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改編

  演唱很快就開始了,因為是演唱會模式的晚會,所以也沒有主持人,全靠雙語播報,歌手依次上台。

  開場的是0點樂隊,上去唱了幾首搖滾,點燃現場氣氛隨後是Gackt的視覺系演唱,林池就排在他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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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池上台觀眾反應熱烈,他先是唱了一首最熱的《童話》,然後是《花田錯》就當宣傳華國文化了,最後是《我們的愛》。

  孫南上台,觀眾的呼聲明顯要高過林池表演的時候,唱的是新專輯《緣分的天空》里的新歌。

  酒井法子的獨唱,以及和谷村星司的合唱,然後是譚校長的《夏日寒風》《愛情陷阱》《像我這樣的朋友》,成為當晚現場的最高潮。

  COCO姐演唱的是《刀馬旦》《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真情人》,都是勁歌熱舞。

  壓軸的是賓崎步,大量的日方粉絲開始尖叫,而中方的觀眾有的都開始提前離場了。

  現在正是她的巔峰時期,去年的《A BEST》專輯銷量超四百萬,日子唱片行業,每賣100塊錢的唱片,其中16塊錢,是賓崎步的唱片貢獻的,堪稱單人壟斷。

  連蔡衣林也是靠模仿她出道的,不過她在中國的粉絲群體和林池很像,基本都是年輕人,可惜能來看演唱會的年輕人比例太低了。

  最後全體藝人合唱《寶石心》,晚會結束。

  散會之後譚校長還專門找到林池,說想要把他的《愛情轉移》改編成粵語,林池直呼倒反天罡。

  「《愛情轉移》這首歌很動人,我聽了很多遍,我想拿過來改編一版粵語歌。」

  林池聞言愣了一下,隨即笑著回應:「校長抬愛,我當然歡迎。這樣,您回去先改,後面象徵性給一塊錢補個合同就行了。」

  林池直接口頭授權了,譚校長願意幫他打開海外市場,他當然是非常歡迎了,內地天王和亞洲天王哪個好聽一目了然。

  反觀。。。

  正常一線歌手發專輯都要搞巡演的,不僅能漲人氣,還能賺點小米。

  不過林池是新人出道,粉絲還都是一些學生和年輕人群體,你讓他們買張正版專輯還行,聽演唱會就算了吧。

  不過林池也沒閒著,他打算脫離單純掛靠喜洋洋文化的模式,註冊一個屬於自己的有限責任公司,池聲文化。

  一是因為喜洋洋那邊的版稅準備打款了,第二就是藝風那邊約了林池談海外發行授權,沒個公司真玩不轉。

  李維那邊選了幾個地址,先是去看了車公莊那邊的寫字樓,離音像出版社比較近跑出版送審省事,但是位置不太好,到時候接待海外出版商比較麻煩。


  朝陽區那邊的公寓又太小家子氣了,讓別人看到了還以為是小作坊,也不太利於今後的擴張。

  最後選了數碼01大廈,在朝陽區三環附近,100來平,EMI、華納、新索的BJ辦公點都在這一帶,唱片、版權、傳媒公司也不少,搞版權業務方便一些。

  最後談下來租金加物業費一萬五一個月,簽了兩年,給了兩個月免租期。

  後面核名、驗資、工商註冊,改裝修和買辦公家具就不是林池的任務了。

  林池還把李維從喜洋洋那邊挖過來了,喜洋洋要業務轉型內部算是基本都知道了,老陳那邊放人也很痛快,畢竟林池也是給他們賺了不少錢。

  原本還想挖張衛寧的,不過人家現在是田振的御用製作人,田振前陣子還幫林池站台,要是現在挖人直接準備退圈吧。

  由於現在民營公司不允許獨資,最少得有兩名股東,林池直接給了李維百分之五的股權,也沒簽什麼代持協議。

  李維算是林池的伯樂了,之前沒簽經濟約的時候也是幫林池忙前忙後到處跑,他也不是什麼忘恩負義的人,反正以後也不打算上市,給了就給了反正不影響決策權。

  後面又招了財務、行政、版權專員、法律顧問,林池的小公司算是開起來了,這下可以約藝風談海外發行了。

  藝風算是嗅覺敏銳,怪不得之前許魏、胡晏斌發言支持,估計也是想著結個善緣。

  藝風依靠環球唱片的海外獨家合作渠道,給胡晏斌捧了出來,一個內地新人首專就能亞洲同步發行,雖然專輯銷量才三十萬,但是公司賺足了口碑和渠道聲望。

  這天下午,藝風版權部負責人專程從上海趕到BJ,直接到訪池聲文化的辦公樓,主動找林池約談專輯的海外版權合作。

  藝風代表直接開門見山的說「我們分析過你專輯的數據,首月訂貨量150萬,實際銷售已超百萬,已經坐穩內地銷量榜首。」

  「尤其是《童話》,在新迦坡和馬萊西亞華語電台都有一定的點播熱度,完全具備出海發行的基礎。」

  他話鋒一轉:「但是,你在國內專輯賣的再好,熱度再高,在國外依然是盜版的天下,你怎麼跟傑侖、陶吉吉競爭。」

  這次是林池親自出面交涉的:「這些我都清楚,我接受面談本身就有這個意願,先拿出你們的誠意。」

  藝風代表從公文包中拿出兩套方案,推到了林池面前。

  方案一:錄音版權賣斷(海外發行版權永久轉讓)

  一次性買斷價格:50萬人民幣,簽約後全款結清。

  性質:錄音版權永久歸藝風及其合作的環球唱片所有。以後該地區做重製、精選、二次授權轉授第三方,收益全部歸對方,我方不再產生任何錄音版稅。


  詞曲著作權依舊屬於林池,對方使用依舊需要另行支付詞曲版稅。

  方案二:海外授權發行(主要為新、馬、港、台有華語受眾的四地)

  合約期限:三年。

  預付保底:15萬人民幣,簽約即付,不予退還。

  版稅率12%,按海外CD批發價核算。

  結算:每半年出具環球唱片官方出貨報表,版稅優先抵扣預付款項,超出部分再結算回款。

  權益:母帶給到環球港台新馬引進發行,負責實體上架、電台打歌等,授權三年期滿,四地錄音版權全部歸還我方。

  詞曲版權依舊歸林池。

  雖然海外華語受眾人口少,銷量不高,或許買斷是划算了,但是他們賣的貴啊。

  新馬港台基本不聽磁帶,基本都是碟片,經銷商批發價都是30左右,賣一張的收入等於在大陸賣三套了(磁帶+碟片),零售價格換算過來更是高達一百元。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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