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離開

  然後,他將手中握著的小十字劍放回了懷中。

  林恩他在要離開的時候,為了防止自己手中的魔杖被其他人如同老巫師一般用一個『繳械咒』就輕鬆的繳械。

  於是他將老巫給他自己用的那一根舊魔杖以及老巫師給自己用的那一根十英寸的褐紅色魔杖的尾部都繫上了一根細繩,另一個頭系在左右雙手的手腕處。

  這使得他可以平時不用的時候,存放在衣服袖子裡,使用的時候可以快速甩出握在手裡,遇襲『繳械咒』,魔杖脫手而飛時,也可以立刻通過拉那一根兩頭分別寄在自己手腕處以及魔杖尾部的繩子,將魔杖拉回手中。

  這樣就可以使自己不會發生自己遭遇『繳械咒』後,魔杖脫手而飛,無杖可使的尷尬境地。

  畢竟,林恩他雖然可以無杖無聲施法使用他得自魔力暴動時所獲得的兩個魔法——『念動力』與『明黃色火焰』。但是除此之外他會的魔法,他都需要使用魔杖才可以施展。

  

  接著,他為了不讓周圍其他人發現這裡的異常,決定毀屍滅跡。

  他抬起左手於掌心處燃起了明黃色的火焰,點燃了老巫師與狼人的屍體。

  然後,他推開門,死命的往外面衝去。

  一氣呵成。

  林恩跑出房門,回頭一看,從窗戶處看到,屋內燃起了熊熊燃燒的大火。同時他發現整棟由木板鐵板胡亂搭蓋歪歪斜斜的樓房正搖搖晃晃的冒出魔法光芒。

  不敢多待,快步離去。

  這裡是翻倒巷最深處的地帶,無數的帳篷、棚屋、樹枝房屋層層疊疊的散落在大湖泊的各個角落。

  看起來就像個貧民窟。

  但可比普通的貧民窟恐怖多了。

  有看起來念念叨叨瘋瘋癲癲的女巫煮著一鍋綠油油冒泡的奇怪東西。

  也有小孩子抱著幾隻洋娃娃在玩耍,仔細一看,那些娃娃竟然是風乾縮小的人!

  道路的兩旁,開著很多畫風陰森的商店,林恩他剛走了過去一會兒,就看到了一家賣血饅頭的商店與一家賣有毒蠟燭的商店。

  林恩沒走多遠,就發現已經有好幾個不懷好意的目光。

  甚至有一個搖搖晃晃的跟著自己。

  林恩他想了想,停下了腳步。

  他轉頭,目光冷冷地看向尾隨過來的這個人。他的眼睛很大,腦袋也很大,身軀卻很乾癟,凌亂的頭髮和一口亂糟糟黑黃的牙齒。

  又瞥了眼遠處若有若無的滿是惡念的目光。

  他朗聲地冷笑道,「我是阿萊克耶·安度因的學徒,如果因為有人襲擊我而導致我的老師誤了事,他不介意殺人!」

  說著,手中的魔杖晃動,一道魔咒的光芒炸裂在那個大腦袋面前的地上。

  「奪魂咒!」大腦袋尖叫了一聲,快步的後退了幾步,凝視著安東片刻,緩緩的一步步退入黑暗中。

  接著,周圍窺視的目光也盡數消散。

  奪魂咒,三大不可饒恕咒之一,哪怕不認識費因斯的人,也能從他學徒這發流暢的黑魔法施法中感受到他的成分。

  是個惹不起的人。

  林恩呵呵一笑,用鼻孔看向四周,眼中滿是高傲,繼續向前走去。

  沒有人知道,他巫師袍內的後背已經滿是冷汗。

  真的是好刺激!

  他懂個屁的奪魂咒。

  還好老巫師唯一教他學的魔法『移魂咒』算是奪魂咒這個黑魔法的一個分支,跟奪魂咒有著類似的魔法光芒,很容易讓人混淆。

  沿著翻倒巷向外走去,除了巷口就是對角巷,又從對角巷來到破釜酒吧。

  林恩終於是鬆了口氣。

  然後他就茫然了。

  ——接下來他要去哪裡?

  去霍格沃茨?

  這不可能,不說他沒有收到貓頭鷹的錄取通知書,就是學校在哪裡他都不知道。

  先在破釜酒吧開個房間?

  他雖然搜颳了老巫師的所有錢財,但老巫師本身就是一個窮鬼,根本就沒有多少錢。

  現在他身上的錢大概率僅僅只夠買那麼幾個足夠買食材的錢。

  雖然說,他將自己這一世的家連同農場一同收入了他這一世的父親艾倫送給他的那一柄小十字劍中,並且他因為怕睹物思人與怕被老巫師發現的緣故,跟隨老巫師身邊當學徒的五年時間裡他只背著老巫師進去過一次,並且只待了寥寥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了解了一下空間內的環境便出來了。

  但他覺得自己的家中肯定有一些現金的,但是他也不敢在這種地方進入小十字劍內的空間翻找。

  一個可以讓人進入的空間裝備,可是非常稀有的,絕對會引起他周圍居住在翻倒巷中的黑巫師的哄搶。

  (PS:在這裡簡單的介紹一下林恩他那一柄這一世的父親艾倫送給他的那一柄小十字劍後被他自己的第三次魔力暴力無意間弄成了空間裝備的內部空間情況。

  那一柄小十字劍的內部空間面積的大小便是他一世的家連同農場一連的空間大小。八百平方米的他家房子占地加上二百平方米的農場占地,共計一千平方米。


  且其空間內有空氣,也有陽光,並且四季如春,如同一個不與現實世界相連接的小世界。)

  「特麼。」林恩茫然地看著四周,不知道這個世界哪裡是自己的去處。

  但他沒有放棄。

  得想辦法搞點錢,這是生活下去最必要的條件。

  就在林恩他走在道路上,腦海中思考著自己該如何賺錢的時候,一個人影突然橫在了他的面前。

  「嗯?」

  他回過神來便發現他的面前站著一個破布斗篷,蒙著臉的高男人。

  「小屁孩,你擋著別人的路了,看不到麼?」男人發出沙啞沉悶的嗓音說道。

  「哦……那好吧,你先過。」林恩他哦了一聲,讓到了旁邊。

  林恩他的脾氣還是很不錯的,看著眼前的這一個男人穿著這麼破破爛爛的,想必生活條件邊也不太好,脾大一點也沒辦法,於是他遵循著「出門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給對方讓開了道路。

  同時,林恩的心裡想:給他讓一個路權當自己尊老愛幼吧。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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