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億萬身家

  第54章 億萬身家

  分錢之所難,在於這是切切實實的割肉。

  不是一筆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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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搞彩鈴業務,短短三個多月時間,營收八千多萬。

  去掉歌手分成、運營收入,當時承諾拿出三成作為激勵。

  獎池達到了一千六百多萬。

  非常龐大的數字,彩鈴業務太賺錢了。

  這麼說吧,多到讓負責彩鈴業務的分公司都覺得不該賺的那麼多,擔心沈三通不兌現承諾的獎金。

  2月2日。

  「我既然承諾了彩鈴業務進行真金白銀的獎勵,一定不會食言而肥,今天我們就把這個兌現了,讓大家痛痛快快的過個好年。」

  沈三通和彩鈴分公司全體員工開會,帶著財務現場分錢。

  一千六百萬的獎池不可能全部兌換,還有一些款項沒有回來。

  不過,依然能直接瓜分一千多萬。

  當時設計獎池的時候,比較公平。

  領導和員工的差距有,但不是很誇張。

  後加入和老員工,也有不同,但差距不是很大。

  最多的能拿走八十萬,最少的也有十多萬。

  會場直接沸騰,大呼老闆牛逼。

  當時弄彩鈴業務,無論是沈三通,還是參加的員工都沒想過能賺那麼多。

  目前的收入,是彩鈴代理收入。

  為網絡歌手爭取權益的官司,連一場都沒打完。

  無償使用網絡歌曲版權,賺的盆滿缽滿的音樂公司,不可能良心發現,只能慢慢打官司。

  不過通過為網絡歌手爭取權益,再加上沈三通個人品牌,在網絡歌手中有了巨大的號召力。

  很容易拿到網絡紅歌的代理。

  沈三通弄彩鈴業務最初是打算為網絡歌手打官司,從音樂公司身上撈一筆。

  未曾想到原定的業務還沒見到錢,反而是是SP代理業務賺翻了。

  彩鈴公司乾的是真不賴,扛過了傳統唱片公司的打壓。

  傳統唱片公司對網絡歌手有一個殺手鐧。

  實體歌手是出專輯的,網絡歌手不出專輯。

  製造了出專輯歌手比不出專輯歌手高一等的鄙視鏈。

  彩鈴公司對此,造了「音樂純粹」的概念。


  營銷歌手追求的是純粹的音樂,而不是一遍遍收割自己的歌迷。

  是音樂至上,不是金錢至上。

  再把網絡歌手概念,和網際網路、潮流進行包裝。

  然後買版面撒錢,一時間和傳統唱片乾的有來有回。

  沈三通全程只是做了批示,具體的營銷手段完全是分公司自己想出來的。

  彩鈴公司甚至探究了一條網絡歌曲到彩鈴的變現道路。

  賺的比實體唱片高多了。

  實體唱片環節太多,唱片灌制、線下分銷,屬於重資產。

  網絡歌曲彩鈴變現完全是輕資產。

  沈三通提出對彩鈴業務的擔憂。

  歌曲代理不會持續很久,運營商未來會自己親自來做,到時候SP會一掃而空。

  彩鈴公司給出了解法。

  籌劃建立一個網絡歌曲平台,做平台。

  繼續賣歌曲授權,只是賺的少一點,但也有的賺。

  「洞天網也可以和彩鈴業務一樣,真金白銀激勵,洞天網的用戶,在一二三線城市,有一定經濟能力,是很優質的用戶。」

  受彩鈴業務啟示,沈三通對洞天網的未來有了點想法。

  不知不覺,沈三通手下已經有了六七家公司,精力有限。

  分公司他基本只抓兩點,第一是財務,第二才是人事。

  乾脆就試試彩鈴業務的成功經驗,把公司盈利和全體員工掛鉤。

  彩鈴分公司證明,真金白銀的刺激之下,大家積極性真的很高。

  也說明大部分員工,是正常的。

  如果能通過一份工作提高生活質量,實現個人價值,是願意努力工作的。

  不正常的往往是老闆。

  「洞天網的收益我們也設計獎池,把五成拿出來和大家分錢,秘書組討論一下,年後實行試試。」

  洞天網和彩鈴業務不同,彩鈴業務沈三通能理解,甚至一些節點,有一定思路。

  再加上彩鈴業務上官司費用、公關費用、差旅費、人工等,員工只是執行者,大腦是他,自然他拿大頭。

  洞天業務沈三通真不知道該怎麼做。

  豆瓣弄得都不咋地,快成糞坑了。

  賣書,當當網已經有了。

  真要賣書,當當網恐怕會絞殺,連攬客業務收入也沒了。

  賣碟片,大東子乾的挺好。

  洞天網沈三通完全不知道該怎麼搞。

  他建立洞天網主要還是為了電影行業話語權,洞天網已經成為了影視發燒友基地。

  超市能有那麼好的票房,洞天網也是有助力的。

  作為網際網路平台,打破了原有的評價體系。

  有了先發優勢,沈三通把握大方向,洞天網應該很難被玩死。

  乾脆許以利益,看看大家有什麼奇思妙想。

  「我好像有一個小目標了。」

  公司業務年終盤點,沈三通自己也進行了年終盤點。

  超市膠片影院全部下畫了,數字影院也下了一部分。

  但依然保持百萬級別的票房,堅挺的有些不可思議。

  不過再過兩天,好萊塢大片《狂蟒之災2》上映。

  要讓出數字畫布,超市也到了下畫的時候。

  總票房差不多一億五千萬,可能會超過一億五,也可能差一點。

  電影院票房分帳先繳納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3.3%的營業稅。

  固定扣除稅金之後,票房收入的91.7%為各方可以分配的分帳票房。

  影院和院線拿走59%,片方分41%。

  能拿41%還要謝謝張偉平和張一謀,《英雄》將製片方的分帳比例提高到40%,《十面埋伏》的比例提高到41%。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剩下的41%還要和發行方分,中影負責的發行,數字代理費因為票房過了一億免了,膠片發行要扣除,林林總總,要拿走7個點。

  沈三通能拿到34%,總票房91.7%的34%,大概是四千六百萬。

  票房只是超市這部影片收入的一部分。

  貼片GG、DVD版權,上映前賣的,很便宜,大頭全是別人賺。

  不過加一塊也有五百萬。

  還有電視播放版權、港島地區、日韓、東南亞發行授權、商標授權,零零總總收入也有接近八百萬。

  彩鈴公司業務。

  彩鈴分公司的業務,去掉歌手分成、運營成本還有員工分紅,有三千八百萬左右的淨利潤。

  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帳款,有時間成本,為了計算方便,姑且簡單算做收入。

  單曲彩鈴收入。

  《小酒窩》《千里之外》《正義之道》三首彩鈴的總下載量到了接近一億。


  畢竟是超市的推廣曲,超市越火,歌曲自然也跟著火。

  這是一筆巨大的收入,總營收要超過彩鈴公司。

  前兩首占了大頭,個人收入三千多萬,後一首是詞曲授權版權收入,七百多萬,一共是四千多萬。

  當然,以上三首歌大頭讓運營商、SP賺走,授權的時候,沈三通還沒收購SP,沒有自己的彩鈴業務。

  《我的天空》是自己家彩鈴公司運營的。

  下載量達到了千萬級別,提供了五百多萬的個人收入,給自家公司帶來了六百多萬的授權收入。

  這個時代,彩鈴真是賺錢,簡直是搶錢。

  沈三通算了算,公司帳戶和個人帳戶加一塊的話,遠遠超過了一個小目標。

  「花掉,要花掉。」

  沈三通要好好想想該怎麼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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