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敲打胖倫
第150章 敲打胖倫
幾天後...
「阿龍,我去盯著裝修了。」
李佳欣看了眼時隔一年再次見面的胖倫,只是跟這人點了點頭,然後彎腰在秦龍臉上親吻了下,就離開了。
自從幾天前買下山頂道1號後,這個莊園的裝修問題,李佳欣可上心了。
基本上天天都要去跟裝修公司說要求,裡面的翻新要求,也都是按照李佳欣的喜好來的。
秦龍對房子的要求不高,態度顯得很無所謂,懶得在這方面花心思,自然隨便李佳欣折騰了。
「秦先生...」
「打擾了。」
再次登門的胖倫,比上次要好多了,說的是內向問題。
「知道這次叫你來幹嘛的嗎?」
秦龍對著對面的沙發指了下,等胖倫坐下後,直接就開口問道。
他可不是無緣無故把胖倫從寶島叫來的。
「不知道。」
「不過我想可能是秦先生想知道阿爾法唱片公司的發展情況,我來的時候已經讓公司準備好了材料帶來了。」
胖倫很老實的搖搖頭,不過他自從去年阿爾法被秦龍買下後,就被任命為公司的音樂總監,對公司還是有一定的權力的。
來之前就跟公司管理層探討過,最後大家一致得出這個結論,順便就讓胖倫把公司這一年多發展的資料帶來了,準備呈給秦龍看。
「阿爾法公司的發展情況,我大概了解。」
看著胖倫遞過來的資料,秦龍伸手接過來,卻沒有打開,而是放在了桌面上:「阿爾法公司的會計,是我派過去的。」
「只要財務方面不出問題,我很樂意讓你這樣的天才音樂人,自主發展。」
「啊,哦,那,我就不知道了。」
胖倫愣了下,然後傻傻的搖搖頭。
他的內向好了很多,可是看著還不算未來的外向人格。
這個還需要鍛鍊。
「你7月份發行的專輯【葉惠美】很成功。」
「你的才華,已經得到業內跟歌迷的認可。」
秦龍先是誇讚了胖倫幾句,這不是瞎話,而是人家的實力。
這張專輯,總共收錄了11首歌曲,包括《以父之名》《晴天》《東風破》《三年二班》《梯田》等經典作品。
這張專輯不僅在商業上取得巨大成功,更在藝術性上獲得廣泛認可,融合了中國風、
嘻哈、搖滾與復古元素,被視為華語流行音樂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在【葉惠美】成功後,算起來胖倫出道至今,已經連續推出了四張專輯了,每張專輯都是賣爆了。
如今憑藉四張專輯的火爆,胖倫已經是整個華語樂壇當之無愧的天才音樂人了。
這一點,不管是業內還是歌迷,無人敢反駁。
他的專輯內,很多歌曲,都是自己作詞作曲的,其中作曲最多。
要知道真正的牛逼音樂人,必然是作曲最牛逼的。
至於作詞,雖然表面上跟作曲一樣重要,實則懂音樂的人都明白,作曲才是一首歌曲的根基。
當然了,作詞也很重要,可是作曲是根基啊,作詞就是在根基上蓋的房子。
根基沒打好,房子蓋的再漂亮,也是危房。
根基打好了,房子蓋的丑,房子也值錢。
這裡面最有問題的就是未來的華語天王林俊傑了,這傢伙很多歌曲,調子牛逼,就是作曲厲害,但是歌詞稀爛,這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了。
「不過,我聽說,你這幾年,朝外送的歌曲很多啊?」
「是不是真的?」
秦龍臉色嚴肅的盯著胖倫,這就是他特意讓胖倫從寶島過來的原因。
也因為他這兩天心血來潮,去了港島自家的唱片公司巡查,才從公司經理口中得知這一消息。
人家經理呢,是想著阿爾法公司也是秦龍的公司,兩家唱片公司一個在寶島,一個在港島,但都是秦龍旗下的,那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胖倫的才華這麼厲害,寫出好歌曲,自己不想唱,為什麼要給其他公司的歌手呢?
本來是想借秦龍的命令,拿到胖倫的歌曲,好捧自己公司旗下的歌手的,這才讓秦龍得知這一情況,當時就打電話讓胖倫來港島報導了。
「啊...」
「那個,很多熟人,也有歌曲不適合我自己唱的,被人邀約了。」
胖倫聞言,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鼻子,這是他的習慣。
「版權歸誰?」
秦龍可不在乎這傢伙的理由,直接反問起來。
「版權在我這,我保有署名權,還擁有重新錄製、授權翻唱、商業使用等權利。」
這話讓秦龍思考了下,這傢伙前期看起來靦腆,人是真聰明啊。
版權在他個人手裡,這就有意思了。
不在公司手中,不在其他唱這些歌曲的歌手手中,也不在其他歌手公司手中..
這種做法有點意思了,秦龍大概能猜得到,這可不行,不利於他當黑心資本家啊:「你為什麼要把這些歌曲送出去呢?」
「他們給的錢多?」
「還是說阿爾法公司出不起這錢?」
秦龍語氣嚴厲的質問,顯得理直氣壯:「阿爾法公司旗下就你一個歌手嗎?」
「我旗下也不止一個阿爾法唱片公司,更別說還有影視公司的演員,也可以跨界當歌手。」
「好不容易自家旗下有個天才作詞作曲家,結果有好歌曲朝外扔,讓其他公司的歌手唱,自家同門連歌曲毛都看不到。」
「你覺得這樣做事,真的好嗎?」
「你這是把路都走窄了,這比獨狼還獨啊。」
這番話秦龍說的很重,雖然是要當黑心資本家,可是這話也是事實。
胖倫可沒少朝外散發歌曲,他的同門實際上很少唱胖倫寫的歌曲,有,但是數量比起寫給其他公司的歌曲要少的太多了。
俗語說肥水不流外人田,到了胖倫這裡,肥水自家田地里只流兩分,其他八分都流向外人田。
「我...」
胖倫臉色陰晴不定,手在鼻子上不時的摸一下,他不知道怎麼辯解,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說當初還沒賣的阿爾法公司小氣?捨不得多出錢,他才會把歌曲賣給其他歌手跟唱片公司的?
還是說,其中有部分歌手是人脈,是朋友,人家邀約,他臉皮薄,推脫不了,只能給人寫歌曲?
這些話沒意義了,因為在阿爾法唱片被秦龍收購後到今天這一段期間內,他確實還又寫了好幾首歌曲給其他公司的歌手,這一點是鐵證啊:「秦先生,是我還沒有轉過彎來。」
「阿爾法公司現在被你收購了,我應該提前跟你說聲問一下的。」
「以後我寫出不適合我唱的歌曲,我都會先問公司要不要買下來。」
看著氣勢被碾壓,主動承認錯誤的胖倫,秦龍很滿意:「這就對了。」
「你早該這麼做了,而不是讓其他人問我,我才知道這個事情。」
「以後這樣的事情,先問公司買不買,不管是不買,還是出的價格你不滿意,在這樣的前提下,你把歌曲賣給其他歌手還是公司,都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為。
「,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