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內閣責任分工
因為韓爌的天子垂拱言論,朱由檢加強了對內閣的控制。
他用調整分工的名義,在內閣設立財政處,以韓爌和徐光啟主持,負責財政類奏疏。
把韓爌的權力,主要集中在財政方面。並且設立財政經濟委員會,把財政困難這個難題,交給韓爌解決。
經濟一詞,也逐漸由經世濟民、經國濟世,向專指財物方向轉變。這個詞語的原意,也說明了經濟活動,關乎治國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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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經濟委員會簡稱財經委,它的權力非常之大,戶部、工部、司農寺、太府寺、太僕寺、少府寺、光祿寺等有財權的衙門,主官都被列入這個委員會。
戶部尚書畢自嚴,更是和徐光啟一樣成為財經委副主任,共同輔佐韓爌。
朱由檢給韓爌的第一項工作,就是落實朝廷之前制定的各種稅收。並且要在崇禎五年前,完成大造黃冊。
韓爌對於這個任務,可謂叫苦不迭。但是他既然想要權力,就得承擔起責任。
像以前那樣只攬權不負責的局面,必須得到改變。
不過這還不是讓他最難受的,他更不想放下的一點,是皇帝讓他儘快完成逆案審判,把逆案審判委員會轉為廉政司法委員會,交給楊景辰負責。
吏部、刑部、都察院、大理院的主官,都被列入了這個委員會。楊景辰在用人上的發言權,仍舊無可置疑。而且要配合吏部,在天下落實責任制。
用人權如此重要,韓爌內心之中,是不想放棄這個權力的。但是在皇帝的命令下,他也只能把逆案名單公布,把廉法委移交楊景辰。
除此之外,朱由檢還成立了禮樂教化委員會,由溫體仁負責,主要負責禮法、音樂、教育、修書、國會籌備等禮法制度和精神文明方面的工作。權力相對較小,影響力卻非常大。
禮部尚書成基命、太學祭酒劉宗周等人,被列入這個委員會。
這三個委員會都是內閣負責的,還有一個委員會,被朱由檢交給了樞密同知袁可立。
那就是成立時間很早,後來被分開的戡亂救災委員會。
當初袁可立因為這個委員會,幾乎擁有了相當於首輔的權力。
韓爌回到朝廷任職後,就提議把這個委員會拆分為戡亂委員會和救災委員會。
袁可立出於避嫌的考慮,再加上身上的兼職太多、實在忙不過來,認同了這個提議。
如今他身上的兼職大多都被卸了,權力幾乎局限在了樞密院。
朱由檢為了讓他能和首輔相制衡,把兩個委員會重新合併,成立了戡亂救災委員會。
以袁可立主持,薛鳳翔、畢自嚴、施鳳來、徐光啟等協助。讓袁可立重新擁有了政務上的發言權,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樞密院的權力。
四大委員會的設立,把內閣的權力分成四大塊。
而且在此之外,朱由檢還在內閣設立了常務處,以李國普、鄭以偉主持,負責內閣日常事務和值班。李國普實際成了常務副,也就是所謂的次輔。
常務處、財政處、軍機處這三處,把內閣的權力進一步分散。
責任分工制度,在內閣進一步確立。
韓爌對於這種分工,可謂如鯁在喉。
但是外面的人卻不怎麼了解這些,很多文人士子,在稱讚封爵拜相的盛典。
大部分文人都認為,當今皇帝對文官非常尊重,而且非常大方,授與文官爵位。
但是一些報紙,也提出了異議。他們拿出了《大明律》和《大明會典》的「文官不許封公侯」,認為封爵不妥當。
這引來了文人士子圍攻,他們摳字眼指出,太祖定下的不許濫封公侯爵,不包括皇帝新設的子男士,甚至不包括伯爵。
甚至還有人拿出皇帝追贈于謙、張居正公爵的例子,認為這符合太祖所說的「其生前出將入相,能除大患,盡忠報國者,同開國功勳一體封侯諡公,不拘此律。」
再加上大明皇帝賞給文官世職,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襲職在民間之中,也被稱為襲爵。
所以大部分人都認為皇帝給有功官員封子男士很恰當,甚至對於立下大功的,還能冊封伯爵。
這讓韓爌看到了很舒心,也覺得皇帝的封爵許諾,不是一句虛言。
如果他能立下張居正那樣的功績,就算沒有扶保幼主之功拿不到公爵,降兩級拿到伯爵卻十拿九穩。
所以他把自己岳父推翻的張居正做法翻出來、甚至翻出張孚敬的做法,思索如何整頓內政,解決財政困難。
不過在此之前,他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把逆案徹底收尾。
掀翻閹黨一年多,該審判的閹黨早就審判完了,甚至若非去年底的禮金案,韓爌在今年年初就能把逆案名單定下來。
如今在經過半年多的重審後,新的逆案名單已經得到皇帝和大多數臣子認同。韓爌在擔任首輔後,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逆案名單公示——
這是朱由檢要求的,要拿出讓天下人認可的名單。避免閹黨和東林黨之爭一直延續,影響朝廷秩序。
而且他還有一個用意,就是讓民眾監督被罰沒財產的官員。
如果有人沒有把非法收入和不明來源收入完全上交、被民眾舉報出來,朱由檢就要加重處罰,派遣已經嚴加整頓的錦衣衛,查抄他們的財產。
所以,逆案名單會有半年的公示期,直到徹底定下來。
這件事情,吸引了朝野的注意力。很多文士把對官場的討論,轉移到逆案名單上。
很多報紙還向民眾徵集相關信息,鼓勵他們舉報閹黨漏網人員。
東林黨人同樣也很滿意,韓爌之前因為禮金案失去的人心,稍稍挽回一些。
不過還有些人不知足,認為皇帝應該把所有列入逆案的人員都罷官,例如郭允厚、薛鳳翔、楊景辰、王永光等人,都應該罷官免職。
但是這個意見並沒有得到廣泛支持,尤其是一些閹黨殘留人員,提出了袁崇煥這個建祠主犯後。
作為遼東建祠的主持者,袁崇煥本應定為第五等,因為之前的功績被皇帝從輕發落,降低到第六等任用。
如果郭允厚等人都要因為附逆被罷官,袁崇煥就更應該免職,甚至罰沒財產。
韓爌作為他的座師,當然不願看到這一點。朝堂上還有很多人為袁崇煥說話,甚至想把他從逆案名單中摘出去。
所以最終的處罰結果,仍舊是六等以下降職任用。五等以上削籍為民永不敘用,除非在海外立功績。
名單上每個人犯了什麼事,受到什麼處罰,都寫得明明白白,向天下人公示。(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