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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5章 探險家的寶藏

  第2915章 探險家的寶藏

  招財貓的老闆,看似控制住自己,沒有謀取更多的財富,其實變得越來越貪婪。

  這個貪婪就體現在,他希望兒子能夠變得更加優秀,來繼承和發揚他的家業,免得出現紈絝。

  然而他這種貪婪,對兒子的過分期待,讓兒子產生了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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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成搖搖頭。

  隨後他檢查玻璃球,他發現在這次超凡道具中,他得到500本源點。

  這算是小小改變了一下這個老闆的命運。

  最重要的改變,是讓一件書法作品出世了。

  一個唐朝作品,再次出現,這對現實世界有了一些小影響。

  但並不大。

  他隨後決定搞一個比較大的事。

  什麼樣的事,才對人類世界有更大的影響?

  那自然就是涉及到武力。

  別管人們給文明批上何種溫情脈脈的外衣,最後能決定大事,決定文明軌跡的,還是落實到武力上。

  哪種方式能夠更好地提升武力,哪種方式就會成為主流和檯面上的事。

  它並不在乎邪惡還是正義。

  某朝足夠邪惡,可是它一樣統治了兩百多年,不比別的正常王朝短命。

  原因就是它開局邪惡,但迅速拉攏了地主,擁有了武力,足以鎮壓反抗者。

  路成隨後又去了一條古代武器街道。

  之所以不從網上訂購,也是為了避免留下痕跡。

  其實他知道,有玻璃球在,能夠自動屏蔽自己留下的痕跡,不讓別人發現自己。

  只要自己處於絕對中立,不去偏袒任何一方,那就沒有人能傷害他,也不能困住他。

  所以他大可以不用浪費時間,畏畏縮縮地做事。

  他在武器街,一處店鋪上,發現了一把非常老舊的硬弓。

  這處弓上正閃著光芒。

  但是他並沒有在乎這把弓,而是看向了弓下面的一本札記。

  那是一本舊到發黑髮黃的筆記。

  筆記上散發的光芒,是弓的十倍還多。

  老闆走過來介紹道:

  「這把弓箭,據說是以前一個巴圖魯用的。」

  「他拿著弓,所向披靡,射殺了很多大將。」


  「每次射殺一個,他都要在事後用對方的鮮血仔細記錄下來。」

  「這就是血色軍功筆記。」

  老闆說著,用戴著手套的手,掀開了那本筆記。

  只見上面果然是暗褐色的血跡,組成了一段段文字。

  「天順X年月日,射殺明將劉大頭。」

  「天順X年月日,射殺明副將王沿江。」

  ……

  這樣的記錄,足足有數十條之多。

  「有這樣記錄的大將,應該很有名,為什麼這本筆記沒有名字了?」路成好奇地問道。

  老闆微微一愣,接著解釋道:「因為這位巴圖魯捲入了朝爭之中,被人過河拆橋所殺,有關他的一切記錄,都被清理掉了。」

  「原來如此,這本筆記多少錢?」

  老闆趕緊說道:「弓箭不要嗎?」

  「這弓可是好弓啊,據說這位巴圖魯,一天能打幾百隻兔子。」

  「他常常在作戰之時,跑到10米之內,拿像小鏟子一樣的重箭,直接就將明人的胳膊給鏟斷。」

  「即便對方穿著重甲同,他也可以破甲。」

  「他往往直接射人面門,一鏟腦袋就是一個大窟窿,人必死無疑。」

  路成搖頭道:「不了,這種兇器,太嚇人了。」

  「還是這本筆記有點價值。」

  「那好吧, 5000您拿走。」

  「可以。」

  老闆很後悔,開價低了。

  路成開著車,筆記放在旁邊的價格。

  而老闆看向帶走筆記的路成,眼神中閃過一絲冷光。

  「算你好運。」

  ……

  路成回到家中。

  翻開筆記。

  他看著看著就笑了。

  這本筆記是偽造的,但血跡是真的。

  弓箭也是真的。

  它們是兇器,堂而皇之地擺放在店面里,冒充古將用的東西。

  上面的年月日,年是假的,但如果搜索對應的月日,就會驚恐地發現:

  寫明的時間裡,都發生過兇殺案。

  很快路成就消耗了500本源點,開始點化這個殺人日記。

  不多久,只見褐黃札記上,散發著幽幽的慘白光芒,讓人不寒而慄。


  他伸手觸碰,而這個日記的能力,立刻展現出來。

  「用自己的鮮血在上面寫下某個殺人事件,這個殺人事件,就按照你所說的方式去發生。」

  「該事件所展現的最高能力,不會超過這個世界該有的力量。」

  「同時不能是太小概率的事情。」

  「比如說你寫下一個次日,全世界核彈都發射,星球毀滅。」

  「這種事件是不能發生的。」

  「該事件中出現的力量層次天花板,僅僅局限於寫這個事件的人,自身所有的能力。」

  「比如作者可以寫一個兇手,他可以拿刀劍殺死10個人,甚至20個人。」

  「但不能寫他殺死100個人,1000個人。」

  「很簡單,因為他的體力有限,靠刀劍殺到第20個人的時候,就會累死了。」

  「但可以寫靠藥物毒殺幾百人。」

  「靠刀劍不行,即便對方不反抗,也會累得受不了。」

  「同樣也能寫兇手用一把槍掃射數百人。」

  路成立刻明白了。

  看來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去構造一個殺人事件。

  同時他又注意到這個札記的其他限制:

  「注意,構造事件時,必須存在著死者、兇手、偵探、路人四個要素。」

  「好傢夥,這不就是一個類似於某某筆記的東西嗎?」路成搖搖頭。

  他想了想,他要把這個日記扔給別人。

  他自己是不能留的。

  因為這玩意太惡劣。

  他若是持有,很容易被某些東西給幹掉。

  懂得都懂。

  他作為一個聰明人,自然是明白的。

  於是,他隨意向窗戶外一扔,就將那個筆記扔了出去。

  它自己就會找到主人的。

  一周後。

  這本札記,在舊書市場中,落到了某個落魄作家手裡。

  這個作家是一個偵探作家。

  他是一個落魄偵探作家。

  一直在寫偵探小說,他已經向雜誌和報社發了很多文章。

  結果只有寥寥幾次被採納。

  其他時候,編輯都都告訴他,你寫的太假,缺少代入感,不吸引人。

  他自然將駁回來的偵探小說,去一些熱門小說網站上去發表。


  雖然得到了一些讚揚,能夠溫飽,但卻一直沒有火過。

  如果只為了溫飽,他還不如換個城市去送外賣。

  那不比寫書強?

  不過網絡上有一些真摯的讀者。

  某個名叫「雨還在下」的讀者,寫了上千字的評論。

  「寫的邏輯還可以,但是人物不真實,細節也不夠。」

  「很多地方,看起來就覺得假。」

  「人物塑造不鮮明,兇手動機不明顯,環境描寫不能讓人感受到那股兇案的味道,有著一股動畫味。」

  「顯然作者沒有仔細研究過真實案例。」

  「當然這也足夠了,不過作者也沒有研究過網絡小說的爽點。」

  「寫的又傳統,文筆又不好,這怎麼能火?」

  落魄偵探作家,覺得對方說的很對。

  他去某個著名論壇,提問「如何寫好一個偵探小說」。

  一個答主告訴他:「真想要寫好,必須要身臨其境,必須要去採風,要親身看到那些些故事,親身看到那些現象。」

  「有些大作家就喜歡四處旅遊,為的就是看到真實情景,然後轉化到筆墨之下。」

  「寫自己熟悉的地方,寫的地點就非常有代入感。」

  「但是最好的辦法,就是親自看到過兇案。」

  以前落魄作家是沒有辦法這樣做的。

  簡單來說,不是沒膽子,而是沒錢。

  但現在,他有了這個案件筆記,並且知道了它該如何使用。

  「既然如此,那自己就可以在這個筆記上,寫出一個案件。」

  「同時將自己插入其中,如此一來,自己等於實際參與,就像華生一樣,參與調查。」

  「那樣的話,自己從頭到尾走下來,寫作之時,自然而然,就能寫出最真實的案件了。」

  他仔細想了想,覺得自己想法很好。

  於是他開始設計起來。

  當然他也沒有腦力,憑空設計。

  於是他開始縫合……

  哪個作家不是縫合怪?

  他這樣自我安慰著。

  他將地點設計在一個中立島嶼。

  那個島嶼不歸屬於任何勢力。

  也就是說是一個無人管轄的小島。

  這樣就很好,有了偵探充分發揮的餘地。


  而且這一天將會爆發暴風雨,難以離開。

  於是島上,就形成了經典的「暴風雪山莊」模式。

  暴風雪山莊,好就好在,讀者能夠將關注力聚焦在案件本身,不用思考兇手是個流竄犯。

  也不用考慮外來因素,同時也能大大減少寫作難度。

  開放的案件,就是現實案件,兇手殺人就要跑路,時間都用在追捕兇手上了。

  案件本身就很無聊了。

  落魄作家寫道:

  「島上有著藏寶。」

  「藏寶是一批海盜的黃金,這將成為殺人動機。」

  「有一個富豪探險家僱傭六個人去該島上探險。」

  「他在島上四處搜尋,為了方便,就在島上建造了一個簡單的莊園。」

  「有著一座大屋子,兩邊是六個小木屋。」

  「同時富豪是個蠟像愛好者,他在島上建造了屬於他們團隊的蠟像……」

  落魄作家,大體將那個故事縫合清楚了。

  他自己看了一遍,覺得故事很差。

  主要是沒有那個氛圍感,沒有那個味道。

  細節不夠,恐懼程度不夠。

  落魄作家寫好之後,腦中念叨:

  「生成。」

  很快,札記上閃過一道白光。

  ……

  次日一早。

  穆痕,也就是落魄作家,他就接到一個簡訊通知。

  「你好,穆痕先生。」

  「您發表在我們網站上的某某小說中了一個大獎。」

  「您將得到一次孤島旅遊機會,旅遊是7天時間,包括來迴路費,中間食宿。」

  「您可以盡情在島上玩耍。」

  穆痕看到這裡,微微一笑。

  事件果然成真了。

  他感到一陣興奮。

  他馬上就要成為火爆作家了!

  ……

  此時此刻。

  路成正看向穆痕,不由搖頭。

  他很佩服這個穆痕,對方膽子還真大。

  要知道對方寫的可是兇殺案件!

  而兇案之中,偵探和相關路人,都是很容易被殺掉的。


  現實和小說可不一樣。

  小說裡面偵探,都有主角光環,可以大難不死。

  最多是暈過去,不會被殺。

  然而現實之中,兇手往往會首先殺掉,那些看破自己的人。

  這種事太多了。

  一些偵探小說和一些偵探漫畫裡面,也會這麼描寫。

  而這個落魄偵探作家,自己設計了兇案,自己還要深入。

  他簡直是愚蠢。

  他就不能設計一個有著無數攝像頭的城堡,自己藏在外面遠程觀看嗎?

  看來是想身臨其境,想要親身體驗,親身採風。

  簡直是膽子大到極點。

  路成搖搖頭,或許自己這個玻璃球給這傢伙,才更加合適。

  不得不說,世界上就是有一些人,他們好像真的不怕死一樣。

  大部分人都是非常恐懼死亡的,非常害怕那些危險運動。

  比如說站到高樓天台邊緣上。

  普通人別說站過去,就是靠近兩米往下看,都會腿軟,趕緊從高處離開。

  偏偏有一些人,竟然敢在高樓頂部玩直播。

  你說為了賺錢,送外賣不一樣能生存嗎?

  又有人,喜歡從高處跳下去。

  他們就不擔心這個繩萬一不結實,或者說萬一沒有系好嗎?

  還有高空跳傘的。

  有可能被氣流吸上高空。

  也有可能忘記背上降落傘。

  有一個教官,就是在教育學生的時候,自己忘記背降落傘包,直接自己跳下去就摔死了。

  路成很佩服這個作家。

  ……

  一周後。

  穆痕坐著一艘輪船,他來到了「蠟像島」。

  這時候船上還有其他九個人。

  其中包括一個富豪探險家的女兒,一個醫生,一個旅遊者。

  其他6人,都是探險者,年齡在40多歲。

  「我的父親,曾經來到這處島上,足足探索了十年之久。」

  「他認為這裡有著巨大的寶藏。」探險家的女兒看著眾人說道。

  其他6人互相看著,他們默不作聲。

  穆痕就和一個未知者那樣,一臉好奇地看著他們。


  隨後眾人上了島,船在碼頭上停下,隨後船長就走了。

  「如果你們要走,就發電報給我。」船長這樣說著。

  呵呵,暴風雪山莊形成了。

  「奇怪,為什麼管家沒有開車來迎接我們?」探險家女兒詫異道。

  眾人只好下了碼頭,沿著道路,向著島上一處莊園走去。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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