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7章 兩年半
2007年,秋。
這一天,陽光不算燦爛,灰白色的天空帶著秋天的蕭瑟。
李傑走出了監獄,站在寧州第一監獄的鐵門外,他手裡拎著一個不大,洗得發白的帆布包。
包里裝著他入獄時的一些零碎,兩件舊衣服,幾本卷了邊的書。
他身上的衣服是入獄那年的舊茄克和長褲,之前很合身,現在嘛,不那麼合身了。
八年的牢獄,讓他瘦了很多,套在身上顯得有些空蕩。
這很正常。
那種入獄了還能練出一身腱子肉的人,基本只會出現在影視作品裡。
反正他們監獄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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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獄,李傑沒有通知任何人,或者說,也沒什麼人可以通知。
所以,理所當然的,沒有鮮花,沒有擁抱,沒有等待的身影。
空曠的水泥地上,只有他一個人。
現在他的第一個問題是。
去哪?
追捕王大勇?
太早了一點,追捕也是要花錢的,是,他之前是支隊長,小有積蓄,但那筆錢都被他給了老婆孩子。
他現在渾身上下只有幾千塊。
這些錢都是他這些年在監獄裡賺的。
幾千塊,顯然是不夠追兇的。
畢竟。
他不知道『王大勇』是不是真的在那裡,去過那麼多世界,他很清楚,劇情是劇情,現實是現實。
追兇之前,他要做好大海撈針的準備。
因此。
錢是必不可少的東西。
怎麼賺錢,他已經有了思路,眼下他第一件事是恢復身份。
監獄裡的犯人是沒有身份證的。
出獄時,監獄給他開了一張單子,他要拿著這份單據去派出所恢復戶籍。
重辦戶籍,拿回身份證,快的話也要三五天,慢的話,可能要等一周左右。
期間,他得先找個地方安頓下來。
很快。
李傑上了一輛公交車,順著腦海中的記憶,他來到了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辦證的過程很順利。
派出所的民警也不知道他過去的身份,辦證的時候還勸他以後好好做人。
別再進去了。
辦好補辦戶籍的手續,李傑沒去賓館。
07年,戶籍管制已經有了一套規章制度,哪怕是一些小旅館也要登記身份證。
像他這種沒證件的,手裡只有一張剛剛出獄證明的人,大部分賓館、旅店都不會讓他住。
怕擔上什麼事嘛。
如果王大勇、王二勇是這會犯事,憑藉科技的進步,他們根本逃不脫包圍網。
沒過多久,李傑來到一處城中村。
這裡和他入獄前沒什麼區別,擁擠、嘈雜,充滿煙火氣。
當然,也很破敗。
狹窄的巷子兩側是密集的自建樓房,電線像蜘蛛網一樣在空中糾纏。
各種小攤販占道經營,空氣中瀰漫著油煙味,還有下水道隱隱傳出的異味。
李傑在迷宮般的巷道里穿行,順著小GG,他順利的找到了一處容身之地。
「單間,三樓最裡面那間,沒窗戶,就一張床一個桌子,有公用廁所和水房。」
那個有點禿頂的房東,吐著煙圈道。
「月租一百二,押一付一,水電另算。」
「行。」
李傑點了點頭,這裡的環境跟三和有點像,房租便宜,管理也沒那麼嚴格。
大部分都是二房東、三房東,只要房子能租出去,誰管你是什麼人?
沒身份證?
沒關係!
收完錢,房東麻溜的走了。
李傑打量了一下房間,其實也沒什麼好打量的。
房間很簡陋,很狹小。
四五平米的樣子,除了一張床,一張簡易書桌、椅子,再也沒有其他東西。
接下來的幾天,李傑深居簡出。
吃最便宜的掛壁面,偶爾也會去當地的人才市場逛一逛,直到一周後,他再次來到派出所。
身份證,做好了。
他沒有像原劇那樣去什麼洗車行。
嗯?
走出派出所的那一刻,李傑察覺到了一點點不對勁。
有人盯著自己?
不動聲色的看了一圈,他上了公交車。
回程的途中,他看到了跟蹤他的車,也看清了跟著他的人。
二大隊隊長潘大海?
他來做什麼?
接著,回到城中村,李傑先去小賣部買了一大袋最便宜的散裝掛麵,還有一大包榨菜,以及一小桶油。
「師傅,這是程兵?」
不遠處,那輛黑色普桑明晃晃的停在路口,看著李傑買了那些東西,主駕駛的連山有點迷惑。
雖然連山是入職沒兩年的新人,但,三大隊的事,誰不知道啊?
當年那個案子轟動全省。
畢竟,判的太重了。
事後,不少報紙都報導了這件事。
有人覺得不該這麼量刑,是,『程兵』是打死人了,但王二勇是個人渣啊。
也有專家贊同重判。
法大於情!
如果情大於法的話,那還制定那麼多條款做什麼?
彼時,連山還是一個高中生,他當時是站在『程兵』這一方的,他覺得『程兵』做的沒錯。
再者說,事後還有記者補充了細節,早在被抓之前,王二勇就被人打的不成人樣了。
誰知道王二勇的死是不是那一拳的問題?
儘管當時外界的討論不少,鬧得沸沸揚揚,但在系統內部,討論的人卻不多。
「嗯,是不是有點失望?」
潘大海吐了一個煙圈,笑吟吟的看著旁邊的『徒弟』,連山只能算他半個徒弟。
因為時代在變化,現在不興那些東西了,而且,他現在也不帶新人了。
今天喊連山過來,只是讓他鍛鍊一下。
接下來,連山還有一個任務。
盯著『程兵』。
這個任務既是公事,也是私事。
一次意外,潘大海得知了老馬酒後吐出來的那些話。
那些話到了他這邊,潘大海不信。
他不信『程兵』會妥協。
在他看來,『程兵』那麼做,有可能是故意的,讓老馬給三大隊的人傳遞信號。
勸三大隊的其他人放棄『王大勇』的事,解開心結。
然後。
所有的事都『程兵』自己扛,這也是他要找人盯梢『程兵』的緣由之一。
一個沒有系統支援的人,單槍匹馬的去追捕兇手,那不是瞎胡鬧嗎?
萬一出了問題,怎麼辦?
是。
當年,他的確跟上級匯報過『程兵』打人的事。
但。
他那麼做不是嫉妒『程兵』,只是出於職責。
『程兵』確實大了王二勇。
潘大海當時也沒想到事情最後發展到那個地步。
早知道一發不可收拾,潘大海或許,可能,還是會上報,不過,怎麼上報,那是另外一回事。
看到『程兵』入獄,潘大海也是有點傷感的。
雖然這個人傲了一點,但確實很有本事,三大隊的人也都服他。
不是那種職位上的服從,是個人魅力。
所以,潘大海不信『程兵』會輕易放棄。
「有一點。」
連山猶豫片刻道。
「我們這麼明顯的跟蹤,他竟然沒發現。」
「呵呵。」
聞言,潘大海呵呵一笑。
「你怎麼知道他沒發現?」
「啊?」
連山驚訝道。
「他發現了嗎?」
潘大海沒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著漸行漸遠的身影。
發現了嗎?
他讓連山來幹這事,一方面是鍛鍊鍛鍊新人,跟蹤一些罪犯,多少有點危險。
『程兵』不一樣。
哪怕真像老馬說的那樣,『程兵』也不會有任何的威脅。
另一方面,他也想試探一下『程兵』。
結果嘛。
有點讓人失望。
『程兵』真的放棄了嗎?
他不相信對方沒有發現跟蹤,即使被關了那麼多年,『程兵』的嗅覺也不至於退化到這種地步。
既然發現了,為什麼不過來?
這不是他認識的『程兵』。
「接下來幾天,你跟著他,有事及時跟我匯報。」
「是!」
連山應聲道。
「嗯,我先走了。」
潘大海打開車門,步行離開了巷子。
傍晚。
李傑再次現身時,連山立刻打起精神,遠遠地跟著目標對象。
其實,他不太理解大隊長的意圖。
為什麼要跟蹤『程兵』?
沒必要吧?
不多時,看著李傑走進一家網吧,等了一會不見他出來,連山熄火了。
肚子有點餓。
正好路邊有煎餅攤,買煎餅的時候,連山也沒忘記觀察網吧。
沒出來。
網吧有沒有後門?
念及至此,三下五除二的幹掉煎餅,連山走進了網吧。
看到李傑在上網,他放下了心。
轉了一圈,沒發現有後門,連山便回到了車裡。
然後。
等。
隊裡的老大哥都說過,盯梢這種事,要的是耐心,是定力。
一直等到凌晨時分,他才看到目標走出來。
回到那個昏暗的小房間,李傑展開了下午買的那份《寧州晚報》。
他之前的計劃是先搞點錢。
現在,得變一變了。
晚上去網吧上網,他不是查什麼資料,而是找了一個外包的活。
寫代碼。
他在監獄裡學過編程,即使被人查到也沒什麼事。
什麼學的那麼快?
天賦好,不行嗎?
他接了一個小外包,三天差不多能幹完,報酬是一萬塊。
第二天一早,天剛蒙蒙亮,李傑就起了。
刷完牙,用自來水洗了把臉,他便穿上那身舊夾克離開了出租屋。
在巷子裡吃完早飯,他看到了那輛普桑。
走近一點,跟蹤他的那個人還在睡覺。
想著,李傑沒叫醒他,而是去旁邊的小賣鋪要了一張便簽,寫下要去的地址,他把便簽貼在了擋風玻璃上面。
「臥槽!」
約莫半個小時後,連山醒來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個便簽。
雖然沒留下姓名,他也不認識『程兵』的字跡,但那個網吧的地址他記得啊。
果然。
『程隊長』發現了他的跟蹤。
緊接著,他一個電話打給了潘大海。
嘟!
嘟!
嘟!
「隊長,完了,我被發現了。」
電話一接通,連山便哭喪著臉,把那個紙條的事說了出去。
「沒事。」
另一邊,潘大海笑著搖了搖頭。
「既然寫了地址,你就過去跟著吧,以一周為限,跟完一周,不論有沒有發現,你都歸隊。」
掛斷電話後,潘大海重新將目光投向前方的黑板。
首當其衝的是兩張照片,一張是王大勇,一張是王二勇。
前者下面還羅列著一大堆『線索』。
體貌特徵:身高約175CM,體型中等偏壯,逃亡多年可能改變體徵,變瘦,變胖,或者有意毀容。
行為特徵:極度警覺,反偵查能力強,猜測,大概率會從事低端、無需身份驗證的工作,重點是黑煤窯、建築小工、搬運等工作。
不排除使用假身份,低調生活,避免與人深交。
……
……
類似的線索,這間小屋子裡到處都是,過去這些年,潘大海也沒有放棄追捕『王大勇』。
不過。
局裡的案子很多,像這種陳年舊案,不可能一直拖著他。
只有空閒時候,或者收到類似的新線索,他才會跟著追查。
過去這幾年,他已經忘了收到多少線索了。
無一例外,全是徒勞。
關於王大勇藏身的地方,他們內部也有推測,要麼,王大勇用了別人的身份,低調生活。
要麼,王大勇出國了。
如果是前者的話,基本是大海撈針,因為沒辦法找,雖然他們有王大勇的指紋、DNA。
但。
除非王大勇的新身份犯了事,公安採集他新身份的指紋、DNA樣本。
不然的話,根本找不到。
如果是出國,那,這輩子估計都難抓捕王大勇。
這也是潘大海平時不太關注這個案子的原因,像這種舊案子,局裡有不少。
大部分都是歷史遺留問題。
早年間,他們可沒有現在這些手段,很多案子都成了懸案,不過,近年來,基本很少遇到這種案件。
接下來幾天,連山一直跟著李傑,同時,他也沒忘記及時跟潘大海匯報。
看著李傑的行蹤,潘大海眼裡有點愕然。
天天都在網吧?
不對勁。
這不是『程兵』的習慣,不是他瞧不起『程兵』,而是不符合常理。
『程兵』入獄時,計算機還是非常新鮮的玩意,他在監獄裡也沒有太多的接觸渠道。
電腦,他玩的明白嗎?
因此。
『程兵』絕對不是去網吧打遊戲,不是打遊戲,還能幹嘛?
網絡追兇?
不可能。
王大勇大概率也玩不轉這東西。
這也不是,那也不是,『程兵』到底想幹嘛?(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