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神秘的獅子頭顱劍柄短劍
艾倫拿著肥皂一邊擦著身體,一邊想著應該給林恩準備什麼樣的玩具。林恩他會喜歡什麼樣的玩具呢?
「不喜歡布娃娃。」
「怎麼會有小孩子不喜歡柔柔軟軟的布娃娃呢?」
艾倫忽然想起一件東西來。
「說不定他會喜歡那個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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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在哪裡來著?」
「好像是放在閣樓里了吧?」
艾倫用力回憶過去,可惜十幾年過去,他年少時玩的玩具早就不知道被他丟在哪裡去了。
等到第二天清晨,艾倫早早地就起來了,就鑽進了閣樓裡面。
「艾倫現在在幹嘛?他怎麼還不過來吃飯啊?」
坐在一樓大廳壁爐前的餐廳沙發上,林恩的爺爺一邊咬著麵包,一邊詢問。
凱薩琳放下叉子,說道:「他說要把自己小時候最喜歡的一個玩具找出來,送給小林恩。」
林恩乖巧坐在凱薩琳大腿上,抓著一瓶牛奶喝。他看著餐桌上的那一塊色香味俱全的煎牛肉很是眼紅。
煎牛肉那誘人的香味饞得他,舌尖上直冒口水。
奈何自己的乳牙還沒有長齊。
不能吃肉了,只能喝一丁點小米粥。
這塊看得著,卻不能吃的香味俱全的煎牛肉,真的是讓林恩遭受了莫大的折磨。他鼓起莫大的意志力才將望眼欲穿的雙眼從煎牛肉上移開。
「玩具?」
老人搖搖頭。
「他的那些玩具早就腐爛了。」
凱薩琳開心道:「林恩不需要玩具,他喜歡看書、看電視。」
低下頭,右手摸了摸林恩的小臉蛋。
林恩扭擺頭,右手抬起把煩人的大手推開。
「咿呀呀!」
小孩子厭煩的聲音,讓凱薩琳哈哈笑起來。
老人也不禁微笑。
喝完了兩瓶牛奶後,林恩閒著無事,眼睛看向凱薩琳手上的報紙。
大部分英文都認識他,但他卻不認識它們。
更多地是跳著讀,順帶看圖片。
等到麵包徹底冷了,艾倫才從彎曲的步梯上走下來。
「林恩,看看這是什麼?」
艾倫像承呈現寶貝一樣,雙手托舉著一把十字劍到林恩眼前。林恩好奇看著他手中的短劍。
這把劍跟正常的鐵劍完全不同。
它實在是太小了。
劍身只有幾厘米寬,半米長。
不像是正常的騎士劍,更像是一件小孩子的玩具。
劍柄兩側鑲嵌著兩顆紅寶石。劍柄中間是一隻張開血盆大口的獅子頭顱。
獅子頭顱被雕刻得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像是一隻真正的獅子在仰天長吼。
凱薩琳看著艾倫手中的短劍,惱火道:「艾倫,你瘋了嗎?」
「你準備讓一個嬰兒拿著鋒利的鋼劍玩?」
艾倫諂媚道:「親愛的,我只是給他看看。」
然而林恩此時感受到了這把劍的特殊。
從他看見這把劍的時候開始,他的血液流動的速度就開始加速。
心靈的深處有一股奇異的召喚,就仿佛這把劍天生就是給他配置的。
「啊啊啊!」
林恩竭盡全力張開手,對著艾倫呼叫。
艾倫大笑道:「親愛的,你看,我們的兒子喜歡這個禮物。」
「他肯定會成為一個強大的戰士。」
艾倫拿著劍坐在凱薩琳旁邊,讓林恩得以抓住精巧的短劍劍鞘。
劍鞘採用特殊的材料包皮。
林恩用力捏了捏劍鞘,手感有點像是牛皮。
當他抓住劍鞘時,一股熱流從劍鞘上緩緩流入他的手掌。
他張大眼睛看著劍鞘,上面刻畫著精美複雜的花紋似乎正在隱隱發光。
如此奇怪顯眼一幕,凱薩琳也好,艾倫也罷,似乎都沒看見。
這股光芒不存在?
這使得他覺得剛剛是不是眼花了,看錯了。
林恩眨眨眼,確定自己的眼睛沒看錯。
同時自己的手掌上那熱流源源不絕湧入自己身體內的感覺絕不是錯覺。
劍鞘兩顆寶石閃閃發光,這把劍讓他感受到一股異常的熟悉感。
就好像自己曾經擁有過它無數年。
「真是奇怪的感覺。」
「哈哈,親愛的,你看,我們的寶貝兒子看入迷了。」
艾倫吃著麵包,模糊不清說道。
凱薩琳低頭看著兒子,林恩正緊緊抓著劍鞘不放。
但劍鞘另一頭在艾倫的手裡。
艾倫一邊拿著麵包,左手拿著劍鞘上端。
「或許我們應該買一些騎士玩具給他,男孩子似乎是天生就喜歡這些東西。」
凱薩琳想了想,點點頭。
這總比玩那些什麼布娃娃好多了。
林恩沒在意父母的談話,而是忍不住抬起頭看向一樓大廳牆上懸掛的家族徽章。
林恩前世身為東方的一名普通的農民工家庭,自然是不認識這些歐巴羅的徽章紋學的。
但至少也知道歐巴羅大陸的貴族們,幾乎都有自家各自的家族徽章。
這些徽章代表了他們家族過去的榮耀。
比如英國皇室徽章,盾面三隻金獅代表英格蘭,紅獅子是蘇格蘭,豎琴代表愛爾蘭。
史密斯家族的紋章是一面盾牌,上面繡著一隻灰熊。
盾牌意味著史密斯家族起家是依靠戰功。
灰熊則代表家族創始人的勇猛。
令他感到奇怪的是,紋章上沒有其它的符號或者紋理。
因為假如史密斯家族與這隻獅子背後的超凡家族有聯繫,那麼紋章上按理來說也會有所體現。
比如英倫皇室徽章上就繡有兩句古代法語。
Honi,soit,qui,mal,y,pense(心懷邪念者蒙羞),
Dieu,et,mon,droit(王權天授)。
這是因為英皇室本來就是來自法國大貴族。
熱流持續的時間不長,十幾分鐘後就斷開了。
林恩鬆開手,心裡快速轉動。
史密斯家族無疑是一個落魄的小貴族。
因為家族曾經越強盛,那麼紋章的修飾紋理、元素就越多。
史密斯家族只有一面盾牌,自然算不上什麼大家族。
林恩剛穿越過來時,覺得屋內的裝修的很豪華,很富麗堂皇,很有可能是他前世身為東方的一名普通工薪家庭,沒有見過好東西的原因。
畢竟,史密斯家族再怎么小,也是一個小農場主,比一個普通的農民工家庭有錢的多。
不過能夠在倫敦城外三十公里獲得封地,曾經的史密斯家族十分靠近皇室或者英國大貴族。
可惜,他對偏遠島國沒有太多的認識。
畢竟他又不是英國人,身為一個普通的農民工家庭的孩子,也沒資本掏出來那一年花費多達50萬人民幣左右的錢來英倫留學。
因為用不著,所以他也就沒興趣來了解關於英國的信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