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4章 翻盤

  踏破鐵鞋無覓處!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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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傑立刻追問。

  「鄭叔家在哪個地界?春城?還是江城?」

  「不是省城。」

  老崔擺擺手,端起桌上的白瓷缸子灌了口茶。

  「在樺甸,挨著松花江邊一個小縣城,鄭家小子在那包了個林場,瞎子是當地人請來的,聽說還挺有名氣,都喊他『龍鐵口』。」

  「樺甸,龍鐵口。」

  李傑把這名字和地點迅速記下,轉身小跑到了客廳,抓起那台摩托羅拉大哥大。

  然後,撥通羅正的號碼。

  「羅律,人找到了!」

  李傑哈哈一笑。

  「在樺甸,那個瞎子叫『龍鐵口』,他就是給郭大炮出『保命符』餿主意的那個人。」

  「找到他,郭大炮案的死局解開了。」

  電話那頭,羅正面露喜色,緊接著是紙張被翻動的嘩啦聲,他在查找卷宗里的時間節點。

  「案發那天?1994年7月18日?你確定瞎子能證明郭大炮當時和他在一起?」

  「絕對能!」

  李傑斬釘截鐵道。

  「我這就動身去樺甸,掘地三尺也把他挖出來!」

  「對了,麻煩你這邊準備一下,申請補充偵查和延期開庭,等我的消息。」

  時間就是生命。

  郭大炮案能不能反轉,就看這個瞎子了。

  兩天後。

  樺甸縣松花江畔,柳樹屯,寒風陣陣,李傑裹緊軍大衣,跟著一個中年男子,深一腳淺一腳地來到最東頭一座泥坯房面前。

  房間門口掛著一塊木牌,上面寫著四個大字。

  鐵口直斷!

  「就這了,國明。」

  帶路的中年男子姓鄭,是老崔朋友的兒子。

  「謝了。」

  李傑謝過對方,然後上前叩響了木門。

  不一會,門開了,露出一張熟悉的臉。

  對方的長相跟二手玫瑰的主唱長的有幾分相似。

  「誰啊?」

  龍鐵口轉頭道。

  「問事還是算?天冷,卦金加三成。」


  「龍師傅。」

  李傑側身擠進門,反手關上門。

  「我不算卦,我來找人。」

  「找一個在1994年夏天,7月18號下午,在你這裡算命的人。」

  「他叫郭大炮,是個賣肉的屠夫,你還記得他嗎?」

  聽到這話,龍鐵口的下意識的一頓。

  「誰?」

  「郭大炮,不認識,找我算命的人那麼多,我哪記得?」

  「郭大炮就因為你的那一卦,把殺豬刀丟進了河裡,現在被當成殺人犯關在看守所。」

  「真正的兇手,現在依舊是逍遙法外。」

  「但,他的女兒卻成了孤兒!」

  李傑的聲音故意拔高。

  「龍鐵口,你一句話,差點害死一條人命,毀了一個家!」

  「現在,只有你能救他!」

  此話一出,龍鐵口身子微微一顫。

  死了!

  死了!

  真被人找上門來了。

  郭大炮的案子,龍鐵口其實聽說過,畢竟,小城嘛,沒有那麼多新鮮事。

  稍微有點事情就傳的到處都是。

  而算命的,社交範圍又很廣,傳啊傳,這就傳到了他的耳朵里。

  然後。

  他就跑路了!

  他也擔心被人找上門來。

  萬萬沒想到,他都躲在這裡來了,還是被人找上了門。

  時也,命也。

  念及至此,龍鐵口嘆了口氣。

  「這位大哥,你說吧,要我做什麼?」

  「那天晚上,在江邊,郭大炮是不是和你見面?你們兩個從幾點待到幾點?周圍有沒有其他人?」

  「是。」

  龍鐵口點了點頭。

  「那天我是在江邊遇到了郭大炮,具體幾點見面的我忘了,但離開時應該是過了12點。」

  「12點?」

  李傑追問道。

  「你是怎麼判斷時間的?」

  「有夜航船。」

  龍鐵口脫口而出道。

  「我聽到輪船的汽笛聲,這個可以左證。」

  艹!


  郭大炮那個大傻子,竟然把這麼重要的細節給忘了。

  那船,生活在當地的人都知道。

  專門運沙子的船,晚上六點以後沒有船,最早的一班船是12點以後,都是固定時間。

  「跟我回去一趟吧,做個證人。」

  「好。」

  龍鐵口沒有猶豫,人都追到這裡來了,他哪還能繼續躲著?

  都是命啊。

  一周後,市中級人民法院。

  郭大炮穿著寬大的囚服,剃著光頭,被兩名法警押上被告席。

  跟上次見面時相比,他更瘦了,但眼睛卻更亮了。

  庭審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公訴人著重強調了郭大炮的口供,他的口供和「作案時間」高度吻合。

  屠夫身份和「嫖娼未遂」前科,又暗示他有「作案動機」和「作案能力」。

  今天的旁聽席上,李傑沒有把小雪帶過來。

  對於一個孩子而言,這場合太過嚴肅。

  「審判長。」

  最後,公訴人總結道。

  「被告人郭大炮多次穩定的有罪供述,邏輯清晰,細節翔實,與現場勘查、法醫鑑定互相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

  「他當庭翻供,純屬畏罪狡辯!」

  「請法庭依法嚴懲,還被害人一個公道!」

  是的。

  再提問時,郭大炮已經否認了之前的供詞,因此,公訴人看他的眼神滿是憤懣。

  「反對!」

  羅正「騰」地站起。

  「公訴人片面強調口供,卻刻意迴避本案最核心的致命漏洞。」

  「被告人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辯護人請求傳喚關鍵證人龍鐵口出庭作證!」

  「准許。」

  審判長敲下法槌。

  接著,在法警引導下,龍鐵口走進了法庭。

  他還是戴著那副茶色墨鏡,手裡還拄著一根棗木棍。

  他是第一次站來這種地方,整個人都是繃著的。

  「證人龍鐵口,請明確回答本庭詢問。」

  等到他就位,羅正開口道。

  「1994年7月18日夜間,你是否跟被告人郭大炮見過面?」


  「是,是見過。」

  「具體時間?」

  「見面時間我忘了,應該是晚上八九點,或者十點,分別時間應該是12點以後。」

  此話一出,法庭內一片譁然!

  「肅靜!」

  審判長重重敲響法槌。

  公訴人的臉色瞬間變得極其難看,他立刻起身,語速極快。

  「證人!事隔近兩年!你如何能對具體日期和時間記得如此精確?」

  「況且,被告郭大炮曾多次詳細供述其作案過程,時間、地點、工具、動機,難道都是憑空捏造的嗎?」

  「他為何當初不提出這個『不在場證明』?」

  龍鐵口被這氣勢給嚇住了,嘟嘟囔囔半天也沒說出話來。

  看見這一幕,李傑也沒著急。

  都在意料之中。

  「審判長。」

  羅正接過話茬。

  「關於時間精確性問題,龍鐵口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那是因為他那天正好有事。」

  「另外,龍鐵口前段時間跑去外地,也是因為聽說了郭大炮案,他知道是自己害了郭大炮。」

  接下來,雙方你來我往,一個揪著龍鐵口,一個揪著證據鏈不全。

  最後,羅正一錘定音。

  「審判長,我方申請對本案啟動DNA物證重新鑑定程序!」

  「用科學的手段,徹底查清被害人體內及衣物上是否存留郭大炮的生物痕跡!」

  「如果真的像公訴人所言,郭大炮是兇手。」

  「那麼激烈的行為,現場又沒有清理痕跡,為什麼沒有提取到任何屬於郭大炮的毛髮、皮屑或血跡?」

  「這難道不反常嗎?」

  聽到這個疑問,公訴人沉默了一會。

  這是案件最關鍵的點。

  兇器找不到,指紋也沒有,DNA樣本?

  沒有檢測。

  如果沒有找到人的話,庭審大概率不會這麼順利。

  良久,審判長和陪審員交換完意見之後,審判長落下法槌。

  「鑑於本案出現新的關鍵證人與證據,對案件基本事實認定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本庭宣布——休庭!」

  「待對辯護人提出的重新鑑定申請進行合議,並對新證據、新證人證言進行全面核查後,擇日繼續開庭審理。」


  話音剛落,羅正長舒了一口氣。

  休庭,階段性的勝利!

  如果公訴方沒有找到新的證據,這起案子多半能成。

  不。

  準確來說,大概率能幫郭大炮翻案。

  畢竟,如果真有證據,也不會等到現在才開庭。

  另一邊,郭大炮也跟著鬆了一口氣。

  他早已不是吳下阿蒙。

  知道休庭意味著什麼,這是對他有利的事!

  想著,他目光飄向坐在後面的李傑。

  多虧了好哥們。

  要不是『國明』,他大概率是稀里糊塗的認罪,然後做個十幾年牢。

  片刻後,法警帶著郭大炮從另外一個通道走出了庭審現場。

  接著。

  公訴人、審判長等人陸續離去。

  「國明,我感覺差不多穩了。」

  收拾好東西,羅正臉上也浮現出笑容。

  「根據我經驗判斷,下次開庭,勝訴的概率很大。」

  「那必須的!」

  李傑當然知道勝訴的概率大,因為郭大炮壓根不是兇手。

  原劇中,如果不是『原身』遭遇劇變,倒騰郵票虧了一波大的,連房子都虧沒了。

  郭大炮也有概率能出來。

  假的真的不了!

  「走,羅律,喝一杯去。」

  走出法庭,李傑拽上羅正,今天合該慶祝一二,要不是兩個人都有家室,高低得去會所一趟。

  是夜,李小珍聽完今天的庭審,她追問道。

  「郭大炮的案子,勝訴的概率真的有那麼大?」

  「嗯。」

  李傑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問過周局,他說現在這種情況,機會很大,如果DNA檢測出來,之前的口供估計會被推翻。」

  DNA才是真正的關鍵。

  算命瞎子的出現只是推動DNA複查的引子,如果沒有瞎子,法庭估計很難同意重新覆核證據鏈。

  「那要不要提前跟小雪說一聲?」

  李小珍提議道。

  「這孩子別看平時沒什麼,我私下觀察過,一個人獨處時,她還是悶悶的。」

  「另外,我還聽夢夢私下跟我說過,在學校還有人專門說他是殺人犯的孩子。」


  「不急吧。」

  李傑想了想,微微搖頭。

  「現在都還是猜測,萬一中間出了什麼岔子,回頭跟她說了,到時候又空歡喜一場。」

  「那就再等等吧,對了,要多久出結果?」

  「快了,年內肯定能定下來。」

  覆核、重新開庭,怎麼也得兩三個月的時間,對於小雪而言,這個時間並不長。

  畢竟,之前都等了一年多。

  「那你可得多關注關注。」

  李小珍推了一下李傑,這些事情,她不懂。

  「嗯。」

  李傑點了點頭,話鋒一轉。

  「媳婦,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

  「什麼事?」

  李小珍面露警惕的看向李傑,不會吧?

  這才消停多久啊,不會又想著重新創業吧?

  「買車。」

  李傑摟著媳婦道。

  「夢夢不是一直都說想買輛車嘛,而且,到了冬天,我去接他們三個,開摩托車也不太方便。」

  「天寒地凍的,多冷,地面也濕滑,一輛摩托車坐四個人,不安全。」

  「買車幹嘛?」

  李小珍想也沒想,一口否決道。

  「都聽她的,這個家也不要過了,小孩子家家,想一出是一出。」

  90年代的車,不論是國產,還是進口,那都是大件中的大件,動輒十萬上下。

  貴的幾十萬,上百萬都有。

  在李小珍看來,那是完全沒必要的開出。

  買這個方子都讓她心疼半天,雖然心疼,但為了孩子們,也有必要。

  畢竟,原先那個房子實在是住不下。

  哪像現在,三代同堂,老爺子在家裡,還能幫忙做做飯。

  「這樣,回頭先買輛自行車,讓他們先學著,等學會了,稍微大點了,一人買輛自行車。」

  三個孩子又不是那種特別小的,屬於是人販子看見都不要的年紀。

  騎自行車上下學正好。

  騎車多好啊,三個人一起還有個伴。

  「咳咳,我又賺了點錢。」

  「啊?」

  李小珍愣了一下。

  賺錢?


  哪裡賺的?

  「猴票啊,你忘了?」

  李傑呵呵一笑。

  「我當初買來是2萬多,現在已經漲到了十幾萬了,只要賣掉一版,隨隨便便買輛車。」

  「十幾萬?」

  李小珍瞪大眼睛。

  啥玩意?

  就那一版郵票能賣十幾萬?

  「嗯。」

  李傑解釋道。

  「最近這行情長得特別多,如果去申海那邊,估計能賣的更高一點,15萬估摸都能賣。」

  「真的假的?」

  李小珍實在是難以接受這類消息,這才多久?

  一年多啊,翻了六七八倍?(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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