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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2章 最作死的行為(第一更,求訂閱)

  地球上最愚蠢、最白痴、最作死的行為是什麼?

  在世界各國民眾的眼裡,各有各的看法,他們的看法當然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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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SEA的話,眾所周知的三大作死行為:

  第一,是有組織犯罪。

  第二,是販毒。

  第三,是逃稅。

  在SEA,對有組織犯罪秉持的是「露頭就打,絕不姑息」,一旦發現就會引用「第46條」一一可以在司法部長的授權下,不經審訊就可拘留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社會治安和良好秩序者。適用罪行包括私會黨活動、非法放貸、販毒、有組織犯罪活動等。

  於此同時,SEA還有是世界上禁毒最嚴的國家,死刑門檻最低,懲罰力度最重,刑期重,死刑,是禁毒力度最狠的,完全是「零容忍」。

  不管你來自哪裡,哪怕你只是過境,只要從身上搜出毒品,輕則十年,超過10克,就是死刑,沒有特赦,沒有緩刑,沒有國籍特殊甚至專門出法律規定一一對於販毒罪,即便是閣下本人對此也沒有赦免權。放在古代也就是等同於謀逆的不赦之罪。

  其力度是可想而知的。

  這兩個事做不得,所有人都很清楚,也非常明白底線是什麼?

  但在SEA逃稅為什麼能和他們相提並論?

  這涉及到一系列的歷史問題。

  從傳統上來說一任何人都有逃稅的衝動,畢竟,沒有幾個人願意把白花花的銀子交給政府。雖然在SEA初創時期,就參照歐洲制定了相應的稅收法律,但是在收稅時卻碰到了一系列的問題。比如在個人所得稅的徵收上,基本上就是工資稅一隻有領取工資的人,才是被徵收對象。

  可對方如果是企業負責人,直接「0薪酬」或者「年薪1元」,這就是合法逃稅。

  而涉及到企業時,雖然SEA的公司、工廠等生產經營機構在稅務稽查下,正常繳稅,但是餐廳、雜貨店等零售業,他們是否願意交稅,且如何交稅?

  這就是一個問題了。

  而在設計SEA的稅收徵收規則時,就面對這樣一系列的問題,既要避免企業高管的合法避稅,同樣也要避免普通商販的逃稅漏稅。

  從便於徵收上來說,在生產端徵稅最簡單一一即對每個生產和流通環節的增值額徵稅,可以確保稅源集中、征管高效,尤其是在產品大量出口的年代,能通過「出口退稅」機制迅速退還稅款,讓產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強商品的國際競爭力。

  但是這會帶來一個問題一導致官方側重生產端徵稅,也就是側重提高生產。


  這就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可如果官方側重消費端徵稅,那麼就會側重提高消費,畢竟即便是官方也會為利所驅。

  而最終在李毅安的要求下選擇了後者一一在商品流通的最終環節,也就是消費者購買時才徵收。而這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零售商的逃稅等問題層出不窮,為此,國稅局長期跟蹤稽查,接連不斷的將那些逃稅的人揪了出來。

  在這個過程之中,有人僅僅只是逃稅百元,不僅被處於數百元的罰金,而且還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甚至有人因為逃稅十數萬元,直接被罰到破產,甚至本人還被判處二十年,直接被扔到了「地獄島」。也正因為這樣的鐵拳,在EA逃稅,就像有組織犯罪與毒品一樣,都屬於不能觸碰的禁區。但……人總是貪婪的,總會有人逃稅。

  有些人是主動的,而有些人則是被動的。

  就像馮星倫,因為他從事的是鑽石走私,這涉及黑錢的洗白,在沒有渠道的情況下,所以,他只能選擇「逃稅」。

  而為了躲避國稅局的稽查,馮星倫甚至把錢都存到了棉蘭老的銀行之中,再加上他也沒有超出收入能力的消費,所以這確實逃避了SEA國稅局的稽查。

  只不過,無論如何,他都沒有想到,在莫斯科的案發之後,他同樣也觸發了國稅局的稽查。審訊室內,許敬賢翻看著面前的資料,

  「馮星倫,原名馮衛邦……8年前游水到撣邦,六年前,考取興和工業專科學校,四年前以留學生的身份進入sEA,兩年前獲得綠……」

  將手中的資料一合,去進行,看著面前的馮星倫,目光中帶著審視。

  「在過去的兩年中,你先後13次前往莫斯科,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情報,你是因為走私鑽石被莫斯科方面起訴,這次請你過來是希望你能夠配合調查,這涉及到你的稅務問題。」

  從理論上來說,鑽石在sEA是普通商品,所以馮星倫把鑽石帶到sEA並不違反法律。

  而國稅局的探員之所以會逮捕他,是因為一一他沒有繳稅!

  既沒有繳納進口關稅,同樣也沒有繳納奢侈品稅。

  「我要等律師過來之後才會回答你的問題。」

  馮星倫又一次要求見律師。

  對此,許敬賢點了點頭:

  「你的律師正在來這裡的路上,我希望你能夠想清楚一一是配合我們調查,還是由我們查出來。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結果。」

  國稅局在調查每一個案件的時候都會如此提醒那些嫌疑人。這是為了降低案件的辦理成本。如果他們願意配合調查,並且願意繳納稅金並且繳納相應的罰金,那麼就可以免於起訴。


  如果他們不願意的話一一那就往最高刑罰上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哪怕是逃稅100元。也有可能會被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然後直接到地獄島,享受20年的地獄生活。

  「我要等律師來到之後,才能回答你的問題。」

  「這是你的權利。」

  許敬賢點了一根香菸問道:

  「要咖啡嗎?」

  「不用,我在等我的律師。」

  馮星倫搖了搖頭,他很清楚這裡並不是莫斯科。沒有人給他上過記憶恢復術。

  所以他只需要在這裡等律師,然後咬緊牙關,保持沉默。

  說不定就能夠逃出生天了。

  要知道在過去的兩年中他是非常小心的,雖然買了鑽石,但是從來不敢大手大腳花1分錢。所有的錢都被他存進了棉蘭老以及泗水的銀行之中。

  在這兩個地方都有銀行保密法。連他們的政府也無法強迫銀行提供儲戶的資料。

  所以任何人存進去的錢都是非常安全的。特別是那些錢是黑錢的時候。

  這是作為離岸金融中心的一個優勢基礎。

  所以,馮星倫覺得自己只需要保持沉默就好。

  畢競那可是他的全部家當!

  很快他的律師就來了。

  「我需要和我的當事人溝通一下。」

  在律師的要求下,許敬賢離開了審訊室,隨後律師關上了攝像機。

  「馮先生,你的案件我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能夠出去嗎?」

  馮星倫的語氣顯得有些急切,

  看著面前的客戶律師猶豫片刻,提出了他的建議:

  「作為你的律師,我的建議是你配合國稅局的調查,畢竟這裡可是國稅局。」

  律師同樣也鄭重其事的提醒對方。

  在sEA有三種案子是所有律師最頭疼的,甚至不願意觸碰的。

  有組織犯罪,販毒以及逃稅。

  因為所有人都非常清楚一旦客戶觸及這三條的結果會是什麼?

  不會有任何意外。

  基本上就是板上釘釘的。

  「什麼?什麼?配合他們………」

  馮星倫的語氣變得有些急躁:

  「康律師,我請你過來就是來幫我打官司的,要是就這麼服輸的話,我又何必找你來呢?」配合他們開什麼玩笑?


  難不成就那樣自己冒著性命危險賺的錢交給他們。

  「你可是我的律師!」

  面對這樣的堅持,康律師也沒有辦法,畢競律師的職業約束在那,他不能因為是這種案件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但是他必須要站在客戶的立場上,充分考慮客戶的利益:

  「馮先生,作為你的律師,我有必要提醒你。

  這裡是國稅局。涉及到逃稅的案件,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翻轉的餘地。

  而且無論是是棉蘭老,還是泗水,他的銀行保密法都不是絕對的,畢竟有反洗錢法的限制。而且與此同時,多年前兩地就曾經有銀行協助客戶向稅務機構隱瞞收入,遭到起訴,然後本地銀行被處以巨額罰金,並且提供了5000多名客戶的信息,才免於被起訴,所以,我的建議是你選擇和他們進行合作。」

  什麼?

  馮星倫一下子愣住了。雖然他上的是專科學校,但是對於這些壓根就不怎麼了解。

  甚至就連把錢存進棉蘭老以及泗水的銀行,也都是他從電影裡學過來的。

  「你是說把錢存在那裡,他們也知道……電影裡演的可不是這樣的。」

  這一下子馮星倫徹底的傻了,原本他以為把錢存到外國就非常安全了,卻沒有想到居然會是這種情況。看著客戶的表情,康律師基本上可以斷定他的錢應該就在那些銀行里,這些人啊……總是拿國稅局當白痴。

  「馮先生,那只是電影而已。」

  好傢夥,居然有人把電影裡演的當真了,你怎麼不把終結者當真呢?或者說把星球大戰當真?哎,對這種客戶你能夠說什麼呢?只能夠深表同情了。

  不過在同情之餘還要告訴對方,現在他還是有機會彌補的,畢竟國稅局的目的是為了收稅,並不是為了把人送到地獄島。

  十幾分鐘後,許敬賢再一次進入了審訊室,看著馮星倫以及他的律師。

  「怎麼樣考慮好了嗎?」

  「我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合作,並且願意就其行為接受相應的處罰,但是能夠免於起訴。」

  康律師直截了當的提出了他的要求。

  許敬賢並沒有立即答應下來,他只是從煙盒裡抽出一根香菸。

  點著後抽了一口,然後看著馮興倫:

  「現在考慮清楚了是嗎?」

  在看著對方的時候,他的目光中帶著一種諷刺,似乎是在嘲笑對方的天真。

  都已經是80年代了……居然還有人這麼天真。

  「是,是的。」


  馮興倫語氣帶著濃濃的無奈,先前他已經從律師那裡知道了會是什麼結果?

  最好的結果就是免於起訴一這樣至少不用把牢底坐穿。

  地獄島一一地方是人待的嗎?別說是關20年了。

  哪怕就是20天,指不定小命就沒有了。

  他在電影裡學到過不少知識,當然也知道,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地獄的話,那麼肯定就是地獄島了。所以當律師告訴他繼續和國稅局頑抗下去,有99%的可能會被送到地獄島關上20年。

  馮星倫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做出了決定一識時務者為俊傑,他顯然就是識時務的人。

  「嗯,好了,馮先生,現在可以開始錄口供了嗎?」

  點了點頭,許敬賢便開始為馮星倫錄取了口供。

  每每到了這個時候,他總是沒有任何成就感。

  這些人啊。

  就不能再堅持一會嗎??

  其實,絕大多數人進入國稅局之後,都會主動坦白的,因為合作的話,往往是繳納罰金,金額不大的話,還會免於起訴,即便是起訴了也有很大可能判處緩刑。

  如果等到國稅局進入實質性的調查階段,那麼,就不會存在任何交易的空間。

  不僅會被處以巨額罰金,而且還會判處實刑,並且是不允許假釋的。

  所以這些人往往都會權衡,即便是他們不會,他們的律師同樣也會勸說他們進行相應的權衡。幾個小時後,馮星倫終於走出了國稅局,此時的他,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內心的感受。除了支付偷稅漏稅的罰金之外,還被沒收非法所得。

  兩年的辛苦……到最後居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不僅沒剩下1分錢,甚至還倒貼了律師費。

  面對這樣的結果,馮星倫甚至都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此時的心情?

  完了……白忙活了。

  此時的馮星倫內心最終是後悔的,他後悔的是什麼?

  後悔的是被抓到。

  他會為自己的行為後悔嗎?

  「他們不會後悔的。」

  站在窗邊的許敬賢看著從樓下離開的馮星倫:

  「他們只會後悔自己被抓住,這就是人的本性。」

  作為檢察官的趙雲修說話的時候,朝著窗外看了一眼:

  「但是有了這次教訓之後,他應該不會再犯了。」

  趙雲修之所以會到這裡,是為了和馮星輪簽署協議。雖然他已經配合國稅局調查,並且補繳稅款以及繳納罰金。

  但是,還需要檢察官和其簽署相應的協議,從而確保和整個司法程序。

  「不過,有時候咱們會吸取教訓,但是有時候當人們習慣了快錢之後,他們很難靜下心來慢慢的去掙錢。」

  話音稍微蹲了一會,然後他說道:

  「他……不一定能夠靜得下心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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