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三張回單早就蓋了章
「誰把回單交給你的?」
周美玲沒有看填寫欄,先問送單的調派員。
調派員站在門崗外,手指還搭在封套邊緣:「接收單位門房的人送來的。」
「姓名。」
「沒問。」
「單位、時間、地點。」
調派員咽了口唾沫:「七點零三分,辦公樓一樓傳達室。對方說是鋼材庫門房,只把這個給我,沒留下姓名。」
閱讀更多內容,盡在st🎆o9.com
周美玲轉身取出交接單:「照原話寫。別寫『送回單』,寫『收到一份回單』。」
調派員接筆時看了韓德亮一眼。
韓德亮沉聲道:「門房代轉單據很正常,別把交接寫得像刑事案。」
「正因為正常,才要寫清楚。」周美玲抬眼,「你要是能證明十七號車到過接收倉庫,可以補充。不能,就只寫來源。」
調派員落下幾行字,簽名按了手印。
六點四十分,十七號車還在廠內。七點零三分,回單從所謂接收單位門房轉回廠里。回單上卻已經寫完收貨數量。
韓德亮拿起停運記錄:「這只能說明接收單位提前填了單。回單單獨封存,貨物卸回庫里,車換給別的任務。不能因為一張紙,讓三趟生產運輸一起停。」
馬志遠沒接他的記錄:「換車,誰負責貨物交接?」
「車隊負責。」
「封條已經三方簽名。拆封重裝,依據是什麼?」
「生產依據。」
「寫下來。」
韓德亮停住。
門崗里只剩電話機的電流聲。
許文靜打開材料夾:「目前沒有接收單位倉庫原始入庫記錄,沒有回單領取簿,也沒有跨單位封存手續。直接去查,程序上站不住。」
「那就先查手裡這三張。」秦川坐在輪椅上,聲音比剛才低了些,「只查編號、印章、摺痕。不要查貨物,不要先推來源。」
醫務員掀開他的紗布邊角,立刻按住傷口:「血又出來了。」
韓德亮順勢開口:「他已經不適合參與核驗。剛才的判斷都應標註為傷員個人意見。」
「我同意他離場。」馬志遠說,「不同意抹掉他提交的申請。」
韓德亮看向秦川:「停運損失已經簽了。車要是最後沒問題,你承擔得起嗎?」
秦川抬起左手,指向桌上的申請副頁:「所以只查能證明的。」
這句話沒有提高聲音,卻讓韓德亮沒法繼續往下壓。
醫務員催促轉院。秦川接過許文靜遞來的紙,補寫一行:
「申請比較今晚三張運輸回單的連續編號、蓋章位置、摺疊痕跡。由周美玲記錄,許文靜及車隊值班員見證。比較不等於定性。」
他把紙推給馬志遠。
馬志遠看完,在旁邊寫下「准予核驗」,又添了自己的名字。
三隻證據袋被依次打開。
第一張回單攤平。
周美玲報:「編號,七三一四。」
許文靜記錄。
第二張展開。
「七三一五。」
車隊值班員俯身核對:「中間沒有跳號。」
第三張。
「七三一六。」
三張紙並排放在桌面上。編號連續,接收單位印章都蓋在右下角,印泥邊緣壓過同一條橫線。周美玲拿直尺比了一遍。
「印章位置相差不超過兩毫米。」
韓德亮道:「同一個單位蓋章,位置接近,不奇怪。」
「先記事實。」周美玲沒有抬頭。
她讓值班員翻看紙張背面。
三張回單都有兩道摺痕。第一道從左上角斜向中部,第二道壓在紙張下三分之一處。摺痕深淺不同,方向一致。
許文靜摸出透明薄片,放在三張紙上比對:「摺疊順序相同。三張單據曾經疊在一起。」
「曾經一起放過,不代表提前蓋章。」韓德亮說。
「沒說提前。」許文靜答,「只說一起折過。」
周美玲繼續核對:「一號回單填寫時間七點一十五分。二號七點二十分。三號七點二十五分。三張單據的印章狀態一致,填寫時間不同。」
秦川看著三張紙,手指在輪椅扶手上輕敲了一下。
回單不是臨時補一張。有人先把三張蓋好章的紙帶走,填寫內容在之後補上。至於誰帶走、何時帶走,仍然缺一段。
許文靜合上記錄:「三趟運輸的後續結算應暫停。先查回單領取登記。」
「同意封存相關原頁。」周美玲道,「不寫『三張回單提前偽造』。」
「可它們明顯成套準備過。」
「明顯不是結論。」周美玲看向她,「咱們只把門推開,不能替後面的人宣布屋裡有什麼。」
這句話落下,韓德亮忽然笑了一聲。
「你們查到這裡,還是紙上繞圈。」他說,「運輸單位月底對帳,經常會提前領幾張蓋章空白單。接收單位圖省事,先把印章蓋好,之後再按實際發貨填寫。誰規定回單必須當天蓋章?」
馬志遠問:「誰批准?」
「單位之間形成的便利做法。」
「哪份制度?」
「生產調度有現場權限。」
「空白回單由誰保管?」
韓德亮沒有立即回答。
秦川轉過臉:「你剛才說,回單可能提前帶回。」
韓德亮眼神沉下來:「我說的是一種可能。」
「那就把可能寫進停運記錄。」秦川道,「註明制度依據,註明保管責任人。」
「你沒有資格要求我簽。」
「我也沒讓你簽。」秦川看向馬志遠,「請按原話記錄。」
馬志遠已經翻開見證欄:「韓德亮同志陳述:運輸單位存在提前領取蓋章空白回單的便利做法,該做法與實際交貨時間不必一致。是否準確?」
韓德亮伸手壓住筆:「這是斷章取義。」
「那你補充完整。」馬志遠把紙轉向他,「補充依據、範圍、責任人。」
韓德亮不動。
周美玲叫來兩名在場人員:「剛才的話,你們聽清了嗎?」
門崗值班員先簽名,調派員隨後落筆。
韓德亮鬆開手,記錄頁上多了兩名見證人的名字。
個人判斷沒有變成定案,但他的辯解變成了現場記錄。
這一步,誰也撤不回去。
七點二十六分,電話記錄送到門崗。
值班員翻到六點二十分至六點四十五分的原頁,讀出內容:「六點二十五分,調派辦公室值班分機撥車隊電話,通話一分十二秒。六點四十二分,同一分機撥接收單位門房,通話四十八秒。」
司機關於接令的口述,有了時間記錄支撐。
六點四十二分,則落在回單送出之後。
許文靜問:「分機使用人呢?」
值班員指著登記欄:「沒有個人編號,只有辦公室公用分機。」
「當班交接?」
「這頁還沒送到。」
韓德亮伸手:「電話記錄只能證明打過電話,不能證明說了什麼。」
「同意。」周美玲道,「先不寫通話內容。」
秦川看向那部電話:「共用分機沒有使用登記,交接欄也沒有簽名。問題已經不只是司機接到誰的通知。」
馬志遠接過話:「寫成『調派辦公室公用分機管理記錄缺失』。」
許文靜補充:「並列封存當晚值班表、電話記錄原頁、空白回單領取簿。」
「批准。」馬志遠說。
醫務員推來轉運車:「現在必須走。」
秦川把三張核驗要求寫在副頁上,字跡因疼痛停了兩次。
「第一,查三張回單何時離開接收單位。第二,查六點四十二分通話的對方記錄。第三,查六點二十分到六點四十五分誰在值班。」
許文靜接過副頁:「我只回報記錄能證明的。」
秦川點頭:「夠了。」
他被推向院門。
韓德亮站在台階下,低聲道:「秦川,別把一車損失算得太輕。」
秦川停了一下,沒有回頭:「我簽的是停運責任,不是替別人簽交貨證明。」
救護車門合上。
門崗桌邊,調派員終於送來了值班表原頁。
馬志遠拆開牛皮紙袋,展開紙張。
六點二十分到六點四十五分的簽名欄,被整齊裁去。裝訂孔旁還掛著一小片新斷的紙屑。
許文靜伸手欲取,馬志遠已經戴上手套,將整頁裝進透明袋。
他蓋下封存章。
「丁守倉。」
「在。」
「封調派辦公室。今晚在場的人,一個個補做登記。」
車隊後院沒人再催十七號車放行。
而調派辦公室那扇門,已經有人從裡面反鎖。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