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袁咸安審案記
第574章 袁咸安審案記
眼尖的《順天政報》萬記者,是常年跑刑名監察線的,對官場比較熟悉,目光掃了一圈,把在場的官員看了個仔細,心裡有了數,不由暗暗咋舌。
後面《灤河報》的鄧記者對這塊不熟,進來的官員沒幾個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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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衙門的官員都不知道,這報導怎麼寫?回去肯定要被報社的編輯罵。
他急得抓耳撓腮,突然看到前面坐著的《順天政報》萬記者,是崇義公學出來的學長,以前還受邀回公學給大家上過課。
後來在校友聚會上見過兩次,喝過一次酒。
他就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拉了拉萬記者的衣襟。
記者這個稱呼也是新進冒出來的,來源不詳,反正是隨著報紙盛行,需要大量記者編輯後流傳開來。
「萬哥,萬哥!」
萬記者回頭一看。
「是我,小鄧。《灤河報》的記者,崇義公學隆慶二年畢業生。」
萬記者一聽是崇義公學的學弟,臉上浮現起熱情,他戳了戳旁邊的同伴,「跟我學弟換個位置,回去請你喝酒。」
同伴知道崇義公學、一念公學這幫人最講團結的,心裡不願,卻不敢得罪萬記者,訕訕地跟鄧記者換了座位。
「師哥,晚生我剛跑通判署這條線,什麼都不懂,還請師哥提攜。」
「好說,大家都是崇義公學出來的,互相幫忙,那是沒得話說。問吧,有什麼不懂的,你只管問。」
「師哥,這堂上坐著的官老爺,晚生一個都不認識,這案子不知道怎麼動手寫。」
「不急,多跑幾次,沒事就來通判署,去刑部和都察院轉轉,轉多了就都熟了。我們做記者的,靠的就是多跑多看多記。
現在我給你介紹。主審官是順天府通判袁老爺,伱知道嗎?」
「這個我知道。」
「他左右兩邊是同審官,是通判署的判官,一個姓劉,一個姓趙。袁通判親自出面,他倆就是個擺設,也就結案簽名時動動手,待會肯定是天聾地啞。
前面是三位書記官,專事筆記案情,你可以把他們當成是沒有感情,會自行寫字的毛筆就好了。
不過中間那位姓茅,也是我們崇義公學出來的,嘉靖四十六年畢業,國子監律科生。
你有機會認識認識他。書記官官階不高,才八九品,但是消息特別靈通,以後你想知道通判署什麼消息,問他沒錯了。」
鄧記者馬上記下。
「謝謝師哥。」
「客氣啥!我們繼續。按照《范律》規定,審民事案時公堂左邊坐著的是原告,右邊是被告。
審刑事案,左邊坐著的是公訴人,被告也就是案犯得跪在堂下。
今天審的是刑事案,所以左邊是公訴人。你看,為首穿白鷳補子青袍的那位,是刑部中央檢法廳頭號檢法官,司法郎中張玉誠。」
「張玉誠?」
「對,是個老刑名。
沒改制前,他是刑部主事。他手裡定過上千號人的死刑,有宗室王爺,有勛貴,有文武百官,有名士大儒。
一支勾魂筆,筆下無無名之輩,人稱玉面判官。」
鄧記者吸了一口涼氣,聽聽這外號,想想就刺激。
看樣子今天這審案,會精彩無比。
「張郎中左右兩邊三人都是他的助手,今天是他挑大樑,這三人無關緊要。最邊上兩位你要注意了。」
「穿新式制服的那兩位?請師哥指教。」
公堂左邊案桌上,最前面邊上坐著兩位,穿著類似隆慶二年制式軍裝的制服。
藏青色,上衣下褲,扎著皮帶,圓檐帽,紅領章,肩章上的符號跟軍階類似,不過軍階是紅底黃色,它是藍底銀色。
一個是兩槓三顆星,另一個是一槓三顆星。
左臂有臂章,上面寫著京師警政四字,左胸有一塊小長方形白底硬布條,繡著兩人的名字。
「他們穿的是新式警服,刑部王尚書看著新式軍裝眼熱,就叫人設計了這麼一套,用在他改制的警政部門裡。
不過現在還只是京畿、直隸附近的警政部門有穿。
看到沒,他們肩章上叫警銜,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再上面是准將、少將和中將,聽起來跟軍階很像。
據說警政部門最高警銜就是中將。」
「這些警銜也是王尚書改的?」
「是的,不過聽說是王尚書先搞了一套,太複雜了,皇上知道了把他叫到西苑,兩人商量了一下就改成這樣。
你看到沒,最外面那位肩章是一槓三顆星,是上尉,京師警政廳直屬分局刑偵大隊隊正粱四平。
坐在他裡面那位,肩章兩槓三顆星,是上校,京師警政廳專管偵緝破案的副都事,嚴維安。案子名義上是他們偵辦的,按理要跟著一起來,隨時備詢。
對了師弟,還記得不,這位嚴都事曾經去崇義公學上過課,做過我們教官。」
鄧記者眼睛一亮,「師哥,你這麼一說,我記起來了。嚴教官,當時我們都叫他閻羅王。」
「嘿嘿,記得就好。有機會叫他一聲教官,拉拉關係。我們做記者的,筆桿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就是消息靈通。
京師地面上,消息最靈通的就是警政廳這幫人了。你把嚴都事的線拉上了,受益無窮!」
鄧記者激動了,今天這審案來對了。
「謝謝師哥,等審完案子,學弟請你下館子。」
「哈哈,好說,好說。我給你繼續介紹。」
「謝謝師哥。」
「右邊是列席位,來的都是各衙門的人。
那兩位穿鬥牛服的,是錦衣衛的人。不要聽外面瞎比比,師哥告訴你真相,這案子全程就是錦衣衛辦下來的,京師警政廳的人,就是跑跑腿。」
「原來如此,所以他們也來列席。」
「沒錯。
旁邊那兩位穿鷺鷥補子青袍的官員,是都察院中央監察廳的司直主事,一個姓聞,一個好像姓吳。
再旁邊兩位穿鸂鶒補子青袍的,是大理寺的司理推官,好像一個姓王,另一個我不大熟。大理寺管的都是通天的案子,我們接觸的少。
還有那兩位,一位穿白鷳補子青袍的,是刑部辦公廳的郎中,好像姓張。另一位穿黃鸝綠袍的應該是他下屬。張郎中應該是奉刑部王尚書之命,來列席旁觀。」兩人正說著話,袁咸安看著眾人都坐好了,一拍驚堂木,大聲道:「帶被告人犯!」
前廊嘩的一聲響,有人緊張地站了起來。
過了幾分鐘,十二名警員兩人押一個,押著六位穿著號衣囚服的人犯走了進來,依次跪在堂前。
轟的一聲,前廊和前院都爆出整齊又響亮的驚嘆聲。
前廊又站起了不少人,前院的人看不清楚,不由地往前擠,擠到人,踩到腳,很快就響起叫罵喧鬧聲。
袁咸安一拍驚堂木,「把喧鬧之人給本官叉出去!」
維持秩序的警員馬上衝進前院人群里,把吵得最凶的四人架了出去。
袁咸安再一次高聲嚴申道:「再有喧譁擾亂公堂者,就不是趕出去,當場杖十下!」
等公堂安靜,袁咸安說道:「林有才被毒殺一案,現在開審。書記官,開始點名人犯。」
「是!」
前面的一位穿綠袍的書記官站起來,拿著簿子開始點名。
「賈友山!」
跪在堂前一位人犯垂頭喪氣地答道:「在!」
「賈友山,直隸河間府南皮縣人士,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原弘文館編撰.」書記官把賈友山的相貌大致說了一下,最後說道:「開審前本庭核對過賈友山左右拇指指紋,與卷宗中被緝捕時錄入指紋相同無誤。」
書記官把六位人犯全部如這樣流程點名一遍。
這六人有弘文館編撰,有詹事府右贊善、右中允,有翰林院侍讀和編撰,有通政司右參議。
其中翰林院侍讀黃懷璧就是林有才的表姐夫,此案的主凶。
書記官把六名人犯點完名後,袁咸安說道:「檢法官,請提請公訴文書。」
張玉誠站了起來,大聲念起公訴書。
「萬曆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原戶部稽核司正八品經歷林有才,因玩忽職守、懈怠誤政,經戶部銓政局合議,報戶部右侍郎批覆,將其給予免職處分」
萬記者和鄧記者支著耳朵傾聽公訴書里講述的案情。
其實案情並不複雜,要不然錦衣衛鎮撫司也不會這麼快就破了案。
無非是黃懷璧聽到林有才因為頂撞張居正被免職,馬上帶著幾位好友跑到林家,名為安慰,實際上是勸林有才去告御狀,給張居正一個難看。
林有才又不是大傻子。
自己本來就理屈,確實是拖延政務,又頂撞上官,怎麼申訴都要吃處分。
再去告御狀,簡直就是尋死。
黃懷璧等人輪流上陣,鼓動三寸不爛之舌,慫恿林有才,還滿口許下各種承諾。
什麼保你無事,下詔獄也能把你撈出來,完事後在張居正伸不到手的南京,再給你尋個肥差.
林有才多猾的人,他會信?
信你個鬼!
他先是假裝答應,收下表姐夫等人湊的「壯行安家費」,二百圓銀圓,然後裝模作樣的不收拾行李,退掉定好的船票,出去街上逛了一圈,又回來了。
等著林有才告御狀被嚴懲,好趁機一涌而上的黃懷璧等人,傻眼了,你這不是在欺騙善良誠樸的我們嗎?
感覺受到傷害的黃懷璧等人一合計,無毒不丈夫,死了的林有才比活著的林有才更有用處,於是就置辦一桌送行酒送到林家,酒水有毒。
林有才喝完酒後很快就中毒身亡。
黃懷璧等人裝作聞訊趕來的樣子,慫恿家屬鬧事。
可林家家人也不傻,這事一看就有蹊蹺,先報官再說。
黃懷璧等人沒有辦法,就雇了十幾個潑皮無賴,搶了林有才的棺槨,抬著準備去戶部鬧事,還沒出坊就被警政廳的人攔住,然後錦衣衛鎮撫司接手
關鍵是查到讓人信服的證據。
張玉誠在公訴書里提到了某藥店掌柜,指證買藥的主犯,黃懷璧的好友之一賈友山,是他打著毒老鼠的旗號,買了三兩砒霜。
砒霜是劇毒物,一般藥店沒有賣,有賣的都會做好記錄,免得牽連自己吃官司。
藥店帳簿上有那位賈友山的親筆簽字,當然了,用的假名,但筆跡認得出來。
公訴書還有林有才妻妾和家僕證詞,證明了黃懷璧等人與林有才互相忽悠的過程,以及證實是黃懷璧家僕送來酒菜。
警政廳在封存的林家酒罈殘餘物里檢出砒霜毒物.
然後是賈友山等四位人犯的供詞
黃懷璧死不招認,但是沒關係,有足夠的人證物證,證實他是主犯。
張玉誠邊念公訴書,邊叫助手把證詞、物證展示給眾人看。
後面又讓警政廳刑偵大隊隊正粱四平講述偵辦此案過程。
眾人聽得入神,林家家眷不由大哭,邊哭邊罵黃懷璧等人。
前廊和前院的人忍不住議論起來,這些讀書人,真是心黑又膽小,只知道叫人去送死,自己卻不敢上前。
慫恿不成,居然敢殺人,這時膽子卻有了。
鄧記者向師哥萬記者說出了自己疑惑:「師哥,這幾人好歹也是進士翰林,讀過書的人,怎麼做起事來沒頭沒腦,最後還殺起人來。」
「學弟,你要是聽老前輩說起以前辦案的事,就不會怎麼想了。
以前辦案,多半是和稀泥,那有這麼容易破案?沒聽說嗎?以前破案,全靠兇犯自首或親人檢舉。
再加上這些翰林以前都有面子,五城兵馬司的御史多是他們的同科同門,打聲招呼,這案子就稀里糊塗地過去。
按照服毒自殺辦,再鬧一鬧,給內閣一個難看,他們出口惡氣。
黃懷璧他們蠢就蠢在還用以前的老黃曆算今天的凶吉,那算得准個屁啊。
新政新氣象,這些還在坐井觀天的人,根本沒適應過來。」
等張玉誠念完公訴書,展示完證詞和物證,還傳喚了四位證人,當堂作證。
一個小時後,袁咸安問六位人犯有什麼要申訴的?
四人當場認罪,請求輕罰。
黃懷璧和那位關參議,死活不認罪,嘴裡念念有詞。
「清者自清!」
「天日昭昭!」
天日你個錘子!
袁咸安一拍驚堂木,滿堂鴉雀無聲。
「現在本官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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