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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5章 初步判斷

  陸川僅僅是聽了王朝凱的匯報,就反映出有這麼大一個路東王兆凱在詢問情況的時候當然也考慮到了。

  「我看了一下張小曼的手機裡面確實沒有跟他母親的通話記錄,但是有跟他父親的通話記錄還比較頻繁,微信裡面也有不少次跟他父親視頻的記錄應該是在看他的兒子,但是並沒有發現他跟他母親有視頻的這麼一個情況。」

  王兆凱接著解釋:「但是對方是兇手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這個張小曼和她的丈夫王大鵬確實一直都在南方打工,中間也沒有回來過。」

  「而且我在審訊的過程當中發現一個事兒,就是張小曼在說到她跟她母親的關係的時候就吞吞吐吐的,好像有什麼事兒,她一直不想說。」

  「這樣,等會兒你問問張小曼的丈夫,大概詢問一下情況,母女倆半年多沒打電話,這肯定是有問題的,王大鵬她的丈夫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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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川說道。

  「行,現在還沒來得及詢問他丈夫那邊的情況,等一會兒回到刑警大隊的時候我們再詢問一下。」

  「死者的丈夫,也沒發現死者死亡嗎?」

  這是陸川的第2個疑問。

  一般情況下,命案發生後,死亡人員長時間沒有被發現,這種情況下要麼是對方是根本就沒有什麼親人,要麼就是長時間不跟家裡聯繫。

  但是像陳雅菊這種有女兒,有女婿有丈夫,還有孫子,而且陳雅菊的年齡也並不大。

  根據目前的資料顯示,陳雅菊今年才46歲,她的女兒剛剛25歲。

  不應該,陳亞菊死了半年這麼長時間家裡人都不知道,還是他的女兒從南方打工回來處理出租房的事情才發現對方死亡。

  這不符合常理。

  「我也覺得有點奇怪,這個陳雅菊家裡人都健在,怎麼他死了半年時間竟然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還要再進一步調查調查,後邊我會派相關的人員到陳雅菊的老家去詢問她丈夫的相關情況。」

  現場這邊的工作基本上推進的差不多了,兩個多小時之後現場勘察已經結束屍體這邊的初步檢查也完成了,法醫要把屍體運回去進行解剖。

  通過解剖來確定具體的死亡原因,然後推算出大概的死亡時間。

  陸川這邊對其他的外進行情景做了其他的安排。

  監控視頻方面基本上不會提供什麼有價值的資料了,因為一般的監控最多也就是保留90天。

  死者死亡到現在起碼有半年時間了,所以這個案子上,空來尋找犯罪嫌疑人的線索,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了。

  主要是對周圍的鄰居做一些走訪調查,根據張小曼所說,他們是一年前給自己的父母在這兒租的房子,所以死者在這兒應該居住了半年時間,而且根據張小曼提供的信息,陳亞菊是一個性格比較開朗樂於社交的人,和周圍的人,通常能夠打成一片。

  所以周圍的鄰居應該能夠提供出一些線索。

  「那個女人天天挺不要臉的,穿的花狸狐哨的,挺大年齡的,打扮的跟小姑娘一樣。」

  「陳雅菊是吧?好長時間沒有見著他了,好像是搬走了吧,感覺有個幾個月了吧,沒有以前那在我們這可出名了。」

  「陳亞菊我熟悉啊,她跟我們這好多人都認識,就是有一段時間沒見著她了,她們家特別窮,但是陳亞菊不一樣,長得漂亮,雖然年齡大了,但是會打扮,她跟她老公天天吵架,每天都吵架,說她老公賺不著錢,嫌棄她老公不行,沒能力吧。」

  「別讓陳雅菊40多歲了,快50歲的人了,但是人家長得好看,一打扮起來感覺也就是20多歲小姑娘一樣,她女兒我們見過,感覺比她女兒還年輕好看呢,不過就是有一段時間沒見著她了。」

  ……

  陸川他們這邊返回刑警大隊的時候,王兆凱留下了一組人,專門對出租房周圍的情況進行排查,尤其是街坊鄰居。走訪調查有關於陳亞菊的情況。

  晚上的時候相關的調查結果匯總出來,讓大家對陳雅菊這個人有了一定的認識。

  所有人當中關於陳雅菊印象比較深刻的就是雖然年齡不小,但是會打扮。看起來一般情況下就像一個20多歲的小姑娘,根本不像40多歲的一個中年婦女。

  另外一個情況就是陳亞菊和她的丈夫關係很不好,兩個人經常吵架。


  這一點從張小曼那裡也得到了證實,陳雅菊和她的丈夫關係並不好,在村裡的時候就是陳亞軍嫌棄丈夫沒有能耐賺不到錢。

  所以張小曼才把他們接到了城裡來。

  一方面是可以幫助他們召喚孩子,另一方面也是讓村裡面人少說點閒話。

  「另外掀開刑警那邊也回來了,他們在床上發現了一部手機,經過張小曼確認,那部手機就是他的母親陳雅菊的。」

  陸川剛剛只是在房間裡面做了一個大概的勘察,並沒有翻動其他的東西,所以被褥子蓋著的手機,當時沒有看到。

  「手機早就沒電了,現在已經充了電,技術部門那邊對手機進行破解。」

  王兆凱接著匯報:「現場並沒有翻動過的痕跡,柜子裡面還有300多塊錢的現金也都在,所以基本上我們現在可以判定陳雅菊的死並不是財殺。」

  刑事案件的殺人案當中,動機可以分為多種,比如說利慾動機、性慾動機、報復動機等等。

  警方在案件偵辦的過程當中會系統的進行排查。

  通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案發現場的情況?周圍人員了解到的信息等等綜合判斷出被害人被殺的原因動機到底是什麼?屬於哪一個種類?

  比如所謂的利慾動機,就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謀取物質利益而採取暴力手段將人殺害的一種作案動機。

  比較常見的是盜竊殺人,搶劫殺人等等都是屬於這一種。

  另外一種比較常見的就是報復動機,這在殺人案件當中屬於比較常見的類型犯罪嫌疑人因為某種糾葛而對被害人產生仇恨,通過殺人的這種方式泄憤。

  夫妻之間某一方被害常常又是性慾動機的一種。

  比如說常見的強姦殺人戀愛關係糾紛,感情不和導致的殺人等等。(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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