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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爹娘驚喜!鬣狗貪婪!

  「村里沒人敢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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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槍法,他們都看見了,我不信他們全都不進山!

  實話告訴你們,我前天不是打了三頭狼,而是打死十六頭狼,八頭野豬,全部爆頭!

  只要我們不窩囊,就沒人敢欺負我們!」

  陳有根冷笑道。

  「十六頭狼,八頭野豬?

  根子你說真的?」

  陳大山驚得站起來。

  作為老獵人,沒人比他更明白,一次打到這麼多獵物,有多難。

  村里組織民兵隊,圍獵野豬,清剿狼群,也不一定能打到這麼多!

  陳大山無法想像,自己兒子是怎麼做到的。

  野豬狼群都不會跑嗎?

  陳有根指著爬犁上的東西,笑道:「你看這些東西,沒有千八百塊,下得來嗎?」

  「媽,這條羊毛圍巾給你!

  你圍起來看看,嘖嘖,一下年輕了十歲!」

  陳有根誇張地讚嘆。

  陳母肖金玉呵呵大笑,仿佛真的年輕了十歲。

  「爹,這把五六半送給你!

  我說了,你的槍借我三天,還你一支五六半!」

  陳有根取出一支五六半,遞給陳大山。

  陳有根眼睛死死盯著槍,雙手接過,握著槍直打哆嗦。

  不客氣地說,一把好槍就是獵人的命!

  毫無疑問,五六半是獵人的夢中情槍。

  以前,莫辛納甘是他的小甜甜。

  現在有了五六半,莫辛納甘只能靠邊站了。

  「根子,五六半給我,你……你用什麼?」

  「要不五六半給你,我還用我的莫辛納甘?」

  陳大山緊緊抱著五六半,依依不捨地問。

  陳有根握著莫辛納甘,一臉自信,淡淡道:「我百發百中,槍槍爆頭!」

  「莫辛納甘威力更大,對於我來說,莫辛納甘更好用!

  大炮卵子熊瞎子熊羆山神爺,都能一槍乾死!」

  「你們槍法不行,五六半才是王道!」

  陳大山感覺牙痒痒。

  感覺這小子飄了,分不清大小王了。

  自己多少年的老獵人,村里誰敢說他槍法不行?


  但是,自己兒子那槍法,如果真的百發百中,槍槍爆頭……

  自己真不能比。

  混蛋小子,翅膀硬了,不尊敬老人啊!

  陳有根又在父親面前,給他表演了一番眼花繚亂的,刷刷刷拉搶栓瞄準模擬射擊,刷刷刷換彈。

  他拉槍栓的手,快得他眼前出現了幻影。

  退膛拋飛的子彈,在空中連成一條線。

  基本上,一秒一槍,十五秒打出十槍。

  射速絲毫不比五六半慢。

  「這就是一群野豬,我能打到八頭!

  一群狼群,我能打到十六頭的原因!」

  「我用莫辛納甘,不比你們用五六半慢,反而更強!」

  陳大山目瞪口呆。

  我兒子,神了!

  自己兒子這本事,十里八鄉,聽都沒聽過。

  這一手快槍,別人槍口還沒抬起,他已經砰砰砰射出三四顆子彈了。

  刷地一下,五顆子彈就壓進了彈倉。

  對於兒子來說,五六半真的未必有莫辛納甘好用。

  不過,咱們正常人,還是五六半好用!

  「行吧,那我就用五六半,莫辛納甘給你了!」

  陳大山抱著五六半,美滋滋的,牙都快笑掉了。

  真香!

  ……

  陳有根跟爹娘,一起把東西搬回家。

  老娘抱著東西,大驚小怪,眼睛都看不過來。

  「根子,這是什麼?」

  「大米?」

  「咋買了這麼多大米?」

  「100斤,用來吃!」

  「根子,這些都是富強粉?天哪,這得多少啊?」

  「100斤,用來做餃子!包子!」

  「100斤?你這個敗家子!」

  「我說了,請兩個女知青吃餃子,你忘了?」

  「沒有!哈哈,今晚就請,娘這就準備包餃子……」

  說到女知青,可能的兒媳婦。

  肖金玉一下就大方了。

  為了娶兒媳婦,生孫子,她啥都不心疼。

  肖金玉一下轉移了注意力,開心地收拾東西,把糖果花生裝了一盤,等著兩個女知青來吃。


  話說,這兩姑娘盤靚條順,做兒媳也不是不行。

  哪個更合適呢?

  ……

  陳有根趕著爬犁,去大隊還車。

  路上遇到牛大、牛二、楊三癩子。

  「根子,回來了?」

  「進城還順利吧?」

  三人聽說陳有根回來了,舔著臉,笑呵呵地湊上來打招呼。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

  陳有根停下爬犁,拿出一包經濟煙,給圍觀群眾不分男女,每人散了一根。

  最後懶洋洋,愛搭不理地給他們扔了一根。

  「根子真是發達了,進城一趟,抽上紙菸了!

  嘖嘖,香!」

  楊三癩子沒臉沒皮,拍著馬屁。

  經濟煙八分錢一包,村里老百姓確實抽不起,但是村幹部,他們這些賺外快的混子,還是不希奇的。

  這就是沒話找話。

  「我就說根子是能人,縣城黑市小場面,根子輕鬆拿捏,來去自如。」

  「對了,根子,咱們說天說的那事,你考慮得怎麼樣了?

  你當把頭,直接抽一半。

  咱們兄弟還有其他的人,按規矩分……」

  陳有根神情一冷,皮笑肉不笑,冷冷地看著他們。

  昨天沒嚇到他們,還盯著自己不放啊。

  自己這幾天接連打到大牲口,成車拉獵物,真成了有些人眼裡的肥肉,誰都想撲上來咬一口。

  光靠陳家叔伯兄弟,嚇不住別人。

  總有人想試試,能不能從他身上,咬下一塊肉。

  萬一摸清他的秘密,奪了自己的財路,那就更好了。

  打獵嘛,誰不會似的。

  關鍵是怎麼找到大牲口!

  按照林子裡的規矩,給獵人提供消息,也要分一份獵物的。

  這些人,真正盯上自己的,還是他找獵物的本事。

  至於槍法?

  沒親眼見過,總不會信的。

  你槍法厲害,我槍亦未嘗不利!

  不當眾殺幾隻雞,見見血,猴子終歸不信邪!

  這些食腐吸血的鬣狗,要是知道他,剛剛乾掉了王國慶、王保華,怕是嚇得當場四散而逃,正眼都不敢看他。


  ……

  上天有好生之德。

  陳有根決定,最後給他們一次機會。

  「哥幾位,我老陳家就有獵幫。

  我要搞獵幫,也是拉自家人入伙啊。放著叔伯兄弟不帶,帶幾個外人,本家那裡也說不過去不是?」

  「要不,讓我陳家的狩獵隊,來跟你們說?」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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