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點要看。

  重點,一點要看。

  下面的內容很重要,不看的話,估計後面得很多人噴我。

  也不知道能不能發的出來。

  那就是這個時期能不能買賣房子。

  答案自然是能的。

  

  很多人認為,那時候都是單位分房,或者房管所的『經租房』。

  大家喜歡看年代文的人有些人是知道的,有些人還不清楚。

  私房……改造,當年有過文件,裡面的內容是15間房子或者225平方公尺(平方米),才列為這個內容裡面。

  也就是家裡有15間房子或者225平方公尺(平方米)以下,這些房子是有錢人自己可以保留的。

  這也是為什麼那時候很多有錢人可以住單獨的別墅,或者四合院的原因。

  以前城裡的老百姓有自己的房子,這些房子不可能後來出生的孩子,以及大量部隊就地專業安排的人員,這些人一開始是分房子的。

  但是人太多了,漸漸就分不過來。

  一邊蓋房,一邊分房,一邊又有很多租房子的。

  至於租房子的來源,一部分是新蓋的單位房,一部分是以前官員遺留下來的,最後大部分都是家裡房子比較多(城裡的有錢人),讓房管所拿去租的房源。

  但是房產證還是歸原來的人所有。

  當然了,從一片紅的那幾年開始,一直到81年第一次房改,那確實是沒有私房買賣了。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