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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留信(2更,求首訂)

  第106章 留信(2更,求首訂)

  直到已經坐進了列車,老洪都還感覺這一切都像做夢一樣!

  車廂中吵吵鬧鬧的,但沒人在哭,沒人在鬧,聲音最多的只有那種劫後餘生的慶幸。

  老洪看向了列車的車窗外,駕駛員在威逼脅迫下,已經發動了列車,讓車輪開始緩緩轉動,朝前行駛。

  

  周圍的景物在黑夜中慢慢倒退,而老洪的目光卻始終停留在那被張貼在路燈下,大大的通緝令上!

  那張通緝令上沒有照片,只有一段靠其他人來形容的衣著外貌描寫,以及一個名字。

  趙維。

  他可能是這座城市中第一個,真正親眼見過自稱這個名字的人到底長什麼樣子的人。

  從趙維殺死了那名收稅官的消息傳到下面後,他的內心就對這個名字充滿了感激與崇敬。

  那個在一片亂墳前許諾,要給這些勞工農戶討個說法的人不是在說空話。

  他真正做了,並且讓這座城市,那些高高的坐在椅子上,俯視眾生的老爺們付出了血的代價!

  現在也是他燒了檔案室,燒光了所有農戶的賣身契,才有他們這次的求活之路!

  老洪低頭摸了摸那個瘋孩子的頭髮,他低聲喃喃道。

  「我會記得的我們都會記得的.」

  果園那徹底蔓延開的大火,已經引起了更遠處村子的治安官注意!

  他們驚恐的看著火勢在不斷蔓延,憤怒的火舌不停吞沒著那些屬於蘭亭老爺的財產!

  「快!快!立刻上報!!」

  在大火照亮了竹蘭的半邊天空時,那承載著活下去希望的列車,也響著汽笛,駛進了一往無前的跨城隧道!

  李維在吃早飯。

  很簡單的早餐,饅頭鹹菜,加上一碗粥,吃的同時,他也在看今早的竹蘭晨報。

  不幸的是,他今天並沒有繼續占據晨報的頭版頭條。

  昨天在點燃了檔案館後,所有的報紙都同時加印了一批,在當天就把李維最新的事跡傳播到了大街小巷。

  而今天一早的頭版,自然是果園著火,七個村子的農戶集體搶車外逃的炸裂新聞!

  這確實足夠炸裂。

  自竹蘭成立以來,這座城市從來都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

  農戶們別說外逃了,就算走出自己的村子都極其罕見,這些已經被徹底栓死在土地上的人,活的極其麻木。


  這也就導致,老爺們對於下面村子的掌控也從來都只是通過收稅官與治安官間接管理。部署的警務力量十分薄弱,從沒想過這樣一群人能做出什麼膽大妄為的事來。

  而昨晚發生的事,以及那到現在都還沒有被徹底撲滅,絕大部分被燒成白地的果園,就如同一個響亮的巴掌,狠狠的抽在了蘭亭的那些大地主臉上!

  他們憤怒到了極點!

  面對李維的殘酷殺人手段,他們是有恐懼的,可面對農戶們的反抗,他們只有暴怒!

  這就像家裡養的雞鴨,平時需要它們產蛋才給它們一口吃的,有條活路。什麼時候想吃肉了,隨時都可以殺了了事。

  可突然有一天,這些雞鴨當中有那麼幾隻在夜裡,把院子點著了,把看門的狗啄死,最後逃出生天!

  主人當然不會感到害怕或恐懼,只會暴跳如雷!

  但列車已經駛出了竹蘭,進入到了城際隧道。

  一旦到了那裡,就屬於地下人類都無法觸及的區域,根本沒法去追查。

  蘭亭的地主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對那輛列車的通緝第一時間散發到其他地下城,希望他們可以協助,如果這輛車在這些城市停靠了,一定要把車上的所有人全都控制住!

  接著,這股怒火也波及到了那位剛上位沒多久的收稅官。

  他花大價錢的買來的職位,一分回頭錢都還沒見到,就直接被剝奪了職權,以瀆職的罪名扔進了大牢。

  就連李維也受到了遷怒。

  所有人都知道,這些農戶為什麼會趕在昨晚逃走。

  如果不是檔案館被燒,賣身契都被燒成了灰,這些農戶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底氣和膽子!

  龐明被逼著在蘭亭立下了軍令狀,氣象局、植物局的科學家任他調配,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一周內必須儘快有重大進展,就算沒法抓住那個自稱「趙維」的殺人狂魔,也不允許再有其他慘案出現!

  但這些當然和吃早飯,看新聞的李維沒什麼關係。

  他敲了敲那份報紙,喝完了碗中的白粥,同時對著白梨說道。

  「兔子逼急了還會咬人呢,當這個世界不給這些人活路的時候,他們就會自己去想辦法找活路。」

  白梨也在看著報紙上的新聞,她臉上滿是興奮。

  「你說他們會跑到哪?一定不會再被追回來的對嗎?」

  李維只是平靜的說。

  「那就要看他們車上燃料夠不夠用了,從這裡想要到他們的目的地,可需要行駛很久。」


  聽著李維在賣關子,白梨撇了撇嘴,繼續翻看著手上的那份報紙,幾秒後,看似隨意的問道。

  「所以你到底是不是中央派下來的?那個氣象局的人死前說的話我都聽見了,他說你把中央大氣所給他的權限給剝奪了。」

  「那是在他的認知中,只有中央的人才能做到這種程度而已。至於我是不是中央的,這對我們要做的事又不重要。」

  李維含糊其辭,沒承認也沒否認。

  他只是拿起了竹蘭的地圖,看向另外兩個認識並見過齊妙妙的前理事長老管家,以及一位大地主的住宅。

  就在他在籌劃著名,用什麼時間,把最後這兩個人也都給滅口的時候。

  一旁聽著李維打謎語,滿臉無聊的翻看著報紙的白梨忽然愣住了。

  李維看出了她異常,抬頭也看向了她目光凝聚的,在最下面的版面上刊登的一處出租GG。

  【.城南海棠街區26號,原小女豆丁居,現出租,有意者速於17日晚8點前於出租屋內詳談——聯繫人:龐明】

  「怎麼了?」

  聽到李維的疑問,白梨只是緊盯著那條奇怪的出租GG。

  「這個位置和門牌號,是以前齊妙妙的父親給她買下的公寓!還有豆丁這個小名,也是她的,以及這個聯繫人龐明竹蘭叫龐明的人有很多,但其中有一位,就是被前理事長一手提拔上去的警廳警司!」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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