈……」

  「屁,說出來嚇死你們。」熊爺鄙夷的說道,他知道他吹的越厲害,那些孩子也就越看重他,有好東西才會知道孝敬他。

  熊爺撈出一塊肉,吃得滿嘴油沫,又是一大口酒喝了下去。

  「啊!……」熊爺滿足的嘆了一口氣,這才拍拍肚皮說道:「小子們,教你們一個乖。

  有錢人家都是用夜明珠照明的。

  那夜明珠,那麼大……

  跟鵝蛋似的,一顆就能買下咱們南鑼鼓巷一條街。

  就那金家,光這樣的夜明珠,就有十二顆。

  據說是他們祖上,獲得的哪個皇帝賞賜。

  ……

  那金家,解放前造孽造多了,子女都跑了出去,據說是去了洋人的地方。

  就留下一個老頭子,現在七老八十了。

  當年街道處理他家的時候,那夜明珠就沒找出來。

  你們說,要是咱們能搞到,那天天吃香喝辣,還用煩心錢的事麼?……」

  傳奇故事到處有,熊爺也不管真不真,假不假,反正他就當成牛皮吹了出來。

  算是他吃喝這幫孩子一場丟下的乾貨,

  但聽到這幫十四五歲的大孩子耳朵里,那引起的震驚又是不同。

  有孩子,稍微有點理智的問道:「那不會給金家孩子帶走了麼?」

  熊爺不屑的說道:「你們懂什麼,當年都看好光頭那邊,都認為光頭過幾年又會打回來。

  畢竟光頭的傢伙,都是洋人給他們的。

  要是你,你是把家裡重寶找塊地方藏起來,還是帶在身上,招人惦記?……」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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