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離婚大戰正式開始
「媽,你腰還沒好利索。不過你這話說得對,你得在我這兒,幫我帶孩子。謝謝媽。」
劉鐵柱看了她半天,把煙盒往兜里一揣:「行,你長大了,舅聽你的。我跟你哥明天回去。不過念安你記住了,有事打電話,別自己硬扛。你舅這把老骨頭雖然不中用了,跑跑腿還是行的。」
第二天一早,劉鐵柱和劉大剛坐火車走了。沈念安把家裡收拾了一遍,把孩子的書包衣裳歸置好,下午就出了門找工作。
她先去了鎮上工業區那幾家廠子,在門口看招工啟事,一家一家問。有的說只招車間工,有的說年紀大了不要,有的說外貿崗位滿了。跑了兩天,腳底板磨出泡來,也沒找著個合適的。
第三天,她在網上看到市里一家上市公司在招國際貿易銷售,要求英語流利,有銷售經驗。沈念安大學裡學的就是國際貿易,畢業頭兩年在一家外貿公司幹過,後來嫁給陳磊才辭了工作。她把簡歷做得十分精美,投了過去。
第二天下午,電話來了,讓她去面試。沈念安把孩子托給她媽,翻出壓箱底的西裝套裙,熨得平平整整,第二天一早就坐公交車去了市里。
面試她的是個三十來歲的女人,姓周,外貿部經理,說話利索,拿英語跟沈念安聊了十來分鐘。沈念安一開始還有點磕巴,說了幾句找著感覺了,越說越順。周經理又問她以前做過哪些國家的客戶,沈念安把之前那家外貿公司的客戶類型、談單流程、報關流程說了一遍,雖然好幾年沒碰了,可腦子裡那根弦還在,說著說著就撿起來了。
周經理把筆往桌上一擱:「行,你下周一上班。試用期三個月,底薪三千五,加提成。幹得好轉正後底薪四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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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安從寫字樓里出來,站在門口台階上長出了一口氣。二月的風還有點涼,可她覺得身上暖烘烘的。她掏出手機給她媽打了個電話:「媽,我找著工作了,上市公司,下周一上班。」
那頭劉秀琴高興得嗓門都亮了:「真的?啥公司?幹啥的?」
「外貿銷售,賣東西給外國人。媽,我得去買兩身像樣的衣裳,上班穿。」
「買!媽給你錢!」
「不用,我手裡還有點錢。媽,晚上咱包餃子吃。」
「好,都聽你的。」
掛了電話,沈念安站在公交站台上,看著來來往往的車流,忽然覺得心裡頭沒那麼堵了。離婚官司還懸著,房子的事還沒著落,可她有一雙手,有嘴會說英語,有腦子能幹活,天塌不下來。
時間過得飛快,離婚官司的一審安排在三月十號。
開庭那天,沈念安穿了身新買的深色西裝,頭髮扎得利利索索,和自己的離婚女律師去的法院。劉秀琴本來要陪她來,她沒讓,說媽媽你在家幫我看著孩子就行,我自己能行。
進了法庭,陳磊那邊來了四個人陳磊、劉春花、陳建國,還有個戴眼鏡的男律師。
法官首先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在遭到雙方明確拒絕後,正式開庭。
陳磊的律師先發言,說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離婚。又說沈念安婚後長期無業,對家庭貢獻小,房子是陳磊婚前財產,首付和貸款都是陳磊還的,不同意分割。至於孩子撫養權,陳磊要求孩子歸他,說沈念安沒有穩定收入,無法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條件。
沈念安萬萬沒有想到陳磊會主動爭奪女兒的撫養權。畢竟在此之前他們全家都是想要生兒子的。但是她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家人一定是想要玩花招。
沈念安聽完,朝著自己的離婚律師張律師點了點頭,她隨後從包里掏出一沓材料,一樣一樣往法官面前擺。裝修合同和轉帳記錄,證明她出了十二萬裝修款。工資銀行流水,證明她有收入來源,能養活孩子。
法官翻了翻材料,問陳磊的律師:「被告方說房子是婚前財產,有沒有證據證明首付和貸款全部由被告個人承擔?」
律師翻了翻文件,說了幾句,底氣明顯不足。
劉春花坐在旁聽席上坐不住了,站起來插嘴:「那房子就是我兒子的!她一個外地來的憑啥分!」
法官敲了下法槌:「旁聽人員肅靜。」
劉春花被陳建國拽著坐下了,嘴裡還嘟囔著。
法官沒理她,翻了翻沈念安提交的材料,抬頭問陳磊那邊:「被告方,原告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車輛和存款,你們什麼意見?」
陳磊的律師站起來,推了推眼鏡:「審判長,被告方認為不存在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房子是被告婚前自建的,蓋房子的錢是被告個人出的,原告婚後沒上過班,對家庭貢獻小,房子不應分割。車子是被告名下的一輛小轎車,購買於婚前。至於存款,被告帳戶目前餘額為零。」
張律師從原告席上站起來。
「審判長,被告代理人說房子是被告婚前自建,我方不否認。但這房子不是婚前全款蓋起來的。蓋房子的時候錢不夠,從銀行貸款二十五萬,婚後每個月還款一千八,房子婚後還貸部分,就應當算夫妻共同還貸,我方要求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增值。」
法官翻了翻材料,問陳磊的律師:「被告方,房子婚後還貸部分,是不是從陳磊帳戶里扣的?」
律師點頭:「是,但那是被告個人工資。」
「個人工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共同財產還貸,原告主張分割,有法律依據。」法官記了一筆,轉頭看張律師,「原告方,繼續。」
張律師接著說:「審判長,我方還要求調取被告銀行流水。陳磊月工資八千,房貸一千八,剩下六千多。除了每月給我方當事人三千塊錢生活費。剩下的錢去哪兒了,我方要求查清楚。」
法官看向陳磊的律師:「被告方,原告要求調取被告銀行流水,有沒有異議?」
律師猶豫了一下:「……沒有異議,但確實沒有存款。」
「好,這個庭後提交。」法官記了一筆,又問,「被告方有沒有其他主張?」
律師從文件袋裡抽出一張紙遞上去:「審判長,被告方主張一筆夫妻共同債務。被告陳磊因蓋房子支付工程款,曾向其父母劉春花、陳建國借款人民幣三十萬元,有借條為證。該借款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既然原告要求離婚並分割財產,就應當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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