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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低頭」【二更,求收藏追讀】

  第46章 「低頭」【二更,求收藏追讀】

  商鞅神色迷茫,律法需要說的那麼清晰麼?

  而且,就算是要寫的很清晰,難道就不能也寫在秦律之中?

  他這樣想著,自然也就是這樣問了出來,而陳野則是微微搖頭,看著商鞅,聲音十分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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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良造,律法的確是為了約束國民,但國民若是不能夠對律法有清晰的了解,如何能夠懼怕呢?」

  「我們制定律法的目的難道是為了懲戒國民麼?」

  「不,我們制定律法是為了讓人不要觸犯這一點,儘量避免這個事情的發生。」

  「因此,與其讓國民們一點點的摸索,不如我們直接將所有的內容寫的清清楚楚,告訴國民,怎麼做就是觸犯了律法,觸犯了律法後有什麼樣子的後果。」

  陳野略微思考,舉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如之前的詆毀新法。」

  「便可以將其寫的清楚明白一些,比如什麼程度的言語算是詆毀,這樣程度的詆毀處以什麼刑法,之後程度的是什麼刑法。」

  這其實道理很簡單,就像是後世總常說的一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戰國先秦時代的律法其實非常簡陋,有些時候,執行律法的時候往往都是根據當時判斷律法之人的經驗,從而來做出判斷的。

  這並不能說不好,但至少對於律法的嚴格執行來說並不是好事。

  商鞅低著頭,微微皺眉的思索。

  這話似乎說的有道理,但他抬起頭反問道:「那為何不能都歸總於秦律中?」

  陳野看著商鞅道:「大良造,不同的事物適應不同的法律,若是將所有的法律都歸於秦律中,那麼秦律該膨脹到什麼程度?」

  他指著身旁龐大的竹簡說道:「如今,秦律已然如此之多了。」

  「我的想法是,趁著如今大良造要推行變法的間隙,正巧了將一些明顯是細小分類的律法給分離出來,秦律的主幹當中只留下最基礎的部分。」

  「其餘的法律不能與秦律相悖,若有不同,則以秦律為主。」

  陳野看著商鞅,語氣中帶著些暗示:「如此一來,即便日後新法、或者其他的法有了什麼問題,也不會影響到秦律,以後的秦國關於律法之說,便是以秦律為尊。」

  「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麼?」

  商鞅立刻意識到了陳野話裡面的暗示,這好像的確是一個好的選擇


  畢竟他不敢確保,等到下一任的國君、下下一任的國君上任後是否要廢除新法,有些新法可以廢除,有些新法則是商鞅的心血。

  他想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這對於任何一個法家的弟子來說都是一根永遠想要吃掉的肉。

  「你說的對。」

  商鞅立刻對陳野表示了支持:「我會慎重考慮,而後在朝堂上提出來此事的。」

  他笑著說道:「今日多有打擾,還請司寇不要怪罪啊。」

  陳野連忙道:「大良造客氣了。」

  「如今大良造奉了國君之令改革,我等能做的也僅僅是配合罷了。」

  他笑著說道:「大良造不嫌棄我在胡亂的提出意見,已經是小子的榮幸了。」

  兩人之間的交談雖然依舊友善,但身旁的小吏也好、官員也好,都能夠聽出來其中隱藏著的陌生和疏離。

  這不是一個弟子和一個老師之間應該有的對話。

  於是,在商鞅剛離開司寇衙門沒多久的時候,一則關於陳野與商鞅之間的消息便再次傳到了一些人的案邊。

  公子虔看著面前的人,臉上浮現出一抹驚喜之色:「哦?」

  「你是說陳野與商鞅之間的關係有所改變?」

  那小廝點了點頭:「我家先生說,在他聽來,司寇與大良造之間的交談已經沒有了之前的親昵無間,反而像極了陌生人之間的友善。」

  「他們之間定然是發生了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公子虔微微點頭,眼睛微微眯了起來,心中則是在思索著關於這兩人之間的事情。

  有些疏離不是裝就能夠裝出來的,之前他也在懷疑過,為何陳野和商鞅之間好像有一段時間沒了聯繫。

  今日得知商鞅前往司寇衙門的時候,他還覺著是自己之前想錯了。

  而現在看來,去司寇衙門,而不是陳野的府邸,這其中的冷淡想必已經是可以輕鬆地看出來了。

  這表明了兩人之間再也沒有了一丁點的私情。

  只剩下了公對公的政務。

  公子虔雖然依舊想要強行保持著淡定,但終究還是大笑出聲。

  這對於他來說、對於老貴族們來說,都是一個天大的好事,這說明商鞅再次變得和之前一樣,孤立無援。

  秦孝公八年,夏。

  開始第二次變法的商鞅似乎變得更加的冷酷無情,許多對他有意見的老貴族都被他以詆毀新法的名義下獄,要麼仗刑之後低頭,要麼繼續觸犯新法,而被劓刑、死刑。


  在上次與陳野談話之後,商鞅非常迅速的推出了兩部法。

  【私田法】、【縣法】。

  兩部法中非常清晰明了、非常詳細的記載了商鞅準備怎麼做,也十分清晰的表明了在這兩部法之下,什麼程度就屬於觸犯了新法,屬於要被處理的。

  這對於一些國民來說,自然是好事。

  上一次的變法中,因為秦律中某些論述過於「學術」,也就是過於書面語了,並不是所有的國民都能夠看懂並且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有不少的處罰新法的人不是故意的。

  但在上一次的秦律中,並沒有【故意】與【非故意】的劃分。

  觸犯了新法就是觸犯了,就要按照新法去執行、去斷罪,而現在非故意的情況下,雖然依舊要處罰,但只要能夠證明的確是非故意的,那麼便可以用【罰金】替代罪責。

  當然,罰金也不是人人都交的起的。

  而且那些老貴族們也不會【非故意】的觸犯新法。

  但這個舉動落在那些老貴族的眼睛中,似乎是商鞅對他們發動了妥協,想要通過這一點與他們談判。

  於是,有些老貴族便飄了。

  覺著自己又行了。

  而商鞅的舉動,則是讓這些人最後的一絲希望也被打破了。

  對這些人,商鞅只有一個字。

  「殺!」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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