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你敢跟我火拼?江湖追殺令了解一下!】求追讀
「瑪德,這蔣天生真是廢物一個!」
「當了這麼多年洪興龍頭,把社團弄的一團糟!」
靚坤又不是會計,也不是什麼數學天才,見帳目都對的上,陳耀的說辭又有理有據,他儘管很不爽,也只能嘴上罵罵咧咧幾句。
一千多萬就一千多萬吧。
先頂一段時間再說。
靚坤把帳本合上:「阿耀,把這筆錢打到我帳戶上。」
「坤哥,這不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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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規矩啊,我現在是龍頭,社團里虧空這麼多,我不要想辦法賺點錢的?」
靚坤不耐煩的揮揮手:「行了,下個月我就把錢還回來,連本帶息給1200萬夠了吧!」
聞言,陳耀欲言又止,最終沒有再說什麼,但心裏面卻是樂開了花。
一千多萬就能平了社團這麼多年的帳,實在是太划算了。
「叮鈴鈴……」
就在這時,陳耀放在桌上的大哥大響了,他拿起來按下接聽鍵,說道:「喂,邊個,我是陳耀。」
「耀哥,我是堅哥的手下,今天在有骨氣……」
「多少錢?」一聽是大B喪事的花銷,陳耀直接問道。
「一共50萬。」
「50萬?!」陳耀大吃一驚:「你們吃什麼了這麼多錢?」
「鮑魚、奧龍什麼的,堅哥說了,B哥喪禮,洪興弟兄都來幫忙了,自然是要吃好喝好的。」
「行了,我知道了,回頭你讓人來西環,我給你個號碼,你自己去聯繫。」
陳耀剛掛了電話,靚坤道:「怎麼了阿耀?」
「沒什麼,就是陳志堅那邊給大B辦酒,花了五十萬。」
陳耀眉頭緊鎖,說道:「坤哥,你不能把錢全提走,你看像今天的事。」
「那就留50萬給阿堅,剩下的我都提走,下個月就還回來。」
靚坤擺擺手,他現在缺口太多了,一千多萬自然得全拿走。
.......
晚上八點左右。
大B的拳館內,此時這裡已經改名,叫「振興拳館」,振興自然是振洪興。
阿寶、阿翔等人都已經來了。
陳志堅打著哈欠走進來,瞧見五人都到了。
「都來了,那就跟我去辦公室聊。」
說完,他就直接走向了辦公室。
瞧見這一幕,阿寶跟阿翔心中很是不爽,他們過去都是大B的得力下屬,如今更是整個堂口最多手下的人,往日比自己都不如的陳志堅上位,踩在頭上拉屎撒尿的,怎能忍得了!
貴利高,馬水,鹹濕賓等人倒是無所謂,對他們而言,守著自己那一畝三分地就好。
很快一行人進了辦公室,他們幾個人坐在了沙發上,陳志堅坐在老闆椅上,朝著跟進來的吉米道:「吉米,把帳目給他們看看。」
「好的堅哥。」吉米仔把做好的五個帳本遞給了幾人,每人一份。
阿寶等人疑惑的接過所謂的帳本看了起來,常年放貸對數字較為敏感的貴利高,只是翻了幾頁帳本,立馬汗流浹背,只因為上面有很多他吞社團帳的一筆筆交易。
阿寶一開始沒看明白,但是看到收保護費跟看場子這一塊,上面例舉了多家在洪興地盤新開的夜店,卻沒有收到對應保護費與看場費。
他當即怒視道「陳志堅,你踏馬的是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你們難道不明白?」
陳志堅冷冷的看著阿寶,這小子必須第一個死,道:「大家都是同門兄弟,有些話說出來就傷感情了,這些帳,洪興其他堂主都是知道的,特別是興叔,他要求我執行家法,吃裡扒外之人,三刀六洞!」
陳浩南的慘狀,大家都是知道的,一想到要被香火燙雞雞,紛紛咽了口唾沫。
「陳志堅,你踏馬的少唬我!」阿寶本來就不爽陳志堅上位,這次直接挑明道:「我告訴你,這些帳我是一個都不認,就算去洪興總壇,我也有話說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搖搖頭,陳志堅朝著門口喊了一句:「烏蠅,把人帶進來!」
咔嚓房門打開,烏蠅帶著一個戴著眼鏡的小弟進來。
「明仔,你踏馬的居然出賣我!」
看到來人,阿寶心中大驚,對方就是替他管理帳本的小弟。
阿寶他們每個月都要給B哥交數,他們自己數學又不好,又沒那個功夫管帳本,自然是要找人管帳的。
明仔低下頭不說話。
「行了,烏蠅把人帶走吧。」
陳志堅擺擺手,讓烏蠅帶走人後,他看向阿寶等人:
「興叔、太子哥、基哥他們,都讓我對你們執行家法,但我念在大家過去都是B哥的手下,給你們一個機會,把你們吞了社團的帳,連本帶利翻倍還回來,以後盡忠職守,這件事就算了。」
阿寶惱羞成怒:「踏馬的,陳志堅,你算什麼東西,信不信我現在過檔去和聯勝或者新記,到時候就盯著你打!」
「張家寶,你有種再說一遍。」
「你唬我啊?我張家寶不是嚇大的,我踏馬的要過檔!!」
聞言,陳志堅搖頭一笑,從抽屜里拿出香菸,點燃後,緩緩吐出一口煙霧:
「行,那你現在就去過檔,過了檔,不止是我們銅鑼灣打你,整個洪興十二個堂口都會打你!」
「吃裡扒外,勾結外人,背信棄義,按照幫規,不死不休!」
「說起來,洪興已經好多年沒有下過江湖追殺令了,只希望你有這個實力能對抗整個洪興幾萬小弟的追殺。」
「指不定連你身邊的那些小弟,都一個個的想要掛了你,好踩著你的腦袋上位當大哥。」
「張家寶,你做好跟我火拼的準備了嗎?」
江湖追殺令!!
此言一出,阿寶臉色煞白。
港島不是沒有小弟過檔的事情發生,但大都是其他社團主動招攬,然後擺開陣仗,雙方會談,給點好處給對方社團,如果真談不攏就開打。
一般情況,除非是有生死大仇,才會選擇直接開打,不然大都是雙方談妥了利益籌碼,過檔也就順理成章。
阿寶很明顯不夠資格讓和聯勝或者新記的人,為了他與整個洪興開打。
除非像大B這種對銅鑼灣掌控多年,和聯勝或者新記才會為了他與洪興開打。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