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girls help girls?
第382章 girls help girls?
審判長邱明開口了。
「李小欣酒後駕車、闖紅燈,在撞倒王一夢之後,長達兩個小時的時間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對王一夢進行救助。」
「王一夢多次向李小欣求救,李小欣有義務對王一夢進行求救,但在兩個小時的時間裡,都是鎖上車門在玩手機,沒有對傷者採取任何的救助措施,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導致了王一夢最終死亡的嚴重後果。」
「並且李小欣毀掉行車記錄儀,銷毀證據,並且惡意抹黑王一夢,聲稱是王一夢闖紅燈,根據李小欣事後的表現來看,可以認定李小欣故意不救援王一夢,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李小欣犯下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判處李小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小欣的殺人行為致使王一夢喪生,這一行為對王一夢的父母造成了嚴重損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小欣應對王一夢的父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數額為人民幣貳拾萬零叄仟肆佰伍拾叄元整(¥303,453元)。這種賠償旨在對王一夢父母因王一夢死亡所遭受的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類經濟損失予以補償。」
「本案宣判結束。自本判決送達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被告如對本判決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次庭審已結束,各方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在閉庭後應遵守庭審紀律有序離開法庭。現在閉庭。」
案件宣判結束。
李小欣死刑!
李小欣聽到這個判決的時候,人都傻了。
不是真死刑啊?
這就給她判死刑?
李小欣紅著眼睛看了張偉一眼。
都是因為張偉啊!
不僅要讓她賠償這麼多錢,還要讓她死刑!
這都怪張偉!!!
法庭結束了,李小欣被關進了監獄裡。
李小欣有些怒火。
「差評!必須給張偉差評!」
「警察,你們讓我投訴一下張偉!我必須要投訴他!!」李小欣在監獄裡面大喊大叫。
這個案子判完了。
張偉很是滿意。
雖然說最後還是敗訴了,但是嚴格來說,他又一次打贏了一場官司。
因為他這次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客戶的全部訴求。
最後的民事賠償也只有三十多萬,而且還不用李小欣坐牢太長時間。
沒辦法,李小欣的訴求就是不想坐牢太久,最多只能坐牢一兩個月。
現在張偉已經完成了客戶的訴訟請求,而且網友們都在誇他。
很快,就有很多網友來到了張偉的律所,來給張偉送錦旗了。
張偉看到這麼多網友來送錦旗,也是笑容滿面。
「師傅真厲害啊,又打贏了一場官司!還有這麼多人來送錦旗,真的太厲害了,到現在為止,師傅還是沒有收到任何差評!」張飛在一旁感嘆道。
果然師傅打官司的能力還是非常出色的。
張飛表示要多和張偉學習。
張飛贏了一場官司也才收到三張錦旗。
可是張偉贏了一場官司,收到了八張錦旗。
還有很多網友都很佩服張偉
張偉的知名度又打響了!
知名律師張偉!
在網上,已經沒有人質疑張偉打官司的水平了。
甚至有一個網友給張偉的錦旗上面寫了這樣的幾個字——
【超越法外狂徒】
有一些網友,認為張偉打官司的能力比顧晨還要厲害。
顧晨已經是業內公認的法外狂徒了。
結果現在出來了一個張偉,張偉打官司比顧晨還要厲害!
顧晨做不到的事情,張偉能輕鬆做到。
律所的主任也誇了半天張偉和張飛。
「你們應該多和張偉、張飛這兩人學習,看看你們平時打的官司吧,都有不少人來給你們差評,還有人投訴你們,更有甚者,還有人來律所投訴、鬧事的!」
「你們看看張偉和張飛,尤其是張偉,出道以來這麼多年了,有一個差評嗎?每次都是完成客戶的訴求,客戶從來沒有表達過不滿。」
「尤其是張偉今年打的所有官司,沒有一個客戶來表達不滿!沒有一個客戶來給差評!雖然張偉有時候也敗訴了,可敗訴歸敗訴,有人給過一個差評嗎?有人來質疑過張偉打官司的能力嗎?張偉才是你們以後要學習的目標!」
「而且張偉的對手是誰?張偉的對手可是顧晨!面對這樣的律師,張偉多次打官司,都能立於不敗之地,沒有任何一個客戶來打過一個電話,沒有任何人表達過不滿!甚至,還有很多客戶來送給張偉錦旗!」
「這才是我們律所的招牌!你們都要好好跟著張偉學著點!」主任說道。
主任才不管張偉接的什麼官司。
只要能接到官司,能賺錢,不引起客戶的投訴就好了。
別的重要嗎?
顧晨的律所裡面。
顧晨剛剛接受完媒體的採訪,帶著薛清清回到了律所。
結果剛回去律所,都沒有坐下來休息,就有人跪在了律所門口。
顧晨說道:「怎麼了?跪在律所門口乾什麼?」
中年女人看到了顧晨,說道:「顧律師,我有個案子想請你幫忙,只有你能幫忙,其他人我找過了,都說沒有辦法。」
顧晨說道:「進來和我說吧,不用跪著。」
回了律所之後。
薛清清給顧晨和中年女人倒了杯茶。
中年女人叫做黃甜。
黃甜有一個兒子,叫做孫宇軒。
黃甜說道:「顧律師,事情是這樣的,我兒子因為打斷人雙腿,然後一審被判了無期徒刑,我想找律師做減刑辯護,但是一審已經找過了律師,法院這邊沒有支持,還是給我兒子判了無期徒刑」
顧晨皺眉,「為什麼打斷別人雙腿?如果情況特別嚴重,造成對方三級傷殘的話,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就算打斷別人雙腿,也不會被判死刑的。
正常情況下,都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情況特別嚴重的話,也是很難判無期的。
這上來就判無期徒刑,是顧晨沒有想到的。
顧晨說道:「這種情況下,只要願意進行民事賠償,賠償醫藥費等各項費用,也不可能被判無期的,你們賠償了嗎?」
打斷別人雙腿,說什麼肯定自己都要承擔醫藥費的,怎麼會被判無期?
黃甜搖了搖頭,說道:「顧律師,我們沒有錢」
黃甜說道:「顧律師,這個案子是這樣的.」
「我兒子結婚一年了,平時很寵老婆。」
「我兒子本來還是挺優秀的,結婚前靠著自己,全款買車,買房,結婚後,我兒子把每個月的工資都上交了,自己一分錢都沒有留,讓老婆當家庭主婦。」
「後來我兒子發現了他老婆王茹出軌了.和同小區的男人睡在了一起。」
「那個男人是無業游民,是王茹的前男友,王茹出軌之後,還被那個男人拍下了視頻。」
「就這樣一年多的時間.」
「後來才發現,王茹一直和同小區的一個男的有不正當的往來,在結婚前一天,他們兩個人就在一塊。」
「直到前段時間事情爆發.」
「那個男人把視頻都給我兒子看了。」
「我兒子看了之後,很生氣,很憤怒,就去法院提起了離婚。」
「法院一審判決雙方財產五五分」
「我兒子不服一審判決,選擇了上訴。」
「二審的女法官叫做劉婷。」
「結果二審之後,劉婷說出軌不影響離婚財產的劃分,並且劉婷把所有的財產全部劃給了王茹,婚後財產全都給了王茹。」
「我兒子是有婚前財產的,車房都是婚前財產」
「可是女法官劉婷,把婚前財產變成了贈與.」
「也就是說,法官把我兒子的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全部都判給了王茹。」
「我兒子一分錢都沒拿到,還被王茹帶著前男友把我兒子趕出去了。」
「可是這房子是我兒子結婚前自己全款買的!!」
「我兒子沒有吃的,沒有喝的,一分錢都沒有。」
「所有的財產,全都被劉婷判給前妻了!」
「憑什麼?」
「憑什麼二審要這麼判決?」
「我兒子去找人,去行政複議,但是都沒用!」
「因為.劉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在這個自由裁量權內,劉婷做什麼都是合理的。」
「而且我兒子哪兒懂那麼多?他找了好幾個部門,結果都沒有什麼用。」
「最後.我兒子很憤怒,再也受不了了。」
「王茹出軌.我兒子說無所謂,離婚就好了,出軌是出軌的事情,我兒子本來是要讓王茹淨身出戶的!」
「結果現在劉婷反而讓我兒子淨身出戶了」
「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成了王茹的!」
「我兒子一分錢都沒有啊!」
「要知道,結婚之後,王茹一分錢都沒有賺!她說著好聽點是家庭主婦,可是實際上,王茹在家裡面天天玩手機,天天和別人聊天,打遊戲,家務活她是一點都不做,也從來不做飯,不洗衣服,家裡永遠是一團亂的!」
「一年啊!王茹靠著我兒子的錢花了一年,她什麼都不做,出軌的事情倒是沒少做。」
「我家有監控錄像的!這些監控都在法院的時候提交上去了。」
「可是沒用!」
「女法官劉婷表示什麼都不管,反正說了一大堆聽不懂的法律條文。」
「最後就是所有的財產都被女法官判給了王茹。」
「我兒子雖然上交工資,可他的存款有五十萬啊!」
「等到我兒子想動存款的時候,發現法院已經把這筆錢給凍結了。」
「然後這筆錢就都轉給了王茹。」
「最後我兒子一分錢都沒有了」
「我老公當時正好在醫院住院,還差20萬的手術費.結果出了這檔子事情,加上沒有醫藥費,我老公走了」
「我兒子那會快氣瘋了。」
「然後.我兒子就找到了劉婷的家裡。」
「最後,我兒子拿著棍子把劉婷的雙腿都打斷了。」
「然後我兒子就自首了」
「劉婷的家人很憤怒,找到我兒子要賠償,要我兒子必須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各種費用,問我們要兩百萬!」
「結果呢?」
「我兒子說他願意賠償,他做的事情他承擔全部責任,他賠償多少錢都可以。」
「但是.我兒子沒錢了,因為他的所有錢都被劉婷判給了王茹。」
「我兒子一分錢都賠不起。」
「然後劉婷的家人,就問我要錢,可是我哪兒有錢?」
「我們一家人都沒錢啊幫我老公治病,然後給我老公辦喪事,已經花完了所有的錢,還問別人借了錢。」
「我兒子辦完了喪事,就去打人然後自首坐牢,現在法院一審判我兒子無期徒刑。」
「劉婷的家人眼看著問我要不到錢,就去找王茹要錢,說當初判給王茹那麼多錢,幫了王茹這麼大忙,現在要點錢也正常吧?可是王茹直接把劉婷的家人給拉黑了。」
黃甜說著說著,已經滿眼淚水。
她失去了自己生命當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她的老公離開了這個世界。
她的兒子被判了無期徒刑。
如果她的兒子死了那她估計也不可能活在這個世界上了。
現在問題是.她還有兒子。
她兒子被判了無期徒刑
可是黃甜已經不知道,她還能不能見到兒子活著出獄的那一天。
有朋友告訴黃甜,讓她來找顧晨打官司。
於是黃甜就坐著火車,來了京都,找到了顧晨.
她很多東西都不懂。
她只知道,要找顧晨.
因為朋友說了,這種案子只能找顧晨幫忙。
找其他律師,恐怕都不靠譜。
黃甜說道:「顧律師,我知道找律師打官司都要錢的,我可以寫欠條,我將來做牛做馬都會把這筆錢還上的,只求顧律師能夠救救我兒子.」
「我兒子打斷別人雙腿,的確做錯了,我只求能夠給他少判兩年。」
「我也六十歲了,我不知道我還能活多久,我想能夠活到兒子出獄.我想再見到我兒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