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5章 新任務

  主世界。

  李傑回歸之後又過上了優哉游哉的日子,每天不是看看電影、小說,聽聽音樂,就是練練功。

  其實。

  練功等於白練。

  慢。

  比蝸牛爬的還要慢。

  這天上午,他正在做著飯,忽然間,系統提示音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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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

  「來自《燕京雜種》世界的卡子希望承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

  燕京雜種?

  聽到這個名字,李傑炒菜的手微微一頓。

  好久遠的一部電影。

  還是一部『禁片』。

  站在現在的視角來看,《燕京雜種》沒有什麼特別違規的地方。

  這是一部1993年的老電影。

  主要講述一群搖滾青年頹喪的生活。

  雜種是自嘲。

  生在四九城,卻喜歡西方的搖滾樂,反叛、迷茫,是一種徘徊在小眾的邊緣文化。

  他們是中西雜交的產物。

  所以叫雜種。

  ……

  三天後。

  嘩啦啦!

  嘩啦啦!

  李傑進入副本世界後,耳邊最先傳來的嘩啦啦的暴雨聲,以及隱約傳來的音樂聲。

  接著是一道清脆的女聲。

  「我說,我懷孕了!」

  轉頭一瞧,酒吧屋檐下站著一個女人,一個神似於飛鴻的年輕女人。

  毛毛。

  卡子的女友。

  或者用當下時興的叫法,應該叫果兒。

  果兒指的是那些喜歡搖滾樂,並願意跟樂手發生關係的年輕女孩。

  毫無疑問,毛毛是一枚尖果。

  好看還專一。

  說實話,李傑回憶了一下過往,他真不知道毛毛怎麼會喜歡他這個人。

  一句話總結他這個應身的過往。

  黃毛。

  典型的黃毛。

  除了長得有點小帥,天天不是XX這個,就是XX那個,忿怒的不行。

  精神小伙一個。


  比精神小伙強一點的地方就是會一手吉他,玩得賊溜。

  「那就生。」

  「嗯?」

  聽到這句話,毛毛愣住了。

  一周前,她發現該來的姨媽沒有來,然後便慌慌張張的跑去醫院檢查。

  一查。

  果不其然,懷孕了。

  時間點也對得上。

  一個多月前的那天夜晚,兩人從酒吧回來,在出租屋裡做的,當時沒套了。

  外面又下著雨,她正好又是安全期。

  就沒戴。

  得知懷了之後,她糾結了很久,這才決定攤牌。

  她不傻。

  卡子那性格,多半會讓她把孩子打掉,然而,對方卻讓她生下來。

  「走吧,別在這呆了。」

  李傑撐開一把大黑傘,拉著毛毛離開了酒吧門口。

  雨夜中『幸福club』的招牌很是顯眼,這是一家位於地下室的搖滾樂酒吧。

  唐朝、黑豹、做夢、天堂樂隊等等經常會在這裡表演。

  是燕京搖滾樂隊的主要活動地之一。

  李傑也是一個樂手。

  不過,他是那種流浪樂手。

  燕京搖滾圈流傳著一種戲言,燕京只有100個玩搖滾樂的人,卻有兩三百支樂隊。

  並且,每天都會有新的樂隊誕生,每天也有樂隊解散。

  就是那麼任性。

  有可能因為四個人湊不出買一包煙的錢,然後樂隊就解散了。

  這不是笑話。

  而是真實發生過的事。

  90年代的國內是什麼情況?

  內地流行樂幾乎被港台歌手打得潰不成軍,連流行樂都不太行,更別說位於地下,得不到主流認可的搖滾樂。

  很多樂手要麼啃老,要麼吃軟飯。

  畢竟,這年頭喜歡搖滾樂,還能玩得起搖滾樂的人,家境大多都不差。

  沒點錢連一把電吉他都買不起,還玩什麼音樂?

  有電吉他還不行。

  音箱、效果器也要買吧?

  有這些還不行,還得買各種打口碟,所謂打口碟,指的是海外唱片公司銷毀的磁帶。

  一般而言,歌手發專輯都會有大量的退貨。


  那些退貨賣不掉,當然要銷毀。

  打個口子就代表銷毀。

  後來,一些『倒爺』盯上了這些打口碟,他們從外面論斤買,然後選出一些銷毀沒那麼嚴重的帶子。

  然後賣到國內。

  80-90年代,很多人聽搖滾樂都是從打口碟開始的。

  因為這會兒國內沒有引進這些搖滾樂。

  很長一段時間內,搖滾樂都是『禁忌』,而這一切,又跟毛子接替之前的那場搖滾音樂會有關。

  紅場音樂會。

  事實上,這場音樂會並不在紅場。

  但。

  90年代的資訊流通很閉塞,傳著傳著就成了紅場。

  另外。

  還有一則流言廣為流傳。

  毛子接替是從聽搖滾樂開始的。

  雖然這是無稽之談,但搖滾樂是一種叛逆的音樂形勢,自帶叛逆的屬性,確實是真的。

  所以。

  搖滾樂隊幾乎沒有什麼公開演出的機會。

  即使有,也僅限於為數不多的一小波人,比如剛剛在酒吧里演出的崔建。

  當年那一首《一無所有》讓他火遍大江南北。

  但。

  大部分人還是苦苦掙扎,飽一頓,餓兩頓。

  啪嗒!

  啪嗒!

  暴雨如注,落在傘上,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昏暗的路燈下,毛毛看著身側摟著自己的男人。

  一時間,她還沒能接受。

  她都做好了獨自撫養孩子的準備。

  不一會兒,兩人來到一處大雜院,這是李傑租的,不對,應該是白嫖的房子。

  這處房子是李傑家的房子。

  是的。

  這個李傑跟李傑同名同姓,他是竇威那個做夢樂隊的經紀人。

  如今,做夢樂隊解散,他又組了一個叫十月嬰孩的樂隊。

  這裡姑且將他叫做李戒。

  李戒家裡很有錢,老爸是下海經商的老闆,他在圈內也很有名,十月嬰兒樂隊用的樂器,一水的芬達吉他。

  音箱也全是高檔貨,Marshall(馬歇爾)、Fender(芬達)、VOX都買了。

  電子琴和架子鼓是山葉。


  這一套樂器置辦起來花了十萬塊。

  90年代初的十萬是啥概念?

  只能用土豪來形容。

  反正很款爺。

  李戒為人也很豪爽,有及時雨之稱,但凡是圈內的,誰沒錢了,找他借個3-500。

  閉著眼睛借。

  還不還,那都無所謂。

  「真生嗎?」

  回到屋內,關上房門的那一刻,暴雨的聲音小了一點,沉默一路的毛毛再次開口。

  「生啊。」

  李傑啞然道:「總不能打了吧?」

  「謝謝。」

  毛毛上前一步,緊緊摟住。

  「謝謝你。」

  「……」

  聽到這話,李傑只得感慨,自己原先也太渣了。

  站在他的視角來看,確實很渣。

  兩人談著時,還劈腿,還被毛毛親眼撞見,就這樣,毛毛也沒想著分手。

  而是要死要活的跟著他。

  他自己都不知道哪裡吸引了毛毛。

  「換身衣服吧,別著涼了。」

  李傑拍了拍她的背。

  外面的雨太大,回來這一路,即使傘夠大,即使偏著她那一邊,她的右半邊身子還是淋濕了。

  「好。」

  這間屋子裡沒有她的衣服,不過,毛毛也沒在意,直接從旁邊的衣架上取了一件大褲衩子,一件男士T恤。

  然後。

  她就直接換了起來。

  看著毛毛換衣服的場景,李傑嘴巴削微有點干。

  塔喵的。

  年輕人荷爾蒙就是旺盛。

  稍微露點就把持不住。

  換做是之前的他,恐怕要上陣了。

  但。

  都醒過來了,李傑肯定不會那麼干,忍忍就過去了。

  「卡子。」

  換好衣服,毛毛坐到床邊,摟著李傑的胳膊,小聲的提議道。

  「要不我帶你去見見我爸媽吧?」

  「你爸媽?」

  李傑仔細回想了一遍,之前的他好像從來沒問過毛毛家裡的情況。

  只知道她姓葉。


  大名叫葉箐,小名叫毛毛。

  「嗯。」

  毛毛靠在他身上道。

  「我沒跟你說過他們吧,我爸是北師大的老師,我媽以前在財政局上班,不過,他們已經離婚了。」

  「在你很小時離得?」

  「你怎麼知道的?」

  毛毛呆了呆。

  「猜的。」

  毛毛是一個特別缺乏安全感的女生,這種情況很可能跟家庭環境有關,一聽到離婚兩個字,李傑就猜到了。

  「寶寶,你真厲害。」

  毛毛緊了緊胳膊,摟得更緊了一些。

  「然後呢?」

  「那一年我八歲,我記不太清了,只記得我爸媽大吵了一架,然後就離婚了。」

  隨後,毛毛緩緩的講著家裡的事。

  八歲?

  也就是12年前?

  81年?

  接下來的故事很俗套,兩人婚後又各自再娶,再嫁。

  毛毛的父親娶了一個同校的老師,那個女老師比她爸小七歲,後來又給她生了一個弟弟。

  她的母親嫁給了一個體制內的男人,大約七年前,那個男人下海經商賺了不少錢。

  同樣的,她的母親也給她生了一個弟弟。

  然後。

  她的青春期是兩邊來回過,平時跟爸爸,寒暑假跟媽媽。

  家裡有了小孩子,父親、繼母,母親、繼父的心思更多都在弟弟身上。

  即使她考上了北師大,還是那樣。

  父母只是誇獎了一下,然後給她錢。

  直到一年前,她跟朋友去酒吧,然後遇到流氓騷擾,接著,李傑登場。

  雙方大打出手。

  一個很俗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緊接著,毛毛感覺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從小到大,從來沒有人為她做過這種事。

  也是一個雨夜,在另外一間出租屋,毛毛把自己交給了『真命天子』。

  雖然後來見到『卡子哥』跟其他姑娘眉來眼去,但她覺得那是正常的。

  圈內都那樣。

  只要『卡子哥』還愛著她,她都無所謂。

  「行吧,見就見。」

  聽完毛毛的故事,李傑直接答應了下來。


  雖然毛毛的少年時期過得不是很幸福,父母也不是很負責,但終歸是她的父母,給人家女兒的肚子搞大了。

  總歸要見一見的。

  「寶寶,我愛你。」

  聽到這話,毛毛主動獻吻。

  然後。

  睡覺。

  正兒八經的睡覺。

  一夜無話。

  第二天李傑醒來時就看見毛毛趴在枕頭上,笑盈盈的看著他。

  「怎麼了?」

  「沒什麼,就覺得你好看。」

  毛毛的眼睛彎成了月牙。

  要不是李傑沒滿法定結婚年齡,她恨不得現在就拉著他去領證。

  是的。

  李傑還沒到結婚年齡,兩人都是73年生人,都剛剛年滿20歲。

  而且,李傑還是一個藝術生。

  落榜美術生。

  這年頭,美術、音樂、電影圈子都很小,彼此之間都有來往,落榜之後,李傑就背著一把吉他隻身來到燕京。

  因為一手好技術,他勉勉強強混口飯吃。

  也就是餓不死的那種。

  砰!

  砰!

  砰!

  這時,門口傳來一陣敲門聲。

  「卡子,醒了沒。」

  聽到這聲音,一個瘦瘦高高的青年形象頓時在他的腦海中浮現。

  楊波。

  十月嬰孩的貝斯手。

  「醒了,等等,我穿個衣服。」

  李傑隨手套上一件背心,然後來到門口。

  「啥事?」

  「今天來活了。」

  楊波說話時朝著屋內瞄了一眼,看見毛毛時,他不由挑了挑眉。

  怪不得昨晚走得那麼早。

  原來妹子來了。

  毛毛在他們圈內也很有名,畢竟長得好看,還是大學生,還死心塌地。

  「什麼活?」

  「豹壕那邊今晚有表演,吉他手臨時有事來不了,找你頂一頂。」

  說著,楊波豎起五根手指。

  「五十塊一晚。」

  「今天不行。」


  李傑搖頭道:「我白天沒時間去排練,你找別人吧。」

  「哦,我懂。」

  楊波呵呵一笑。

  「那成,我在找找別人。」

  「等等。」

  這時,毛毛開口道。

  「波哥,你把卡子算上吧。」

  「呃。」

  楊波一愣,又把視線看向李傑。

  「別聽她的,我今天真有事。」

  李傑又跟著補充一句。

  「對了,你身上帶錢沒?」

  「帶了。」

  「有多少?」

  楊波從褲子口袋裡掏出一把錢。

  「都在這了。」

  「行,先借我,過幾天還你。」

  李傑沒看多少錢,一把全都抓了過來。

  「靠,給我留點。」

  楊波連忙從中拽回一張五十的。

  「飯錢總得給我留點。」

  「對了,一共233塊。」

  「知道了,半個月還你。」

  都要登門,總歸不能空著手,李傑現在渾身就一百多塊錢,不借點錢,哪夠。

  「行。」

  楊波點了點頭,隨後便走了。

  借錢,多大點事。

  誰還沒點困難的時候。

  「別看了,趕緊刷牙洗臉,我們去買點東西,然後你見你爸媽。」

  其實,哪怕沒去,李傑也知道這次不會太順利。

  沒辦法。

  誰家大人會喜歡黃毛啊?

  還是留著長頭髮,搞搖滾樂的黃毛?

  那不就是街溜子嗎?(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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