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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0章 議和之弊

  第586章 議和之弊

  弘光元年,八月廿五日。

  李自成大順軍劉芳亮一部,二次東進後,襲擾京畿西南,因逢阿濟格所部全力反撲,業已完全告敗,退走西歸山西境是矣。

  廿六,南廷次輔兼吏部尚書倪元璐,兵部尚書史可法,攜兵部右侍郎左懋第,兵部職方郎中馬紹愉、太子少傅陳洪範,並百餘相千人員,組成北上議和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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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蕩盪,開赴北去,前往清廷舉議和之事。

  到得九月初上,議和正啟開談。

  南廷一方關切議題與方針方略訴求主要有四。

  一,疆土分流,別黃河南北而治。

  這一時間,南朝實際還在幻想,清廷能夠主動放棄山東南部之攻伐,僅以盤踞京城以北,來做地盤歸屬,底線至少不越黃河南侵。

  二,歲幣與西征。

  縱是南廷皇帝朱慈烺再如何不願,但架不住群臣裹挾。

  實際此一時期,南明大部分朝官士族,已是暗許把自己當成了南宋啦。

  希望促談通過歲幣,來和清廷達成新態勢下之永久和平。

  且這歲幣亦冠冕堂皇,於倪元璐驅虎吞狼之計中,扮作兵費一說。

  如此,世人亦更較可堪接受,南朝的面子,也就掛得住了。

  至於西征,亦就更來可堪操作之餘地。

  三,彼此稱謂之關係。

  此議還在盡力找補,白做表面文章。

  由得倪元璐、馬士英等初倡,後定要議,說來順治帝尚且年幼,比算弘光皇帝,歲齡有差,遂後續彼此可定兄弟之國,南為兄,北為弟。

  四,改葬先帝崇禎之故。

  這一問題亦甚較緊要,因是此前李自成敗走之時,崇禎帝就被他胡亂葬在了田貴妃之墓中,南明希望,清廷能夠將老皇帝屍骨歸還南赴,由南京重設陵寢,

  以為安葬。

  此四議所論,言總聞去,實際,南明字裡行間,已是默認了他清廷入主中原之統治。

  所謂談判,不過相較爭取更大利益的方式而已。

  對此,清廷處也樂見這一暖味期之出現。

  且是此一時間,多爾袞也難完全徹底摸清南明實力。

  遂首開議談先河後,多爾袞也就掂量詞句,有來針鋒回言。

  洋洋灑灑,避重就輕,總述大抵也有四要求好說。


  一,明告南廷,應其所請,清軍會在九、十月份尋機出兵西向,對李自成之大順軍團進行毀滅性打擊,以此來告慰崇禎帝在天之靈,也為南明報仇雪恨。

  此論所言,亦先有給南廷以利好,來套後續,達蒙蔽其心之意。

  二,對南明朝廷之建立,提出質疑。

  給個甜棗,也便旋即搶一棒子。

  多爾袞站就道義之角度,質問倪元璐,崇禎大仇未報,何以另立新君?

  這個嘛,看似專計只渾來嘻人臉面,不過,有此一問,對得下面士族舊臣之心態,甚有影響是也。

  三,表明自身確切立場。

  正告南明,大清入主京師,盤踞北直隸京畿一帶,這些土地,是於大順闖賊手中奪取的,非是硬搶來明朝舊地。

  其實,也就是在宣誓滿清對得黃河以北之絕對主權。

  四,質問南廷,既口口聲聲要替先帝報仇雪恨,為何畏首畏尾,絲毫舉動無有?

  難道想是坐收漁翁之利?

  順勢直接挑明,軍費開支一項,如需清軍配合,必須納歲先交提早給定。

  如此四列,剛柔並濟,多爾袞抓得南朝大臣們之畏敵軟肋上。

  既不把話說絕了,倒也儘是占去便宜,表達了自身意願。

  此後議談之中,倪元璐、史可法之流,相作回應間,也就再沒了什麼強硬表態,底氣盡無是矣。

  畢竟,南廷不願出兵對敵,主動遣使議和之勢,已就完全示弱之表現也。

  所以,隨談判進行後續,兵部右侍郎左懋第、太子少傅陳洪範等人,亦竟公然被得清廷扣押在了京城之中。

  僅放倪元璐、史可法等大員回南,以撫南明眾臣。

  美其名曰,和談事妥,只不過無,清軍不好即刻出兵而已。

  按多爾袞的心思,此番計成,一來橫敲竹槓,要錢為先。

  二來,旦有南明鬆懈,後繼南侵,也可盡打南朝一個措手不及。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此番南明首倡之議和舉措,徹底葬送了短期覆滅清廷的最佳時機。

  此消彼長下,偏安一隅,短志的弘光朝廷,或終究走了養虎為患之老路。

  待是放任清軍西向捷報頻傳,到了那時,敵強我弱,弘光亦危矣。

  《六國論》所言賂秦圖安之詞,言猶在耳,只奈何今日不暇遠顧。

  如之奈何?如之奈何....:

  一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


  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

  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

  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

  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

  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

  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至於顛覆,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此言得之。

  再後因去和談順利之形勢,南廷對得山東部江北四鎮亦有進步調遣事。

  一,重用黃得功,鼎力防駐濟南,全盤接管山東軍務。

  併力主原駐滁州黃之一鎮數萬軍卒,盡數開赴向北,進入山東界,以行黃河南岸多地接防之事。

  二,高傑鳳陽原部,正式批文下旨,由代高進庫轄制,就地精兵減員,後續可堪河南派遣事。

  三,劉澤清、劉良佐兩部十餘萬部眾,以充州、臨沂為據點,亦重設戰略重鎮。

  原揚州、徐州餘部,擇日北取,原駐地亦分派轄管,兩地治軍,暫作緩衝,

  以期後續視情況再堪定奪。

  明顯,此來遣調事,是想盡將山東南部,吃穩並復南明治下。

  意為進取之法,只可惜,山東無險可守,而那原江北四鎮,又虛以委蛇。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計成不成,優劣之情尚不足論,下面行動,卻已然是亂了套了。

  如此亂為,後患無窮,災禍已就不遠是也.,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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