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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打著燈籠難找的女婿

  第279章 打著燈籠難找的女婿

  五千多港幣是多少錢?

  那就是不到兩千塊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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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家倒不是沒有這兩千塊錢,但是掏兩千塊錢買一塊表,給女兒戴上,這實在是做不出來。

  本來正在廚房忙活的孟繁錦,一聽到秦文輝說到這款表是什麼歐米茄的星座之後,第一個反應就是太貴重。

  退回去吧?

  好像也不合適啊,畢竟這是程旭遠買給女兒的禮物。

  而他們兩個,也是情侶關係。

  退了禮物,讓他們兩個還怎麼處。

  更何況,把禮物給退回去,一頭扎進愛情漩渦里的女兒也不同意啊!

  「五千多港幣!」方玉寧一把將那手錶拿過來,仔細的打量道:「感情這不是鎏金的,這是真金的啊!」

  秦文輝看著老婆的樣子,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他雖然了解老婆的性格,知道老婆不會讓自己去買這東西,可是看媳婦的模樣,那是真的喜歡啊!

  小程你也是,秀恩愛就秀吧,買這麼貴的東西幹啥?

  你讓哥們兒接下來怎麼弄啊!

  就在秦文輝糾結的時候,方耕升回來了。

  自從升職之後,方耕升身上的擔子更重,事情也更多了。

  在秦文輝的感覺中,自己這位岳父身上的威嚴,也變得越來越重。

  「啥,你說這一塊手錶就要五千多港幣,比一台彩電還要貴?」方耕升在和家裡人打了招呼之後,就拿起了那塊腕錶。

  秦文輝點頭道:「爸,這是歐米茄的星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做工精細的很,聽說誤差非常小。」

  「還有,它這表殼部分使用的金屬,應該是真金。」

  方耕升看著那小小的手錶,心中也有些為難。

  雖然這手錶很好,但是這件事情,實在是讓人難做。

  讓女兒收下來,還是太貴重。

  但是退又退不了!

  「玉晴,這個手錶你敢戴嗎?」

  方玉晴還沒有答話,方玉寧已經笑著道:「有啥不敢的,只是一塊表而已,誰能想到它會比一台彩電還值錢。」

  方玉晴沒有吭聲,但是看女兒的模樣,方耕升覺得,這兩個女兒的想法,應該是一個樣子的。

  「這個臭小子,去香江交流,怎麼弄這麼多錢,他的港幣不都兌換成了僑匯券了嗎?怎麼還這麼亂花錢。」


  秦文輝知道這件事情,畢竟他去接了王經理。

  回來的路上,王經理是感慨不已。

  對程旭遠這種作家,羨慕的不得了,所以對秦文輝,也提了當時的事情。

  「爸,聽我們經理說,旭遠這次到了香江,可是不得了。」

  「在香江大學交流的時候,直接倒背明史,把人家一個教授給整懵了。」

  「他有這麼多錢,是因為連載他兩本書的兩家報社,怕他沒有錢花,都提前把下一個月的稿費給他了。」

  「還有,他的《明朝那些事兒》授權給了《明報》出版,簽約之後,人家查先生也送了兩萬塊錢的簽約錢。」

  「就這加起來,就是四萬多港幣。」

  四萬多港幣,換算成大團結,好像也要一萬多。

  孟繁錦有點擔心的道:「這些錢,他都花了嗎?」

  「倒是沒有都花完,他除了自己買了一些東西之外,就將剩下的錢,借給了一同過去的交流團的成員,可是給大家幫了大忙。」

  「不少人都對他讚不絕口。」

  方耕升聽說程旭遠把錢借出去了,這才嘆了口氣道:「這小子,還算懂事,沒有吃獨食。」

  「不過這花錢的速度,也夠快的。」

  聽到父親對程旭遠不滿,方玉晴頓時臉就沉了下來。

  而站在一旁的方玉寧則道:「爸,人家花錢的速度是快,但是人家這掙錢的速度更快。」

  「他到處開源,犯不著再四處節流吧!」

  被女兒這麼一懟,方耕升頓時無話可說,他搖了搖頭道:「行了,你們的事情我不管了。」

  「我忙我的去了。」

  說話間,他就朝著房間走去。

  不過走了兩步,他就朝著方玉晴道:「玉晴,你給程旭遠說,讓他有空來家裡吃頓飯。」

  聽到這話,方玉晴的臉上,笑容頓時變得燦爛起來。

  而就在她愉快地答應一聲的時候,孟繁錦已經跟著丈夫來到了書房。

  「你招呼程旭遠來家裡吃飯?是不是怕他們兩個的關係進展的太慢?」孟繁錦一開口,就是不滿。

  看著妻子憂心忡忡的模樣,方耕升攤了攤手道:「難道你覺得我不讓程旭遠來家裡吃飯,他們就能進展的慢?」

  「更何況,我讓程旭遠來家裡,還能夠警告他一下。」

  「讓他注意一點分寸。」

  「別以為給玉晴來了貴的禮物,就可以為所欲為!」


  孟繁錦哼了一聲,這個老頭子打的什麼主意,她心中清楚得很。

  只不過這種事情,並不適合說出來,不然的話,方耕升的顏面有點掛不住。

  「行,那你就好好的警告程旭遠,讓他不離婚,絕對不能和玉晴有太多的接觸。」說話間,孟繁錦就往外走。

  看著離去的孟繁錦,方耕升搖了搖頭。

  雖然妻子說的,也是他準備給程旭遠說的話,但是他也知道,這件事情,並不容易做。

  他自言自語道:「有這話,還不如給你哥說呢!」

  程旭遠並不知道,自己送了方玉晴一塊手錶,竟然在方家引起了這樣的風浪。

  這次的酒會,是在燕京大酒店舉行的,在出席的眾人中,程旭遠不但見到了孟德志,還見到了很多記憶中的人。

  因為有肖老先生等德高望重的前輩頂在前面,所以程旭遠就找了一個角落的地方,一邊吃東西,一邊聽著別人的交談,很是悠然自得。

  「旭遠,你怎麼不去露個臉兒?」同樣參加酒會的還有王經理。

  他和程旭遠一起在香江住了一段時日,處的關係非常不錯,更何況程旭遠不要任何代價借給他錢,這些他都記在心中。

  「我還年輕,跑過去的話,會有人不高興的。」程旭遠笑著道:「還不如躲在角落裡,填飽肚子呢!」

  王經理拍了一下程旭遠的肩膀道:「有人不高興就讓他們不高興。」

  「你有這個實力!」

  「老弟,我給你打賭,等一下肯定會有人想起你。」

  程旭遠剛剛要給王經理回應,就見小馮跑了過來。

  「程先生,您怎麼在這兒呆著呢,剛剛肖老先生說起你,上面請你過去呢!」

  和小馮的關係也不錯,程旭遠自然不能讓小馮為難,雖然他心中,對於這種情形並不是太喜歡,還是走了過去。

  「哈哈哈,程旭遠,你這次可是給咱們這次交流爭臉了。」一個被孟德志等人簇擁著的老者,笑呵呵的道:「倒背明史,了不起啊!」

  「我看到《大公報》的報導時,都給你捏了一把汗。」

  程旭遠趕忙謙虛道:「倒背明史不敢當,我也就是明史看多了,所以熟悉了一點而已。」

  「倒背是真的不行。」

  看著謙虛的程旭遠,那老者哈哈笑道:「旭遠,你年紀輕輕就取得這樣的成就,本身就了不起。」

  「不過我更欣賞的,還是你謙虛的態度。」

  「小伙子,戒驕戒躁,希望你以後,能夠取得更好的成績。」


  此時,幾乎在場眾人的目光,都在程旭遠的身上。

  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都帶著佩服,也有一些人神情中還有嫉妒。

  這裡面,神色最複雜的,就是沈雲良。

  他的職位,讓他能夠參加這次的聚會,但是他只能在邊上和熟悉的人閒聊。

  和光芒萬丈的程旭遠相比,現而今的他,也就是一個配角兒而已。

  「雲良,這小伙子可不得了。」

  「不但寫的東西厲害,而且還能夠倒背明史。」

  「聽說啊,他寫的歷史方面的書在香江非常受歡迎,人家都爭著搶著給他送稿費。」

  一個和沈雲良熟悉的中年男子,感慨道。

  沈雲良雖然不願意談這件事情,但是老朋友說了,他也只能附和道:「是啊,比咱們強多了。」

  來人笑著道:「我聽說,程旭遠還是燕京大學的學生,未來的成就,不可限量啊!」

  「剛剛老吳他們幾個,還在說誰家的閨女沒有出嫁,如果找這麼一個女婿,就真的享福了。」

  看著老朋友那帶著笑意的臉,沈雲良心中暗自嘆息。

  老朋友以往一直在湘江那邊工作,這是剛剛回來。

  對於自己家和程旭遠之間的事情,是沒有聽說過。

  他說的這些話,那都是一時感慨,自己還不能給他放在心上。

  所以他道:「老馮,我聽說過一段時間,還有一個交流團要過來,回頭咱們還要商議一下接待的事情。」

  他這是岔開話題,希望老馮不要說這件事情了。

  不過老馮並沒有聽說,而是一揮手道:「老沈,工作的事情,明天咱們辦公室談吧。」

  「要我說,老吳他們就有點痴人說夢,他們的閨女我見過,和人家程旭遠比,有點不般配。」

  說到這裡,他突然想到什麼道:「對了,咱家小侄女不是在燕京大學上學嗎?我覺得啊,這說不定還是一樁良緣呢!」

  「要不,我幫忙介紹一下?」

  沈雲良的臉都有點黑了,他實在是不想和朋友翻臉,但是這傢伙說的話,他實在是有點忍受不了了!

  你給我小女兒介紹啥?

  「謝謝老馮,孩子的事情,讓他們自己處理吧,我還有事情。」

  說話間,沈雲良扭頭朝著另外一個方向走去。

  看著離去的沈雲良,老馮摸了摸腦袋道:「這是咋了,好像還生氣了。」


  「程旭遠這打著燈籠都找不到的好女婿,我說錯什麼了?他這有什麼生氣的,這個老沈啊,真是不識好人心哪!」

  對於老朋友的埋怨,沈雲良自然挺聽不到,不過他的心中,此時卻很是有點不爽利。

  不過老朋友的一句話,他覺得還是有幾分道理的:這樣的女婿,的確是打著燈籠都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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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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