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 調教之韓主任小課堂
第752章 調教之韓主任小課堂
離開了看守所,程文靜看向韓韜的目光滿是敬佩,她此時也大概明白韓韜的意思了,腦海里開始回憶一審時的種種。
這個案子轉折點就是證據不足,無法證明那把刀是馮守義帶來的。
但是其他人又都指認陳國威殺人,所以最後她把想的辦法都想了,也沒能辯護成功。
沒辦法,在案發後失蹤的刀成為了案件的關鍵物證,這把刀的存在與否直接關係到陳國威行為的定性。
如果找到這把刀,證明是馮守義帶來的,陳國威的行為就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可是因為警察到達現場後,並沒有找到那把刀,也就提取不到馮守義的指紋,更無法證明那把刀是馮守義的。
但是陳國威捅死了馮守義,卻被認定事實,哪怕兇器沒有找到,但是在刑事案件的定罪過程中,兇器雖然是重要的物證之一,可並非定罪的必要條件。
刑事案件定罪的關鍵在於證據鏈的完整性和相互印證,以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這些證據可以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以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所以,即使沒有找到這把刀,可是其他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最後陳國威就被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了。
見程文靜還不是特別明白自己的意思,韓韜問道:「程律師,公訴方所採納的所有證據,都是檢方提供的嗎?」
「大部分是檢方提供,還有一部分是馮家的律師提供。」
程文靜點頭回應,然後從文件夾里拿出一堆文件,裡面都是一審時檢方提供的證據複印件。
雖然刑事案件有公訴方的檢察官,但是馮守義的家人還是聘請了律師,為的就是確保陳國威的案子萬無一失。
畢竟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環節,每個環節都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來應對。
他們家不差錢,有自己的律師參與,就可以代表原告與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溝通,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幫著檢方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並在法庭上進行有力的辯護,提高馮家的勝算,讓陳國威無法翻身或者輕判。
馮家請的律師也確實做到了盡職盡責,在一審的時候提供了證人,也就是馮守義的那幫馬仔,指認陳國威是帶著刀子回家,蓄意報復謀殺。
「師父,是證據有什麼問題嗎?」羅雲不太明白,所以開口詢問道。
看著還有些稚嫩的徒弟,韓韜笑道:「這有很大問題,我們現在有對方入室搶劫施暴的視頻,就可以論證對方在做偽證。
而且,因為對方做偽證,陳國威之前的口供可以全部推翻………」
等他說完,羅雲瞪大眼睛,眼神滿是驚訝,她跟程文靜探討了很多次,可是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
陳文靜雖然猜到了一些,但是還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所以也跟著問道:
「主任,就算我們有了馮守義的違法犯罪視頻,可以證明對方非法入侵併且施暴。
不過,還是證明不了那把刀是馮守義帶來的,所以您的意思是做輕罪辯護?
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構成的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們能夠讓法官認定情節較輕,甚至可以改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程文靜在一審中辯護失敗後,就反思過,這次案件里她卻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太貪心了。
陳國威的情況,如果當時只是爭取一個防衛過當,過失致人死亡還是沒問題的,但是她做的是無罪辯護。
雖然自己列舉了馮守義一方的涉黑的罪行,以此來證明陳國威是被壓迫後進行的返殺,是正當防衛。
但是無罪辯護對證據的看中,尤其是跟檢方打官司,最麻煩的就是要證據齊全,哪怕小小的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是很難打贏官司的。
可陳國威的案子,檢方的證據都表明是他持刀故意殺人,而且為了快速結案,檢方利用的都是最有利的證據。
所以,任憑自己舌戰群儒,竭盡全力的據理力爭,也沒能成功。
沒辦法,拿不出證據證明陳國威無罪,那什麼都是白搭,何況對方還有一個律師團隊輔助。
羅雲聽到程文靜的話,有些嘆息道:「估計輕罪辯護也不容易,從法律角度來說,想要達到刑法第二十條裡面的正當防衛標準,可是相當苛刻的。
首先,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合理的地點,合理的情況下,才能夠行進正當防衛,並且正當防衛行為還不能超出合理限度。
也就是說,從這個案件結果來看,馮守義的死亡,明顯超出了最大程度合理限度,他屬於…………」
「不,之前和現在的情況不一樣,剛才主任詢問陳國威的時候我注意到了很多之前忽略的細節。
所以我們還是有機會的,尤其是我們拿到了他們犯罪的視頻證據,如果不是一審我犯了一個錯誤………」
程文靜打斷了羅雲,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一審的整個過程中,她都沒有跟法官提出為陳國威減刑的辯護意見,最後就導致了無罪辯護失敗,法官根據檢方訴訟申請進行了死刑判決。
所以,陳文靜一直很內疚,要知道做輕罪辯護的時候,辯護律師是可以提出量刑意見的。
所以她完全可以即做無罪辯護,同時又做輕罪辯護,那樣至少可以讓劉國威不被判死刑。
看著二人討論,韓韜搖搖頭道:「不做輕罪辯護,在我看來,哪怕是輕罪辯護,對陳國威來說也不公共。
一個人有幾個七年?所以一個大好青年的命運,不能這麼被毀了。」
「那您的意思是?」程文靜看向韓韜,瞪大眼睛,「主任,您的意思是還做無語辯護?
可是我們無法提供無罪證明,而且那把刀我們已經把能想的辦法都想了,可就是找不到了。」
「為什麼是我們證明呢?有了視頻就可以證明對方非法入侵,並且對陳國威、陳樂樂等人實施暴力不法侵害行為,陳國威可以實行防衛。
尤其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一點我們都明白,可是師父,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第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第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第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而陳國威的行為已經超出了一定限度,因為他傷人時候,對方已經不處於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了。」
「錯,你們忽略了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馮守義當時只是結束了對陳樂樂的侵害,而不是對陳國威的。
他從屋裡結束對陳樂樂的侵害出去後,並沒有離開或者結束。
而是對陳國威繼續進行毆打等侵害行為,甚至殺人未遂,所以陳國威正當防衛行為是成立的。
雖然陳國威雖然證明不了那把刀是馮守義的,但是對方………」
韓韜看著程文靜和羅雲,給他們家好好的補了一節課。
聽著他的話,兩個人再次瞪大了眼睛,眼中透漏出震驚目光,面色也是跟川劇變臉有一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