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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也賺外匯了(求追讀)

  第30章 我也賺外匯了(求追讀)

  在港島的一間住宅內。

  一個長相有點凶,一股子女強人氣質的三十多歲女人拿著剛收到的音樂磁帶,帶著抹期待,將其放進了收音機里。

  那盤磁帶,正是黃澤的新專輯。

  

  她早就聽說了,內地出了一個創作型的年輕歌手。

  那些歌她也聽過,寫的那幾首確實很不錯!

  在她看來,即使是裡面的《小芳》她不覺得有多好,可也確實足夠非常朗朗上口。

  如果這些歌真是那個年輕人寫的,實力不可限量!

  搞不好就是一個新的羅達佑這樣的音樂教父。

  可惜,那會兒正關係緊張著呢。

  考慮到黃澤的身份,再加上她新挖掘了個叫葉倩雯的女歌手,以及對黃澤的才華有擔心,她就先放下了,準備再看看,並且一直讓手下人調查了一番後對其保持關注。

  現在,聽說第二張專輯出來了,手下立馬托人從羊城把專輯買了回來。

  按下播放鍵,作為港島華納唱片總經理吳正圓便抱著雙臂,閉上眼睛仔細地聽了起來。

  一首首聽下去。

  聽完最後一首,吳正圓的眼睛睜了開來。

  「後面四首不適合在港島,但前面的五首,還是挺具有流行的元素的!」

  「可以說首首都是經典。」

  「他不僅僅是能在內地火那麼簡單啊。」

  說到這裡,吳正圓臉上的玩味越來越濃了,「居然全都是自己作詞作曲的!」

  「打著創作型歌手在港島這邊出道的話,即使是國語,也未必不能混出來啊!」

  「對於自己創作自己唱的歌手,粉絲總是會更寬容的。」

  「而且,貌似這一切就要塵埃落定了。」

  吳正圓扭頭看向正北方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錢,可以賭一把。」

  「要是弄出個羅達佑來,未必不能壓一壓寶麗金的風頭。」

  ……

  說實話。

  黃澤想到會有港島那邊的人來找自己。

  畢竟那些歌都是抄的經過歲月考驗的精品,在國內又這麼火,他們不瞎,就不應該看不到。

  但真沒想到他們動作居然這麼快。

  新專輯發行還沒兩周呢,他們就找過來了,不知道從哪裡查到的,居然還直接找到了自己家。


  「黃澤,你好,我們是從港島華納唱片來的,你可以叫我老陳或者陳哥都可以。」

  說話的是一個留著長頭髮的三十多歲男子,嘴裡說的是流利的滬海話。

  「嗯?」聽到這個聲音,黃澤下意識地以為成對方說的是粵語了,都想用自己那能湊合對話的二把刀粵語交流一番了,過了兩秒才反應過來這貌,眉頭不由地挑了一下。

  「哈哈。」

  陳姓中年人知道黃澤的表情是因為什麼,笑著解釋道,「我爸媽都是這座城市出生長大的,在家裡的時候他們用的都是滬海話。」

  「嗯,也算是半個老鄉啊!」黃澤點點頭,關心地卻是另外一件事,「你們是怎麼找到我家的?」

  「世界其實沒那麼大,我找了個親戚,親戚找朋友的,就打聽到伱家在哪裡了。」

  「還希望不要怪我們不請自來,我們華納唱片也是求賢若渴啊!」

  「我能問一下,你和中唱有長約嗎?」

  「你們不是已經查過了嗎?」黃澤不信對方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就來找自己。

  「哈哈……」

  「換個問題吧,你創作的那些歌曲,除內地外版權,都在你手裡嗎?」

  「在。」

  「咱們直接談邀請你加入華納唱片的事吧?」

  「我先提前說好,我不會從滬影廠辭職!」

  一次導演都還沒當過呢。

  眼看《後進生的春天》要是能取得個不錯的成績,黃澤就能當導演了。

  還能借著滬影廠的路子認識一下馬可穆勒,走通前往威尼斯電影節的路子。

  黃澤可不會輕易放棄。

  現在錯過了,那得什麼時候才有這樣的機會?

  所以,黃澤也不浪費對方時間,直接先把自己能接受的條件擺在了桌面上。

  「要麼,我請假去港島,如果請不了假,就只能你們來這裡,咱們晚上找個錄音棚錄製歌曲。」

  「能接受,咱們繼續往下聊,不能接受,那,真的抱歉了,讓你們白跑一趟了。」

  「沒得商量?」

  「暫時沒得商量。」

  「暫時是多久?」

  「沒法回答。」黃澤笑著搖了搖頭。

  暫時到什麼時候,自己是真不知道。

  這是一個自己也沒有確切答案的問題。

  「咱們先談其他的問題吧,至於你說的條件,我需要打個電話和港島那邊確認一下。」


  「可以。」

  「這是我們給你的合約。」

  「需要找個律師嗎?」

  「我自己看吧。」合同這東西,前世見過的多了,再說,現在的國內,好多東西都還沒立法呢,要真惹毛了,你不服氣就來告吧。

  從頭看到尾。

  黃澤指著裡面的條款一條條地和其聊了起來。

  「首先,我已經不是新人了,在國內的熱度你們應該也知道,那些歌曲,都是經過驗證的,我自己還是詞曲作者,所以這個分成,我不能接受,至少再提十個百分點。」

  「其次……」

  一直聊到晚上十點多,兩方才把所有條款到聊到一致。

  簽約費用五萬港幣。

  五年三張專輯,不少於三十首歌,製作費用由華納港島公司承擔。

  除了那四首軍歌外其他歌曲的除內地版權,用黃澤之前出過的歌製作一張專輯。

  以後的歌,只要是黃澤作詞作曲華納也只擁有除內地外版權。

  這個比較好談,因為華納有版權在內地也賺不了錢。

  和黃澤合作還會給一萬塊,翻錄華納他們的歌,華納一分錢都拿不到。

  最後是三張專輯分成均為銷售額的百分之二十等等。

  待遇方面,黃澤也知道自己需要這個賺錢的機會,讓自己這個重生者儘快積累第一桶金,好滾雪球,所以並未太過獅子大開口,重點在讓對方答應自己的先決條件。

  絕不能放棄電影。

  「好,我知道了,那黃老弟,我回去就和港島那邊匯報一下,明天晚上來找你,給你個答覆。」

  「可以,那慢走。」

  ……

  次日晚上,對方就帶著一份修改過的合約過來了。

  看了一遍,確實是按照昨天說的寫的。

  對方居然同意了,黃澤又下意識地拱了一步,加上違約金條款。

  第三天,和港島方面商量後的陳興提出違約金為六百萬港幣,黃澤又磨了半天,最後磨到了四百五十萬港幣。

  對方覺得滿意,這個違約金算是很高了,什麼天王天后也不過如此了,黃澤也能接受,相信自己的價值會很快超過這個數。

  就這樣,兩人約了個時間,在滬海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合約。

  黃澤也收到了那五萬塊港幣。

  放在手裡掂了掂,黃澤心裡樂了一下,「哥們兒這也算是賺外匯了啊!」


  「合作愉快!」陳姓中年人笑著伸出了手,「以後就要在一家公司共事了。」

  「對了,你最近有時間嗎?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請一個月假,我們在內地等你兩周時間。」

  「要是請不到假,我再讓公司派製作團隊來。」

  「不過,我覺得最好是能請到,我們公司的設備什麼的會更好一點。」

  「我試試吧。」黃澤道。

  「好,那我們等你,有消息了打酒店電話,或者直接去酒店找我們也行。」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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