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指印之前的裝夾人
次日上午八點,牆上的分針剛越過十二,材料袋封口便被值班員托到桌上。
封條編號,二六九。
昨日三名在場人逐一驗過騎縫章。周美玲最後簽字,隨後戴上棉布手套,將那張裝夾登記放進透明夾頁。
指印所在的右下角,沒有人碰。
主持人看過到場記錄,宣布本次核驗次序。
「先查八點三十八分的裝夾行為,再查匯總內容。」
「趙成禮提出的擴大申請已經接收,但不優先。」
趙成禮把鋼筆擺正。
「指印沒有經過專門核驗,不能認定歸屬。」
「裝夾也不等於進入付款程序。結算室有提前整理材料的習慣,可能是空夾占號,也可能是草稿暫存。」
他說到這裡,才看向主持人。
「七三一四、七三一五沒有責任說明。繼續把它們與七三一六捆在一起,影響的是生產單位。」
周美玲沒有反駁第一句。
「現場沒人具備指印鑑定資格。今天不憑指印認人。」
趙成禮點頭:「那就先恢復兩張。」
「我只說不能認人,沒說登記無效。」
周美玲將透明夾頁壓在桌角。
許文靜接過話:「秦川仍在住院。醫院今天只准留一頁徵詢,不能靠反覆問他補口供。現有材料能證明什麼,就定到什麼程度。」
主持人問:「先核哪一項?」
「登記聯次和流水編號。」許文靜說。
「先看夾內材料狀態。」周美玲說,「若先認編號,對方可以解釋為提前留號。要確認八點三十八分放進去的到底是什麼。」
兩人各自停了一下。
許文靜抽出兩張核驗紙:「同時做。編號歸我,材料狀態歸你。兩邊沒簽完,不下結論。」
周美玲點頭。
封袋拆開。
正式匯總單、三張憑證、外辦通知存根,依次鋪開。值班員每取出一份,便報一次封存序號。
許文靜先讀裝夾登記。
「匯總流水,四九二七。」
她再讀匯總單右上角。
「四九二七。」
「憑證編號,七三一四、七三一五、七三一六。」
值班員逐項記錄。
周美玲核對金額。
「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匯總單合計欄,同樣是一千八百四十六元五角。
三張憑證分項相加,數額不差一分。
她把匯總單轉向眾人。審核欄已經填寫,左側還壓著當日結算室收文章。印章邊緣落在金額線之外,不是後來夾入附件留下的散頁印。
「編號有了,總額有了,憑證號有了,審核欄也蓋過章。」
「這不是空夾。」
趙成禮道:「也可能是待附件補齊後生效的預製單。」
「可以作為一種解釋。」主持人說,「記入你的陳述。」
趙成禮隨即打開文件夾,取出三份舊材料。
「既然查形成次序,就用同一個標準。」
「這是秦川過去提交的三次暫緩意見。其中一份,匯總日期早於附件登記日期。不能本次叫提前形成,過去就叫正常補件。」
許文靜接過材料,沒有替秦川辯解。
「列入同步核驗。」
主持人看向她:「風險寫明。」
許文靜落筆:「舊材料如存在編號、裝夾、外辦節點不全,同樣暫停認定。」
趙成禮這才靠回椅背。
他要的不是三份舊材料。
他要的是把水攪寬。只要舊帳里也有一處不齊,今天這張匯總單就能被說成慣常做法。
上午八點二十六分,一頁徵詢單送進病房。
秦川的體溫還沒退。護士剛換完藥,林秋月便把床邊的空白紙全收進抽屜,只留徵詢單和一支筆。
「只寫一頁。」
「半頁行不行?」
「更好。」
送件人站在門外,沒有進來。
秦川讀完趙成禮提交的三項舊例,沒有逐份解釋。他在答覆欄寫下三個節點。
一,匯總單何時取得正式編號。
二,匯總單何時進入付款夾。
三,匯總單何時交由外辦。
下一行,他寫道:
本人過去經手、簽字或提出暫緩意見的材料,均按以上節點核驗,不申請排除。
林秋月看見他又去拿第二張紙,先一步按住。
「醫生批的是一頁。」
「還差一句。」
「寫下面。」
秦川把字壓小了些。
今後非治療文件先由廠辦登記,再送醫院。林秋月不再承擔往返遞送。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由本人負責。
林秋月等墨跡干透,抽走鋼筆。
「這回倒知道誰該負責了。」
秦川靠回枕頭:「知道得有點晚。」
「晚九分鐘,還是晚一場病?」
秦川沒接。
這個問題比三張憑證難答。
八點四十一分,答覆送回會議室。
主持人讀完,當場確定統一核驗標準。
趙成禮立即要求:「寫進記錄。秦川舊材料少一個節點,也必須暫停。」
「已經寫了。」許文靜說。
她把記錄轉過去,沒有刪減,也沒有留迴旋餘地。
趙成禮看完,卻沒見到預想中的遲疑。
秦川把自己也放在了秤上。
這樣一來,趙成禮手裡的三份舊例不再是單獨攻擊秦川的材料,而是必須逐項接受同樣核對的樣本。誰想用其中一張證明「慣例」,就得先把另外兩個時間交出來。
趙成禮換了說法。
「正式編號不等於正式生效。八點三十八分可以是提前占號,真正辦理時間應以八點五十九分的外辦通知為準。」
許文靜翻開核驗紙。
「那就按秦川列的三個節點走。」
主持人報出第一項:「正式編號。」
值班員答:「四九二七。八點三十八分以前已經填寫。」
「第二項,裝夾。」
「登記時間,八點三十八分。對應編號四九二七。三張憑證號及總額齊全。」
「第三項,外辦。」
「通知時間,八點五十九分。」
主持人又問:「七三一六的責任說明何時送達?」
錢廣來的確認書被放到桌面。
許文靜讀道:「八點四十七分。」
十三分鐘的空當,被四個時間釘在記錄上。
八點三十八分,正式匯總單已經列明七三一六,寫入總額,蓋過審核章。
八點四十七分,涉及七三一六是否應當暫緩的責任說明才被送進結算室。
八點五十五分,錢廣來補寫備註。
八點五十九分,外辦通知發出。
周美玲問趙成禮:「附件沒到,辦理結論先有了。你說這是等附件補齊?」
趙成禮答:「匯總可以預製,最終仍以外辦為準。」
「如果附件內容與預製結論衝突呢?」
「經手人應當調整。」
「錢廣來的調整,就是把正式責任說明改成個人意見?」
趙成禮沒有回答。
主持人在階段決定上簽字。
「七三一四至七三一六繼續整體停付。」
「錢廣來的補註不再作為單一問題處理。覆核對象調整為:正式匯總單為何在附件未齊時完成裝夾。」
「秦川責任說明恢復為正式核查材料。任何人不得再以『個人意見』排除。」
章蓋下去,趙成禮要求恢復兩張憑證的申請被壓在了決定書下面。
周美玲沒有收材料。
她拿起裝夾登記,問值班員:「付款夾平時放哪裡?」
「結算室北側文件櫃。」
「柜子上鎖嗎?」
「上鎖。」
「誰能取?」
「領鑰匙要登記。」
會議室內安靜了片刻。
那枚指印無法當場認人,但裝夾人要打開文件櫃。手可以不寫姓名,鑰匙卻不會自己出櫃。
許文靜起身:「現在調鑰匙領用簿。」
周美玲攔住她:「先封櫃。簿子從櫃裡取出來之前,櫃門、鎖孔、側袋都要登記。」
主持人採納了她的意見。
十分鐘後,結算室文件櫃當場貼封。許文靜負責記錄封條編號,周美玲監督開櫃。值班員從櫃門內側的布袋裡取出一本薄簿。
簿頁翻到昨日。
八點三十分至八點五十九分,只有一條記錄。
主持人先讀時間。
「八點三十四分。」
再讀領用物。
「付款夾櫃鑰匙一把。」
歸還欄空著。
這意味著從八點三十四分起,到八點三十八分裝夾,再到八點四十七分責任說明送達,鑰匙始終沒有登記交回。
主持人將領用簿壓到玻璃板下,與那張帶指印的裝夾登記並排擺好。
「簽領人。」
值班員把簿子轉向在場三人。
領用欄里,三個字寫得清楚。
趙成禮。
主持人拿起覆核章,在補充核驗單上扣下印記,推到他面前。
「趙成禮留場。」
「下一項,核對八點三十四分至八點四十七分的鑰匙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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