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叫花雞,帶隊救人!

  當下,他也不耽誤時間,一個人往青雲山上摸了過去。

  還沒有出多遠,一隻毛色漂亮的雄性野雞就從他身邊快速跑過!

  李樂群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

  「母雞的肉少,抓到好像也沒多大意思,但是這公雞的肉,用來補身體,那是最適合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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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及此,李樂群提起一口氣,順著公雞跑的路線,立刻追了上去。

  野雞得氣力比較一般,總結下來就是一跑一飛一把推,只要撐過它一段長跑,一段低飛,基本就是手到擒來。

  李樂群也不著急,就在野雞身後不緊不慢的跟著,大概過了一刻鐘的時間,那畜牲突然起飛,向著遠方滑翔而去。

  這就是最關鍵的一步,如果跟丟了,功虧一簣,只要能追的上,這野雞就一定跑不了。

  好在是冬天,到處都是雪,它沒有藏身之處。

  李樂群咬緊牙關,開始加速跑,氣喘如牛!

  他跑出了幾十米,就看見那公野雞又出現了,只不過跑的速度越來越慢了,而且東倒西歪,翅膀都耷拉下來了。

  李樂群腳步輕快的沖了上去,看準了時機,一腳就把野雞的爪子踩住。

  然後,他也不顧野雞的掙扎,在袖子上撕下一塊布條,將野雞雙腿牢牢捆住,隨手放進身後的籮筐里。

  「不錯,有雞肉吃了!」

  李樂群得意的哈哈大笑,然後,就高高興興的下了山。

  他回到家裡的時候,幾女已經把院子內外收拾的乾乾淨淨,此時,正坐在門口歇息。

  「玉兒,把菜刀給我拿過來,再帶個碗。」

  「好。」

  李玉應了一聲,快步跑進了廚房,取出了菜刀和一個小碗,交給林李樂群。

  李樂群用菜刀熟練的抹過了雞脖子,讓雞血全都流進碗裡。

  這雞血可是補身體的好東西,不能浪費。

  等李樂群把野雞的血放乾淨,楊玉美的開水也燒好了。

  李樂群用開水燙遍了野雞身體,隨後,利落的把雞毛拔個乾淨,爪子上的老皮也一道處理掉,又用明火把灼燒了一遍。

  隨後,才將野雞開膛破肚,清水洗淨後,已經是日上三竿。

  「可惜家裡沒有別的配菜,要不熬一大鍋雞湯,能喝好幾天呢。」

  林若雲盯著那黃嫩的雞肉,有點惋惜的說道。


  李樂群搖了搖頭,笑道:「不用那麼省了,家裡又不是沒條件,今天我給你們做一個不一樣的吃法,保證你們從來都沒吃過。」

  「玉兒,你去倉房取一些干荷葉回來,若雲,你去鏟點黃土,在門口和泥。」

  幾女面面相覷,不明白李樂群到底想幹什麼。

  不過,見他一副從容自信的樣子,像是胸有成竹,也就沒再多問,一起出了大門。

  李樂群把洗淨的整隻雞放在案板上,切了一些蔥姜蒜,塞進了野雞肚子裡,又用粗鹽在雞身上仔細塗抹一番。

  這季節正是野雞皮下脂肪最厚的時候,高溫炙烤就會散發香味,用來做烤雞,叫花雞,最為合適。

  不多時,幾女就一道趕了回來,李玉手裡捧著一些乾巴巴的大荷葉,林若雲則帶著半筐的黃土。

  李樂群讓楊玉美去和泥,自己用誰將干荷葉泡軟,然後用荷葉仔細的把野雞包裹住,又用細線,牢牢綁了幾圈。

  最後,用和好的黃泥在荷葉外均勻的塗抹一層。

  「呀!相公,你這是幹什麼?」

  林若雲看的一陣心驚,哭喪著臉說道:「這好好的雞肉摻了泥巴的味道,怎麼能好吃的了?」

  楊玉美也是一副氣悶的表情,沒好氣的說道:「早知道還不如燉一鍋雞湯,下點麵條還能飽餐一頓。」

  「你們不懂,這是美食,只是做法不一樣,等會保證你們滿意。」

  李樂群淡淡一笑,先把雞血上鍋蒸起,然後就把野雞丟進了火堆里,又用剩下的木頭蓋了一層。

  叫花雞,全靠高溫去燜,燜到脫骨的狀態,才是最香的。

  約摸著時間差不多了,李樂群就把火堆扒開,露出裡面的寶貝。

  此刻,外面的泥巴已經被烤乾了,上面滿是龜裂的痕跡。

  李樂群把寶貝扒拉出來,輕輕摔了一下。

  泥巴摔破,荷葉也跟著破了一點,一股熟透的雞肉香味夾雜菏葉和調料得清香,便在院子裡擴散開。

  楊玉美和林若雲了一眼,直覺得一陣不可思議。

  小丫頭楊玉婷拍著手,嬌聲道:「大哥!好香啊!」

  皇一也是一臉的不可思議。

  這麼粗鄙醜陋的做法,居然能搞出如此美味,光聞味道,她就差點流出口水。

  已不知多久沒有吃過好吃的肉了,別說是好吃的肉,之前那般處境,連吃肉都是一種奢望。

  李樂群用木棍輕輕敲打著泥塊,輕聲催促道:「可以吃了,玉兒,你去拿個盤子出來。」


  李玉小跑著進了廚房,帶著一個盤子出來。

  李樂群把荷葉撕開,然後輕輕將汁水飽滿,肉香四溢的野雞丟進盤子裡,吹著差點燙傷的手指,道:「吃吧!都來嘗嘗,看看我的手藝怎麼樣?」

  四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吞咽著口水,卻誰也沒敢動。

  李樂群疑惑的問道:「怎麼不吃?趁熱啊,涼了味道就變差了。」

  林若雲微微低頭,用蚊子一樣的聲音說道:「相公,雞肉你來分吧,你是一家之主……」

  「呵……」

  李樂群恍然大悟,不由得輕笑起來,前世他可從來沒遇見過這樣的女子。

  他首先掰下了兩個雞腿,一邊一個,遞到楊玉美和林若雲兩女手中,笑道:「兩個雞大腿,給我們家的兩位勞苦功高的貴婦人。」

  「樂群,我們可不是什麼千金小姐了,只是普通的鄉下丫頭。」

  楊玉美笑著接過一個雞腿,說道。

  林若雲也猶豫了一下,拿起雞腿,小口的吃了起來。

  李樂群滿足一笑,刻意把雞翅和雞胸留給了皇一和李玉,自己則專門去吃雞的肋排和脖子等部位這些肉少的地方。

  幾女都是心明眼亮之人,她們自然看得出,李樂群乃是刻意為之。

  一時之間,都是心緒複雜。

  吃飽喝足侯,李樂群便開始在院子裡,揮汗如雨的練起刀來。

  一刻鐘後,李樂群收斂了刀勢,拿起水碗喝了一大口!

  這是他兩世為人都不曾改變的習慣,練武后喝上一口水,能平心靜氣。

  林若雲拿起破瓦茶壺又給他倒上水,有點好奇的問道:「相公,你這手功夫是跟誰學的啊?過去光見你挨別人的打,也沒見你敢與那些惡漢爭鬥比試。」

  「過去我那是藏拙,不願意招惹他們,可是現在不同了。」

  李樂群揮舞怪異的朴刀,威風凜凜的說道:「倘若有人再敢來找我們家的麻煩,我一定會好好教教他,做人的道理!」

  林若雲長長一嘆,忍不住勸說道:「家父在身邊時長教導,莫與庸人爭長短。」

  李樂群本想反駁,但見老婆這擔驚受怕的模樣,多少有點心疼。

  他幾步上前抓住了林若雲柔若無骨得小手,笑著說道:「媳婦兒教訓的是,過去我怎麼就那麼傻,至理名言就一句都聽不進去。」

  林若雲哪裡經受過這種事,頓時羞的面紅耳赤,急切的把手往回抽,又羞又急的說道:「你幹什麼呀!快放手!嫂子她們還在這裡看著呢!」


  見自己的妻子嬌羞可愛的模樣,李樂群玩心大起,面不改色的說道:「哦?這麼說來,要是她們不在的話,就可以了?」

  林若雲哪能回答上來?

  趕緊把手抽回來,逃也似的奔回了屋裡。

  是夜。

  石頭村村口的大槐樹下,十幾個青年已經聚集在此,個個身穿黑衣,活脫脫就像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強盜一般。

  為首的正是五大三粗的楊大虎,還有頗有心機的林家寶。

  這兩人是磕頭拜把子的兄弟,平日裡關係最好,也是這群青年裡能說話做主的。

  楊大虎汗如雨下,有些生氣的說道:「這李樂群怎麼還沒來?他該不會是反悔,不敢跟著一塊去了吧!」

  聞言,一眾青年面面相覷。

  可以說這一次,李樂群就是他們的主心骨,如果李樂群撂挑子了,對他們的士氣也是一次巨大的打擊。

  楊大虎一腳踢開腳下的石塊,惡狠狠的說道:「早知道就不該相信他!我就說,李樂群怎麼會這麼好心,原來是耍我的!」

  「先別著急。」

  林家寶壓低了聲音,勸解道:「再等等看,千萬別冤枉了好人。」

  「你們這幫小子,怎麼這麼慢?」

  就在這時,上方突然傳來一道懶洋洋得聲音:「我都已經睡了一覺了!」

  「李大哥?!」

  楊大虎頓時面露喜色,抬頭往上一看。

  只見一人從高大的槐樹上,一躍而下,雙腳穩穩的踏在地面上,不是李樂群又是何人?

  「嚯!」

  李樂群瀟灑的身手,頓時在這群青年引起一陣驚呼!

  林家寶蹭了蹭鼻子,嘿嘿笑道:「我就說,李大哥絕對不是個說話不算得人。」

  李樂群走到楊大虎身前,在這個胖小子的胸口輕輕擂了一拳:「你小子說我的壞話,我可都聽見了。」

  楊大虎不好意思的笑道:「我這不是怕你不來嗎……李大哥,我咋不知道你啥時候練過功夫了,這麼高跳下來,竟然也沒摔個屁墩!?」

  「切,你不知道的還多著呢。」

  李樂群有些得意的說道,他仔細打量著這群棒小伙子。

  只要用行動將他們收服了,以他的閱歷和手腕,這些青年這一輩子就都是他的人了。

  「李大哥,你刀呢?怎麼沒帶來?!」

  林家寶突然驚訝的問道。


  「我們是去搶人,又不是屠村,帶刀幹什麼?」

  李樂群隨手抄起一截木棍,笑著說道:「把你們手裡的鐵農具也都放下,帶木頭棒子就行,萬一打起來,也不至於鬧出人命。」

  楊大虎為難的說道:「沒有些鐵器狠傢伙,怕是鎮不住興隆村的人,李大哥,你那大刀也不就是為了嚇唬人的吧?」

  「什麼話?等哪天撞見了土匪流寇,我讓你看看我的刀到底好不好使!」

  李樂群舉起了木棒,惡狠狠的說道:「把手裡的鐵器全都放下,換上木頭棒子!楊大虎,只要你聽我的,我保證把你姐給搶回來!」

  楊大虎率先扔了手裡的鐮刀,說道:「按李大哥的吩咐做!」

  他發話了,其他人才紛紛丟下手中鐵器,改換成了木頭棒子。

  李樂群倒是沒想到楊大虎這愣小子,在這群青年裡居然有這麼高的威信。

  如此也好,只要收服了這楊大虎,其他人也就自然而然都會跟著他了。

  「李大哥,這是用你的錢買的饅頭!」

  一個個子矮小的青年走了出來,手裡還拿了個包袱,樂呵呵的說道。

  李樂群在青年的頭上揉了一把,目光堅定的說道:「咱們這到興隆村不到十里的路程!腳步快點,半個時辰就夠了!兄弟們!出發了!」

  李樂群帶頭,一群人浩浩蕩蕩的直奔興隆村。

  跟前世帶小分隊執行任務相比,今晚這次「行動」簡直太小兒科了。

  都是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個個跑的飛快,不到半個時辰,他們就來到了興隆村東頭。

  李樂群輕輕活動著手腕,低聲問道:「大虎,你知道綁走你姐姐的老胡家是哪一個嗎?」

  楊大虎點了點頭,指著一戶人家說道:「就是那個,他家門口的榆樹上,掛著一口老鍾!」

  「行!」

  李樂群目光急轉,說道:「你帶著幾個人跟我摸過去,家寶,你帶幾個弟兄就留在著,萬一不順利,你就準備帶人接應我們!」

  林家寶點了點頭,說道:「好!」

  李樂群也不廢話,帶著趙大虎和幾個青年跑進了村里,順著那土胚子圍牆就翻進了老胡家院子裡……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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